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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管窥
——以“中央一号文件”为研究对象

2020-05-11谢乾丰朱艳琳

理论建设 2020年2期
关键词:文明污染农民

谢乾丰,朱艳琳

(中共吉安市委党校,江西 吉安343000)

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之本,也是各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之要。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所以只有古中国能够延续至今并持续稳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非常重视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国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 000 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1]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面对因不断加快的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而引起的自然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在加强城市工业污染防治的同时,高度重视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其污染问题的治理。作为凸显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战略安排、工作部署和建设目标的重要载体,历年所颁发的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既是各个历史时期各地区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研究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历程的重要文本。

一、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加强“三农”工作、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同时,也对其建设、发展和完善进行了科学的战略决策和顶层设计。就历年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来看,关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保护农业自然资源

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农、林、牧、渔业一直是我国重要产业,其所依托的耕地、林地、草原和水资源,是其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如果它们遭到破坏或污染,在很大程度上就会直接影响农业的健康发展,最严重的后果则会造成食物短缺,进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为确保这些基础性产业稳健发展,历年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都有对农业资源严加保护的具体要求(见表1)。

表1“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保护农业自然资源的政策梳理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确保农、林、牧、渔业等得以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例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保证农作物得到及时灌溉以及规避水患等风险,还可以改善和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再如,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可以提高耕地粮食生产能力,而且可以极大改善农业自然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使得相关地区的农村因之而成为一幅天然的“水墨画”。在历年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有相关规定要求各地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见表2)。

表2“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梳理

(三)发展农业科技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并把它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发展的各部门各领域,是提高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重要途径。加强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一方面可以提高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的水平,规避其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风险;另一方面,现代农业科技的广泛推广和应用,也是治理和解决农村自然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历年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有针对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应用的详细要求(见表3)。

(四)治理农村污染问题

作为农村、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重视和强化农村、农业自然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动“三农”工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头戏。在历年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中,针对农村、农业污染问题,都有具体条款进行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见表4)。其中,既有资金投入的具体要求,也有科技介入的详细规定;既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的统筹安排,也有具体治污工作的详细规定;既有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要求,也有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主体之一——广大农民的殷切希望,进而构建起一套体系完善、权责明晰、方法科学、措施得当的农村、农业污染问题治理体系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表3“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发展农业科技的政策梳理

表4“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污染治理的政策梳理

(五)发展生态农业

坚持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是目前各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一直强调我国工农业发展要走绿色发展之路。就农村、农业而言,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就是要发展生态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农业产业生态化,是解决传统农业发展过程中破坏或污染自然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在历年所颁发的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有具体条款对发展生态农业进行决策部署(见表5)。

表5“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发展生态农业的政策梳理

(六)人居环境治理

相比较于城市,目前广大农村人居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缘于农村百姓和城市居民不同的生活方式、工业和农业不同的生产方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等因素的综合性影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仅仅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才能确保广大农村“村容整洁”“生态宜居”“农村美”,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顺利实现。在历年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开展和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见表6)。

表6“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政策梳理

(七)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2]这深刻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系统观。农村、农业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或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土壤污染,也有水源污染;既有林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也有草原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导致农村、农业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或污染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农业生产因施用大量化肥和农药而形成的面源污染,也有乡镇企业(工业)超标排放而形成的点源污染;既有缘于广大百姓生活方式而导致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也有缘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步伐不断加快而导致的对农村、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农村、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历年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中,党中央、国务院以一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为抓手,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见表7)。

表7“中央一号文件”关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的政策梳理

二、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简析

(一)农业资源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农业自然资源是农、林、牧、渔业发展的基础。党中央历年所颁发的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都一再强调要对农业自然资源进行保护,并制定和出台了相关经济补偿和政策补偿等政策。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的耕地、林地、草原和水资源,都得到了较为妥善的保护和开发,为我国农业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因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的保护仍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例如,耕地撂荒问题、工业用地与民用住宅占用耕地问题、林地无序无度开发或滥砍滥伐问题、草原过度放牧而导致的草原退化问题和养殖业水体资源遭受污染问题等,在不同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据统计资料显示,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耕地面积呈递减趋势,只有少数年份是增加的。例如,1952 年我国耕地总面积为10 791.9 万公顷,1957 年达到最高值,为11 183 万公顷;1957-1964 年,我国耕地面积经历了一次快速滑坡期,年均减少106.4 万公顷;1965-1977 年,我国耕地减少的速度有所放缓,年均减少31.3 万公顷[3]。

(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为切实改变农业生产落后面貌,我们党不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历年颁发的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都有相关条款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事宜进行决策与部署。但是,就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而言,效果并不令人满意。究其原因,一是一些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还不十分完备。例如,灌溉问题仍然是许多地方农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大难题,特别是遇到干旱年份。二是一些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严重。例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配套工程——灌溉渠,由于都是利用水泥预制板进行构建,在务工人员的施工踩踏、农民耕作期间的反复来往和农业耕种机械的反复碾压等外力作用下,不少灌溉渠遭到严重损毁,加之年久失修,导致不少灌溉渠丧失了灌溉功能。三是一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堪忧。由于一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经过层层转包,部分无良建筑商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置工程质量于不顾,这也是导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容易遭受损毁的一个原因。

(三)农村污染治理有待进一步深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污染(水体资源污染、垃圾污染、土壤污染等)得到了有效治理,村容村貌由过去的“脏、乱、差”变成了目前的“净、秀、美”,特别是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后,村容村貌更上了一个大台阶。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已成为不少市民艳羡的居住之处。当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部分地区农村的村容村貌仍然存在“脏、乱、差”现象,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地区的农村,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农村污染的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四)生态农业发展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温饱问题的全面解决,人们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也愈来愈高。原生态、绿色、无污染的农产品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的首选。“从生态学意义上讲,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涵盖对优美环境、安全食品、安全饮水、优良空气的需求”[4]。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 多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走生态化之路十分关切,这在事关“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有体现。就目前情况而言,农业生态化已经成为各地区农业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农业政策、指导农业科学化发展的重要理念。生态农业也已经成为各地区农业发展的重头戏,生态产品正不断契合与满足广大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绿色化需求。农业生态化和生态农业化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共识。当然,由于地域条件的限制以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不少地区农业生态化条件还不够成熟,传统耕作方式和种养方式仍然存在,这自然而然会导致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效益不高、农民致富困难等问题。因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既是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也是确保农民更加富裕的重要对策。

(五)人居环境治理有待进一步强化

从广义上看,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包括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范畴之内。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农村经济的不断繁荣,农村各种服务型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建设与完善,广大农村的村容村貌与旧中国的农村面貌相比较而言,不啻天壤之别。目前,城市居民所享有的现代化生活设施,广大农民也正享有,城乡差别正不断缩小,一个个生态宜居的新农村正不断在祖国大地上涌现。毋庸讳言,一些地区的农村人居环境还比较差,这在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例如,村庄道路还是泥巴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农村垃圾随意丢弃的现象还较普遍,不仅污染了水源,而且脏乱了环境;农户杂物乱堆乱放,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的整洁和美观;大规模的鸡、鸭、猪等畜禽散养,其废水废渣因为缺少无害化处理而导致水源污染、周边环境臭气熏天;此外,农村无规划性的自建房以及无序的乱搭乱建,即使是建造了诸多漂亮的小别墅,在不协调的整体氛围中也显得不伦不类……因此,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不仅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各项基础性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还需要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所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者的共同努力,唯有如此,一个个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新农村才能真正实现。

(六)农民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环保意识的养成,绝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既需要外力的推动,也需要人本身内生动力的促发。长期以来,广大农民一直保持着传统的耕作、生产和生活方式。例如,生活垃圾的随意丢弃、生活污水的任意倾倒、家中畜禽的散养而导致畜禽粪便遍地以及其废水废渣的任意排放等等,都是导致农村人居环境的脏、乱、差的因素。“农民长期生活在小农社会中,容易受到传统生产模式、生活方式的束缚……并且在农民习以为常的行为中,他们并不能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于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破坏”[5]。随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逐步实施,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较之于以前有了显著提高,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讲究卫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等理念在广大农民之间得以越来越大幅度的普及,农村人居环境也因之得以较大幅度的改善与提高,农业强、百姓富、农村美的目标正在各地农村普遍实现。但缘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方式,以及农村生活方式和习惯的固化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农民的环保意识还不强,环保行为还不普遍,“只要自家的生活和室内卫生搞好了,周边环境的好坏与自己无关”等之类的漠视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行为和思想意识还存在。广大农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不断加强对广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也是事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因素。

三、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前瞻

(一)提高农民生态文明意识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广大农民是重要的建设主体之一。如果没有充分调动起和发挥出农民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没有充分强调和引导出他们的主体责任意识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知,那么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实现,将会变得十分漫长与艰难;反之,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则会变得较为容易和便捷。“生态环保、意识先行。农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的践行者,只有认识到生态环保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与自然同属命运共同体,才能够在加强生态环保上身体力行”[6]。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优美生活环境的追求,是广大农民解决温饱问题之后的普遍愿望,也是人之天性。由于部分农民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对保护自然环境与自然生态系统对农业生产、自身生活的关系认识不够,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媒体或渠道,以及送知识、送戏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多方位向广大农民普及与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知识,让他们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从而养成自觉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和行为,最终形成人人保护自然环境、爱护自然环境、积极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二是要向广大农民提倡良好的生产与生活方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1]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很大一部分源自农民不良的生产和生活习惯。因此,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循序渐进做好农民改变不良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确保其环保意识与保护环境的行为落实到自己(家)生产和生活的每一环节与全过程。例如,生活垃圾必须投放到村中集中收集点、家庭畜禽养殖残余物必须做好必要的无害化处理等等,确保农村环境整洁干净。三是要通过典型示范与引领的方法,教育与引导广大农民自主地生发出生态文明意识。目前,经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国各地都涌现出了一大批美丽的乡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农民代表参观典型村庄,让他们在受到震撼的同时,自然而然地产生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和行为,并增强其建设生态文明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生态农业发展力度

农业面源污染是造成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例如,畜禽养殖业废水废渣在没有做任何无害化处理的前提下任意排入沟渠河道,导致严重的水源污染;有毒农药的广泛而持续性地使用,不仅造成农田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而且严重污染水源,造成严重的饮水安全问题;地膜的广泛使用造成严重的土壤污染……诸如此类,都是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和主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1]一是要大力发展绿色农业。绿色食品不仅市场前景好,而且经济效益高,是确保农业强、农民富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大力发展农旅结合的生态农业。随着城市经济不断发展,市民节假日旅游已经成为一种常态。通过发展诸如采摘、垂钓、观光、休闲或集上述活动于一体的农旅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带动相关农业产业的发展和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多赢。三是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不少农村是所在地区红、绿、古色资源的重要载体,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乡村游已经成为推动地区消费、接受传统知识教育和红色教育、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并且因发展乡村旅游而必须进行的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也自然而然地提高和改善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程度与水平。

(三)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建设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广量大,任重道远,需要参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责任主体的团结合作。一是要压实基层政府——乡(镇)、村委会的责任。“基层政府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是农村生态文明政策的执行者,负责将农村生态文明政策预期转换为具体的环境保护效果”[7]。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最前沿组织者、指挥者和实施者,乡(镇)、村干部一定要认清抓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既是时代所需,也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只有始终把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才能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本地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顺利实现。二是要压实县级政府及以上政府的责任。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离不开政府的资金投入、政策制定、规划实施和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乡村振兴为重要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乡村振兴的全过程与每一环节,确保乡村振兴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三是要压实广大农民自身的主体责任。广大农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主体,只有广大农民积极且自觉地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去,不做“旁观者”,不当“局外人”,不为“破坏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意识和主体责任,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全面得以贯彻落实。

(四)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综合工程,不仅需要久久为功的干事思想,而且需要大量真金白银的投入。不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之所以落后、步伐之所以缓慢,主要原因就在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农村生态系统保护是一项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政府应建立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增加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8]。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发展“三农”工作、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无论是各项服务型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人居环境的各类整治项目,特别是农村现有污染问题的治理,都需要财政投入大量资金。尤其是中西部贫困农村,政府各级财政更需要每年按比例投入资金,在前期科学规划的基础上,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才能逐步实现。二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在做好监督和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直接把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工程承包给相关企业,以弥补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三是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集资作用。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针对村中生态文明建设事项,政府财政、社会资本和百姓筹资三方共同出资建设相关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和污染治理项目。例如,村中道路硬化、人居环境整治等有关事宜,可以采取“政府拨一点、社会资本融一点、农民出一点”的方式进行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四是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投资作用。例如,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吸引有能力有影响的企业到农村发展各种生态农业,一方面带动村民致富,另一方面在其发展生态农业的同时,相应提高和改善当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在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应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和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在走绿色环保之路的前提下,既能改善农村环境,也能提高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五)城乡生态文明同步共建

进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战略方针。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了关乎中华民族振兴的战略高度,从各个层面进行了详细规划和部署。例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包括“绿色”在内的“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时间点,多次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根本性问题进行了反复阐释与强调。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我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性的改善与提高。毋庸讳言,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在城市,例如,目前各地正在进行的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净土防御战等“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其主要针对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城市的污染形势比农村更为严峻。但是作为人口比重和国土面积占比更大的农村,其污染形势和问题亦不容忽视与轻视。因此,为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所规划的“生态宜居”目标,各地区在谋划、推进和建设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必须要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盘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切忌一轻一重、一松一紧、先城市后农村等错误思想与工作原则,力求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建设过程和效果同步监督、同步考核,确保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本地区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推进、整体提高和整体改善。

(六)解决好突出的环境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要打几场标志性的重大战役,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就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现状而言,当务之急也必须解决好农村所面临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并以此为抓手,着手解决其他环境问题。一是要解决好水体污染问题。水是生命之源,也是广大农民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目前,农村水体污染情况较为严重,许多村中的池塘、水库和周边的沟渠基本丧失了水体的服务性功能,不能供人们日常洗菜、饮用,一些水体甚至成为黑臭水体,致使大部分家庭用水基本上靠机井汲水。但这种机井水的水质也难以保证饮用安全,因为其地下水源也受到了周边黑臭水体的影响。据一些媒体报道,有些村甚至成为“癌症村”,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水出了问题。为确保广大农民及家畜的饮用水安全,必须解决好农村水体污染问题。二是要解决好土壤污染问题。土地是农业生产和发展之本。目前,由于耕种过程中广泛使用化肥和农药,土壤板结、土质退化和土壤农药残余量超标等现象较为普遍,部分耕地因为受到工业废水的污染(或是工厂偷排而流入,或是农民不得已引水灌溉),土壤的重金属污染情况也较为严重。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确保土质免遭破坏,必须全方位搞好农村土地污染防治工作。三是要解决好人居环境整治问题。尽管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部分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其人居环境状况仍然较为落后,不同程度的“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城乡差别还较为明显。因此,搞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广大农民享有较为舒适的生活环境,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总之,唯有首先解决好农村所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广大农民才会从心底切实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自然地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并从内心升华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就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历史性成就。城乡差别不断缩小,美丽乡村不断成为现实,生态文明体系不断完善。当然,缘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就目前及下一阶段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而言,我们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重要抓手和依托,坚定久久为功的理念,稳步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生态、宜居”的目标早日实现,并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的早日实现奠定坚实基础,做出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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