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技术下中国政治传播的改变及应对
2020-03-02张爱军江飞亚
张爱军,江飞亚
(西北政法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2)
新媒介技术是相对于传统媒介技术而言的,具有补偿性、创新性、嵌入性、附着性、普及性和渗透性等特点。新媒介技术是连接政治传播主体和政治传播客体的桥梁,新媒介技术为政治传播带来便利的同时瓦解了传统政治传播的固有生态,加大了国家在政治传播过程中对网络空间的治理难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强调:“当前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方兴未艾,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1]新媒介技术下,将新媒介技术与传统政治传播方式相结合,有利于提高我国公共传播的影响力,实现新媒介技术对政治传播秩序的良性推动。与此同时,认识到新媒介技术对政治传播所带来的影响,用辩证的眼光看待新媒介技术对政治传播的影响,建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新媒介政治传播观,同样有助于新媒介背景下中国政治传播的健康发展。
一、新媒介技术改变政治传播方式
媒介与政治有着天然的联系,“媒介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工具,媒介本身就是意识形态。”[2]互联网的发展不断改变着信息传播格局,推动媒介技术的变革,并对政治传播生态产生影响。由于新媒介技术具有一体两面性,新时代的传播生态催生新媒介技术,新媒介技术反之塑造新的传播格局,新媒介技术的发展为政治传播带来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许多隐患。美国著名媒介理论家保罗·莱文森认为,人在与媒介的博弈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媒介的进化催生社会的去中心化和知识生产的民主化,新技术对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补救”作用,媒介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最终会实现同步演进[3]。传播学家尼尔·波兹曼则对技术崇拜持反对意见,他认为技术导致信息泛滥,电子媒介最终会征服社会文化,消解人类社会的理性文明,技术的垄断会导致信息传播的困境[4]。新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利弊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而新媒介技术的加入为传统政治传播带来了改变。
(一)新媒介技术对公共政治传播的改变
随着新媒介技术的赋权与普及,政治参与门槛降低,公众的政治在场成本减少,普通公众进入到公共传播的场域当中,传统政治传播的一元中心格局被改变,公共政治传播表现出一元对多元、多元对多元的新传播格局,公共政治传播通过不断调整传播结构适应新的传播格局。新媒介技术下政治传播方式的改变,不仅是对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政治传播方式的解构,也是对其传播方式的重构。
1.新媒介技术丰富公共政治传播的传播方式
新媒介技术下,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算法推荐等技术为支撑的新媒介技术,为公众进入网络政治传播空间提供了新渠道,公共政治传播主体更加多元,政治传播方式更加多样,新媒介技术推动公共传播向纵深化发展。随着“中央厨房”模式的升级加速,政治信息的公共平台有利于实现各传播主体对于政治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能够快速实现政治信息的垂直化传播。同时,新媒介技术为公共政治传播赋能,政府组织利用新媒介技术,将新兴媒介与传统政治传播相结合,采用多种政务传播方式,利用两微一端、短视频、AI、AR、VR 等技术能够快速传播政务信息,增加用户互动,创新固有的公共政治传播方式。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传播过程中,公共政治传播主体采用线上传播和线下传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信息传播形式,利用多种新媒介技术,依托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介平台,每日以数据可视化的呈现方式为公众实时更新疫情变动信息,利用新媒介直播平台实现了九千多万网民对“火神山”和“雷神山”建设的网络“云监工”,这种传播方式符合当下受众的多样化信息接收方式,提高了疫情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透明度,增强了公共传播的公众影响力,对于抗“疫”期间凝聚中国力量、激发公众信心起到了重要作用。
2.新媒介技术提高公共传播的信息收集能力
媒介是信息传播的中介和载体,新媒介技术是政治传播的助推器,新媒介技术的合理利用有利于维护公共传播主体的权威。一方面,在新媒介传播中加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算法推荐等技术,有利于公共传播主体对用户进行精准画像和信息推送,有利于传播组织对传播内容进行“顶层设计”;另一方面,“原有制度政治信息表达渠道在网络空间的扩展,既是传播主体提供的自下而上的政治表达渠道,同时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信息收集与综合的窗口。”[5]新媒介平台不仅为公共传播主体的信息宣传提供了出口,也为公共传播主体收集公众意见提供了入口。公共组织机构利用新媒介技术,借用新媒介平台,采用公共传播方式,既能将政策信息快速地向社会公众扩散,同时也能利用媒介窗口将社会信息向公共决策主体收集反馈,公众在新媒介平台的政治参与成为公共传播主体发现问题的“显微镜”和“晴雨表”。网络空间成为公共传播主体信息传递的土壤,也成为公共传播主体获取民情、汲取民智、作出意见决策的信息依据。
(二)新媒介技术对公众传播的改变
新媒介时代,现实生活与虚拟空间的边界逐渐模糊,虚拟空间趋向现实化,现实空间趋向虚拟化,两者完全割裂的场景已不复存在。新媒介技术为公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新渠道,为公众信息上传和信息获取提供了新窗口。公众利用新媒介技术不断往返于网络和现实两个空间,通过新媒介平台上传个人意见,实现个人政治观点的表达。同时,新媒介技术成为公众传播对公共传播进行监督的有效工具,有利于促进公共政治传播的良序发展。
1.公众线上表达渠道的增加使得线下政治权力随之扩大
网络空间是现实生活的复制和衍生,是现实世界乌托邦式的模拟和重构,网民是现实公众的网络身份,网络舆论是现实意见的延伸聚焦,它们交叉重叠,相互映射。新媒介技术拓宽了公众获取政治信息、参与政治生活、发表政治意见的渠道,公众可以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介方式获取政治信息,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新媒介技术的发展激活了政治传播中“沉默的大多数”,以往现实政治传播中“无声者的声音”从线下走向线上,从隐性传播走向显性参与,以往政治领域沉默的观望者成为新媒介时代的积极参与者,传统政治信息的“消费者”变为当前政治信息的共同“生产者”,网络政治信息生产与传播的主体界限逐渐模糊,公众线上政治信息参与渠道不断拓宽,公共政治传播的中心地位被分解。新媒介技术通过媒介赋权的方式将网络政治传播与表达的权力让渡给普通公众,同时也增加了现实生活中公众政治传播与表达的权力。
2.新媒介技术为公众表达自由和信息监督搭建“桥梁”
新媒介时代,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进入媒介领域,媒介技术朝着基层化、大众化方向发展,普通公众进入公共传播场域当中。公众的政治知情权扩大,政治表达的空间被拓展,基层群众的政治意见得以显性化,公众政治议题实现在场化,新媒介技术为公众的表达自由创造了更多可能。网络时代的政治传播以现实政治世界为“根基”,以网络政治空间为主要“土壤”,网民成为政治信息传播发展的“神经元”。新媒介技术使得公众可以通过新媒介平台实现与公共传播主体的直接对话,公众可以通过新媒介平台对公共政治传播信息进行监督。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匿名性、低门槛的特点,相比于现实世界,网民在网络空间发表政治观点更加多元,更具有特定性,有利于实现对公共传播主体的权力监督。
二、新媒介技术下政治传播面临的困境
新媒介时代,媒介融合向纵深化发展,网络社区成为虚拟与现实交叉融合的空间,成为专业媒体和公民记者共同编织的舆论场,成为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进行信息互动的博弈场。现实生活的政治舆情被映射到网络空间,现实生活存在的问题在网络空间被放大。
(一)新媒介技术影响政治传播主体的信息判断
新媒介时代,政治传播的平台更加广阔,参与群体更加广泛,表达方式更加丰富,政治传播主体的舆论引导方式更加多样。政治传播主体通过大数据等媒介技术降低了信息收集难度,减少了信息精准传递的成本。但由于一些传播主体缺乏辩证思考,容易被“数据黑洞”以及“算法黑箱”等技术漏洞误导,产生对政治信息的认知偏差,引起相关信息的“涟漪”效应,引发其他不可知的次生政治舆情。
1.新媒介技术拉大了政治传播主体信息感知的不对等性
新媒介技术解放了公众的话语权,赋予了公众政治参与的权力,同时也简化了政府公共参与的程序,增加了公众政治感知的方式,但由于各传播主体对于媒介技术掌握程度的不对等性,公共传播主体与公众传播主体信息接受和政治参与的“鸿沟”依然存在。有学者指出,“在许多情况下,权力的执行者正是网络本身——不是抽象、无意识的网络或自动体,而是围绕项目和利益组织在一起的人。”[6]尽管新媒介技术赋予普罗大众利用互联网进行政治参与和信息传播的权利,但公共传播主体拥有更多专业的媒介技术和媒介资源,媒介所呈现的更多是公共主体所传递的信息。由于媒介技术掌握在不同传播主体的手中而被赋予了特定的价值取向,公共传播主体能够获得更多更加全面的媒介信息,而公众所接受的更多是来自固有渠道和各自圈层的有限信息,因此,公共传播主体与社会公众的政治信息获取和价值感知不对等被拉大。
2.“算法偏差”及“算法黑箱”遮蔽部分信息内容
随着网络信息的海量化和碎片化,网络技术的数据化和智能化,“相比于其他领域,算法早已渗透到政治领域,算法与政治的日益结合正在发展为一种潮流,算法政治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政治议题。”[7]算法推荐成为传播主体抓取信息并精准投放的重要工具,同时算法推荐的技术漏洞也对政治传播主体产生了信息误导。一方面,算法推荐技术是建立在大数据抓取基础上的数据分析,算法数据具有片面性和不确定性,并不是所有的公众意见都能够在网络空间得以呈现,呈现在网络空间的信息也可能是经过一些传播主体或者网络平台筛选的结果。算法识别的信息并不能代表所有社会公众的意见,单纯依靠网上“沉默的数据”会导致“幸存者偏差”,忽略其他信息,产生信息片面认知。另一方面,特定算法是为特定组织服务的,是特定主体创造编写的,受到服务平台专业理念以及设计主体专业技能与个人素质的影响,容易出现将既有价值观融入算法程序的技术瑕疵。同时,由于算法的核心技术只掌握在少数设计者手中,使得算法具有机械性、复杂性、非普遍性和非透明性,公众无法窥探算法技术运行的全貌,存在“算法黑箱”和算法失控的风险,即使算法计算出现错误也很难被一般公众所发现,算法技术成为具有未知性和风险性的“数学杀伤性武器”。
(二)新媒介技术激化网络公众情感性认知
人是情感性动物,情感传播是政治传播中赢得社会认同和社会威信的非正式却行之有效的方式。但由于信息内容中情感因素的注入程度缺乏定量标准,政治媒介信息中对于情感的过度渲染会导致政治传播的内容价值分量减少。一方面,情感传播模式的引入提高了政治传播的影响力,增加了公众的参与度,同时强化了公众对公共传播主体的政治认同。另一方面,情感传播的过度渲染使得政治传播的价值受到挤压,情感共鸣模糊了公众对信息内容的判断能力。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公众不再畏惧“个人意见”和“社会气候”的压力,“沉默的大多数”的言论自由被解放,亢奋的公众容易在新媒介技术的助力下产生情感极化行为,进而导致政治传播空间出现政治真相模糊以及网络道德失范现象。
1.情感化传播影响公众对政治真相的辨识
人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结合体,人容易受到情感的主观影响。后真相时代,公众对于真相的追求逐渐转变为寻求情感的共鸣,公众对于政治信息的接受从被动的信息输入转向主动的情感认同,情感要素成为公众接受和传播政治信息的重要动因。传播主体通过新媒介技术影响公众的情感偏向,进而影响其对政治信息的价值认同,政治传播信息中的情感因子成为影响内容价值的“麻醉品”,公众在具有情感价值的信息面前思辨能力降低。同时,新媒介技术的应用为公众的情感释放提供了渠道,公众容易在非理性情感的驱使下,以感性共鸣取代理性求证,使得“群体极化”“沉默的螺旋”“回音室效应”等传播现象借助自媒体平台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在这种传播模式下,传播主体和受众对于政治信息倾向于情感化判断,越来越多的受众忽略了对信息真相的探求而被误导政治认知。
2.情感化倾向引发政治传播伦理道德失范
新媒介技术下,网络政治空间成为现实政治世界的映射与补偿,新媒介平台成为民众信息获取和情感释放的重要手段,成为公众观点表达和情感补偿的重要出口。但一般而言,“起源于情感的言行很容易散发并滋生个人的劣根性,极易导致极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蔓延。”[8]网络的虚拟性使得公众的自我道德约束力降低,公众获得了一种外在于现实社会政治表达的新空间,公众利用网络空间存在的技术便利,将一些现实中的非理性行为进行网络化包装,采用隐匿传播方式,不利于公共政治传播的舆论引导。同时应该注意的是,线上及线下的政治传播是相互影响及相互作用的,现实政治传播是网络政治传播的土壤,网络政治传播是现实政治传播的反映及拓展,网络空间的政治传播伦理失范行为同样会导致现实生活政治传播的伦理缺位,新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线上情绪得以在线下返场,再次助推了现实生活中政治舆情的发酵,加剧了政治传播伦理失范。
(三)新媒介技术影响原有政治传播生态
随着新媒介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媒介嵌入到大众生活的每个角落,媒介及媒介信息成为传播主体和社会公众获取信息、进行价值判断的重要依据。当前人人都是信息源,网络空间信息纷繁复杂,媒介传播出现逐利性和娱乐化特点,原有传播生态受到影响。
1.信息采集不全影响传播主体威信
新媒介时代,媒介成为联系传播主客体之间的纽带,成为构建传播主体与社会公众之间对话的桥梁。在当前新时代背景下,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群体因担心网络信息真实性而逐渐从舆论环境中自我保护性撤退,而处于较低社会地位的群体在网络空间不断寻求自我效能感,更愿意参与网络空间的信息讨论[9]。传播主体通过新媒介技术在网络空间所搜集的显性意见可能并不是社会公众的主流意见,一些传播组织单纯依靠媒介所收集的信息,并不代表已经全面掌握有效信息。同时,媒介具有逐利性,新媒介技术受到政治商业等多因素的影响,媒介所传播的信息是在多个利益主体的撕扯之下形成的,网络空间呈现的主流意见掺杂着不同程度的利益碎片,一些传播主体过度依赖媒介信息会受到媒介的逐利性影响,进而影响社会公众的政治认知,损害部分传播主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政治生态的稳定发展。
2.信息传播泛娱乐化导致受众价值迷失
新媒介环境下,部分公众沉浸在媒介营造的拟态环境中,在虚拟空间进行互动而回避现实的政治互动,公众呈现出一种孤独、自闭的社会性格,出现众多政治“电视人”和“容器人”。他们追求感官的刺激体验,注重意见的自由表达,他们只生活在媒介所营造的网络空间中,对于现实中的政治真相选择性的主观隔离。他们只观察存在于媒介中的政治,容易受到大众媒介的情感调动,容易被一些怀有特定目的的意见领袖“带方向”。同时,随着新媒介技术的深入发展,新媒介技术成为公众进行情感宣泄的渠道,公众成为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笔下的“被麻醉的对象”,新媒介技术成为最直接的麻醉剂。部分公众倾向于寻求个性化、感官化、娱乐化价值趋向的信息,每天花费大量时间,过度沉溺于媒介所提供的浅层娱乐当中,失去理性思考和政治判断的能力,成为一个沉浸在感官娱乐中而无知无畏的“情感躯壳”。公共传播的媒介信息失去了原有的传播效力,公众传播的政治信息失去了理性支撑,情感化和泛娱乐化倾向凸显。
三、新媒介技术对政治传播影响的思考与应对
随着信息生产方式的变革,新媒介技术的加持,信息无处不在,媒介无人不用,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的新媒介格局逐步形成。由于“网络舆论生态不同于自然生态,它是一个复杂的‘人造生态’,有别于前网络媒体时代的舆论格局,是一个主要由政府—公众—媒体三维互动形成的舆论场。”[10]新媒介技术下的政治传播由政府、公众和媒体共同构建,新媒介技术的出现进一步加深了政府与公众的联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发展,使主流媒体具有强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11]政治传播主体要对新媒介技术形成清醒的认识并且理性对待,利用新媒介技术的传播优势与公众形成良性互动,寻求政治共识,实现增益式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新媒介传播范式。
(一)公共传播和公众传播形成良性互动
传统的政治舆论场是板结固化的,新媒介时代的政治舆论场是流动变化的。相比于传统政治传播自上而下的垂直传递,网络政治传播是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交叉互动。网络空间的政治传播受到多种因素的相互牵制。从现实出发来看,“网络舆论治理中的对话不应是政府的强势‘独白’,也不应是公众的‘话语暴力’,更不是媒体的‘无中生有’。”[12]新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政治传播呈现出“发散化”和“互动性”的传播特点,政治传播的话语重心下移,公众的政治意见得到重视,政治传播呈现多元主体博弈传播的新态势,政治传播更加需要公共传播与公众传播互相促进的互动式发展。
同时,当前处于万物互联的共同体社会,“国家不是静态的铁板一块,而是一个动态的、多维度的整合体。”[13]政治传播由多主体多渠道共同构成,新媒介技术将现实政治传播中存在的矛盾在网络政治空间进一步放大,网络政治传播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生变异都会引发蝴蝶效应。公共传播要辩证认识媒介技术,联系实际,转变观念,适应新的媒介传播方式,重新认识新的网络场景中组织与媒介的连接关系,及时疏导并解决现实政治传播空间出现的小故障、小矛盾,与其他传播主体和社会公众建立相互依存的交流互动模式,缓解公众对于政治传播的漠然和抵触心理,避免媒介技术对政治传播矛盾的激化,减少因网络发酵而映射到现实空间的大舆情、大危机事件的发生。
(二)寻求公共传播和公众传播的政治共识
新媒介技术帮助公众摆脱地域和身份限制,公众在网络空间获得新的政治参与权力,公共传播主体和公众传播主体实现网络空间的“平等对话”,公共传播与公众传播的政治边界被重构。寻求多元传播主体之间的政治共识,建立政治共同体,通过合作传播达到彼此共存和增益,同时也有利于政治舆论的引导和政治生态的平衡。“一个社会阶段性的社会景象是由当时所有参与信息传播的社会主体共同构建的,是社会共同体为自身所创造的政治社会场景,并不是少数精英或者其他人为社会公众所创造的政治世界。”[14]构建政治共同体的关键不是来自外力,而是源自共同体内在的张力,其本质是通过实现多元传播主体的政治共识来实现全民政治共识。当前的政治传播格局由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塑造,传播主体的政治认同程度越深,建立政治共识的根基就会越坚固。
公众的政治参与具有主动性和主观性,公共传播主体应该正视网络社会存在的传播主体多元性以及信息不确定性,认识到“公众意见并不像法律和制度一样‘铭刻在大理石上’,或者‘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可谓是现代政治的‘无冕之王’。”[15]政府权威是建立在政府与公众形成社会契约和达成社会公共意见基础之上的,温和统一的公众意见是促成政治共识的必要条件,仅是依靠政策规制无法达到公众认同。尊重主体差异性,全面掌握社会动态,了解社会底层公众的政治需要,传播符合公众需求的政治信息,实现政治传播的“最大公约数”,有利于更好地巩固传播主体的政治地位。新媒介时代的政治传播应以寻找多元主体的政治认同为前提;以达成主体之间的利益共识、制定共同的传播规则为保障;以加强传播主体与社会公众的联系、共同为社会公众服务为目的;将新时代的政治共识作为镌刻在公共传播与公众传播内心的法律,共同促进政治传播生态的稳定发展。
(三)增强公众对新时代政府的信任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避免掉入塔西佗陷阱,就要从根本上使政府具有公信力,使人民自主自发地去爱护、去拥护公权。”[16]政府组织以公共传播为发声渠道,公共传播以政府权威来提升影响力,公众对政府组织的信任度与公共传播的影响力成正比。公众对于公共传播的“政治信任来自公众对某个政治主体的信心,即公众相信该政治主体能够为民众的利益行事,相信该政治主体具备为公众和政治社群提供政治产品的能力。”[17]但在现实社会中,一些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存在职能分工不清,任务繁杂,政府各部门的横向协调性差,各部门如同一个个林立的“碉堡”,有时会呈现出“隧道视野”效应[18]。部分传播主体部门功能分散,执行效率低,影响公众对于政府组织的信任。
新媒介技术下的政治传播具有广泛性和交互性,多元传播主体对政治传播形成解构,提高公共传播影响力,必须以提高公众对于新时代政府的信任度为前提。“政府不是简单运行的机器,而是由多种组织共同构成的有机体,政府的健康运转依赖于组织内部各个器官的相互配合。”[19]新时代的政府是由多种组织共同构建的,增强公众对政府的政治信任是长期、动态、循环往复的过程,需要政府组织、社会公众与传播媒介共同协作,合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算法推荐等技术,科学精准地进行议题设置,提高公众对政府组织的信任度,扩大政治传播的影响力。
总之,传统媒体时代的政治传播以内容为基础,新媒介时代的政治传播以人为核心。新媒介技术下的政治传播主体日益多元,政治传播的途径不断增加。面对新媒介技术变革所带来的一系列政治传播困境,政治传播主体必须转变传播观念,从强调公共主体传播回归到关注公众个体的传播当中,以人为本,将政策管理和柔性引导相结合,寻求公共传播与公众传播的政治共识,形成信息共振,共同促进政治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