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252《蚕丝被》新旧标准差异分析
2020-05-11朱小云张延辉
朱小云,张延辉
(上海市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200082)
0 引言
蚕丝被是高端被子产品的一个代表,对茧丝绸行业的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多年来,蚕丝被行业在风雨中砥砺前行,逐渐成为继砂洗丝绸、重磅真丝等后支撑全行业发展的重要产品。蚕丝被总量逐年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7年蚕丝被产量1 922万条,比2016年下降7.32%,比2014年的2 474万条下降22.31%,而与2009年相比仅增长3.17%。
《蚕丝被》标准作为我国茧丝绸行业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它为促进蚕丝被行业健康稳定地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蚕丝被标准的技术内容,提升标准的适用性、可行性和合理性,推动蚕丝被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标准委员会下达了对《蚕丝被》的修订任务要求。全国丝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于2018年10月11日在江苏吴江主办了对蚕丝被的质量及其标准的研讨,重点就填充物指标、外观质量要求、工艺质量要求等方面作了修订说明,检测机构、行业内蚕丝被企业及水星家纺、罗莱、富安娜等品牌家纺企业的代表纷纷发言,最终组织完成对《蚕丝被》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1 主要技术内容变化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2019年第13号公告批准发布了GB/T 24252―2019《蚕丝被》(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并将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标准是在原国家标准GB/T 24252―2009《蚕丝被》(以下简称旧版标准)实施10年后的首次修订。与旧版标准相比较,新版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变化体现在:增加了“填充物不得进行增重处理”“蚕丝被中应无缝针、断针等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的金属残留物”的规定以及“填充物残胶率”考核项目;修订了“纤维含量”“填充物品质”“填充物含油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填充物压缩回弹性”“胎套色牢度”和“水洗尺寸变化率”等考核要求;将“丝绵长度”“含杂率”“荧光增白剂”从旧版标准“填充物品质”中抽出,并单列为考核项目;增加了“成品宽度、长度、填充物质量还应标注在外包装或易被消费者发现的吊牌等非耐久性标签上,内容应与耐久性标签保持一致”以及“未标明填充物纤维含量百分比的混合蚕丝被,应标明蚕丝质量”的标识规定。
2 新旧版标准比较
2.1 适用范围
新版标准在旧版标准适用范围的基础上,除对蚕丝被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进行了规定外,还支持以其他蚕丝绵为主要原料制成的蚕丝被的品质控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2 术语和定义
新版标准除了对蚕丝被和蚕丝绵两个术语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外,还增加了绢制丝绵和绵点两个新术语,并删除了旧版标准中长丝绵、中长丝绵和短丝绵3个术语。
2.3 要求变化
新版标准对蚕丝被的要求主要包括安全性能、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4个方面,且将产品的质量等级划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对蚕丝被的要求发生了许多变化,更加严格明确。
2.3.1 胎套和填充物的安全性
新版标准明确要求蚕丝被中的胎套和填充物的安全性应符合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且婴幼儿及儿童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3.2 内在质量
新版标准对蚕丝被的内在质量要求变化较大,不仅对纤维含量、含油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和压缩回弹性的要求进行了修改,还增加了对填充物丝绵长度、残胶率和荧光增白剂的要求,详见表1。
丝绵长度是蚕丝绵的一项重要指标,用长丝绵制成的蚕丝被要比用短丝绵制成的蚕丝被更蓬松、更保暖、更耐用。残胶率是指丝绵的残胶率,是蚕丝脱胶后残余的丝胶含量,其含量过高,容易使蚕丝纤维粘连,板结发黄,影响蚕丝被的保暖性、均匀性、蓬松性和合适性。
荧光增白剂是一种荧光染料,对物质具有增白效果,可使人肉眼看到的物质颜色更白。然而,蚕丝是一种不含荧光增白剂的天然蛋白纤维。一些不良厂商,为使丝绵颜色更好看,添加荧光增白剂,而蚕丝被又直接与人体接触,对人们的健康会产生潜在的安全影响。因此,任何等级的蚕丝被都不得添加荧光增白剂。
此外,新版标准还增加了对蚕丝填充物不得进行增重处理的规定,要求蚕丝总氨基酸质量分数的实测值≥95%,或蚕丝中丝氨酸、甘氨酸、丙氨酸和酪氨酸的质量分数实测结果之和≥77%。由于聚甲基丙烯酰胺类接枝增重物质在酸性溶液中不能水解而成为沉淀析出,因而可利用蚕丝蛋白在高温酸性溶液中可发生水解的特性,来判断蚕丝绵是否经过接枝增重。
2.3.3 外观质量
新版标准新增了对填充物的外观质量要求,对不同等级的填充物外观质量提出明确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优等品填充物的外观优于或接近GSB 16-3452―2017《机制蚕丝棉外观等级标准样照》优等品要求,丝胎中无明显的硬、软绵块和硬丝筋;一等品填充物的外观优于或接近GSB 16-3452―2017《机制蚕丝棉外观等级标准样照》一等品的要求,丝胎表面不得出现明显的硬绵块和硬丝筋;合格品填充物的外观优于或接近GSB 16-3452―2017《机制蚕丝棉外观等级标准样照》二等品的要求,绢制丝绵清洁度≥90分。
此外,还将外观质量中的“缝针”要求并入到工艺质量中的缝制质量中;对于质量≤500 g填充物产品的均匀程度和四角、边不进行考核;要求蚕丝被中应无缝针、断针等对人体可能造成伤害的金属残留物等。
表1 内在质量要求发生变化的项目
2.3.4 试验方法的变化
新版标准对纤维含量、含油率、荧光增白剂和水洗尺寸变化率的试验方法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安全性能、丝绵长度及含量、残胶率、蚕丝绵增重鉴别、绢制丝清洁度和断针等金属残留物的试验方法。其中:胎套纤维含量按GB/T 2910系列标准执行;含油率按FZ/T 40006―2018《蚕丝含油率试验方法》执行,每份试样质量为(3.0±0.3)g;荧光增白剂按FZ/T 01137―2016《纺织品荧光增白剂的测定》执行,日常检验在波长为365 nm的紫外光下进行;水洗尺寸变化率按GB/T 8630《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执行,采用GB/T8629―2017《纺织品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中A型标准洗衣机(洗涤程序4G,干燥程序A);胎套和填充物的安全性能(pH值、异味)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规范》执行,婴幼儿和儿童用蚕丝被应满足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残胶率按FZ/T40006―2018《蚕丝含油率试验方法》执行;绢制丝清洁度按FZ/T41003―2010《桑蚕绵球》或FZ/T41004―2017《柞蚕绵条》执行;断针类金属残留物按GB/T 24121―2009《纺织制品断针类残留物的检测方法》执行,检测设备灵敏度采用1.0 mm。
此外,对网状蚕丝绵长度采用目测法,并结合丝绵的加工工艺进行判定。絮状蚕丝绵长度按FZ/T 40009―2019《蚕丝绵纤维长度试验方法》执行,绢制丝绵长度按FZ/T 41003―2010《桑蚕绵球》或FZ/T 41004―2017《柞蚕绵条》执行。对采用聚丙烯酰胺接枝技术增重的丝绵可参照新版标准附录C和附录D快速筛查,蚕丝氨基酸含量试验方法按GB/T 32016―2015《蚕丝氨基酸的测定》中酸水解法或附录E执行。
2.4 其他变化
2.4.1 出厂检验项目
新版标准对出厂检验项目、产品规格和纤维含量的标注进行了修改,要求出厂检验时要对纤维含量、填充物品质、丝绵长度、含油率、回潮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残胶率、胎套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pH值、异味、断针等金属残留物、外观质量全项、工艺质量(除厚薄均匀率和角质量差异率外)全项进行检验。在产品规格标注时,应包括成品宽度、长度、填充物质量,且要标注在外包装或易被消费者发现的吊牌等非耐久性标签上,且内容一致。纤维含量标注要符合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应对填充物丝绵的蚕丝种类和丝绵长度进行标注,由不同长度种类丝绵混合的填充物也应明确说明。
2.4.2 附录
新版标准对附录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调整。修改了附录A,增加了填充物纤维含量试验结果的表示,对附录B~E均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标准原文。
3 结论和建议
(1)GB/T 24252―2019《蚕丝被》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弥补了原国家标准中相关技术指标的空白和不足,还进一步为蚕丝被行业的质量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也对检验检测、行业监督部门及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蚕丝被加工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工艺能力和相关标准的培训,并在生产中严格执行标准要求,强化原料质量的检验制度,尽可能从源头上确保产品的质量。
(3)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要加强标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检测水平,从而提高检验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同时,还应加强对标准的宣贯,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标准的顺利实施。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