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2020-05-09谭颖
谭颖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着力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等变得越来越重要。想推进大环境的依法治国,必先从小环境开始改善。而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则是一套行之有效、公平公正透明的法律程序。
本文首先介绍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情况,着重阐述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改善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而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地方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
一、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本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逐条分解成具体措施,纳入到相关工作方案中,作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要点。
2016年开始,辽宁省将营商环境优化作为重点治理领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计39条,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其立法目的就是“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2018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开发区条例等,初步形成了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这些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有效提高了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二、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所面临的问题
(一)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长期以来,“政策不稳”被视为最大的风险。政策不稳,容易造成资源严重浪费、扰乱市场秩序、错失发展机遇。
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信息的共享、采集、保存、披露,以及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缺乏具体制度。制假售假、坑蒙拐骗、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以及骗取贷款、非法融资、逃避债务等行为在某些行业依然存在,损害市场主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秩序。
(二)政府行政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行政服务水平不高。过去,辽宁省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遇到一些程序繁琐、办理时间长的审批事项,会存在“不审批不会工作”的现象。现在,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将多个审批合成为一个审批,表面上看审批事项少了,但并未起到减轻企业负担的作用。辽宁省对行政服务行为缺少效能监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面的机制仍有些不健全、惩处机制不完善、问责不够。
三、完善地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最首要的是将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公平竞争、自由开放观念贯彻到位,使之深入人心,创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了“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并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从方便管理向服务市场主体转变,从限制市场主体向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转变。
只有堅持依法治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才能给企业带来安全感。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创建高质量的政府行政服务体系
强化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建设,打造高效、优质、便利、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重中之重。
民营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各个领导干部务必站在事关辽宁振兴全局、事关辽宁长远发展的高度,去看待壮大民营经济的极端重要性。近日,沈阳一所大学的一名学生,仅凭一张身份证就一次性办妥注册企业的所有手续。这背后是辽宁省将“一事跑多窗”变为“一窗办多事”的简化服务。全面推出“无件受理、持件取照、履约践诺、全程互信”的企业登记服务模式。
四、结语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以提高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法治为基石,建立起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公民遵法守法。尽管辽宁省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是可以明显地观察与体会到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辽宁省的营商环境正在逐步改善。
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必然是一个和谐稳定、开放包容、文明繁荣的社会环境,也是企业最根本、最核心的发展环境。(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