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20-05-09
追债无果,可否申请冻结、扣划债务人的“养老钱”?
编辑同志:
我退休后与他人合伙做生意,结果亏了本不说,还欠下马某12万元钱。虽然马某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判决我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归还欠款,但我根本无钱偿还。马某说,再不想办法还钱,他就向法院申请冻结我的养老金账户并划转我的养老金用于还债。我认为自己的养老金是用于安度晚年的专用资金,法院是不会予以强制执行的。请问,法院会冻结、扣划债务人的“养老钱”吗?
读者:赵之星
赵之星读者:
职工在职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属于专项资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但是,养老保险金是职工退休后的主要收入,具有工资属性,属于责任财产,因此,债务人在社保机构的养老金可以用于清偿债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要求社保机构协助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问题的复函》指出:“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根据上述规定,一旦马某向法院提出冻结你养老金账户的申请,法院会视情况作出是否冻结的裁定。如果你每月可领的养老金超出了你的基本生活所需,那么对于超出基本生活费的部分可以冻结。基本生活费用一般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在法院作出冻结的裁定书后,如果你没有在裁定书指定的期限内还款,法院就会划转你的养老金给马某。
文潘家永 插图小宜
交通肇事后忙于救人未拨打“110”算自首吗?
编辑同志:
不久前的一天,小陈驾车途中将路人冯某撞倒,小陈当即拨打120,并与急救人员一同将冯某送到医院,但忘记拨打110。不幸的是,冯某因受伤太重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小陈在医院被警方带走。由于小陈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故被警方刑事拘留。此间,小陈表示会尽全力赔偿,直至冯某家人满意。请问,小陈拨打120急于救人却忘了拨打110报警,可否构成自首?可以获得从宽处罚吗?
读者:金华媛
金华媛读者: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动投案是成立自首的前提条件,设立自首制度的本意在于促使犯罪分子不逃避法律追究,以便节约司法资源。基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中规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1)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3)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
本案中,小陈既没报警也没待在现场等待,与上述规定的几种情形相对照,其不属于自动投案,不能构成自首。但小陈具有以下表现:(1)积极救治伤者以致忘记报警;(2)因护送伤者到医院而离开现场;(3)没有离开医院;(4)积极赔偿对方损失。因此,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对小陈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