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塘栖:“以约定序”促成疫情联控精准化
2020-05-03郎一舟
郎一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是疫情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如何完善社区的超负荷状态下的运转机制、如何获取居民的配合和信任等大量具体实践问题考验着基层社区的智慧。余杭区塘栖镇充分利用“两约”建设成果,“以约定序”,走出了一条疫情联控精准化的路子,成效显著。
针对性地定“公约”
实现联控层级控制的有序化
其一,成立专设机构,“约定”抗疫领导组织的统一化。新冠肺炎疫情一发生,塘栖镇党委政府立即积极谋划部署,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疫情的指导防控,各村社纷纷成立领导小组,对精准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作了进一步完善,明确政府、乡村社区两委、网格长及村(居)民等四方参与主体防控责任和权力。
其二,制定“防疫特殊公约”,“约定”抗疫操作路径的制度化。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四方责任”,让村(居)民在防控期间更加理解、支持、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塘栖镇党委政府统筹安排,在各村社现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疫特殊公约》,将村(居)民行为规范用公约形式纳入自治章程。“防疫特殊公约”强化了利益导向,如河西埭村通过细化村民防控行为规范,将防控责任与收益分红利益分配挂钩,完善了监督举报和奖惩制度,提升了村民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塘栖村先“约”后“规”,包括戴口罩、不聚集、多运动、宠物家畜圈养、市外回来隔离、出租司机安装改造安全舱等,内涵丰富,亮明“尺子”,“约”得实,“规”得准,可落地、易执行,有响应、见效果。
由此,完成了塘栖镇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的层级控制,并使得疫情防控有“法”可依。
复合措施行“规约”
实现联控手段运用的有序化
其一,推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约定”抗疫联防联动化。疫情防控需要大量人手,塘栖镇根据“防疫特殊公约”,及时启动“义务派工”制度,即由党员、组长带头,每家每户派人参与区域内的防控任务。西河村人人出力“义务派工”,由党员、村民组长带头,制定防疫出工登记、出工情况公开和义务监督员等3项制度,动员激励村民人人出力,参与防控任务和生产任务。乐苑社区在近一个月的防疫工作中,积极招募和组织近300名志愿者共同抗“疫”,通过党员带头、居民参与,共同守好社区的安全防线。华城社区妇联组建援鄂关爱队伍,动员广大妇女群众守护家园,做好“逆行者”们的后勤保障;丁河村利用组建的“鱼鹰嫂”志愿服务队伍,将原先助力垃圾分类、庭院整治、纠纷调解工作所积累下的人缘和地缘优势,转化为疫情排查防控的力量和组织优势,顶起了村内疫情防控的“半边天”;塘栖镇志愿者招募公告发布后,5天招募了160多名志愿者。在统筹安排下,他们为这场疫情阻击战增添了力量与温暖。
其二,坚持统一标准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约定”村(居)民行为规矩化。采取张贴海报、智能广播、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居)民臨时规约的宣传贯彻,进一步明确防控期间的言行规范,引导村(居)民从“被动约束”向“主动自律”转变。如河西埭村规定,对服从卡口管理、落实居家观察、杜绝聚会聚餐、主动志愿服务等“七类”正面行为加强倡导,对防控期间不负责、不配合、不落实、不出力等“七类”负面行为加强约束。把规约与村民切身利益挂钩,对违反规定的采取批评教育、案例曝光、扣减福利、取消村内临时性用工等处理方式,进一步提升规约的约束力;宏磻村结合村民临时规约建立群众举报、邻里监督等机制,发挥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推动各类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整改,农村防控工作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塘栖镇以“来之于民、立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工作主线,以“村事约定、定责约执、村事约议、民风约规、民情约系、民生约促”为工作方法,引导全镇村(居)民有序参与疫情防控,筑牢了群防群治立体防线。
民生服务依“规约”
实现联控成效呈现的有序化
其一,坚持疫情防控和生产发展两不误,“约定”工作重点的渐进化。根据疫情的变化状况,塘栖镇谋划在前,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确保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如塘栖村早在2月10日就召开村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召开钉钉视频会议,指导企业进行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的开展,为使疫情带来的影响最小化,塘栖村最大程度地保障商户的利益,在征得村民大会同意后,开始谋划村级留用地港润大楼及其他物业的租金减免事宜,有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同时,积极引导并鼓励房东适当减免租金,吸引外来人员返杭务工。建立“塘栖村房东报送群”畅通租客信息渠道,有序引导租客有序返回;河西埭村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点对点联系企业有序推动农民工返岗复工复产。
其二,加持防疫防控与村(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相结合,“约定”联控成效的扩散化。塘栖镇没有仅仅满足疫情防控的成功,且将疫情防控中对村(居)民的文明素养培育与形成当作“后半篇文章”。如“规约”的实施推进中开展的诸如“健康运动大比拼”“防疫知识比赛”“晒晒你的拿手菜”等线上临时性活动并没有停止,现在根据村(居)民的要求改为常态性工作。村(居)民文明素养培育活动的开展,既约束了不文明行为,促使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也填平了“文化洼地”,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友善,营造了浓郁的文明风尚,增加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约定序”的治理实践,既注重了防疫工作的法治化、社会化路径依赖,又注重了村(居)民生活的文明化、民生化取向。长远来看,将有利于优化政府对基层社区工作的支持体系,将有利于实现政府和社区有效链接的社区能力建设,是基层社区精准治理道路的有益探索。
作者系余杭区塘栖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