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用水水价提升空间及其节水潜力
2020-04-29王西琴贾宝珍曹湧镗
王西琴 贾宝珍 曹湧镗
摘要:该文分析了北京市居民用水水价及其用水量现状,采用双对数模型建立用水需求价格弹性函数,并计算了不同情景水价调整方案下节水潜力。结果表明,北京市当前水价偏低,居民水费支出系数约0.55%,低于1%标准,人均生活用水量低于节约型标准39.77m3/年,需水价格弹性系数为-0.166。计算了4种不同情景下的水价调整及其节水潜力,并推荐了近期、中期、远期水价调整方案,三种方案下水价提升幅度分别为3.69元/m3,5.25元/m3,7.6元/m3,与之相对应的水费支出系数均为1%,年节水潜力可达6.74×108m3,687×108m3,7.02×108m3。该文研究为北京市居民用水水价改革提供依据。
关键词:水价改革;阶梯水价;水价弹性;水费支出系数;节水潜力
中图分类号:TV213.4;F045.3
DOI:10.16152/j.cnki.xdxbzr.2020-02-007
Beijing urban residents′ domestic water price improvementand the water saving potential
WANG Xiqin, JIA Baozhen,CAO Yongtang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urban residents′ domestic water price and water consumption in Beijing, using the double-pair data model to establish the price elasticity function of water demand. The water saving potential under different scenarios was calculated.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current water price in Beijing is relatively low, and the coefficient of residents′ water expenditure is about 0.55%, which is lower than the standard of 1%. The per capita domestic water consumption is much higher than conservation standard of 39.77m3, and price elasticity of water demand is -0.166.The water price adjustment and its water saving potential under four different scenarios were calculated, and the short-term, medium-term and long-term water price adjustment schemes were recommended. Under the three schemes, the water price increases by 3.69 yuan/m3, 5.25 yuan/m3 and 7.6 yuan/m3 respectively, and the corresponding water expenditure coefficient is 1%. The annual water saving potential can reach 6.74×108m3, 6.87×108m3 and 7.02×108m3 respectively. This study provides a basis for the urban residents′ domestic water price reform in Beijing.
Key words:water price reform; ladder water price;price elasticity of water demand; the coefficient of residents′ water expenditure; water saving potential
黨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19),国家发改委提出《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2018),旨在通过水价杠杆的作用达到节水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提出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北京市是极度缺水的城市,人口数量远超出水资源承载力[1]。2018年水资源总量约35.46×108m3,按照年末常住人口2 154.2×104人计算,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65m3,远低于极度缺水标准500m3/人。加之水质性缺水,北京面临水量少与水质差的双重压力。近年来,北京市在节水与水价改革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并逐步付诸行动。2014年开始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对节约生活用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城市居民水价自2014年之后就再未进行调整,按照水价调整周期性规律,北京市居民水价即将进入下一轮改革阶段。因此,未来居民用水水价如何调整是需要回答的问题。
围绕北京市居民用水水价的研究方兴未艾,取得了不少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阶梯水量标准的研究[1],以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和中高收入群体的月平均用水量为依据,研究和确定第一、二、三、四阶梯水量。②阶梯水价的研究[2],以水费支出系数为标准,研究北京市阶梯水价,并提出对弱势群体进行补贴以保障其基本生活质量。③水费承受能力研究[3],对北京市1999年以来不同收入的生活用水水费负担进行了研究,对水价承受能力进行了预测,认为2020年北京市中低收入水平的用水户水价承受能力最高为20.77元/m3。④用水需求价格弹性关系研究[4],采用双对数模型研究北京市用水需求价格弹性,认为调整生活水价对水需求的增长能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综上所述,北京市居民水价的研究已经得到学界的关注,并在阶梯用水量、需水价格弹性关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借鉴已有成果,基于居民水价与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重点研究水价调整方案及其节水潜力,为缓解北京市水资源紧缺的现状提供水价改革的参考依据。
1 居民用水水价与用水量现状
1.1 水价由单一水价转变为阶梯水价
北京市居民用水水价(以下简称水价)执行的是2014年水价,由三阶水价组成,一、二、三阶梯用水量分别为0~180m3,181~260m3,260m3以上,水价分别为5元/m3,7元/m3,9元/m3。1949年以来,北京市水价进行了多次调整,其中1992年之后提高幅度较大,水价由1992年之前的不到0.2元/m3调整到1992年0.3元/m3,1998年调到0.7元/m3,1999突破1.0元/m3增加到1.3元/m3,2001年增加到2.0元/m3,2004年之后调整幅度增大,突破3.0元/m3增加到了3.7元/m3,2009年增加到4元/m3,2014年开始实施阶梯水价,一阶水价增加到现在的5元/m3。纵观北京市水价调整历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①调整周期逐渐缩短,近期调整周期基本维持在5年左右。1992年以前,水价调整周期较长,1952—1966年,14年期间执行同一水价为0.18元,1967—1991年执行水价为0.12元,24年水价未进行调整,直到1992年调整为0.3元[5]。1992年之后调整周期缩短,1992—1995年执行同一水价,1996年调整为0.5元/m3,之后每隔一年调整一次,直到2004年调整为3.7元/m3,之后调整周期固定为每5年调整一次。2004—2009年为3.7元/m3,2009—2014年为4.0元/m3,2014—2019年调整为当前水价,一阶阶梯水价为5元/m3。②水价调整的幅度逐渐增加,1952到1991年40年水价增加了1.5倍。1992—2014年17年水价增加了13.3倍。③水价由过去的单一水价转变为阶梯水价,2014年开始实施阶梯用水量与阶梯水价,一方面对超用水量标准的用水户收取更高的水费, 另一方面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用水。 ④水价构成由单一的水费转变为3部分构成, 水费的收取包括了水资源费、 水费、 污水处理费等, 以体现水资源的价值、 供水的成本以及用水后污水处理的成本[6]。其中一阶水费构成中, 水费、 水资源费以及污水处理费占比分别为41.4%,31.4%,27.2%。
1.2 居民生活用水高于节约型标准
北京市居民用水在总用水量中占比例较高,且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由2000年的32%增加到2018年的47%,成为用水大户(图1)。人均年用水量介于55.81~102.87m3/人·年,高于国家节约型用水量标准39.77m3/人·年(GB/T50331-2002),且2005年之后,人均用水量呈现出增加趋势,由2005年的55.81m3/人·年增加到2018年68.62m3/人·年(图2)。
依据北京平均每户家庭人口数2.56人(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8)计算,结果显示,当前户均生活用水量未超过第一阶梯用水量标准(表1),说明现行阶梯用水量标准过低,难以起到节约用水的目标。随着二胎政策实施,以及北京市家庭雇佣住家保姆或者父母住家帮助照顾小孩的实际情况,如果按照户均人口3人或4人衡量,3人/户超过第一阶梯用水量23.52m3,4人/户超过一阶用水量91.36m3,超过二阶用水量11.36m3。
2 居民用水需求价格弹性
2.1 居民现状水费低于水费支出系数标准
生活水费支出系数(R)指水费支出与收入的比值,当R=1%时,居民一般都能接受,并开始关心用水量;当R=2%时,将引起居民对用水的重视,注意节约用水;当R=3%时,将对居民用水产生较大的影响[7]。从北京市居民水费支出系数变化趋势看,1996—2018年水费支出系数呈现出倒U形,2004年水费支出系数达最高值,自2010年以来水费支出系数均低于1%,2010—2018年实际水费支出系数与1%标准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到2018年实际水费支出系数仅为0.55%(图3)。由此看出,水价的增速明显低于收入的增速,这种情况从2010年就开始显现。如果按照2%标准衡量,1996—2018年实际水费支出均低于2%的标准,说明水价对节水的杠杆作用难以发挥作用。
2.2 用水需求与价格之间呈现负向弹性关系
众多学者研究表明,居民用水需求与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6-8]。有学者通过对用水需求的大量研究,认为水价是影响用水需求的关键因素之一,并建立了用水需求与水价之间的幂函数关系式[9]。
W=KPE1 (1)
式中W为价格为P时的用水量,单位为m3;K为常数;P为水价,单位为元/m3;E1为水价弹性系数。在式(1)基础上,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变化的影响,修正为
W=KPE1IE2 (2)
式中I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为元/人;E2为收入弹性系数。
该函数关系式又称L·D(雙对数)模型,是目前采用较为普遍的模型[3-4,10]。
该模型的主要参数是收入和水价,由于物价水平、通货膨胀等因素,在具体计算过程中,需要对上述参数进行修正,本文以1996年为基准年,其他年份用零售物价指数加以修正。以修正后的1996—2018年北京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水价、人均居民收入数据为依据,采用公式(2)进行拟合,得到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与水价的函数表达式
lnQ=5.335-0.166lnP-0.124lnI(3)
价格弹性系数为-0.166,即水价上升10%,用水量下降1.66%。
变量P值=0.019<0.05,F统计量为22.949,多元线性回归F统计量P值<0.001,R2=0.670,说明拟合效果好。世界银行需水调查组(1993年)认为城市公共供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弹性范围在-0.1~-0.3之间[10],已有研究结果的水价弹性系数在-0.105~-0.316 3之间(表2),本文的弹性系数在上述范围之内。
3 水价提升空间与节水潜力
3.1 水价调整与阶梯用水量情景方案设计
水价调整方案主要涉及到水费支出系数和阶梯水量,因为阶梯水价对应着不同的阶梯用水量。
正如前面所述,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远高于国家节约型标准,且超出一阶水量标准的人数较少,未能很好地起到节水的目标。因此,本文设计以下几种情景的阶梯水量。
1)根据国家发改委、 住建部2014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 在制定阶梯水价的各分段水量时, 应按照覆盖80%的居民家庭用户平均用水量确定一阶水量(Q1), 第三阶梯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的用户设定(Q2)[14]。 且一、 二、 三级阶梯水价比例为1∶1.5∶3。以2004—2018年北京城市居民用水量为依据,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阶梯用水量标准为0~215 m3/户·a, 216~272 m3/户·a,272 m3/户·a以上。
2)根据两阶段方法,用水量排序前20%的最大值为第一阶用水量标准(Q1),排序后20%的最小值为三阶用水量标准(Q2)。以2004—2018年数据为依据,按照用水量的大小排序,确定一、二、三阶阶梯的水量,分别为0~180m3/户·a,181~210m3/户·a,210m3/户·a,与现状阶梯水量标准相同。
3)根据现状阶梯用水量标准,在现状阶梯用水量标准基础上分别降低10%。 一阶、 二阶、 三阶用水量,分别为0~162m3/户·a, 163~234m3/户·a,234m3/户·a以上。
4)维持现状阶梯水量标准,用水量按照国家节水型标准计算。
5)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同于工业及农业,主要受制于居民可支付的水费[15],基于承受能力角度,本文对应着上述4种阶梯用水量方案的水费支出系数均取1%,由此得到4种水价调整方案情景(表3)。
3.2 水价调整方案
依据上述情景得到不同方案下的阶梯用水量及水价调整方案(表4)。方案1的水价提升空间介于3.69~17.06元/m3,方案2的水价提升空间为5.25~21.25元/m3,方案3的水价提升空间介于7.60~28.8元/m3,方案4的水价提升空间为10.69~38.08元/m3。水价提升幅度的排序从小到大依次为:方案1、方案2、方案3、方案4。阶梯用水量仅方案3低于现状标准,方案1高于现状标准,方案2和方案4维持现状。
3.3 水价调整及其节水潜力
根据第2节弹性关系公式(3)计算不同水价改革方案下节水潜力。限于篇幅,仅比较一阶阶梯水价的节水潜力(表5)。方案1、方案2、方案3、方案4的节水潜力分别为36.19m3/人·a,36.86 m3/人·a,37.68 m3/人·a,38.54 m3/人·a。2018年北京市常住人口2 154.2×104人,城鎮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86.5%,由此得到居民生活用水节水潜力介于6.74×108m3~7.18×108m3。
综合比较上述4种方案,从水价提升幅度的排序看,从小到大依次为:方案1、方案2、方案3、方案4。从阶梯用水量的标准看,方案4维持现状阶梯用水量标准。方案1的一阶、二阶水量高于现状36m3,三阶水量高于现状12m3,该方案更多地考虑现状用水的实际以及大多数人的用水行为。方案2的阶梯水量与现状相同,该方案更多地考虑中低收入水平用户的用水行为。方案3的一阶、二阶水量低于现状18m3,三阶水量低于现状24m3,该方案更多地考虑了执行阶梯水价及其阶梯水量涵义,尽量使阶梯水量的标准降低,以此达到节水目标。从节水角度衡量,4种方案下的节水潜力由大到小的排序依次为方案4、方案3、方案2、方案1,4个方案的年节水潜力相差0.28×108m3,其中方案1与方案2,方案3与方案4的节水潜力相差不大。
综合考虑居民用水行为的实际、水价提升的可接受程度、以及节水潜力等因素,本文推荐方案1为近期水价改革方案,该方案遵循实际用水量,考虑大多数人群的用水行为,在水价提升3.69元/m3的情况下,节水可达到6.74×108m3。推荐方案2为中期水价改革方案,在该方案下,阶梯水量维持现状,水价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25元/m3,节水可达687×108m3。推荐方案3为远期水价改革方案,在该方案下,阶梯水量在现状基础上分别降低10%,水价提升幅度7.6元/m3,节水可到7.02×108m3。方案4不作为推荐方案,因为该方案节水潜力与方案3相差仅0.16×108m3,然而水价提升幅度相差约3.09元/m3。
4 主要结论与建议
1)北京市居民用水水价偏低,从2010年开始水费支出系数低于1%,2018年低于0.55%,水价难以起到节水的杠杆作用。现状用水量超出节约型用水标准16.04~63.10m3/人·a。无论是从水费支出系数还是用水量衡量,水价都具有提升空间。根据本文研究结果,在水费支出系数为1%的情况下,三种推荐方案下的一阶水价提升的幅度范围为3.69元/m3~7.60元/m3。
2)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与水价之间存在负向弹性关系,弹性系数为-0.166。意味着当水价上升10%,用水量减少1.66%。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在3种推荐的水价改革方案下,北京市生活用水的节水潜力介于6.74×108m3~7.18×108m3之间。
3)水价改革是一项涉及到居民收入、用水行为以及不同收入人群承受能力的系统工程,应该循序渐进,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的因素,确定水价改革方案,不能顾此失彼。根据本文的研究,推荐了3种方案分别作为近期、中期、远期水价改革方案,其中近期方案,主要考虑居民的实际用水行为,以及水价调整的幅度,水价调整幅度最小为3.69元/m3。中期方案阶梯用水量按照国家标准,采用两阶段方法确定,水价调整幅度次之为5.25元/m3,远期方案重点考虑节水,阶梯用水量在现有基础上下降10%,年节水潜力6.5×108m3,水价调整幅度最大为7.6元/m3。
4)本文基于居民收入和节水潜力研究水价改革,仅仅是一种宏观角度的研究,还有很多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在情景方案的阶梯用水量确定方面,本文仅考虑了每户3人的情况,对于家庭暂住人口、家庭临时雇佣人口等情况未加考虑,可能会影响到节水潜力计算结果的精确性。在对比分析水价改革方案仅仅讨论了一阶水价的情况,对于二、三阶水价的情况未进行讨论。此外,对于水价的构成仅在现状部分进行了分析,在水价改革方案中没有涉及。事实上,目前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在一阶、二阶、三阶水费中占比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分别占总费用的27.2%,19.4%,15.1%。因此,在未来的水价改革中如何确定水费中不同指标在不同阶梯中的构成、以及各指标的比例,也是值得探讨和有待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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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李 波)
收稿日期:2019-12-10
基金项目:水项目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2018ZX07111001)
作者简介:王西琴,女,陕西西安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资源管理与环境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