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唇裂患者围手术期的护理方法及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的影响分析
2020-04-28郑婕苏欣郭媛
郑婕 苏欣 郭媛
【摘要】目的:探究唇裂患儿围手术期护理方法及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将2019年1月~2020年6月行手术治疗的60例唇裂患儿分为参照组和研究组各30例,参照组实施常规护理干预,研究组实施围术期护理干预,对比两组患儿生活质量和家属护理满意度。结果:研究组护理后生活质量评分和护理满意度均优于参照组,P<0.05。结论:唇裂患儿在手术过程中接受围术期护理干预,可有效改善患儿生活质量,提高家属护理满意度。
【关键词】小儿唇裂;围术期;护理干预;生活质量
唇裂多采用整复术治疗以及早封闭裂隙,恢复唇腭部正常解剖形态,为恢复语音功能创造条件[1]。但唇裂整复术后常伴随感染、复裂等多种并发症,给患儿带来痛苦。加之患儿年龄小、存在哭闹等情绪,对疗效可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应加强护理干预,改善患儿生活质量,促进术后恢复。本研究以唇裂患儿为研究对象,探究小儿唇裂围手术期护理方法及对生活质量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9年1月~2020年6月于我院行手术治疗的60例唇裂患儿分为参照组和研究组各30例。參照组男12例,女18例;年龄3~18个月,平均(9.94±1.27)岁。研究组男14例,女16例;年龄4~19个月,平均(9.73±1.32)岁。两组患儿一般资料对比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参照组实施常规护理,监测患儿各项生命体征指标变化;对患儿家属进行健康教育,讲述疾病有关知识,要求患儿家属遵医嘱给患儿用药。研究组实施围术期护理干预。(1)术前护理。及时纠正患儿营养不良,采用母乳、奶粉喂养,合理安排喂奶时间,做好喂奶准备,过分瘦弱者可输注血浆。做好术区准备,每天2次常规清洁术区,年龄较大患儿需漱口,年龄较小者喂奶后需喂水,每天2次清洁鼻腔。(2)术后护理。年龄较大患儿在术后第2天实施雾化吸入,每天2次,若不配合,需指导其多饮水,预防水肿,必要时行气管切开。做好出血伤口护理,密切关注伤口出血情况,及时安抚鼻腔、口腔流血患儿,避免出现大声哭闹现象。做好术后疼痛护理,用肢体语言鼓励与支持患儿,采用播放动画片、玩具等方式转移患儿注意力,减轻疼痛。做好术区感染护理,患儿需保持口腔清洁,进餐后服用温开水,使用生理盐水冲洗口腔,用棉签轻轻擦去切口存在的少量渗血或食物残渣;干血痂可用3%过氧化氢擦洗,生理盐水清洗,切口处涂抹抗生素软膏,及时擦去鼻涕。预防感染管理,及时清洁口腔,每天3次,动作轻揉。手术区需定时动作轻揉换药,每天2次,指导雾化吸入,减轻疼痛与水肿,必要时用抗生素治疗。给予患儿细心护理,采用恰当贴切语言减少哭闹情绪,治疗技术需精益求精,采用留置针治疗,避免反复穿刺带来的痛苦。需及时调整输液速度,密切观察输液进度,避免出现渗漏、输液速度过快等引起疼痛。患儿可能因口腔疼痛增加饮食难度,吃奶时较费劲,一次吃奶量很少,家长应当在不哭闹时提前喂奶。做好外伤预防管理,家长应掌握正确抱孩子方式,在喂奶时不可使用金属汤匙,避免膨胀扣除引起复裂。做好切口保护,唇裂伤口在使用生物线缝合后,伴随红肿现象,伤口处用生理盐水清洗,涂抹红霉素软膏。理疗时应注意保持烤灯距离,严格控制热度,预防生物线异常反应。
1.3 观察指标
使用SF-36量表评估生活质量,分数越高,生活质量越好;使用护理满意度量表评估家属护理满意度情况,分为十分满意、比较满意与不满意3个等级。
1.4 统计学方法
使用SPSS21.0软件分析,计量资料使用t检验,以(±s)表示,计数资料使用χ2检验,以%表示。
2 结果
2.1 两组患儿生活质量比较
研究组护理后生活质量评分高于参照组,P<0.05。见表1。
2.2两组患儿护理满意度比较
研究组护理满意度高于参照组,P<0.05。见表2。
3讨论
唇裂是一种先天畸形,采用整复术可恢复唇腭部正常解剖形态。唇裂整复术后伴随复裂等发生风险,给患儿带来痛苦,也给家属带来心理伤害[2]。因此应当重视围手术期护理干预。
本研究中,研究组护理后生活质量评分优于参照组,护理满意度高于参照组,证实了围手术期护理干预有助于改善患儿的生活质量,进而提高家属护理满意度。这是由于围术期护理由医师、护士、患儿家属共同参与,结合患儿实际情况,建设性针对性制定护理方案,分别从术前、术中、术后各阶段入手,结合不同阶段特点,明确护理需求,在实施过程中高度关注护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综上所述,唇裂患儿在手术过程中接受围术期护理干预,可有效改善患儿生活质量,提高家属护理满意度。
参考文献:
[1]殷芳芳,沈忱,殷圆圆.优质护理服务在小儿唇裂手术围术期的应用评价[J].首都食品与医药,2019,26(3):171.
[2]殷新新,刘艳红,刘晓娟,等.小儿唇裂术后系列护理体会[J].中国医疗美容,2018,8(4):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