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与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理论解析与经验辨识
2020-04-27张营营
张营营,高 煜,b
(西北大学 a.经济管理学院;b.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127)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抓住发达国家产业技术转移和全球要素分工带来的战略机遇,在快速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的过程中,实现了产业发展的“开阔地”式推进[1]。然而,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也诱发了一系列令人棘手的问题,如传统产业产能过剩、投入产出效率低下,新兴产业发展相对不足、创新能力亟待提升。可见,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构建经济开放新格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已成为当务之急。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建立一个开放、均衡、普惠的新型区域合作框架,必将对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那么,“一带一路”倡议是否驱动了中国沿线省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如果是,实现的机制是什么?进一步,其对“一带”与“一路”省份的影响效应是否相同?上述问题的解答对于寻找产业升级新路径以及推进“一带一路”稳步发展具有一定的政策启示。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研究者对其提出的背景、内涵及框架等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分析。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化,科学评价其所产生的经济效应逐渐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已有“一带一路”对中国经济影响的文献中,研究主题主要涉及贸易合作、对外投资、技术创新、经济增长等方面,如Lin等探讨了“一带一路”对中国在全球贸易格局中地位的影响[2];孙楚仁等认为以“五通”为核心的“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平台,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3];孙吉乐等基于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这一准自然实验,利用双重差分方法评估了“一带一路”对沿线省份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4];沈坤荣和金刚对微观企业的研究发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助于国内企业更好、更快地“走出去”[5];陈胜蓝和刘晓玲考察了“一带一路”对沿线省份公司投资的影响及其异质性[6]。整体来看,上述文献涵盖了“一带一路”倡议可能产生的诸多经济效应,也基本证实了“一带一路”建设对相关经济变量的积极影响,但都没有直接与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联系起来。
关于产业结构变迁的原因,传统的理论研究在封闭经济条件下,主要将其归结为两个方面的动力:一是,基于需求方收入因素的“恩格尔效应”。Kongsamut 等从该角度入手,认为收入水平的提升会引起消费结构的改善,从而推动产业结构转型[7]。二是,依据供给方技术进步因素的“鲍莫尔效应”。此机制是指,由于产业部门间技术水平的不同,使得产品相对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技术进步率高的部门,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如果产业部门生产要素具有替代性,那么要素资源就会从技术进步率高的部门转向其他部门,影响结构升级[8]。然而,传统的封闭经济框架对产业结构调整中的诸多问题并不能给予完美的解释,如Matsuyama发现,德、日等发达国家相对较高的制造业技术进步率并没有带来制造业部门份额的下降,这与“鲍莫尔效应”的影响结果不相符[9]。因此,学者们开始将研究框架拓展到开放经济中,探讨全球要素分工、进出口贸易、跨国公司进入等因素对产业结构变迁的影响[10-12]。应该说,当前学术界对开放经济下产业结构升级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多,然而却鲜有文献基于“一带一路”视角对其展开深入探讨。
为更好地理解“一带一路”倡议影响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理论机制与实际效应,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构建多维产业结构升级的测算指标,建立基于产业间和产业内结构升级的计量模型,考察“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一是将“一带一路”倡议纳入到产业结构升级的分析框架中,系统剖析其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制,在理论上进行有益的探讨;二是构造产业间升级、制造业和服务业内部变迁三重结构升级指标,运用双重差分模型从不同侧面探讨“一带一路”倡议的产业升级效应,并通过中介效应模型对影响机制进行实证检验;三是比较分析“一带一路”倡议对“一带”与“一路”省份产业升级影响的差异性,从而深化“一带一路”倡议与产业结构升级关系的研究。
二、理论机制与研究假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其建设项目涉及到基础设施发展、贸易和投资开放、国际产能合作、人员交流等多个领域[3],而在开放经济下,贸易开放和对外直接投资是影响一个国家(地区)产业结构变迁的重要因素,此外,从新结构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基础设施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可以产生溢出效应(或外部性)。基于此,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主要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贸易开放度和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等途径和机制,来剖析“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
(一)基础设施效应
新结构经济学认为,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在产业结构变迁中做到因势利导的一种手段,对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具有正向溢出效应。与此同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和关键节点,因此“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必然会加快沿线省份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进而对产业结构升级带来影响和冲击。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一方面,交通运输、通信网络以及能源设施等方面的经济基础设施建设(1)根据世界银行发展报告(1994),基础设施可分为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两大类。,将有助于改善产业发展的硬件环境,降低企业产品的生产和运输成本,加速地区性和全球性生产及供应网络的磅礴发展,增大企业(潜在)的市场份额,从而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Bougheas等认为,具有生产性的经济基础设施,还可以阻止其他生产要素的边际报酬下降,促进社会生产能力提升,使产业发展获取内生动力[13]。另一方面,教育科技、医疗保健和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社会基础设施完善,是先进加工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形成人力资本,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别是教育科技基础设施,由于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特征,能够通过知识外溢效应推动区域研发创新活动的顺利开展,从而为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贸易开放效应
“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国内沿线省份积极布局,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扩大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领域,并通过功能性开放特区(如自贸港、自贸区等)的建设推动贸易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孙军等对中国省际贸易演变与流向特征的研究表明,“一带一路”沿线省份贸易规模和密度呈逐渐增长态势,“一带一路”倡议的贸易开放效应正在显现[14]。贸易开放作为经济转型的外驱力量,对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影响。以保罗.克鲁格曼为代表的新贸易理论认为,对外贸易的不断深化能够促使一个国家进出口规模的极速扩张,诱发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从而带动国内资本密集型行业与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周茂等的经验研究也表明,对外贸易可以通过“竞争效应”加速资源在产业间的优化再配置,促进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整体提升,从而推动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升级[15]。因此,“一带一路”建设会通过对外贸易的开放推动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此外,“一带一路”倡议的贸易开放效应,还会引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经济制度创新[16],而经济制度作为社会生产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若能在贸易开放过程中不断革新则必定可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步伐。
(三)对外直接投资效应
在开放经济体系下,除了进出口贸易活动之外,对外直接投资是一国或地区参与全球经济的另一重要手段,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对外直接投资已成为一国(地区)产业结构高级化和合理化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17],而致力于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改善投资环境的“一带一路”建设,则是促进对外投资增长的“催化剂”,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一带一路”倡议所引致的对外直接投资效应,能够通过获取资源补充、转移过剩产能、促进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成长等方面推动投资国(地区)经济增长。相应地,对外投资效应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资源寻求型资本,以获取低成本、稀有资源为动机,有助于缓解国内资源瓶颈,能够为产业发展提供资源支持;二是市场寻求型资本,通过转移“夕阳产业”和过剩产能,会释放出一定的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这些要素可以流向国内新兴产业;三是技术获取型资本,通过与东道国先进技术企业合作或直接聘请先进技术人员,可以获取发达国家前沿生产技术,进而带动国内产业升级。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以下有待检验的假说:
假说1:“一带一路”倡议有利于促进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
假说2:“一带一路”倡议可能通过基础设施效应、贸易开放效应和对外直接投资效应等渠道,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产生促进效应。
三、计量模型设定与数据描述
(一)计量模型设定与说明
本文采用双重差分方法考察中国2013年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净效应。“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省份包括国内17个省(区市)(西藏数据缺失严重,分析时暂不考虑),与非沿线省份相比,沿线省份由于其独有的区位优势和交通枢纽位置,在贸易政策、产业转型等方面得到了更多的支持。因此,本文将上述17个省(区市)作为“实验组”,其余13个省(区市)作为“对照组”。构建如下基准回归模型进行双重差分分析:
upindustit=α0+α1BRIi×Postt+βZit+Di+
Dt+εit
(1)
核心解释变量BRIi用于识别省份i是否为“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的虚拟变量,实验组省份设定为1,对照组省份设定为0;Postt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时间虚拟变量,本文将2014—2017年取值为1,其余年份取值为0。这是因为,“一带一路”倡议于2013年底才正式提出,加之政策的实施往往具有反映期和滞后性,基于此本文构建这一虚拟变量。Zit为控制变量集合。Di表示各地区的个体固定效应,D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在式(1)的计量模型中,α1为待估参数,其度量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净效应,若α1>0,说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确实推动了沿线省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反之,则存在不利影响。
此外,基于上述理论机制的分析,本文发现“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基础设施效应、贸易开放效应、对外直接投资效应等渠道影响产业结构升级,为了识别上述机制是否成立,参照Hayes中介效应检验法,本文构建如下递归回归方程进行检验:
upindustit=α0+α1BRIi×Postt+βZit+D1i+
D1t+ε1it
(2)
Mit=τ0+θ1BRIi×Postt+γZit+D2i+
D2t+ε2it
(3)
upindustit=α0+α2BRIi×Postt+φMit+λZit+
D3i+D3t+ε3it
(4)
在式(2)~式(4)中,M表示中介变量,其余变量含义与式(1)相同。依据中介效应的分析方法,第一步对式(2)进行基准回归,检验“一带一路”倡议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是否存在,若α1>0且统计上显著,则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对产业结构升级存在积极的促进作用;第二步对式(3)做回归估计,考察“一带一路”倡议与中介变量的相互关系;第三步对式(4)进行回归,当待估系数α1>0,θ1>0且α1>α2>0时,则意味着上述正向中介效应的存在。
中介变量M包括:①基础设施(infra),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采用当年基础设施投资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②贸易开放(open),在当前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情形下,不断扩大进出口贸易对优化国内产业结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使用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来表征贸易开放水平;③对外直接投资(ofdi),使用各省份当年对外直接投资量除以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来度量,其中对外直接投资金额按年度人民币兑换美元汇率转换为人民币计价。
(二)数据范围界定与来源说明
由于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于2002年发生较大调整,使得2003年前后行业分类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连续性与可比性,所以,本文样本统计范围为2003—2017年中国30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西藏数据缺失严重故不在考察范围之内。原始数据来源于中经网、中宏网、国研网、《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以及各省份历年统计年鉴,并对个别省份的缺失数据采用插值法进行补充。相关变量的定义及统计性描述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的定义及统计性描述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本文采用双向固定效应计量模型检验“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间结构升级、制造业内部结构升级以及服务业内部结构升级的影响,具体回归结果见表2。从表2模型1~模型3可以看出,在控制了地区固定效应、时间固定效应和相关控制变量的情况下,“一带一路”倡议对三类产业结构升级指数的估计系数均为正,估计值依次为0.042 4、0.022 3、0.017 1,且至少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上述结果表明,无论是以产业间结构升级指标,还是以产业内结构升级指标作为衡量区域产业结构升级的变量,“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实验组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速度都明显高于对照组地区。因此,可以认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显著促进了沿线省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证实了前文假说1的内容。
对上述回归模型包含的控制变量,本文做以下简单解释。人力资本(human)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人力资本是影响产业升级的关键因素,可以通过提升地区管理和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关于市场化程度(market),回归结果显示,市场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产业间结构升级和制造业内部结构升级,而不利于服务业内部技术结构的优化;城镇化水平(urban)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源于中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源匮乏、交通堵塞、房价高涨等“城市病”问题,使其并不能成为推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有效力量;金融发展(finance)在样本期间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升级,表明金融体系的快速发展是推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外部支撑条件[20]。
表2 基准回归估计结果
注:* 、**、*** 分别表示显著性概率为P≤0.1、P≤0.05、P≤0.01;括号内为T统计量。下表同。资料来源:基于stata15软件估计。
(二)共同趋势和动态效应检验
进行双重差分方法检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对照组省份和实验组省份在外生变动之前并不存在系统性的差异,即当不存在处理效应时,结果变量在对照组和实验组之间维持基本平行的时间趋势。为了使研究结论更加严谨,按照既有文献的的做法,检验了“一带一路”倡议的事前共同趋势以及动态效应,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观察表3的计量结果,不难发现,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之前,对照组省份和实验组省份的产业结构升级水平的差异均未产生显著的变化(即回归模型中“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前的估计系数不显著),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产业结构升级并不是由“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之外地区间的其他不同导致的,即本文数据符合共同趋势的假设,为双重差分方法的有效性提供了支持证据。此外,动态效应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且系数估计值呈现出明显的递增趋势,进一步佐证了“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从而支持并加强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研究结论。
表3 平衡趋势和动态效应检验
(三)影响机制检验
前文实证结果已验证,“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一带一路”倡议是如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仍停留在理论分析层面。鉴于此,本文通过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试图提供进一步的经验证据,以期打开“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黑箱”。依据第二部分理论机制的分析,这里选取基础设施、贸易开放和对外直接投资为中介变量。由于表2模型1~模型3已汇报了三种中介效应的第一步估计结果,此处仅汇报了中介效应的后两步估计结果,相关结果如表4~表6所示。
表4模型7~模型10的结果显示,“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基础设施这个中介变量(即infra),推动了沿线省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这表现为:一是,在模型7中核心解释变量BRI×Post的估计系数为0.016 1,且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一带一路”倡议可以加快沿线省份基础设施建设。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始终是优先建设领域,这为沿线省份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机遇。二是,在模型8~10中,infra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说明,基础设施建设在推动产业间结构升级的同时,还有助于制造业和服务业内部技术结构的变革。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交通运输、通信网络以及能源设施等经济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有效改善产业发展的硬件环境,降低企业产品的交易成本,有利于推动区域产业升级;另一方面,教育科技、医疗保健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基础设施的完善,是先进加工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三是,模型8、模型9、模型10中,核心解释变量BRI×Post的估计系数仍显著为正,且系数值0.038 2、0.020 7、0.015 3分别小于表2基准模型中的系数值0.042 4、0.022 3、0.017 1,这意味着,在控制基础设施变量之后,“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有所降低。上述结果表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确实是“一带一路”倡议促进沿线省份产业间和产业内结构升级的一个重要渠道,这与理论预期一致。
表4 “一带一路”倡议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基础设施效应检验
表5 “一带一路”倡议对产业结构升级的贸易开放效应检验
表6 “一带一路”倡议对产业结构升级的对外直接投资效应检验
表5模型11~模型14采用贸易开放变量作为中介变量。其中,模型11报告了以贸易开放(open)为因变量的回归结果,不难发现,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影响后,核心解释变量BRI×Post的估计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一带一路”倡议确能对地区贸易开放带来积极的影响。这是因为“一带一路”倡议可以通过缩短与沿线国家的贸易距离,降低贸易成本,增加与沿线国家的贸易金额、贸易频率,从而提升沿线省份对外贸易的活跃程度。模型12~14进一步列示了被解释变量对中介变量和核心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中介变量open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对外贸易开放可以推动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这与周茂、蔡海亚等的结论一致[15-16]。贸易开放有利于促进地区分工和专业化,改善产业间和产业内贸易商品结构,从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此外,在模型12~14中,“一带一路”倡议对三类产业结构升级指数的影响仍显著为正,系数估计值依次为0.033 6、0.017 5、0.012 3,与表2基准回归模型中的估计系数(0.042 4、0.022 3、0.017 1)相比,该系数下降幅度十分明显,这验证了贸易开放效应在“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中存在中介效应,说明了“一带一路”倡议可以通过贸易开放这个传导机制,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产生促进效应。
从表6模型15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倡议对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估计系数在统计上显著为正,说明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沿线省份对外投资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在表6模型16~18中,进一步加入对外直接投资变量后,回归结果显示,对外直接投资变量ofdi与产业结构升级变量upindust1、upindust2、upindust3呈高度正相关,核心解释变量BRI×Post的回归系数在各模型中也均显著为正,且系数估计值明显小于表2基准回归中的系数估计值。上述结果表明,对外直接投资效应在“一带一路”倡议对产业间结构升级、制造业和服务业内部结构变迁的影响中存在中介效应,提升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确实是“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沿线省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深化,沿线省份相继出台多项鼓励政策(如对外直接投资法律保障、财政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积极优化对外投资管理程序,并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信息咨询、人才培训、风险防范等多方面的服务,以推动国内企业发展对外投资,从而促进地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综合以上中介效应的检验结果可知,“一带一路”倡议可以通过基础设施效应、贸易开放效应和对外直接投资效应等机制,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这较好地验证了研究假说2的成立。
五、异质性与稳健性的分析
(一)异质性分析
考虑到中国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的长期存在,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具体战略安排的差异性,接下来本文将区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省份和“一路”省份),进一步考察“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对不同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实证检验结果如表7所示。
比较表7中的估计结果,可以发现“一带一路”倡议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估计系数在各区域内均为正,但“一带”省份的系数回归值明显大于“一路”省份。这表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对“一带”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效应强于“一路”省份。对此可能的原因是:从“一带一路”战略走向安排来看,“一带”沿线省份主要分布于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而现阶段的西部地区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产业结构演变正在向“服务型”经济转变并向发达地区收敛[19]。因此,以贸易投资合作为主的“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带动该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的作用效果会更为明显;相对而言,“一路”沿线省份则集中在中国东部发达地区,作为中国最早改革开放的重点区域,东部地区第二、三产业的占比份额相对较高,高端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的发展亦相对较为完善,这些都弱化了“一带一路”倡议对“一路”省份产业升级的促进效应。可见,从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视角看,“一带一路”倡议下“一带”的驱动作用整体大于“一路”。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未来如果我们能够借助“一带一路”的历史机遇期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则可以为中国西部地区实现“追赶超越”创造条件。
(二)稳健性分析
表7 区分“一带”和“一路”省份的回归结果
2.内生性和工具变量检验。由于产业结构升级较快的地区更可能被纳入“一带一路”沿线省份(更容易实现倡议的目标),实证分析结果可能因政策变量的内生而产生偏误。为解决“一带一路”倡议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依据陈胜蓝和刘晓玲的做法,使用中国古代“丝绸之路”途经省份作为“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的工具变量[6]。该工具变量的选择满足有效工具变量的两个条件:一是复兴古代“丝绸之路”是新时期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主要目标之一,因此“古代丝绸”途经的省份与“一带一路”沿线省份的选择具有直接的相关性。二是古代“丝绸之路”与地区产业升级不直接相关,因此满足工具变量外生性的要求。克服内生性问题的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8的Part B。
表8 稳健性检验结果
回归结果显示,F值均明显大于10,这说明本文所选工具变量是有效的。同时,观察模型28~30,不难发现,“一带一路”倡议对产业间结构升级、制造业和服务业内部结构变迁的影响依然显著为正,这表明考虑内生性问题后的回归结果仍然具有很好的稳健性。
六、结论和启示
本文将“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视作一个准自然实验,利用2003—2017年中国30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通过构造产业间升级、制造业和服务业内部变迁三重结构升级指标,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考察了“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省份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不仅促进了沿线省份三次产业间结构的转型升级,还推动了制造业与服务业内部技术结构的优化,这一结论在考虑了测量误差和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依然成立。中介效应的检验表明,“一带一路”倡议主要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贸易开放度和促进对外直接投资等途径和机制,促进了沿线省份产业间和产业内结构升级。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发现,“一带一路”倡议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在“一带”和“一路”沿线省份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带”省份表现较强,而“一路”省份较弱。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得出以下政策启示:首先,沿线省份要把握好“一带一路”倡议所带来的发展契机,善于利用相关政策红利与制度创新红利,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通过发挥口岸与边岸优势,加快与沿线国家(地区)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以及技术市场的深度融合,从而带动外部资源与国内经济的互动结合,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其次,要积极拓展和优化“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其他渠道,有效增强基础设施、贸易开放和对外直接投资的中介作用。为此,沿线省份要抓住新时代赋予的发展机遇,努力提高区域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适度降低其使用成本,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在对外贸易中,应不断增加高端、高能效商品的进出口比重,学习、吸收和内化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助推“一带一路”贸易开放效应的充分发挥;就对外直接投资而言,政府应继续坚持“走出去”战略,建立健全企业“走出去”的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对外投资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国内产业升级。最后,本文研究还显示,“一带”沿线省份的产业升级效应明显强于“一路”省份。因此,相关部门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出台产业政策时,应重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非平衡性以及产业基础的差异性,对“一带”省份的项目建设要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引导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向“一带”地区汇聚。同时,“一带”省份应充分利用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广阔的内陆腹地等比较优势,推动与“一路”省份的产业合作,加快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促进中国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