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类招生背景下的专业分流研究
2020-04-25胡博卞学愚肖雪燕
胡博 卞学愚 肖雪燕
【摘 要】本文在全面梳理我国高校大类招生背景下专业分流形态的基础上,通过对陕西七所已经实施或即将实施大类招生的部属高校(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等)问卷调查的拓展分析,探究我国高校大类招生背景下专业分流的现实困境,继而对专业分流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期望为我国高校专业分流的改革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关键词】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问题剖析;意见建议
伴随着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大类招生基础上实施的高校专业分流,是近年来高校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大类招生背景下的专业分流研究,既是时代和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高等教育及其研究的主观诉求。
一、高校专业分流研究的概念厘定
(一)大类招生
大类招生,即按专业大类招生,是一种新型的高校宽口径招生录取方式。这种方式区别于传统的按专业招生,指的是高校按照专业大类制定招生计划而进行招生录取。在我国,这种招生方式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随后,我国高校陆续试行这一宽口径招生录取方式。现如今,大类招生方式已被众多高校所采用。
(二)大类培养
大类培养即按照专业大类对学生进行培养,是依托专业大类的新型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在这种培养模式中,学生在学习初期归入专业大类,需要在专业大类范围内共同实施基础课程的学习。在达成基础课程要求之后,学生根据对专业的进一步了解,在一定范围内考虑个人意愿、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因素通过专业分流进入专业主修阶段。这是在高校内通过基础教育进行专业分流、通过专业分流进行专业主修的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三)专业分流
高等教育分流,是依据社会发展需求与可能以及分流对象的意愿与条件,将完成一定阶段教育的学生,有计划、分层次、按比例地分为若干流向,从而为社会发展培养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的活动。[1]高校专业分流从属于高等教育分流,是高校专业分流主体依据社会发展需求、高校资源及分流对象的意愿与条件,由分流机构实施的对分流对象有目的、有计划的区分专业归属的活动。
二、我国大类招生高校专业分流的实施情况
(一)专业分流模式
当前,大类招生培养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逐渐为国内高校所接受和采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部分学院率先实施了大类招生培养模式,随后国内部分高校进行了试点。我国各高校在大类招生培养模式下实施的专业分流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全校性专业分流
全校性专业分流即面向全校,覆盖全校所有本科专业的专业分流。在试行全校性专业分流的专业类(试验班)中,学生被允许在全校范围内选择分流专业。在有关研究人员统计的百余所“211工程”高校中,共有6个试验班试行全校性专业分流,例如:北京大学的元培学院、北京交通大学的思源班(理科试验班类)、北京理工大学的徐特立英才班、东华大学的理科试验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理科实验班类以及電子科技大学的“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电子信息类)。
2.多科性专业分流
多科性专业分流即涉及多个(两个或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的专业分流。据统计,试行多科性专业分流的单位包括试验班和专业类。其中,试验班是多科性专业分流的主要载体。这些试验班主要分为五类:一是人文科学试验班。这类试验班主要涵盖哲学、文学、历史学、法学和管理学五个一级学科。二是社会科学试验班。这类试验班分流面较广,主要涉及经济学、法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几大一级学科。三是人文社会科学试验班(文科试验班)。这类试验班包含了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分流面较前两类更广,可分流至绝大多数文科专业。四是经济管理试验班。这类试验班属于社会科学学科范畴,通常可分流至经济学和管理学一级学科中的专业。五是自然科学试验班(理科试验班)。这类试验班主要涉及理学、工学一级学科,少量还可以分流至管理学一级学科的相关专业。
3.单科性专业分流
单科性专业分流即主要涉及单个一级学科的专业分流,其分流的范围为某一个一级学科中的相关专业。这类专业分流所包含的专业数量比多科性专业分流所包含的专业数量少。单科性专业分流是三类专业分流的主体,其数量最多。据统计,试行单科性专业分流的单位包括试验班和专业类。其中,专业类是试行单科性专业分流的主要载体,也是三类专业分流中数量最多的分流单位。经有关研究人员统计,在试行单科性专业分流的71所“211”高校中,有52所高校包含1~10个专业类,19所高校包含11~26个专业类。大多数试行单科性专业分流的专业大类平均包含2~6个分流专业。
在上述三类专业分流中,就其分流专业覆盖面、实施复杂程度而言,全校性专业分流的分流面最广、复杂程度最高,多科性专业分流次之,单科性专业分流的分流面最窄、复杂程度最低。因此,试行单科性专业分流的专业类(试验班)数量最多,试行多科性专业分流的专业大类(试验班)次之,试行全校性专业分流的试验班数量最少。
(二)专业分流的关键要素
从我国高校专业分流的实施情况来看,专业分流主要由以下四个要素构成。
1.专业分流的对象
我国高校的专业分流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大类招生录取的本科学生,这类学生没有专业身份,是专业分流的主体;另一类是已有专业身份的本科生,这部分学生在专业分流中占比较小。[2]
2.专业分流的依据
我国高校的专业分流会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专业分流的相关要求,其遵循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需求、个人意愿和结构均衡。所谓社会需求,是指分流专业的设置要符合当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要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所谓个人意愿,是指分流专业的选择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学生的个人兴趣、学习成绩和自愿申请等为基本出发点进行专业分流。所谓结构均衡,是指根据学科的整体布局情况,在合理兼顾学生个人意愿和学校教育资源的前提下,进行专业分流。[3]
3.专业分流的程序
我国各高校在专业分流具体操作层面虽然存在细节差异,但实施过程大致都分为4个步骤,即“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生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公示专业分流结果”。各高校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实施流程的不同环节有所侧重或简化。
4.专业分流的时间和次数安排
根据专业分流时间和次数的差异,我国高校的专业分流类型可分为“一次分流型”和“多次分流型”。“一次分流型”是指仅在某一固定时间进行一次专业分流,同时在专业分流结果公示后不允许更改;“多次分流型”是指在进行一次专业分流之后,还有一次或一次以上转换专业的机会。[2]
三、我国大类招生高校专业分流面临的问题
(一)学生专业选择自主性不强
从问卷调查的数据来看,专业分流前,学生对高校专业分流的知晓度不高。近年来,试行大类招生背景下专业分流的高校越来越多,但是大众的了解程度却不高,由于对高校专业分流的认识欠缺,学生在填报高校志愿时难免会做出不理性的判断,在入学后很可能会发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进而影响其学习状态,甚至对专业分流的选择造成不利影响。调查结果显示,部分高校学生直至专业分流时,对高校专业分流的知晓度仍然不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学校专业设置的知晓度、分流前专业类的知晓度、专业分流程序的知晓度、志愿专业的培养方案及目标知晓度、志愿专业的课程设置知晓度、志愿专业的就业情况知晓度[4]。不难看出,直至高校专业分流时,学生对这六个方面的知晓程度都不高。然而这六个方面既关乎专业的就业形势与培养情况,还涉及专业分流的程序与限制条件。事实上,上述方面均为高校专业分流中学生专业选择的主要影响因素。
(二)高校分流引导合理性不足
高校作为专业分流的主体之一,肩负引导学生自主专业选择的责任。通过调查发现,高校专业分流引导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高校专业分流政策设计和高校专业分流程序指导两个方面:
1.高校专业分流政策设计不尽科学
根据本研究的调查结果,高校专业分流政策出臺之前,多数学校相关人员并未对学生的专业分流意愿进行调查了解。调查结果显示,在学校制定高校专业分流政策方案前,大多数(68.4%)学生表示学校不曾了解过其分流志愿,只有少数(31.6%)学生表示其分流志愿被学校调查了解过。本研究通过对样本高校的进一步调查发现,7所高校中只有3所高校出台了高校专业分流的政策或方案(办法),而另外4所高校的专业分流多是一种大家知晓但尚未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和文件办法。
2.高校专业分流程序指导力偏弱
根据高校专业分流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分析,在高校实施专业分流过程中,高校专业分流程序指导对专业分流结果满意度呈现正相关。那么对于高校专业分流而言,高校专业分流程序指导至关重要,高校专业分流的对象是学生,高校应充分发挥服务育人作用,帮助指导学生在分流中做出理性的专业选择。
通过对调查问卷的数据统计和系统分析,学生对高校专业分流程序指导的满意度并不高。主要表现在分流专业的宣传介绍、分流专业的课程导读、专业分流程序说明、专业分流咨询工作、学生专业分流意向调查和职业规划指导等六个方面。通过调查数据不难看出,六个方面学生的满意度均不足50%,尤其在分流专业的宣传介绍和职业规划指导等方面,这些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我国高校专业分流的程序指导工作仍有待加强。
(三)专业分流效果忽视长效性
高校专业分流效果分为即时效果和后期效果,即时效果是高校将学生分流至不同专业,这一结果包括学生专业选择志愿达成或未达成两种可能;后期效果是学生在分流后专业的适应与认同情况。理想的高校专业分流不应局限于学生专业分配工作本身,而应着眼于将学生分流至其适学、乐学的专业中,即关注高校专业分流的长期效果。本研究引入“专业承诺”概念,意指对某种专业的认同与卷入程度。在高校中,学生的专业承诺指的是学生喜欢、认同所学专业并愿意为之付出相应努力的积极态度与行为。[5]
根据本研究中学生专业承诺水平的调查数据,对专业分流承诺水平“较高”及以上的学生占比42%,这与学生对专业分流结果的满意程度(55%)存在一定差异,这表明了高校专业分流的实施效果伴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弱化的趋势。
本研究通过访谈的形式对专业分流承诺水平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获知除了政策设计、实施方案、分流结果满意度、程序指导以及学生知晓度以外,课程设置与学校管理对后期专业承诺也有显著影响。调查显示,47.7%的学生对分流后学校对志愿未达成学生的疏导表示“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59.1%的学生对专业分流后的课程安排表示“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46.0%的学生对专业分流后的学校管理表示“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
(四)专业分流系统缺乏共生性
在高校专业分流系统的外部环境中,高校大类招生培养系统与高校专业和课程建设系统是其最直接的外部系统。然而,不少高校的专业分流系统未能与其外部系统和谐共生,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缺乏配套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根据调查结果,大多数高校在实施大类招生改革时都普遍存在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课程体系建设等配套改革滞后的问题。例如,在培养方案修订时,由于只有参与改革的专业参与,因此,仅考虑了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的调整,对于大类招生宽基础所需要的通识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等调整较少,在同一大类内招生的专业在修订时互相间的沟通也不足,参与也不够深入,这导致很多专业的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方案还保留有很多按专业招生模式的痕迹。
2.缺乏配套的学校管理
高校专业分流必然会改变学生的学籍、所在班级甚至寝室。学生的这些改变给高校的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不少高校的管理还处于滞后状态,尚未建立适应专业分流的高校管理机制。专业分流后的改变难免会使学生对新环境产生不适,而滞后的管理工作极有可能导致学生参与新班级活动的积极性下降,甚至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
四、完善我国高校专业分流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一)重视专业分流政策设计
首先,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在专业分流政策制定之前对学生专业分流开展意向调查。通常情况下,高校和分流试点机构的话语权都能较好地体现,而学生的诉求却有被忽视的倾向。因此,我们要倡导高校专业分流政策充分体现话语民主,通过对学生分流意愿的摸底调查,将学生的诉求体现在专业分流政策之中。
其次,在整个优化院系和专业之间教育资源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专业分流覆盖面。在扩大学生个性成长选择空间方面,扩大专业分流选择面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因此,我们提倡高校加强对学科大类教育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适当扩大学生的专业选择面。
最后,根据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分流时间,同时在专业容量范围内,充分考虑学生分流志愿。高校专业分流目的在于赋予学生专业选择权、扩大学生个性成长选择空间,这也是高校专业分流价值理性的体现。
(二)培育学生专业选择能力
1.培育信息意识与能力
培养学生养成意识和习惯,主动获取对专业分流有价值的信息,包括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专业的发展方向、学科基础、教学水平、就业前景等等。学生应尽早、尽可能多地掌握信息,有利于在专业分流时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理性选择。
2.强化“自我发展”意识
在高校专业分流活动中,学生应该加强对自我的认识,明晰自身兴趣与个性特点,并从内心悦纳和相信自己能够作出合理的选择,在实践中开展理性选择。
3.加强职业生涯探索
出于理性选择专业的需要,高校学生应积极开展职业生涯探索,在认识自我的同时,充分认识专业、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未来的人才需求,以期在专业选择时将自身个性、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进行匹配。
(三)加强专业分流的程序指导
1.开展专业分流的全面介绍
一是通过学生手册、专业介绍文本材料,以及专业介绍网站及微信自媒体的宣传。二是运用专业分流导读课程,让学生在专业分流前进入课堂,了解掌握相关专业的知识概况,接触有关专业教师。三是开展专业介绍活动,通过学生与各专业教师、高年级学长的接触,进一步了解各分流专业具体情况。
2.加强对分流程序的说明
通过每年高考招生咨询活动和高校的校园开放日,积极宣传高校实施大类招生和专业分流的概况、要素、程序及实施方案。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晚点名的形式加强对专业分流政策的解读和程序的说明。
3.建立学生专业选择指导机制
建立本科生“导师制”,加强对学生专业分流的指导和引导。本科生导师可以更加准确和及时地掌握学生的思想状态、学习方法、专业选择意向等情况,从而更加细致的进行针对性指导,进一步加强专业认知教育。此外,高校还可以创新学生职业生涯教育形式,为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引导学生将职业生涯规划与专业选择相结合[3]。
(四)建立专业分流长效机制
高校应建立高校专业分流补偿机制。高校专业分流不应止步于学生专业分配工作,而应当致力于长期服务学生,使得所有学生能够分流至其适学、樂学的专业,充分发挥其兴趣爱好。因此,对于哪些专业分流志愿未达成的学生以及分流后发现所在专业与其个性特点匹配度不高的学生,应适时采取多种补偿性措施。然而,在当前高等教育资源紧张以及教学管理配套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实现真正意义的补偿难度很大,但是这是未来高校专业分流的可能路径,改革之路任重道远,需要多方努力,尽力专业分流长效机制,进而服务于高等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董泽芳,陶能祥.高等教育分流的理论与探讨[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18.
[2]孔庆聪.我国本科高校大类招生背景下的专业分流制度研究—兼与美国四所高校专业分流制度的比较[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4:10-12.
[3]刘占柱,梁春花,戴海燕,李欣宇.大类招生模式下专业分流的研究[J].中国林业教育,2020(3):17-19.
[4]谭颖芳.选择与引导:大类招生背景下高校专业分流研究[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151-152.
[5]严瑜,龙立荣.大学生专业承诺的心理结构及影响因素研究[J].高等教育研究,2008,29(6):90-97.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海棠九号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