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乡村集市秩序重构探究
2020-04-24邓薇
邓薇
关键词大理州 乡村集市 秩序重构
一、大理州乡村集市秩序重构的必要性
(一)固有特征
乡村集市自产生之初,便是为了满足一定地域范围内农民的生产及生活需求。乡村集市的经济功能一定程度决定了其特征。通常而言,大理州乡村集市具备交易规模小且分散、周期性、高度自发性、多民族参与等特点。
1.交易规模小且分散
乡村集市为解决一定地域范围内乡民生活的交易需求而产生,其辐射半径一般较小,且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依据施坚雅等人的研究,我国乡村集市的分布具有较强的规律性,其辐射半径一般为附近的几个村庄。从经济功能角度分析,乡村集市的规模主要由乡民的具体需求决定。乡民消费能力普遍较低,需求产品较为单一,多为农副产品及生活必需品。单一且少量的商品需求决定了乡村集市的规模,此外,交通是否便利也钳制了乡村集市的规模。
2.周期性
乡村集市不同于城市集贸市场,其具备明显的周期性。目前,大理州范围内集市多为定期集市。依据街期不同,大理州集市可以分为一日一集、三日一集、四日一集、五日一集、六日一集、七日一集、十日一集、一年一集。纵观大理州集市,四日一集及五日一集者较多。
不同的集期折射出不同半径范围内乡民对集市贸易的需求。一般而言,乡民对集市贸易需求越多,集期越密集。
3.高度自发性
乡村集市是自发产生的。乡村集市的最初形态为“市井”,是按井田而划分的集市,因而具备较为典型的自然经济的特征。乡村集市的运转也大多是自发的。我国古代国际治理体制中“皇权不下县”的特点促使乡村集市的自发运转。所谓“皇权不下县”是指国家的正式政权机构只设在县一级,县以下实行的是乡村自治。乡村集市的自发运转并非无效率且无序的运转,而是该种运转很大程度上依靠乡民的道德伦理及信任度,是一种自律自觉的运转。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高度关注乡村,乡村集市的运转也开始逐步改变自发运转的状态。
4.多民族参与
大理州地处西南边陲,形成以白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状态。大理州乡村集市涵盖多村落,其中少数民族较多,州内大部分乡村集市均有少数民族参与。少数民族市场主体对于乡村集市的需求既具备一般物资交易需求,也具备其民族习惯的特定需求。例如巍山县大仓街集市回族居多,其集市交易商品便具备典型的回族特征,牛肉及牛肉制品、油香等商品较多。此外,少数民族文化也深刻影响了大理州各乡村集市的文化,形成具备不同少数民族特征的乡村集市文化。
(二)变迁后的新困境
1.大理州乡村集市的存与废
关于乡村集市的变迁,部分学者认为乡村集市终将走向消亡,被现代经济形态所取代。但在调研过程中,大理州乡民对于集市的经济需求及精神依托均切实决定了乡村集市存在的必要性及其充盈的活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理州乡村集市也在不同程度上发生了变迁。该变迁涵盖市场主体、商品、集市功能等多方面。
总体而言,大理州乡村集市逐渐成为一定地域内的经济交换、社会交往、信息交流的中心,它将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不同地点的人联结起来,形成一个集市社会。如何有效治理集市社会,必须建立在充分认识乡村集市的重要性的基础上。
2.大理州乡村集市的新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高度关注乡村,乡村集市的运转也逐步改变自发运转的状态,但长期的自发运转所形成的非正式制度又从另一角度给国家管理集市的正式制度带来了挑战。此外,外地流动经营者的大量涌入也打破了乡村集市固有的圈子,随之而来的商品质量与监管、社会信任与重构等问题不断涌现。
二、大理州乡村集市秩序重构的路径
(一)推进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耦合
非正式制度,或称“非正式约束”“非制度化规则”“社会潜网”等,是社会共同认可的、不成文的行为规范,主要包括文化传统、伦理道德、习惯习俗和意识形态等无形的约束规则。相较于人们自觉地、有意识地设计并创造出来的政策和一系列法规规则的正式制度而言,非正式制度在乡村集市中具备存在范围更广、渗透性更强、执行高度自觉等特征。这与乡村集市的高度自发性特征关系密切。乡村集市的产生于运转均离不开非正式制度。
乡村集市产生之初,是为解决乡民基本的生活需求与交易需求,特定的辐射半径决定了集市参与者的“熟人”关系。大理州乡村集市中的交易商品多为农副产品,经营者也多为集市辐射半径内的村民。卖者与买者基本熟识,邻村居民、同村居民,甚至是同宗亲戚。已经形成的熟人社会中特定的信任网可以自然而然地适用于大理州乡村集市,买卖双方无需为商品质量、价格或口角争端而担忧,长期形成的熟人信任关系有效调控了个人行为与组织行为。
但是,随着外来集市参与者的涌入,固有的熟人信任关系被打破。外来商品经营者与本地商品经营者之间、外人商品经营者与本地消费者之间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矛盾。如何调和非正式制度在熟人关系网外无法有效调控的现状与本地集市参与者渴望集市有效运行的矛盾,是调控大理州乡村集市应该面对并解决的问题。
此外,国家调控市场也面临如何正视与梳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关系的困境。大理州乡村集市自发形成并自觉运转,无论是商品经营者的摊位摆放、集市布局,或是集市交易规则,都充分体现了乡村集市的自觉性。支撑乡村集市自觉运转的非正式制度根深蒂固,且部分非正式制度与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并不完全统一。例如大理州乡村集市的摊位摆放。在调研中发现,多数本地经营者普遍坚持自己已经在固定地点摆放了几十年或是十几年,因此只愿意继续遵循传统,而非听从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调控。面对大理州乡村集市的现状,为寻求集市变迁后合理的秩序重构,国家对集市的管理应该在追求执法的统一性与严肃性的基础上,充分尊重非正式制度的传统有效性,从而实现良性管理。
(二)培养乡民对集市的公共精神
农民公共精神发育于乡村公共生活之中,是村民在处理个人利益与村庄公共利益关系过程中所具有的关心与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政治利他、愛心和奉献等公共价值。良好的社会治理能否实现则取决于众多因素,如政治制度和政府体制的精心设计、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稳定性、技术的变化、领导人的素质等,但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公共精神。大理州乡村集市是乡民聚集的典型公共空间,乡民关系交错,乡民对集市公共精神的缺失将导致集市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能降低。同时,低效的管理又将反作用于集市,压缩集市公共空间,从而进一步导致乡民公共精神缺失。
此外,大理州乡村集市具有多民族共同参与的特征,通过集市这一公共空间因势利导,培养多民族乡民的公共精神,能充分提高多民族地方治理效能,提升民族凝聚力。根据调研,目前大理州乡村集市本地乡民参与者年龄普遍多为四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年轻人受多元文化影响,对于乡村集市的精神依赖逐步降低。但乡村精英阶层一般出自年轻人,且乡村精英作为公共精神领袖的力量不可忽视。为重构大理州乡村集市的秩序,应考虑从乡村的内在化特征合理引导,培育年轻乡民参与集市,巩固乡民的公共精神。
(三)汲取地方文化,发展特色集市
乡村集市是一个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为一体的公共空间,新时期的乡村集市不仅是物品交换的集散中心,还是乡民的社交和娱乐中心。故此,乡村集市是一定地域范围内乡村文化聚合的载体。充分汲取地方文化,丰富大理州乡村集市的文化内涵,不仅能有效聚合乡民对乡村集市的精神依赖,更能培育特色乡村集市。鉴于大理州旅游资源丰富,年轻游客众多且追求小众需求等特点,大理州集市可以充分提炼地方文化,发展特色集市。特色集市在具备文化内涵的同时,通过商品媒介满足本地乡民基本需求,并有利于吸引游客共同参与集市,从而让乡村集市焕发生机。
大理州乡村集市众多,集市治理应合理思考在集市变迁的大背景下如何重构集市秩序。在有利于乡村集市的长期有序运行的基础上,由有序的乡村集市培育乡民公共精神,提高多民族聚居区的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