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细节注重度对公安基层民警规范执法的影响
2020-04-24尚长江
尚长江
关键词细节注重 公安民警 执法规范 影响
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对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聚焦法治建设公安目标,着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下大力气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坚持不懈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国内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的研究,多是从执法理念、执法制度、执法管理、执法队伍、执法培训、执法保障、执法行为等方面,做了系统分析和研究。本文立足微观执法个体和执法环节、执法情节角度,从执法细节注重度对公安机关基层民警执法规范化影响上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具体建议对策。
一、细节与规范执法的关系
细节,顾名思义,就是指细小的环节或情节。本文中的“细节”是指公安机关执法管理活动中的细小环节或情节,也叫“执法细節”。执法规范化,其核心要求就是执法主体的行为在程序和实体上都要合乎法律法规之各项规定和社会发展之合理期待。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本目的,是培育民警有良心、良知、良行的人民警察价值观念,树立“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执法取向,实现执法规范。
实践证明,人们对某一活动的注意和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并决定活动的成效,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公安民警的每一个执法活动,都涉及不同的具体环节和情节。现实执法活动中,一方面,不规范或欠规范执法行为几乎都是体现在执法细节(执法环节和执法情节)上;另一方面,这些不规范或欠规范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则是执法主体对执法细节不注重或注重的不够所致。细节注重度与执法规范化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逻辑关系,因此,本文的研究对促进公安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显得十分重要且必要。
二、执法细节问题及其危害
(一)问题分类
概括起来,公安基层一线执法管理单位存在的执法细节问题主要有:
1.现场处置不规范。在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着装不规范、言语不规范、处置流程不规范,信息采集登记不全,走访调查不全面等问题。
2.办案程序不规范。存在受案不及时、传唤拘留未通知家属、询问不及时、文书未送达、异地传唤、未在规定时间内委托伤情鉴定、超期羁押、取保候审后未开展侦查措施以及期间届满未及时解除等问题。
3.证据采集不规范。案件侦查过程中,文书缺民警签字,物证、书证未拍照固定,前科未调取,电子证据未提取,未在受案登记表中体现接受的证据,投案自首未做记录,现场未勘查或勘查不及时、不细致、不全面等。
4.窗口服务不规范。对待群众缺乏感情,服务用语欠文明、服务措施欠周到细致,没有切实考虑群众的体验和感受,给人以“高高在上”的感觉。
5.基础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方法生硬,没有融入群众。社区民警辖对区内情况不熟、人头不熟,外来人口信息采集不及时,实有单位信息采集不全,安防宣传不到位。
6.安全检查不规范。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检查过程流于形式,检查内容存在疏漏,还存在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检查扰民现象时有发生。
(二)现实危害
1.引发信访投诉。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因不注重细节而被抓住“把柄”,遭到当事人指责,引起群众围观,导致当事人信访投诉,甚至引起网络舆情炒作。2018年5月12日,四川德阳绵竹市一民警在救助一名酒后迷失老人时,称“找人就不该我们找”,被网友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涉事民警因在处警过程中存在言语、行为不规范,方法简单粗暴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影响案件办理。现场处置、勘查过程中,对当事人信息登记不全、目击证人没有及时走访、细节证据采集疏漏,对嫌疑人没有进行有效控制,给案件后期办理带来困难。2012年7月,某村发生一起伤害案件,民警黄某因工作环节上的忽视,致使嫌疑人王某逃跑,导致案件无法办理。
3.削弱执法公信力。民警在执法执勤中,不注意自身形象,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不重视群众诉求,没有认真对待每一个“小节”,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等,严重影响了公安执法公信力。
4.危及人身安全。基层民警在现场处置中,因对现场情况评估不细、装备不齐、指挥不周等原因,造成当事人或执法民警、辅警不必要的人身伤害。2018年9月28日20时10分,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公安局夏店派出所接处一起邻里纠纷110警情时,该所民警许传宝在现场询问处置时因对现场评估不足,突遭当事人汪某利持刀袭击,致许传宝胸部等身体多处受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晚23时壮烈牺牲。
三、细节注重度不强的原因分析
(一)执法民警的内在原因
1.执法理念存在偏差。部分民警“为民”执法、“规范”执法的理念还没有内化为自觉的执行意识,个别领导在宏观理念上对规范执法的重要性泛泛而谈,在微观操作中往往存在利益价值主导执法工作现象,规范化执法要求一旦与打处绩效发生冲突时,往往重绩效、轻规范,牺牲规范执法的价值追求,甚至出现刑讯逼供现象。
2.执法责任心不强。责任心是影响执法质量的重要因素,很多执勤执法工作不是不会做,而是不愿做细、做深、做好。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部分民警缺乏敬业精神,工作方法简单,接待群众不能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文,简单的几句打发了事。
3.执法业务不熟练。部分公安民警参加工作后,业务知识依赖于“师傅带徒弟”式传授,特别是新形势下信息化手段学习运用不足,不愿意用科技信息平台,电子证据收集意识薄弱,科技化侦查能力较差,甚至不会办案、不会取证。
4.职业认同感降低。基层公安民警经常加班加点,危险、压力大,收入不高、晋升空间小,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感,导致少数人在工作中表现出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粗作为、滥作为,对群众报警求助推诿敷衍,对发现的犯罪线索不告不理,对明显的案件或有案不立或立而不查,久拖不决。
(二)外部执法环境的原因
1.实施细则不具体。有些法律法规制定过于原则化、抽象化,执法办案程序规定表述过于笼统,对执法办案的细节方面没有形成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规范。一些执法标准,如现场警情的处置、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以及如何应对《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细化办案流程的制定上,还存在盲区。
2.教育培训不到位。对民警执法“细节意识”的教育培训较为欠缺,民警教育培训主要在警校学习、入职培训时期完成,大部分课程侧重理论知识学习,实践内容培训较少,日常工作中,又不注意执法执勤细节意识培养,导致整体出现执法办案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
3.日常监督不严密。执法监督制度往往流于形式,有的怕考核扣分影响工作积极性,有的为追求破案率、打击处理数等业务指标,从而忽视对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有效监督,容易出现程序违法。这些因素导致了对于执法细节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同时,执法监督手段的相对落后,也使对细节的监督在范围和时间上,出现一些漏洞和不及时的现象。
4.問责惩戒不严厉。针对执法工作中出现细节问题,执法单位以工作繁忙、压力过大、问题不大、保护民警积极性等为由,在问责惩戒上往往轻描淡写,仅仅给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了事,导致“屡教不改、屡错屡犯”的恶性循环。
四、提升民警执法细节注重度的对策
(一)加强细节意识培树,筑牢民警规范执法观
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就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主体观念地把握客体的过程,是一种观念形成的过程,这种观念形成过程又是在主体和客体相互关系中完成的。
因此,要增强公安民警注重执法细节,必须首先培养民警树立细节意识、树立规范执法观。当前,要结合党中央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初心”“使命”上深刻认识并领会“人民警察”真正含义,深刻认识并领会规范执法对全面依法治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并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执法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性,牢牢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执法宗旨,在思想认识上真正弄清搞懂“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惟其如此,才能彻底摒弃“单纯执法观”“不拘细节观~瑕不掩瑜观”等不正确执法思想观念,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积极地去养成执法细节意识并将其一以贯之地落实到执法活动中。
(二)完善法律实施细则,提升公安执法规范性
针对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盲点问题,梳理出存在的盲区漏洞,对照《刑事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新《执法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系统梳理执法办案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细节,健全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确保基层公安民警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各个执法环节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凭。在此基础上,实施警务流程再造,完善执法模式闭环性,从大到小、从始至终把执法活动逐环细化,形成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如果哪一环节出现问题,整个工作就无法继续下去或者无法保证警务的规范性和正当性。
(三)健全日常培训机制,注重培养职业好习惯
警察职业习惯培养上,要注重四个“化”:一要注重“初始化”。充分发挥警察学校的阵地功能,将警察职业习惯的培树作为一项重要目标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重点在思维习惯上,培养学警认真细致、缜密严谨的思考方式,形成对事物细节关注、思考的条件反射,让执法细节意识深入每一位学警的骨髓、烙进每一位学警的灵魂;二要注重“常态化”。结合当前我国公安民警在职培训体系,每年必须要参加为期15天以上的脱产培训,作为民警上岗、任职、晋升职务和授予、晋升警衔等重要条件;三要注重“实战化”。这方面,应学习借鉴美国警察培训经验,美国警察尤其注重细节意识培养,对新警训练场景细节都十分重视,开设了许多真实模拟场景课,有家庭暴力、公众聚集和群体性事件场景、老百姓电话报警求援场景、盘查质疑场景、精神病患者闹事场景、法庭应诉场景、老百姓乱丢垃圾场景等,这些场景都雇佣专门人员来扮演,非常逼真;四要注重“综合化”。警察职业习惯的培养,涉及很多方面,有专业方面知识技能,也有非专业方面的素质要求,比如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这对民警在执法情节的应对、把握和处理上,有着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培训内容设置上,要坚持“突出专业、兼顾其它,智商情商、同步提高”原则,以此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民警执法人文性
深入开展“法治精神大讨论”活动,引导全体民警深刻把握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价值追求和对规范执法的重要意义,提升民警的良心、良知、良行水平;推进基层公安执法环境建设,综合运用颜色、文字、图画灯光等要素,在基层所队不同功能区营造相应的文化氛围,重点打造办案区的文化环境;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选树一批法治文化建设典型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体民警中开展学习借鉴,发挥典型先进的带动作用等。通过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民警执法的人文性,提升他们对细节的注重度。
(五)加大科技应用力度,推进日常监督智能化
依托“智慧公安”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力度,推进执法监督智能化,提升信息化监督应用水平。在具体手段上,加强网上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加快电子笔录、电子印章和电子卷宗的推广运行;提升日常网上巡查的频度、力度和深度,实行全时段、动态化、无缝隙的监督巡查.力口强现场执法仪、警务通、现场勘查等信息化设备的使用督察,进一步规范源头执法;深化涉案财物管路系统应用,规范涉案财物进出库流程,力求与执法办案同步运行;针对警务流程再造,研发相关软件,对每个执法环节进行智能监督,一旦出现问题,系统将会暂停并给予相关提示,让执法民警及时进行改正。在此基础上,加大对执法问题责任人的教育惩戒力度,通过轮岗培训、扣发绩效奖金、取消评先资格甚至政务立案处理等措施,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触动利益、触及灵魂,提升民警对执法细节注重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