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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能盗版的时代,版权保护挑战空前

2020-04-23辛省志

南方周末 2020-04-23
关键词:加密技术网络平台资料

辛省志

日前,北京海淀区法院公布了一起侵犯版权的案件,被告在二手交易平台上售卖其此前购买的网络辅导课程资料,被判向著作权人支付赔偿及维权支出两万多元。

在这一案件的判决中,海淀法院认为,原告销售的网络教学课程包括辅导考试课件和视频文件,虽然其内容基础为国家统一的教材和历年考试真题,但与其从事的工作和教学经验直接相关,形成完整的培训课程,对考生提供课程和经验帮助,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原告对此拥有版权。而被告将课程内容形成的视频和课件文件通过网络销售获利,侵犯了原告的版权。海淀法院的数据显示,与互联网教育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最近三年来增幅明显。

其实,随着技术的进步,不仅仅是互联网教育有关的侵权大大增加,整个版权保护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盗版的门槛越来越低。在印刷时代,要盗版一本书,需要有印刷机器,还要重新排版,初始投入成本很高。复印机与打印机出现后,盗版的门槛大大降低了,虽然成本比大规模印刷要高,但是盗版不需要付版权费,盗版图书还是可以比正版便宜得多。而到了电子时代,无论是电子书还是音视频作品,盗版的门槛都低到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虽然有些软件会采用加密等办法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一来加密技术经常被破解,二来不是所有版权人都能及时加密,而且加密技术虽可以防止文件被直接复制后传播,但是对于截屏、录屏后再复制传播的侵权方式通常是无能为力。

非法获利的渠道则越来越多。除了通过二手交易平台、电商平台出售侵权复制品,还有越来越多的分享平台也纷纷增加了分享获利的机制。在一些文库、资料库等平台上,用户上传资料后可以定价售卖,别人搜索到资料后就可以付费下载,甚至供人免费阅读也可以通过在网页上展示广告等途径获得收益。这些平台推出分享获利机制的初衷可能是鼓励用户上传资料,但是对用户上传的资料,平台一般很少进行版权的验证,仅仅凭用户作出的自己拥有相关资料版权的“承诺”就可以上传资料了,这一定程度上带来了盗版的泛滥。

盗版成本降低,获利渠道增加,让网络盗版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在资料分享平台上大批量上传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来的文件,已经成为一种“网赚”项目,成为网络黑产的一部分。有些平台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版权,甚至存在鼓励网友上传盗版作品的嫌疑。

版权权利人索赔的成本则上升了。由于盗版人和发布盗版作品的平台大大增加,平均每个盗版人在每个平台上的获利可能都不高,这大大增加了版权人起诉索赔的成本。试想,有成百上千人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发布盗版作品,虽然每人在每个平台上的获利都不高,给版权人带来的总体损失仍然是巨大的,但是要想通过诉讼来获得赔偿,需要对每个人在每个平台的侵权行为分别提起诉讼,几百、几千个案件,需要付出的诉讼成本可能都高过维权收益,即使部分诉讼成本可以由被告承担,其所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巨大的,对版权人来说,可谓得不偿失。事实上,大量小额诉讼是不现实的,法院受理能力也是有限的。

在人人都可以盗版的时代,维权反而变难了。怎么办?

网络平台应该主动加大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的管理力度,建立高效的投诉机制,一旦出现被投诉侵权,立即冻结被投诉方的账号和资金,等待投诉处理结果。

解决互联网时代的侵犯版权难题,司法理念和技术也需要与时俱进。比如,互联网法院可采用云取证、云审理等由技术支持的新方式,也可以考虑司法机关与网络平台联动,对非法交易额等数据主动取证,并针对小额诉讼设置简化的诉讼程序。在执行环节,司法机关也可以与网络平台、银行等建立接口,判决一旦生效,就自动执行。只有加大对盗版者的惩罚力度,网络盗版才有望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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