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在儿童弱视保守治疗中的应用
2020-04-22黎芹冰严凤颜
黎芹冰 李 婷 严凤颜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儿童保健科,广东佛山 528500
儿童弱视是指眼部无器质性病变、矫正视力低于0.9 Log MAR的眼部疾病[1-3]。长久以来,临床主要给予弱视患儿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治疗并配套基础护理[4-6]。然而,随着医疗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变迁,人们对儿童弱视保守治疗的护理服务提出了延续性、针对性及人性化的发展要求[7-9]。此时基础护理已经不符合儿童弱视保守治疗的护理服务的发展要求,儿童弱视保守治疗的护理服务的内涵势必要转变和扩展。因此,根据儿童弱视保守治疗的护理服务的发展要求提出一种适用于弱视患儿保守治疗的新型护理对提升医疗与护理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我院开展本研究,旨在探讨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在儿童弱视保守治疗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1~12月我院新诊断弱视患儿200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100例。观察组均为单眼弱视;均给予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治疗;男56例,女44例;年龄3~11岁,平均(6.2±1.7)岁;弱视类型:屈光不正性21例,屈光参差性35例,子午线性18例,斜视性26例;弱视眼球镜度数0~12.65DS,平均(5.45±1.78)DS;弱视眼柱镜度数0~5.37DC,平均(1.64±0.77)DC;弱视眼等效球镜度数+1.67~13.32DS,平均(5.71±1.26)DS。对照组均为单眼弱视;均给予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治疗;男53例,女47例;年龄3~12岁,平均(6.3±1.7)岁;弱视类型:屈光不正性22例,屈光参差性33例,子午线性20例,斜视性25例;弱视眼球镜度数0~12.35DS,平均(5.47±1.53)DS;弱视眼柱镜度数0~5.42DC,平均(1.72±0.79)DC;弱视眼等效球镜度数+1.69~13.44DS,平均(5.83±1.18)DS。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伦理学委员会批准。
1.2 诊断标准
参照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编制的《弱视诊断专家共识(2011年版)》中弱视的定性评估和诊断标准[10]。
1.3 纳入及排除标准
符合上述诊断标准;近6个月未参与过其他临床研究;患儿监护人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眼部器质性病变者;伴有精神系统或神经系统疾病;符合脱落、剔除、终止、中止和退出标准。
1.4 护理方法
对照组给予基础护理,包括健康教育及诊疗护理等护理措施。
观察组给予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
1.4.1 成立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发展小组 在儿童保健科内以自愿为原则抽调人员成立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发展小组,小组成员共10名,其中以1名主管护师为组长,2名副主管护师为指导员,5名护士及2名助理护士为组员。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完成项目的设计、培训与实施。
1.4.2 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的内容 确立“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概念作为中心思想的低位,通过案例分析、态势分析以及查阅文献资料等方法,结合弱视患儿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以及保守治疗的特点,设计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的内容,包括:(1)明确弱视患儿其家庭成员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中的低位。(2)对于患儿及其家庭成员的主要矛盾给予调解。(3)在设计儿童弱视保守治疗的照顾计划时,邀请患儿其家庭成员参与其中。(4)通过宣教的形式向弱视患儿其家庭成员灌输弱视患儿医疗照顾上的护理技能。(5)将弱视患儿视力的医疗讯息告知其家庭成员,并解答弱视患儿其家庭成员的疑问。(6)通过护患沟通技巧与家庭成员保持良好沟通。(7)每间隔2周进行一次电话随访,每间隔8周进行一次家庭护理随访。
1.4.3 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的培训 根据传播学原理和适用性构建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的培训,包括:(1)编写《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操作手册》并发放给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发展小组全体成员学习与理解。(2)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专题会议对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进行专题培训。
1.5 观察指标
基线期与干预后4个月(干预后)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测定两组弱视患儿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检查结果结果对照Log MAR视力表进行转换,视标从大到小,每行递减1.2589倍,即每行变化0.1 Log MAR[11]。
基线期与干预后采用通用依从性量表评价两组弱视患儿的依从性。该量表分为完全依从、部分依从及不依从3种类型或等级[12]。依从率=(完全依从/部分依从)例数×100%。
1.6 视力判定标准
将弱视患儿视力的预后分为痊愈、显效、有效及无效4种类型或等级[13]。痊愈:最佳矫正远视力≥1.0Log MAR;显效:最佳矫正远视力提高两行及以上;有效:最佳矫正远视力提高;无效:最佳矫正远视力不变甚至退步。显效率=(痊愈例数+显效例数)/总例数×100%。
1.7 统计学处理
所有数据均经SPSS20.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处理。计量资料若呈正态分布,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以()表示;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以[n(%)]表示。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试验完成情况
两组中无1例剔除、脱落。因此,200例纳入全分析集(full analysis set,FAS),100例纳入符合方案集(per protocol set,PPS)。
2.2 两组弱视患儿视力的预后比较
观察组显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弱视患儿的视力预后比较[n(%)]
2.3 基线期与干预后两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比较
基线期,两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均显著高于基线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基线期与干预后两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比较(,Log MAR)
表2 基线期与干预后两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比较(,Log MAR)
组别 n 基线期 干预后 t P观察组 100 0.57±0.09 0.91±0.13 21.503 <0.05对照组 100 0.58±0.10 0.75±0.12 10.883 <0.05 t 0.743 9.043 P<0.05 <0.05
2.4 两组弱视患儿依从性比较
观察组总依从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弱视患儿依从性比较[n(%)]
3 讨论
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是临床治疗儿童弱视的经典方式之一,两者在矫正弱视儿童弱视眼视力的地位已被临床确立。在临床实践中发现,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治疗儿童弱视容易受到某些因素影响而导致医疗质量参差不齐:(1)屈光矫正所致戴镜不适、遮盖健眼所致视觉质量下降,使患儿无法正常学习与生活,导致依从性下降[14];(2)遮盖健眼所致形象受损,给患儿造成心理压力,导致依从性下降[15]。因此,除了在改良治疗方案外,更应该提出一种照顾弱视患儿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的人性化护理方案,以提高弱视患儿在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治疗过程中的依从性和改善弱视患儿视力的预后和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
本研究针对这一现况提出了一种适用于弱视患儿保守治疗的新型护理—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具体地说,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是将“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概念融入到延续护理当中,强调家庭成员系延续护理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重视家庭和谐与健康在延续护理实施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要求护理人员在延续护理实施过程中与家庭成员保持良好沟通。此种护理措施丰富了家庭成员在弱视患儿医疗照顾上的护理技能,促进了家庭成员在弱视患儿医疗照顾过程中的参与性,为弱视患儿从医院到家庭提供完整的心理护理与生理护理,其内涵或能提高弱视患儿在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治疗过程中的依从性,进一步改善弱视患儿视力的预后和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显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观察组总依从率比对照组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基线期,两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干预后,观察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比对照组高,差异具有显著性;干预后两组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均比基线期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与基础护理比较,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更有效地提高弱视患儿在屈光矫正联合遮盖治疗过程中的依从性和改善弱视患儿视力的预后和弱视眼最佳矫正远视力。
综上所述,本研究探讨了以家庭为中心的延续护理在儿童弱视保守治疗中的应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