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演变及政策启示
2020-04-21张坤坤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但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显现了出来。本文首先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历史演变趋势及现阶段的状况,然后根据得到的结论分析其成因,最后针对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成因及历史演变提出缩小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城乡收入差距;演变趋势;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 F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7909(2020)05--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1978年,我国经济总量世界排名第十位;改革开放40年后,我国已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作为中国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中原崛起的大環境下,河南省经济也实现了快速增长,但是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经济现象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具有较好的发展条件,而农村发展却长期被忽视,甚至牺牲农村发展机会来发展城市,因此两者之间的差距逐步扩大,最直接的结果是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逐年扩大。
尽管河南省农村居民的收入逐年增加,但城乡收入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能否正确处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直接关系到河南省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1]。在河南省经济整体上达到新水平的同时,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1 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演变及现状
1.1 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相对差距历史演变
1978—2003年,河南省城乡收入比呈拉伸的“W”,并且从2004年开始逐年下降。根据图1所表现出的趋势,结合我国过去的经济政策,1978年以来的城乡收入比数据分为5个部分:1978—1984年城乡收入比急剧下降;1985—1994年城乡收入比波动攀升;1995—1998年城乡收入比迅速下降;1999—2003年城乡收入比持续增长,升至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城乡收入比;2004—2018年城乡收入比逐年下降。
第一阶段:1978—1984年城乡收入比急剧下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始于农村地区,重点是农村地区。农村改革的核心措施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了新型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增强了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导致城乡收入比重
下降。
第二阶段:1985—1994年城乡收入比波动攀升。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将改革重点从农村转移到了城市,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实行企业责任制提高了城市生产力,个人和私营经济扩大了城镇居民的就业面等。这些措施使得城镇居民的收入得到了迅速增加,其与农村居民收入的差距逐渐扩大。
第三阶段:1995—1998年城乡收入比迅速下降。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得到了进一步推动。尤其是1996年以来,城镇失业人数由于国有企业大量职工下岗而大量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少,进一步缩小了城镇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同一时期,农民工开始在城市工作,收入高于农业收入,工资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这两方面因素的作用缩小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第四阶段:1999—2003年,升高至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城乡收入比。在此期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粮食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低价外国食品进入国内,对农民的收入造成不小的冲击;200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高水平。
第五阶段:2004—2018年城乡收入比逐年下降。从2000年政府的直接粮食补贴政策到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直接补贴措施,农民获得了国家补贴的好处并增加了农民的收入。20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后,河南省再次实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农民获得了实质性的政策红利。农民工的工资逐年增加,区域流动变得更加自由,农民的非农业收入急剧上升。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扶贫工作后,河南省迅速响应,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将扶贫工作从“洪涝灌溉”转向“精准滴灌”,即低收入阶层的贫困人口,减轻贫困的结果是收入大大增加。这些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特定经济举措。
1.2 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绝对差距持续扩大
从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差距来看,1978—2018年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绝对差异一直在增加。从图2可以看出,不仅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绝对差距在扩大,而且速度在加快,特别是2000年之后的十几年比2000年之前要快得多。尽管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额略有下降,但是2016年和2018年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额再次上升。
1.3 河南省城乡差距现状,各地市差异明显
从河南省各地市的情况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2018年,在河南省18个地级市中,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最大值是22 298元,是洛阳市;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最小的是焦作市,为13 870元。从表1可以看出,一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相对差距成反比,与绝对差距成正比。
1.4 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与全国对比
将2018年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绝对差距值与全国其他30个省市相比,结果表明,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的绝对比例和相对差距在中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25位和第29位,排名较靠后。2018年全国城乡收入差距24 634.00元,绝对比例2.69;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
18 043.45元,绝对比例是2.30。
2 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成因
2.1 城乡二元体制
所谓城乡二元结构,是指按照制度将城乡居民分为两个不同的社会群体。公共资源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城镇倾斜。基本公共服务的享有,农民落后于城镇和城镇居民,农民不能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不能分享现代化成果。这种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为工业化创造了历史性贡献。然而,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的深入,这种二元结构已成为中国城乡协调发展的严重阻碍。在许多领域享有的权利,农村居民明显落后于城市居民,导致农村发展长期滞后,城乡差距越来越大。
2.2 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城乡收入差距。首先,城乡户籍分离将阻碍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业机会不平等问题更加突出。只要城镇的经济发展薄弱,农民工就会在城镇受到更多的限制,受限制的就业机会将严重影响农民工的收入。其次,农村劳动力很难进入城市地区,与城市居民同工同酬。一方面,由于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平均工资低;另一方面,由于户籍的原因,农民工比城市工人更易流入恶劣的工作环境,劳动强度高。最后,进城打工的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与城镇居民不同,这使农民很难在城镇获得稳定的有保障的工资。
2.3 城镇化发展
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发展城镇化,发展城镇化还是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和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重要方式。城镇化发展往往依靠工业化发展来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最后实现农民从农业化到非农业化的转变。只要城乡之间存在预期的收入差距,劳动力就会流动。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最直接的目的是获得更高的收入,但是城市化进程的滞后阻碍了农民身份的改变。尽管农民可以像城市居民一样在城市工作,但他们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权益,并使他们的收入充满不确定性,农村家庭中有多个劳动力在城市工作的可能性不利于增加农村人均收入。与其他省相比,河南省城市化水平相对较低,阻碍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影响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2018年,河南省城市化率为54.71%,比2017年高1.55%,但在全国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从城市化发展情况可以看出,河南省城市承载力较弱,城乡规模较小,省会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不足。平稳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使农村生产效率低下,农民收入无法大幅度提高,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
2.4 教育因素
由于农村地区教育水平落后,劳动力素质普遍低于城市地區,影响了城乡收入差距。居民的教育水平往往与收入水平成正相关,即教育程度越高,他们的收入越高。在教育水平较低的农村地区,容易陷入恶性循环:教育发展不足导致居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降低,缺乏对教育的关注导致教育水平低,而教育水平低导致收入水平低,进而导致对教育的关注度降低。农民通常很难摆脱这种“低水平的恶性循环”,对抑制农民收入增长影响深远。
2.5 就业机会
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另一个直接因素是城乡就业机会不平等。就业收入是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农民缺少这一重要的部分。农民收入水平低和不合理的收入结构,造成农民收入微薄,城乡收入差距大。从就业市场准入的角度来看,由于城市居民生活在经济较发达、市场发达的城市地区,就业机会远远多于农村居民,因为这些城市依靠于其承载的多样化产业能产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且从劳动者对工作的适应性角度来看,农忙季节农民常常不得不在城乡之间来回往返,缺乏城市居民的稳定性。即使到了今天,由于户籍、教育和工作稳定性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农民工可以自由移动,但是面对相同的职位,他们成功求职的机会仍然比城市工人低得多。
3 缩小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建议
3.1 减小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负面影响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不仅阻碍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和信息流通,而且阻碍了城市经济对农村经济辐射作用的充分发挥,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民和农业占社会经济的很大一部分,缩小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关键是增加农民收入。一方面,有必要改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的耕作技术,实施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创造规模经济,增加农民收入[2]。另一方面,要统筹城乡工业发展,合理布局城乡工业,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适当转移;以乡镇企业为区域产业布局规划的重点,支持乡镇企业发展,振兴农村非农产业;加快发展农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结合区域特点,逐步改变以农业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发展方式。
3.2 推进城镇化与消除就业障碍
由于社会化大规模生产的发展,城市化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会产生负面影响,原因不在于城市化本身,而在于不正确的城市化模式。具有歧视性政策的城市化,如户籍制度和不平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将导致农村有形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流失,并扩大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一方面必须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基于身份的歧视,放宽农民在城市就业和定居的限制,加快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现代非农业部门的流动[3];另一方面在市场上,将农民工逐渐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范围,以解决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并减小收入差距。
3.3 增加教育投入与留住人才
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要想使农村居民在现代社会中的综合竞争力得到提高,就必须提高他们的整体教育水平,这一目标的实现途径就是投入教育资源。首先,政府应继续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并部署和整合高质量的教育资源,着重于提高教育资源的质量而不是增加数量。并且与企业进行合作,重点落在职业教育上,充分挖掘农业方面和林业相关的专业人才。其次,不仅要注重培养农村人才,而且要注重留住农村人才。因此,与增加投资和培养人才同等重要的是防止农村地区人才流失。在过去的几十年,为了使农村居民的教育水平有所提高,平衡城乡教育资源和发展农村教育是有关部门主要关注和投入的方向。但是实际上,造成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是原因是农村地区的人才一直在输送给城市地区。因此,有必要发展农村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人才提供大量就业和创业机会,防止和控制大量优秀人才从农村流向城市[4]。
参考文献
[1]范菲菲.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及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1(5):26-28.
[2]李若男.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7(13):471-472,474.
[3]陆铭,陈钊.城市化、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与城乡收入差距[J].经济研究,2004(6):50-58.
[4]李轲.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D].洛阳:河南科技大学,2018.
作者简介:张坤坤(1995—),女,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农业政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