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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主体差异,协同合作“减负”

2020-04-21王睿

课程教育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课业负担减负中小学生

【摘要】影响“减负”成效的因素诸多,学生的自由发展始终面临着实践困境,各利益相关主体缺乏协同合作。因此,需要尊重“减负”的主体差异,家校协同合作,建立“减负”评估监督机制,实现学生主体发展。

【关键词】中小学生  课业负担  减负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20)03-0020-02

国家和政府以及教育工作者一直呼吁为中小学生减负,并且已经出台了50余部文件和通知等。社会上有关“减负”的话题讨论更是热度不减,但是作为“减负”受益主体的学生依旧是在学业负担的苦海中挣扎。教育“减负”的过程中,由于不同利益主体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使得这一博弈过程在某种动态的状态下进行,呈现非合作的博弈状态。[1]换言之,就是“减负”过程中的责任主体相互掣肘,缺乏协同合作。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教育系统中的重要一环,事关教育质量能否有效提高,更需要学校、教师和家长等利益相关者能够协同合作,消除相悖作用,形成“减负”的合力。

一、尊重“减负”的主体差异

负担的产生是主体与负担物相互作用的结果,具有主观性与个体差异性,不能等同。[2]谈及“减负”,我们会考虑到教育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家长所采取的行为和措施等。但是,这些只是一种外部减负,并未涉及减负的实质,更未关注承受负担的主体本身——学生。我们谈“减负”要关注到不同群体的主体感受和差异,不能盲目地“一刀切”,而要增进学生对“减负”的理解,合理采纳学生的意见,定位“减负”对不同学生产生的意义和带来的变化,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方法进行“减负”。

首先,学生作为减负的中心对象,渴望减轻课业负担的激动之心已经被学校的“走走形式”磨灭。其次,就是教师作为教学任务的主要实施者也是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他们希望顺应新课程改革的潮流,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使学生能够得到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他们又囿于学校“狠抓升學质量和学校排名”的指导思想,只能将学生置于作业的“操练厂”之中。研究表明,学生负担过重在于“一些学校的教师深谙囚徒困境的博弈原理”,他们在实践中采取了“换汤不换药”的应对策略,[3]或者“在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控政策模棱两可,使得教师在操作中依然故我”。[4]最后,就是忧心忡忡的家长们,他们口中不满学校过重的课业负担,心疼孩子学习“案牍之劳累”,但是怀着对孩子过高的期望,仍旧是不辞辛苦而忙不迭地送孩子进各种课外辅导班、考各种证书、参加各类兴趣班。有学者曾经把减轻课业负担的行动非常形象地概括为三句话:“上面很重视,下面很无奈,中间很无能”。[5]

二、学校做好理念引领,规范“减负”

学校作为实施“减负”的主要教育阵地,应该做好基础保障工作,将“减负”督导工作理应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中。首先要端正办学理念,破除唯升学之上的狭隘观念。其次,将这一理念落实到教师的教学工作中,减少超越课程大纲的学科课业负担,开发综合素质培养的计划和项目,比如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让学生能够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或活动,引领教师改进教学工作,让每一个学生达到自己力所能及的高度,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成长。最后,学校应设立家长委员会,搭建家校沟通的平台,定期邀请家长参加学校的“减负”特色活动,帮助学生父母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转变家长对“减负”的偏见。

三、教师转变教学方式,科学“减负”

当前我国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主要集中在教学“超标”(或超纲)、“超时”和“超量”三方面,如何来破解这一局面呢?“减负”不是要减少学校的教学内容,而是要提升教育教学效率,让学生能用更少的时间和更好的学习方式掌握更多的知识。关键就在于教师能否选择切合实际的教学策略、教学方法,实现有效的教学。例如,虽然课堂教学时间有限,但是可以利用好教育信息技术,实现个性化学习与指导。通过数据的采集与分析,了解学生的成长经历、知识基础、认知特点,从而进行个性化的学习指导和实时跟进,并尝试建构课业负担检测预报模型。同时,教师还要转变固有的观念,从关注学习成绩本身转向关注学生学习,采用有效的教学评估和反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并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而不是一味地看重分数,拔高考试难度或布置课外作业来达到学习的目的。课堂或课后作业实际上是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以达到巩固知识和技能的目的,但是老师有时过度强调作业的量却忽略了作业的质,更没有考虑不同学生的学习情况。因此,在作业的布置上也要具有弹性,梯度化与多样化。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在掌握知识的前提下,可以与学生一起开发和创新作业形式,让学生能根据自己的学习实际情况和能力水平,自主选择作业的内容、数量和等级等。

四、家庭更新教育观念,理性“减负”

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不足和分配不均,加上中国学龄儿童众多,这就使得中国的家长被称为“中国式家长”,即在子女培养上几乎都面临着同一个困局:一方面希望孩子能有个快乐童年,另一方面又希望孩子一路升入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能够在社会的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因此,在国家政策严令给学生减负的面前,家长依旧是奔波在各种培训班、兴趣班和竞赛中,为准备考上名校而心力交瘁,焦虑不已。家庭为孩子设计和规划的未来也许是不适合孩子的发展之路,不是他们内心真正所渴求的。因此,中国的家庭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会倾听孩子的心声,扮演一个“指路人”,努力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不同的领域发挥特长,按照不同的途径成才。而不是孩子成才背后那只“操手”。

五、建立“减负”评估监督机制

“减负”政策的实施考核评估法则不够具体化,监督效力弱导致学生的“减负”长期没有成效,学校的“减负”工作存在形式化的嫌疑。因此,“减负”工作需要相关监督制度和评估系统的保障。监督制度的建立不应该局限于教育系统内部,而要创新督导形式,积极纳入家长、专家学者以及非盈利教育组织等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和问责。此外,为了检验相关“减负”措施的效果,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的信息优势,定期收集数据,开展科学的质量监测,全面了解课业负担的变化规律和影响因素,及时发现各个地区、各个学校在课业负担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并加以评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也提出:要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检测与报告制度,其作用主要在于基于事实的时时跟进科学检测与研究。基于事实的时时跟进检测与研究制度不仅要针对课业负担情况,具体减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效果,而且更需要确定哪些方面课业负担被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哪些方面还存在问题,保证减轻课业负担工作取得实效。已经有研究者采用应用统计学的方法,尝试建构课业负担检测预报模型,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法。[6]

总之,教育是一个复杂且连续的育人过程,“减负”作为国家人才战略中的重要一步,位于教育的整体制度安排和发展规划的布局中,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减负”的主体各方应该明确的是“减负”并不是“无负”,本质上是一个“提质增效”的过程,需要剔除阻碍或束缚学生发展的因素,从而推动学生主体的自由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本玉.教育减负为何失效:基于博弈理论的视角[J].改革与开放,2017(13):148-150.

[2]李阿芳.学校“减负增效”的实践困境及实施建议[J].教学与管理,2017(33):47-50.

[3]文雪,扈中平.从博弈论的视角看“教育减负”[J].中国教育学刊,2007(1):22-24.

[4]王贤文,熊川武.学生自主减负:减负提质的有效路径[J].中国教育学刊,2014(4):34-37.

[5]山子.“过重课业负担”是概念,还是判断?——针对“过负”概念及其直接目的的探讨[J].基础教育,2014(2):11-17.

[6]杨光,武帅,张君.课业负担监测预报模型建构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4(11):96-99.

作者简介:

王睿(1980年6月30日-),女,汉族,湖南新化人,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毕业于星海音乐学院,本科, 学士,研究方向:音乐教育、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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