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道几内亚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固定总价合同研究
2020-04-20守继承
守继承
摘要:固定总价合同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规模,同时有利于总承包商控制分包成本,因此固定总价合同模式在境外合同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明确总价包干的风险范围,掌握总价合同模式下清单计价的计量与支付方式对做好合同管理有重要的意义。
Abstract: The fixed total price contract is beneficial to the owner to control the investment scale, and it is also beneficial to the general contractor to control the cost of subcontracting. Therefore, the fixed total price contract model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overseas contract management. Clarifying the risk scope of the total price contract, and mastering the measurement and payment methods of list pricing under the total price contract model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good contract management.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总价;变更;计量;支付
0 引言
随着赤道几内亚(以下简称“赤几”)石油经济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国际承包商涌入该国市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际总承包商不再是项目的直接实施者,而是通过高端商务运作和良好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成为了资源的配置者,它们通常以承揽的项目为依托,寻求更为专业的合作伙伴,以助力自己在赤几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此时的总承包商就要面临内外两个合同,其中外合同指对业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内合同指对施工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分包合同”)。通过深入剖析内外合同的使用环境,使用对象,研究总结出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计量、变更及支付经验,以便能更好的应用于后续项目的管理中。
1 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分析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一口价合同”,“包死价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双方合同约定因素发生时予以调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整个合同的价款。然而,实践中业主和总承包商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往往不只是基于工程实际特点,例如赤几政府不论发包项目的大小都采用清单计价的固定总价合同,通过模糊“总价”的概念阻止总承包商变更或索赔,从而较好的控制投资规模。
2 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在主合同中的应用
赤几业主一直采用议标的方式对项目进行EPC模式发包,并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清单计价和完工百分比支付。
总承包商与业主议标的过程中,业主由于缺乏技术及合同管理人员,通常对工程承包范围,主要技术标准等信息难以进行较为明确的描述,对拟建工程也不能做出较为详细的功能性描述,甚至总承包商提出的设计方案也不能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因此在项目议标、合同签署以及项目实施的初始阶段,总承包商的专业水平、企业责任、生产经营管理经验较大程度上影响着项目的投标价格及项目的前期实施情况。
赤几业主在签发开工令后,通常就希望中标单位能尽快组织施工,迫切希望能看到施工进度形象,以便从感官上觉得自己的投资“物有所值”,由于业主重视“感官”管理,淡薄合同意识或契约精神,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在报审的施工图外增加一些工程内容,而这些内容通常都是因为赤几国家某个事故或某个政策而产生,如因为突发火灾,业主可能会要求所有的建筑物增加消防系统;因为突发车祸,而要求所有的桥梁增加人行道。这种合同外工作内容往往是一个有经验的总承包商也难以预料的,通常这类工程带有政策性甚至强制性,基本难以获得合同外的追加或索赔成功。
除上述不利情况外,业主聘请的监理咨询公司也会设置障碍,在月计量过程中,认为计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就是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量,并以清单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对于按照施工图施工但清单中有漏项的工作内容不予计量。对于清单中没有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不予计量,如土方施工后,实际填方边坡坡度比设计的要缓,已经不需要再做边坡防护,导致实际边坡防护施工量不足清单量;变更施工工艺后分部分项工程不予计量,如桥梁主墩施工中,原方案两个主桥墩均采用钢套箱,但实际施工中因河流水位较低,其中一个主桥墩采用浅水围堰施工等等。
EPC项目通常都是边设计边施工,在监理咨询公司进场的时候往往只有初步设计图纸或者部分单项工程的详图,在此阶段提供给监理的工程量清单是不完善的,但等所有施工图全部完成后调整的总价内工程量清单监理有时候却概不接受,总是以最初不完善的清单来要求承包商,当监理咨询公司与承包商发生分歧的时候,業主基本上是“一边倒”的听取监理咨询公司的意见,并一同来强迫承包商接受,按照业主和监理的思维模式,容易存在固定总价合同但是不能得到包干价支付的风险,为了充分化解好盾,减少损失,承包商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向监理和业主进行解释,以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上述种种不利的外部施工环境,致使由业主主导的主合同(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固定总价合同)具有很大的风险,稍微不慎总承包商就有可能“腹背受敌”。
3 清单计价模式下固定总价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的应用
3.1 合同形式、计量方式和支付办法等“背靠背”
分包合同中,通常会将主合同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对分包单位形成双重约束,即在满足总承包商的要求下同时还需要满足主合同的相关要求,根据内外合同的对比分析,常用“背靠背”的合同条款如下:
3.1.1 预付款及工程款
总承包收到工程预付款或工程款后,再根据分包单位前期准备情况或现场完成工作量进行支付,避免了总承包方垫资经营的情况,并提回利润。
3.1.2 月度工程计量
总承包商根据施工分包清单调整主合同清单,其中清单项、量必须一致,并上报监理和业主,施工单位每月固定日期向总承包商申报月工程计量。通过清单背靠背,可以激发分包单位配合监理审核月计量的积极性,同时也能相应的减少项目现场总承包方计量人员的数目及工作量。
3.1.3 最终验收及质保金的返还
项目竣工后,只有项目通过业主最终验收且总承包商收到工程质保金后,才会给分包商返还质保金,这样能约束分包商做好收尾工程以及质保期的养护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的验收工作。
3.2 重视施工招标图纸、清单审查
施工招标前分包项目图纸通常由总承包商国内专业人员对设计合理性、结构物稳定性等方面审核把关,总承包商现场人员审核图纸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3.2.1 审核清单项
施工图纸通常都是根据中国现行规范进行设计,但对于赤几等国别市场,应注意审核清单中具体单项,避免出现图纸或清单中已有体现,施工中因实际情况取消的情况。
3.2.2 审核图纸功能性能否满足业主意图
业主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在满足工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业主要求,招标图纸必须满足业主对于附加功能性的要求。
3.3 尽量选用熟悉赤几市场的分包商
熟悉赤几市场的施工分包商对业主和监理的工作模式、工作方法更加了解,深知赤几当地的物价指数,赤几政府即将出台的新政策等,从而在向总承包商投标报价时,能较合理的分摊风险费用。
4 结束语
通过上述方法,在赤几建筑市场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总价合同的风险控制、变更、计量与支付得到了较好的管理和实施,对以后分包项目的管理具有学习和参考的意义。
参考文獻:
[1]王伍仁,编著.EPC工程总承包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王家远,刘春乐,编著.建设项目风险管理[M].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3]刘祖柯,李冲.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建筑造价管控建议分析[J].决策探索(中),2018(10):4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