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化学教学与传统文化教育融合的困境探析
2020-04-20陈丹妮
摘 要:在高中化學教学中融入传统文化,能让化学课堂更加形象生动,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新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化学学科核心素养。文章通过系统梳理传统文化传承背景下高中化学教学面临的主要困境,提出要从加强顶层制度建设、培养专业教师队伍、完善化学核心素养体系、创新“互联网+”教学模式等方面来推进高中化学教学与传统文化教育融合发展。
关键词:高中化学教学;传统文化;核心素养;融合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9-09-17 文章编号:1674-120X(2020)06-0090-02
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2014年教育部颁布的《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指出,化学课程应“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化学作为研究物质组成、结构、性质及变化规律的学科,具有抽象性、复杂性、以实验为基础、知识点多、注重生活实践等特点。从化学辉煌史、哲学辩证思维、可持续发展观等角度看,高中化学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很强的价值契合。因此,高中化学教学要注重融合传统文化教育,以引导学生感悟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对传统文化的自信心。
一、在高中化学教学中融入传统文化面临的主要困境
(一)社会意识整体相对滞后,对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缺乏自信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众对传统文化往往难以摆脱“老”“旧”“过时”等印象标签,忽视其时代内涵和当代价值。受学业考试的影响,教学资源和课程设置向应试教育集中倾斜,传统文化教育在文科方面渗透较多,在化学等理科方面渗透较少;大部分的学校“重应试知识讲授、轻传统文化内涵阐释”的现象依然存在。受创新思维的影响,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现代化发展、让传统文化“活”起来的举措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传承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因此,化学教学要把准时代脉搏、洞悉社会变迁、创新表达方式,让优秀的传统文化润泽学生心灵,满足学生的精神需求。
(二)基础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系统,教学综合性人才比较缺乏
学术研究方面,由于对传统文化研究较多局限于学术领域,因此传统文化传承背景下化学课程开发与应用的课题研究还停留在片面化、零碎化和表面化的阶段。如秦汉时期的《神农本草经》、东晋葛洪的《抱朴子》和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等古籍,还没有全面系统地挖掘其中所蕴含的化学理论、化学工艺、化学术语、化学反应类型等知识。
内容讲授方面,虽然教科书重视优秀传统文化和国情教育,但传统文化教育的系统性、整体性还不够充分,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尤其是校本课程有待进一步开发,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吸引力、感染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师资力量方面,传播传统文化的化学教师既要熟悉化学基本知识,又要满腹经纶,熟悉经史子集、诗词歌赋,还要对民族民俗文化如数家珍。在新时代高中化学教师队伍中,这样的高层次、综合型、实践性的优秀人才凤毛麟角。
(三)传统文化在化学核心素养体系构建中分量还不够重
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构建学生核心素养框架的根本任务。高中化学核心素养是高中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中化学教育活动的总目标,包括“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证据推理与模型认知”“科学探究与创新意识”“科学精神与社会责任”五个维度[2],系统体现了化学学科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念、塑造必备品格和培养关键能力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化学课堂可根据教学内容创设教学情景,把握最佳时机,在课堂导入、展开、过渡、练习、实验等环节,有意识地融入核心价值观、优秀传统文化、科技创新成就等内容,不断挖掘课程文本中的育人功能。但在发展学生化学核心素养的具体内容阐述上,在各个维度体现中,缺少“传统文化”等字眼表述,由此可见化学学习向更高层面的价值追求还有待强化。今后要在推动化学核心素养“落地”过程中,不断挖掘化学核心素养与传统文化教育的融会点、对接点。
(四)传统文化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融合还不够深,传承经典还难以成为备战高考的新趋势
从教育部发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到2017年高考正好三年,当年化学高考考纲修订内容规定,要增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考核内容,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
以高考理科综合卷(全国卷)为例,传统文化内容,2017年仅出现在卷Ⅰ第8题,根据《本草衍义》史料记载来考查化学实验操作;2018年在卷Ⅱ、卷Ⅲ中出现,卷Ⅱ第26题提到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得和使用金属锌的国家,卷Ⅲ第35题提到《中华本草》等中医典籍记载炉甘石可入药;2019年在卷Ⅰ、卷Ⅱ中出现,以诗词等形式对陶瓷、蛋白质的性质进行考查,但知识点呈现较为浅显,甚至卷Ⅱ第12题出现的“古代绘画与彩陶”仅作为情景资料,第28题仅出现“茶叶”这样的传统文化元素。这从侧面反映出,近几年来虽然每年都出现了关于我国古代化学成果、打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烙印的高考化学试题,但是对传统文化的知识点考查还有待加强,区域覆盖面还有待拓宽,从而使弘扬传统文化成为全国各地备战高考化学的新导向。
二、推动高中化学教学与传统文化教育融合的对策
(一)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制度建设,完善高中化学教育的顶层设计
要深入贯彻落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基本特性和发展道路,主动传承跨越时空、富有永恒魅力和具有当代价值的传统文化精神;完善各地《普通高中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将传统文化教育纳入学校发展和化学学科建设的总体规划,形成有经费投入、制度保障、督导检查、成效评价的长效机制;明确传统文化融入高中化学教学的目的、意义、内容形式、保障措施,使两者融合发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挖掘传统文化融入高中化学教学的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材编排和课外实践等多方资源,对课程的定位目标、开发原则、内容选择、实施环节和保障要素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和研讨,不断提升课堂教学魅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创新模式,利用系列主题活动、社团活动、传统节日活动等,推进日常化传统文化教育,形成家庭、社会与学校携手育人的整体合力。
(二)凝聚多方力量參与教学理论研究阐释,推进专业化、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
要创新整合校内外资源,采取集体协作、个性化、开放式等培养方式,构建出政府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民间社团组织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等多方密切合作的教育模式,打造一支让高中化学教学与传统文化融合的专业队伍。教育部门要通过政策支持、项目立项等方式,引导官方专家和民间力量共同参与教材修订、题材库建设、校本课程和乡土教材编写,特别要引入传统文化传承者、名人名家参与到教学理论的研究阐释中来。师范院校要在提升师范生化学教学能力的同时,融入传统文化教育,让其将传统文化、传统美德内化为个人自觉的思想和行为。中学要组织学生赴当地博物馆、文化遗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学习参观,或邀请博物馆工作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地方传统文化研究者来辅导,开展主题讲解、活动体验等形式多样的化学教学活动。
(三)抓住新课程改革、考试大纲变化等有利契机,不断增加传统文化教育的分量
要借助新课程改革重要契机,让传统文化教育渗透到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各个维度,从挖掘化学史入手,将传统文化融入宏观辨识与微观探析、变化观念与平衡思想等化学核心观念,融入证据推理、建构模型分析的化学科学思维,融入科学精神、创新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培养等各个方面,切实从化学学科的角度关注传统文化。如神秘古老的宗教文化,明显区别于封建迷信,如果运用得好,不仅能为化学教学“添彩”,激发学生的好奇心与创新力,也能有效破除封建迷信活动,培养科学精神。教师可举例说明“鬼火追人”的原理,源于人体骨骼中磷化钙发生的化学反应:Ca3P2+6H2O=3Ca(OH)2+2PH3↑,2PH3+4O2=P2O5+3H2O。磷化氢气体是可自燃气体,重量轻;人经过时带动空气流动,它会跟随空气飘动,甚至伴随走路步伐。要紧抓新高考改革的有利时机,全面梳理“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的层次与关系,把握在传承传统文化过程中发展学生化学核心素养的重难点,不断增加传统文化在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培育中的比重。如通过多种题型,运用《本草纲目》《汉书》《天工开物》等名著记载的事物来考查化学物质成分、记载的流程工艺来考查化学实验操作,运用记载的诗词谚语来考查化学反应类型等。
(四)借力高新技术、新兴传媒,以“互联网+”教学模式来推进融合发展
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不断发展,以及微课、慕课、优课等教学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有效改变了传统教学模式,加速了优秀传统文化与高中化学教育融合发展。在课堂,“传统化学教学+计算机辅助教学(CAI)课件”教学模式应用得最为普遍,将声音、图形、图像、视频等信息集成一体,辅以PPT、FLASH、3DMAX等软件,让化学课堂教学具有形象性、新颖性、趣味性等特点。在课外,要推动平台载体建设向新媒体集聚、向移动端倾斜、向云平台整合。利用自媒体社交平台作为化学教学的创新载体,补充化学教学中未涉及的传统文化知识,供学生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当前,可推出“我为‘化学与传统文化打call”“谁说古文化中的化学不抖音”等一系列旨在推进化学教学与传统文化融合的用户挑战赛。同时,通过VR虚拟现实技术、AR增强现实技术、裸眼3D、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实现远程教学,引导学生实时了解传统文化遗存遗迹,激发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热情,也让化学与生活结合得更紧密、更鲜活。
参考文献:
[1]陈丹妮.高中化学教育中的传统文化元素考察[J].福建基础教育研究,2015(11):62-64.
[2]周业虹.浅谈学科核心素养视角下的高中化学教学策略[J].中国考试,2017(2):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