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谈三国时期士人政治立场转变及影响
2020-04-19杨子健
内容摘要:三国时期的儒士王朗,他的政治立场从建安元年之前一直到三国时期经历了三次较大改变。作为士人群体中的一员,王朗个人政治立场的不断转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当时士人的心态变化。在这种王朝更替与士人政治立场转变的影响下,仍坚持儒家经典纲常伦理的名教支持者与以注重法术刑名为主流思想的名法支持者之间的矛盾愈发尖锐。二者在思想上的碰撞,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三国时期至魏晋时期名教派与名法派在治世思想上的交流融合,也为后世的封建统治者如何治理国家提供借鉴,使两晋统治者注重顺应民心,儒法并用;以及对魏晋后士人融合儒道,在入仕与遁隐间寻求平衡,促进玄学发展带来一定影响。
关键词:三国 士人 王朗 政治立场
王朗,字景兴,东海郡郑县人。世人对于王朗的第一印象大多是停留在小说《三国演义》及其衍生的影视作品中与诸葛亮唇枪舌剑辩论的老者形象。然而,王朗在历史上真正的死因并不是阵前坠马而死,更不全是一副奸臣形象。《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和三国志的作注者裴松之对于王朗就有正面的评价,称赞他无论是在处理案件时“务在宽恕,罪疑从轻”,还是“朗高才博雅,而性严整慷慨,多威仪,恭俭节约,自婚姻中表礼贽无所受。常讥世俗有好施之名,而不恤穷贱,故用财以周急为先”,无不说明王朗是一位清官贤臣。在追随汉灵帝到魏明帝这四十多年时间里,王朗的思想与政治立场也渐渐的发生了改变。而与其同时代的士人也大多经历了与王朗相同的思想变化。本文以王朗为例,就三国时期士人政治立场转变及影响略作探讨。
一.王朗政治立场变化的三个阶段
1.建安元年之前王朗忠于汉室。王朗早年的仕途比较顺利,他因通晓经书忠于汉室,一路平步青云担任会稽太守。建安元年(196)在孙策即将渡过长江来攻打会稽之时,王朗的功曹虞翻认为以当时王朗的兵力无法抵抗孙策,提议不如避而不战,但王朗却没有采纳,史载:“朗自以身为汉吏,宜保城邑,遂举兵与策战,败绩,浮海至东冶。”虽然最后王朗战败,但是从他最初认为自己作为汉朝臣子应该保护好城池的态度来看,足以证明王朗仍然是一心为汉室着想的。
王朗之所以对汉室如此忠心耿耿,除去道义与责任感,究其原因是因为王朗作为士人中的一员,儒家忠君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从汉武帝刘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思想逐渐成为了正统思想,此后推崇忠君这一理念一直持续了400多年的时间。我们可以看出儒学的思想影响着当时的每一位士人,王朗也不例外。
2.建安元年起王朗在徘徊中求全自保。谢晗、孙丽丽在《浅析王朗政治立场的转变》中认为:随着汉王朝的崩溃和曹氏父子的专权,王朗的政治立场发生了变化,其开始积极投入到汉魏禅代的权术斗争中。而笔者认为王朗最初从建安元年孙策攻打会稽时开始就有了动摇的痕迹。上文说道建安元年是王朗命运的转折点,因为他在这一年失守会稽被孙策俘获,其实这一年也正是王朗心态从坚定护卫汉室到求全自保的转折点。诚然,王朗面对着孙策即将到来的凶猛攻势,仍然以身作则,作为汉朝的忠诚臣子去尽力保护好会稽,但是明显可以看出此时他对于汉室的忠心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峰值,从会稽一战后便每况愈下。会稽城自然无法抵御来势凶猛的孙策军,很快就被攻下。王朗成为俘虏后,出于对汉室的忠诚他理应痛斥“反贼”,但是他不但没有责骂孙策反而十分低微地对其派来的使者求饶。忠心为汉的王朗在惨遭战败的屈辱后没有准备慷慨壮烈的舍生取义,而是选择了保全自己。也许正是从这样一个决定开始,王朗逐渐转变了自己的政治立场。建安三年,朝廷已经被曹操掌握,王朗北上归属曹操。此时的王内心仍对汉室抱有愧疚之情。有次曹操在某次宴请群臣时调笑他:“不能效君昔在会稽折粳米饭也。”王朗的反应则是仰面长叹:“宜适难值。”可见其对于当时的失利仍然十分后悔与惭愧。
王朗的经历也正是当时诸多士人的缩影。他在建安年間为了生存而自保放弃对汉室的忠诚,除了被曹魏政权严酷的政治形势所迫,更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系。“从初平之元,至建安之末,天下分崩,人怀苟且,纲纪既坏,儒道尤甚。”士人们虽也曾经试图维护道义,却最终向残酷的现实屈服。
3.建安末年后王朗彻底效忠曹魏政权。伴随着汉王朝的最终衰败与曹魏政权的不断巩固加强,王朗的政治立场从当初助曹只为求全自保最终彻底转变为支持曹氏集团的统治。建安二十五年(220)“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告祠高庙。使兼御史大夫张音持节奉玺绶禅位。”在这一年中汉献帝下旨将帝位禅位于曹丕。在曹丕受禅之际,王朗喜出望外,因为曹丕名义上是接受了汉献帝的禅让,所以不算篡位,因此作为当时辅佐曹魏政权士人集团中一份子的王朗,也就不用背负奸臣骂名,从这时起王朗便彻底地效忠曹魏政权。
王朗彻底效忠曹氏,其原因主要是汉室衰落以及曹氏政权的掌控者对于王朗的器重。虽然王朗并没有像司马懿、曹真那样的大权,曹魏建立后,主要担任的也只是司空、司徒等徒有高名的官职,但是他仍然恪尽职守,频繁地上疏,指陈朝政得失,提出自己的意见。这主要归功于他在儒学方面的修养与建树。而作为建安儒士群体中的一份子,王朗政治立场的转变可以代表当时大部分同僚内心的变化过程。正是这种立场的转变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当时的儒家名教派与名法派间的矛盾分歧,同时也促成了二者之间的争端与交流。
二.东汉末至魏晋时期名教与名法间的分歧与交流
东汉末至魏晋时期,名教派与名法派间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体现在选拔人才的类型上;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对曹魏统治时期关于统治者是否应该复用肉刑的态度上。在选拔人才类型方面,资历较老的名教派主张选拔人才应选用熟识儒家经典且有忠有义的高尚贤士,而名法派则注重实用,并不注重被选拔者的品行,只要具备某种才华就能够得到重用。而在魏晋时名教与名法思想间的争论更多的是围绕是否复用肉刑这一议题。
肉刑恢复与否之所以饱受议论,是因为肉刑的应用能够左右封建社会的治安问题。关于肉刑的讨论直接推动了当时名教人士与名法人士的思想碰撞。自汉文帝废除肉刑以来,历朝历代不少人要求复用肉刑。曹魏统治时期的陈群与钟繇便是要求恢复肉刑的名法派代表,他们注重实用,认为恢复肉刑可以确实有效的威慑打击犯罪的不法之徒,从而既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也达到巩固曹魏政权的统治的目的。名法派恢复肉刑的提议遭到了以王朗为首的名教派儒士的大力反对。崇尚儒家经典的名教派认为肉刑废除了几百年,已经不符合社会的要求。而复用肉刑会导致刑法过于残酷,在当时社会动荡的格局下恢复如此不人道的肉刑,必然会引起百姓的恐慌,有意前来投奔的别国百姓也会因恐惧望而却步,从而无法使政权得到巩固。
名教派与名法派在复用肉刑的问题上的讨论从曹操掌权时开始,一直持续到了魏明帝曹睿统治时期。从双方的争论中可以看出其分歧在于各自的着眼点不同,儒士派着眼于以仁德怀远,而名法派着眼于以刑止刑。名法派提倡复用肉刑,强调肉刑对社会治安起制约的实用性,从中体现出了名法派的重实用思想;名教派提倡继续废止肉刑,则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阻止残忍的古老刑法再次出现,体现出了名教派注重人文道义精神。二者对于复用肉刑问题上的对立也正体现出两种不同治世思维的碰撞。
在争执之余,名教与名法间也存在着相互的交流渗透。对名教派而言,在不断交流中逐渐将注重实用的名实思维作为参考以此纠正自身的错误的方法。王朗曾对曹丕写道:“旧时虎贲、羽林五营兵及卫士并合,虽且万人,或商贾惰游子弟,或农野谨钝之人,虽有乘制之处,不讲戎阵。既不简练,又希更寇,名实不副,难以备急。”可见从这时起就已经注重并运用实用思想。对于名法派而言,在交流中其思想也逐渐与儒家思想相结合。陈群虽重实用坚持恢复肉刑,但他通晓儒家理论,曾痛斥过郭嘉不治行检,因此可以看出陈群对于儒家传统道德的维护,这也从侧面体现出了名法派对于儒家经典思想也有一定的重视。名教派与名法派相互对立相互交流,激发了三国时期士人思维的转动,也为后世统治者提供了借鉴并为魏晋后的士人思想奠定了基础。
三.三国时期士人政治立场改变带来的影响
1.两晋统治者注重顺应民心,儒法并用。三国时期士人政治立场的变化,引发了名教与名法之间的关于重儒家礼教还是重法术求实用的讨论,对于此后的统治者管理国家也带来了些许借鉴。曹魏末年,司马氏发动政变,掌控朝政大权。咸熙二年(265)十二月丙寅,司马炎接受魏元帝曹奂禅让,即位为帝,定国号晋,改元泰始。身为主张名法的司马懿之孙,同时作为一名学者,晋武帝司马炎在创晋初期对于儒家经典与法术的结合方面颇有建树:在政治方面,司马炎懂得以礼制经义治国,推行政治宽容的态度,施政有方。他采用了三省六尚书三十五曹辅助自己管理政事,为后世的三省六部制建立奠定基础;在选拔人才方面,他虚心纳谏,用人唯贤;在法律方面,司马炎提倡约法省刑,并颁布了第一部儒家法典《泰始律》。《泰始律》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实行的成文法典,它的颁布不仅作为国家基本法典为两晋政权一直沿用了一百五十余年,更对之后长达一百七十年的南朝法律内容的制定与颁布产生了一定影响。
2.两晋士人融合儒道,促进玄学发展。三国时期士人政治立场改变促进了当时名教派与名法派间的交流与融合,不仅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三国之后部分晋朝士人的思想转变提供了借鑒。魏末晋初政权交替之际,社会混乱动荡不安,士人命运多舛。随着曹魏政权的逐渐土崩瓦解,大一统政权失去了往日的威严,传统儒学经典的尊崇地位动摇了。士人在面对残酷的现实,逐渐着重于对道家思想的寄托以及对自然的探索,遂兴起了一股融合儒道思想的新的学术思潮—魏晋玄学。魏晋之后,中国士人从此大都懂得保持入世和出世,为仕和遁隐,责任与逍遥的平衡。在玄学兴盛的时代,士人的思想并不单一:有些士人讲求儒道并重、有些士人以道反儒、有的士人政治失意后崇尚回归自然、还有士人坚持在传统儒学的基础上进行变通改铸。名教与名法交流对当时士人的影响正体现在对于传统儒学经典进行变通的士人群体之上。以傅玄和袁准为例,他们便是在魏晋后仍然推崇传统儒家经学并对其进行推陈出新的士人群体。傅、袁二人思想的主流是传统儒家,然而,受社会思潮影响,他们还带有三国时期名法思潮余波之意味,也沾染了一些玄学色彩。由此能看出,傅玄与袁准二人为代表的士人群体,通过借助当时其他先进思想以推动儒学适应社会变革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三国时期士人政治立场改变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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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杨子健,渤海大学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学科教学·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