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小金库”,算我的钱么?
2020-04-16莫莫
莫莫
前阵子有个新闻:一女子打扫卫生时发现了丈夫的“小金库”,金额加起来有200多万。从法律角度来说,配偶的“小金库”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本期我们邀请专家根据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效法律法规为你解答生活困惑。快看过来吧!
关键词:家庭资产
我发现了老公私藏的“小金库”,总共两千多元,他说这是他的私人财产,这钱我能花么?
能花。只要没有进行婚前公证或约定,夫妻关系建立后的合法所得,即为共同共有。如果夫妻一方小金库数额过大,就要引起警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申请分割婚内财产。换句话说,如果他偷偷藏了两百万,那你就要采取措施保护婚姻财产了。
老公在外借款三百多万元,我根本不知情,也没签过借条。债主现在找上门了,我该偿还吗?
一般不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關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你对丈夫在外负债并不知情,三百多万元显然超出家庭日常花费范围,并且你又没在任何借款凭证上签字,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如果不能举证该笔借款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你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妻子陆续给娘家弟弟借了十几万元,我一提起来,妻子就说钱是她赚的,和我没关系。这钱真的与我无关么,我能讨要回来么?
可以讨要。婚姻存续期间,配偶对亲戚的帮助应分情况来看。假如金额不是特别大(比如几百块),没有超出日常生活的可支配范围,那么不论是赠与还是借款,单方即可处理。假如金额已经超出一定额度(十几万的数额很大了),那么单方的赠与行为,其效力待定,需要配偶确认,如果配偶不确认,则赠与行为无效,配偶可以进行追回。你可以去找小舅子要钱,或者约定还款方式及时间。
我父亲在婚姻外有个13岁的私生子,最近他在学校打伤了同学,对方要我家赔钱,这个要求合理么?
合理。《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即使是非婚生孩子,在外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你父亲作为其生父,也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关键词:生活常识
我母亲委托中介卖房,后来她找到合适买家,为省掉中介费,便与买方私下成交,中介知道后要求母亲支付服务费,否则就起诉。这个诉求能得到法律支持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这种“跳单”情况,中介可以起诉。“跳单”行为是指在中介合同中,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其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您母亲私下与买家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典型的“跳单”,这种情况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我经媒人介绍认识了我老婆,但结婚一个月后她跑了,找不到人了,我可以起诉离婚并退还彩礼,同时起诉介绍人返还介绍费吗?
首先,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婚姻介绍人和女方串通,以诈骗为目的骗取彩礼,建议你报警处理。如果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你可以拿着立案受理通知,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其次,如果婚姻介绍人和女方不存在诈骗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若你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起诉离婚时可以同时主张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起诉介绍人返还介绍费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前男友长期打骚扰电话,使我无法正常安宁生活,这种行为法律管么?
这是侵犯隐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你可以先报警,再根据前男友的后续行为来决定是否要进一步起诉。
关键词:维权常识
我儿子是某小学学生,在体育课上被同学追打,体育老师看到了却未予制止。我儿子在躲避过程中,不慎从主席台摔落导致右手骨折,这个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回到本案的情况。首先,你儿子的损伤是由同学造成的,这种情况下,他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其次,在两人追打过程中,体育老师看到这一幕却未予制止,属于未尽到管理职责,学校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补充责任。
我弟弟在雇佣合同期内和同事打架,被公司开除了。这算违约么,可否索要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打架,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因此开除劳动者,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指导专家
魏腊云: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