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该拥有子女“冠姓权”吗?
2020-04-16宝树
宝树
儿子随父姓,女儿随母姓。第一,这样比较公平,每个人都有一半机会,夫妻不必为此大动干戈
最近在微博上,一篇自述体的文章引起热议。文章讲述一个母亲想给孩子冠上自己的姓,丈夫却不同意,因此闹到离婚的过程。文章一出,即引发了女性是否有子女的“冠姓权”的争论。支持方认为这是男女平权的基本权益,反对方认为有悖于几千年的传统和绝大多数人的共识,自然也有人怀疑文章的真实性。
但撇开文章的真实性不论,这个问题有现实的社会土壤,反映出时代的矛盾,本身很值得探讨。子女因为各种原因随母姓,并非罕见。有的是因为夫妇离异,有的是因为男方入赘,也有父母商议同意,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不过一般的情况下,自然还是随父姓占绝大多数,那么母亲为什么就不能拥有平等的“冠姓权”呢?
我以为,冠姓权这个提法是有误导性的。夫妇生活是一个共同体,绝大部分事务应该共同决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法在其中以法律范畴规定各种权利义务。正如不可能规定“分配家务权”“掌管财务权”“决定春节回谁家过权”……这都需要双方的商议和同意。如果实在很多方面都无法达成一致决定,那么这对夫妇大概要考虑是不是要一起过的问题了。
给子女取名也是一样,这种权利是监护人共有的,只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孩子愿意跟谁姓就跟谁姓。如果妻子能够说服丈夫,让孩子跟自己姓,自然不会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阻碍。这里不需要,也不可能有任何特定的个人法权。
以上是就法理而论,但不能取消实质问题:如果妻子让孩子跟自己姓,会遇到强大的社会阻力。子女随父姓,这是一种沿袭已久的礼俗。所有人都认为是正当的,不言而喻的,如果妻子要求随自己姓,常会被当成是非分的要求,最后如果不想离婚,也只好放弃。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平等吗?
进一步思考,子女冠父姓的理由何在? 姓本质上是家族的标志,姓与家族,一而二,二而一。在传统人类社会以及现代社会的很多方面,家族是人所隶属的基本群体。姓就是表示你是来自某一家族的表记。除非近亲结婚,婚姻几乎必然是不同家族的联合,那么子女属于哪个家族就成为问题。理论上,以父系和母系组织家族都属可能。但进入文明史之后,绝大多数人类社会都以父系来成立家族,子女随父姓也就成为常规了。
这种父姓成立的基础,可能恰是女权人士加以反对的理由:难道这不是恰恰证明了男女的不平等,今天难道不应该让女性也平等地传承姓氏?但问题在于,姓氏要有意义,就要有跨越世代的稳定传承,不能稳定传承的姓氏只是一个空洞的、变来变去的符号。稳定的传承,必须根据稳定的规则二选一(即便现在一些人采用的父姓+母姓,也有先后主次之分)。
当然,姓氏传承完全可以在某一代从男性转为女性,从父系转为母系,这一点要求并无问题。有一种反对意见认为,母亲的姓也是来自于她的父亲,也是父权家庭的传承结果,应该跟母亲的母亲的母亲……姓,而那个姓谁也不知道(也未必存在),所以冠母姓没有意义。这个论证看似有理,但实则不然。子女起名上的女权并不是讨论某个无名的女性祖先的“冠姓权”,就是一个个现实的、具体的女性个人的愿望和要求。某个女性,无论是跟着父亲姓也好,母亲姓也好,其姓氏已经成了她个人的一部分,没有必要推翻历史。事实上,如果仔细思考,可以发现所有现存的女性——通过其无数代男性祖先——也都是历史上父权家族的受益者。
所以,只要女性对自己的姓不反感,认同自己的(父系)家族,完全可以选择从下一代起,让子女冠上自己的家族名,这也并无矛盾。查尔斯王子及其子孙后代,属于母亲的温莎家族,而不是其父菲利普亲王所属的格吕克斯堡家族。而温莎家族虽然未继承老祖母维多利亚女王的姓氏汉诺威,但也在上世纪废除了父系的德国家姓,另立新姓温莎。
有王位可以继承的家族,可以不厌其烦变来变去,但对于一般人来说,要让姓氏具有恒久的意义,就必须要有稳定不变的传承法则,否则家族/姓氏的概念仍然会失去意义。如果某位母亲能够让子女跟着自己姓,那么再下一代呢?她能否让自己的儿子同样将姓氏传给孙子孙女? 那不是又返回到了父系?如果是母系,她保证自己的女儿的后代仍然将自己的姓氏传下去,但这又同样违反了男女平等。而如果每一代人都因为父母某一方要求平权而随机起父姓或母姓,三五代之后,人们就会搞不清楚姓氏的由来,也不再有家族归属感了。
理论上倒是有一个游戏规则可以试试:儿子随父姓,女儿随母姓。第一,这样比较公平,每个人都有一半机会,夫妻不必为此大动干戈;第二,这样来自传统的压力会比较小,传统上本来更注重男性后裔对家族的归属;第三,父系和母系家族传承可以同时交互存在,每个家族又和每个人的性别契合,可以追溯许多代祖先。当然这种方案也要成为社会约定俗成的共识才有意义,而这几乎不可能。
再回到开头的讨论,“冠姓权”理论上应该夫妇本身享有,但根本矛盾在于,姓本身就蕴含了一种超越个体意志的社会建制,这并不是夫妇本身可以决定的。
(作者系作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