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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口—土地城镇化的异速增长与协调发展研究

2020-04-16欧向军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苏中苏南苏北

朱 杰 ,欧向军 ,2*

(1.江苏师范大学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徐州221116;2.江苏师范大学城镇化研究中心,徐州221116)

引言

2016年全国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35%,其中,东部沿海地区已超过60%。在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人口结构与城市建设用地是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标志[1],由此产生的人地关系矛盾也比较突出。从国外相关研究进展来看,越来越注重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2,3],要求更加集约合理的利用土地,并运用CA模型、异速增长法则、神经网络分析以及SLEUTH模型探讨城镇化过程中人口与土地的关系[4-6];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外学者也愈加关注中国人口—土地城镇化的特征及其驱动机制[7-9]。从国内研究进展来看,许多学者从异速增长模型[10,11]、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的耦合协调性[12-17]、空间地区差异性[18-20]等角度探讨人口—土地城镇化的相互关系,发现我国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并非协调共同发展,主要表现为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这已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21,22],必将会直接制约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和健康城镇化的发展质量。江苏省“十三五”规划强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必须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个核心,努力步入高质量和内涵为主的转型发展新型阶段。目前,随着新型城镇化的积极推进,有关江苏省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研究越来越多;从研究方法来看,很多学者通常采用单一指标法或一种模型来得出结论,结果过于理想化,并未全面真实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23];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发展不协调的成因来看,主要有政策因素、人口户籍制度及土地制度因素等[24,25];从研究结果来看,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发展不协调导致了耕地量的减少、可持续发展不全面、建设用地集约程度不够等系列问题[26];另外,针对江苏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研究中使用异速增长法则的研究成果比较缺乏。为此,本文从省域视角分析出发,借助异速增长规律模型,探究江苏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异速增长的演变特征,并利用协调度模型,以地级市为单元,分析江苏省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空间耦合协调关系,这对推进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合理发展、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构建健康和谐的人地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区域、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概况

江苏省人口城镇化水平于1998年达到31.5%,首次超过30%,意味着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在2005年,城镇化水平首次超过50%,达到50.9%,这一时期开始进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中期阶段,并且同时处于城镇化的质量不断提升阶段,2016年人口城镇化水平达到67.7%。近十一年,江苏省人口城镇化水平由2006年的51.9%提升到2016年的67.7%,共提高15.8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44个百分点,比全国城镇化水平年均增长高出0.22个百分比,城镇人口也由3973.29万人增加到5416.65万人,年均增加131.21万人。在人口城镇化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土地城镇化进程也不断在推进,从2001年到2016年,江苏省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由1809.33km2增加到5031.60km2,共增加3222.27km2,年均增加292.93km2。2016年,江苏省城镇化水平呈现苏南、苏中、苏北逐次下降的空间格局,江苏省城镇化进程正处于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考虑到江苏省是一个人口众多、土地资源十分紧张的特殊省份,理想化的城镇化发展是人口与土地协调共同增长,但是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1.2 研究方法

1.2.1 异速增长模型。异速增长法则是指一个有机体的相对增长对另外一个器官的相对增长形成一个成比例的生长现象[27,28]。异速增长模型体现了系统中某一局部与另一局部或是某一局部与整体的相对增长率是一个恒定的比值,经常被运用于城市系统分析研究中[29]。假设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系统,两个局部则是城市人口与土地,两者之间的异速增长规律可以用数学表达式来表示:

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Y的相对增长率和城市人口X的相对增长率之比为一常数b。

通过对公式(1)两边同时积分,然后可以得到异速增长方程式:

公式中的X,Y分别代表一个整体系统中的两个局部部分,a为比例系数,b为异速增长系数。

在研究城市系统中,主要集中在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上的异速增长关系[30],考虑到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是两种不同维度上的变量,所以分别作为城市整体系统的两个局部部分。本文将借助于异速增长模型,用推导出来的异速增长方程式Y=aXb来研究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的相对增长关系,并且将X、Y这两个不同维度上的变量重新定义,Y代表城市建设用地面积,X代表城市人口数量。

异速增长系数b的临界值的判断是研究城镇化进程中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关系的关键之处,由于异速增长系数b受到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各个研究区域的现实城市发展情况影响,所以各个研究区域中计算出来的异速增长系数值也是不一样的。根据许多国内专家学者的分形理论的研究,将城市用地维数取平均值在1.7左右,人口的维数为2,所以得到理论上的异速增长系数b就是城市建设用地维数与人口的比值为0.85[31]。因此,当b值等于0.85时,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同速度增长,标志着城市建设用地与城市人口协同发展;当b值大于0.85时,为正异速增长,此时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速度快于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城市人口密度下降,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够;当b值小于0.85时,为负异速增长,此时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快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速度,城市人口密度加大,土地利用集约程度加强。

1.2.2 协调度函数。为呈现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两者之间的协调程度,本文采用协调发展度评价模型[32],对其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主要公式如下:

式中:C代表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度,A、B代表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速率(年相对增长率),A、B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t、Pt+1代表 t年、t+1 年的城市人口;Lt、Lt+1代表t年、t+1年的建设用地面积。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度划分标准如表1所示。

1.3 数据来源

本文是将江苏省十三个地级城市作为研究对象,选择2006年为研究数据的开始年份,研究2006年到2016年这11年间我省城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的异速增长关系与协调程度。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和《江苏省城市统计年鉴》,考虑到数据的整体一致性以及相对应性,所以选取城区人口作为城市人口,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来表示城市面积。由于最新的行政区划调整,部分城市的城市人口以及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将会出现较大的波动,直接影响数据分析结果的精确性以及有效性,所以予以剔除。

表1 协调度划分标准

2 结果分析

2.1 江苏省人口—土地城镇化异速增长的演变特征分析

2.1.1 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2006年,江苏省共有城市城区人口3172.2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2979.52km2;2016年,我省城市城区人口为3708.97万人,比2006年上涨了16.92%;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5031.60km2,比2006年增长了68.87%。通过异速增长模型对2006~2016年间江苏省城区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异速增长分析,得出函数关系式为Y=0.0563X1.38,即 b=1.38,R2=0.65。依据异速增长类型可以得出判断,江苏省2006~2016年呈现正异速增长特征,这一阶段城市建设用地扩张迅速,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相对增长率不仅高于临界值0.85,而且大于1,这体现了江苏省平均城区人口密度偏低并且逐年下降,由2006年的10646.88人/km2下降到2016年的7371.36人/km2。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不够也会导致江苏省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一系列城市问题,例如“空城”、“鬼城”[33]。

2.1.2 三大区域分异特征显著。考虑到江苏省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位置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格局等各方面因素,将江苏省划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苏南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5个地级行政区;苏中包括南通、泰州、扬州3个地级行政区;苏北包括徐州、宿迁、淮安、连云港、盐城5个地级行政区。苏南、苏中、苏北这三大区域的城镇化发展速度、水平以及城市建设水平存在着明显差异。从2006年到2016年,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城市人口数量和建设用地面积都有着较大程度的变化(见表2)。通过异速增长模型对 2006~2016年间苏南、苏中、苏北这三大区域的城区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进行异速增长分析,得出结果(见图1)。

表2 2006年和2016年江苏省三大区域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变化

苏南地区土地总面积28084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6.53%,是江苏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城镇化率也超过了75%,所有县市全部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中,其中6个县市进入百强县市排名的前十名。苏南地区城市历史悠久,人口集中,人地关系矛盾十分紧张,城镇发展所需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迅速,从2006年到2016年间,苏南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由1631.06km2增加到2460.45km2,增加了829.39km2,年均增长75.40km2。苏南区域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异速增长系数始终处于波动徘徊阶段,苏南地区异速增长特征值始终高于临界值0.85,说明一直保持着稳步发展的正异速增长关系,而且2016年苏南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37km2/万人,比2006年的0.95km2/万人提高了44.21%,这些都表明苏南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远远快于城市人口增长速度,呈现出苏南地区土地城市快于人口城镇化的趋势。

苏中地区土地总面积22927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1.65%,是江苏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崛起区域。苏中地区城市为了不断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国家长江经济带建设、国家沿海开发战略等国家机遇,所以在保持耕地总量平衡的状态下,加快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从2006年到2016年间,苏中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由455.96km2增加到914.90km2,增加了 458.94km2,年均增长 41.72km2,而且 2016年苏中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39km2/万人,比2006年的0.86km2/万人提高了61.63%。从2008年开始,苏中地区的异速增长系数首次高于苏南地区,说明了2008年后苏中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扩张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这主要也依托于苏南的城市发展对苏中地区城市的辐射效应,苏南地区的产业转移到苏中地区,苏中地区政府相关的扶持政策,都促使苏中地区飞速增长。

苏北地区土地总面积54865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1.82%,是江苏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振兴区域。苏北地区建设发展中,不断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沿东陇海经济带、淮海经济区、徐州都市圈、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等机遇,实现了从2006年到2016年间,苏北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由892.5km2增加到1677.73km2,增加了 785.23km2,年均增长 71.38km2,而且2016年苏北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39km2/万人,比2006年的0.96km2/万人提高了44.79%。苏北地区的异速增长系数始终处于波动上升阶段,自从2010年才开始高于苏南地区,但是由于自然环境、地理位置以及历史发展原因,始终处于缓慢发展阶段,总体上趋于平稳。

江苏省在面对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突破地域限制,加紧地区间经济联系,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加快城镇化进程脚步。从2006年到2016年间,苏南区域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异速增长系数始终处于波动徘徊发展阶段,苏南地区拥有国家首个以城市群为单位的自主创新示范区,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体系,建造全球优秀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从而辐射整个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苏中、苏北两大区域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异速增长系数呈现先快速增长,然后波动发展,最后稳步发展阶段,苏中地区加快承接苏南地区产业,加快融入苏南的脚步,带动苏北发展,不断提升在长江经济带建设中的地位,苏北地区加快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优化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以及竞争力,缩小南北差距,共同迈向小康社会。从异速增长特征值变化中可以看出,由一开始的苏南领先于苏中、苏北地区,变成苏中、苏北赶超苏南地区,并且逐步到后阶段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异速增长系数趋于平稳。

图1 2006~2016年江苏省三大区域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异速增长特征值变化

2.2 江苏省人口—土地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分析

由于江苏省各地级市的自然条件、历史背景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等原因,导致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的协调程度在空间上存在着较大差异,通过协调度函数公式(3)、(4)、(5)计算得出 2006 年、2016 年江苏省各地级市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度,然后根据协调度标准划分,对2006年、2016年江苏省各地级市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类型进行分类(表3),再通过ArcGIS可视化表达得出2006年、2016年各地市空间格局(图2)。从而分析不同时间段各地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度的空间格局特征以及演变特征。通过图2可以发现,2006~2016年江苏省13个地级市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的空间格局发生了明显改变,表现出以下3个特征。

表3 2006年与2016年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类型

图2 2006~2016年江苏省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协调度的空间格局

2.2.1 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类型种类发生变化。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类型的组成变化来看,2006年协调程度类型主要包括低协调、较高协调和高协调3种类型,而较低协调程度类型城市只有1个。但是2016年协调程度类型主要包括低协调、较低协调和高协调3种类型,而较高协调程度类型城市只有1个。

2.2.2 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类型的地级市数量组成发生变化。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类型的地级市数量变化来看,2006~2016年处于低协调程度类型的地级市在数量上由6个增加至7个。但是组成这种低协调类型的地级市改变较大,最大变化的是徐州、连云港、宿迁。连云港、宿迁由2006年处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高协调程度类型变成2016年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低协调程度类型;徐州由2006年处于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低协调程度类型变成2016年的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高协调程度类型。

2.2.3 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协调程度类型的空间分布发生变化。2006年处于低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有6个,分布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为苏南的南京、常州和苏州,苏中的南通和扬州,苏北的徐州;处于较低协调程度的地级市就1个,为苏中的泰州;处于较高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有2个,为苏北的淮安和盐城;处于高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有4个,分别为苏南的无锡和镇江,苏北的连云港和宿迁。2016年处于低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有7个,分布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为苏南的南京和常州,苏中的南通和泰州,苏北的连云港、淮安和宿迁;处于较高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有1个,为苏南的扬州;处于高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有2个,为苏北的徐州和盐城。对于低协调程度类型来说,2006~2016年苏南地区处于低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数量在减少,而苏北地区处于低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数量在明显增加;对于较高协调程度类型来说,2006~2016年苏南地区处于较高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数量增加为1个,只增加苏南的扬州;对于高协调程度类型来说,2006~2016年苏北地区处于高协调程度的地级市数量增加为2个。

3 结论

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是符合当代的实际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人口与土地之间关系为研究内容对江苏省城镇化进程进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1)从江苏省整体角度来看,随着我省新型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各个区域、城市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面积不断增加,为了缓解我省人地关系矛盾问题,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所以要确保城市建设用地的合理集约利用。对于江苏省中小城市而言,需要严格控制好城市建设用地扩张速度;对于大城市而言,更需要合理提高土地空间的使用效率,减缓人地关系矛盾程度,从而降低逆城镇化发生的几率,促进江苏省城镇化进程健康发展。(2)从江苏省三大区域角度来看,苏北应积极承接苏南产业转移,合理使用城市建设用地,实现苏北城市人口与土地协调持续发展。苏南和苏中地区应该坚持走城市土地节约和集约化道路,加大户籍改革制度,增加城市就业岗位,吸引更多的郊区乃至农村工作者进城落户。(3)从江苏省人口与土地城镇化协调度来看,苏南的各地级市慢慢由2006年的低协调程度转向2016年的较低协调程度,苏北的各地级市由2006年的高水平协调转向2016年的低协调程度,其结果为苏南、苏北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镇建设发展提供了指导依据,苏南应该继续在人口与土地城镇化进程中保持较高协调程度,加强融合人地关系协调发展理念,做到人地关系和谐发展中的“稳中求优”。苏北则需要合理规划利用土地,不能因为地多人少就可以随意用地,不注重土地集约利用,过于追求“规模大”、“城镇多”等阻碍地区人地关系协调持续发展的方式,对于苏南产业的转移所需用地以及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都需要科学合理规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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