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婴幼儿照护理念的时代启示
2020-04-14汤二子
汤二子
(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江苏南京 211815)
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高瞻远瞩地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求“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的身体健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婴幼儿时期的身体健康程度。人在婴幼儿时期所得到的照护及健康保障服务完全不取决于自身,而是决定于监护人的意愿与能力及社会所能提供的服务。这种看似带有某些矛盾意蕴的关系——在夯实身体健康基础最重要的婴幼儿时期,自身却无法做出任何有效决策——意味着社会应该充分调动各种资源,确保婴幼儿所接受的照护服务有利于维持长期身体健康的宗旨。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非常务实的态度提出诸如“加快儿童药物研发”、“抓好传染病、地方病、青少年近视防治”、“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等涉及婴幼儿的照护与社会医疗服务等内容的国家政策取向。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文件,强调婴幼儿照护服务属于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相对于古代中国来说,新时代中国的经济状况与社会环境处在完全不同的位置,但是作为个体的人的成长轨迹并未因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而出现变化。无论古今中外,人都会处在“妊娠中-婴幼儿-儿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一人生轨迹中,从而都会有婴幼儿照护这一环节。因此,中国古代所形成的有关婴幼儿照护方面的思想理念,如果在新时代依然可以发挥积极的借鉴作用,就应该让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余热。同时,文化基因的继承性决定了民众行为的延续性,中国古代所形成的某些照护婴幼儿方面的消极观念也要引起警示,因为其仍有在当代出现的可能性。
为了理解中华传统婴幼儿照护理念,应该从中华传统文化典籍中去探寻、梳理与整合。为了使其对新时代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借鉴或警示意义,必须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的实际情况。
2 传统理念
在古代中国,统治者希望拥有更多人口以增强国家力量,据此来应对战乱与外敌入侵的风险,这从《战国策》等传统著作的大量描述中就可知晓。“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人口繁衍如同万物一样,需要阴阳结合才行。婴幼儿照护属于生命全周期中的内容,而怀孕与妊娠过程是否顺利却是婴幼儿身体健康与否以及能否容易照护的基础。中医学发现女子14周岁(二七)就可怀孕,即“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而男子16周岁(二八)就可生育,即“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阴阳和,故能有子”(《黄帝内经•上古天真论篇》)。在人口激励下,古代统治者从法律上规定堕胎要受到相当严重的刑罚,如“堕胎者,准律未成形像杖一百,堕胎者徒三年”(《洗冤集录•小儿尸并胞胎》)。某些社会福利政策如“丈夫无妻曰鰥,妇人无夫曰寡,取鳏寡而合和之,予田宅而家室之,三年然后事之”(《管子•入国》),对于重新组合残破家庭和繁衍更多人口也很有意义。缺乏必要的避孕措施以及禁止堕胎等社会政策能为提高人口增长发挥积极作用,但古代赞许甚至要求早婚早育却对婴幼儿照护产生不利影响。现代统计医学发现女性在24-29岁之间生育有利于婴儿健康[1],同时初次生育年龄过早比如在20岁之前会增加母亲老年时的死亡风险[2]。婴幼儿因为早育使其体质相对较差,再加上落后的医疗条件,使得古代中国婴幼儿的死亡率处在很高位置。男女结合成家是古代大事,如“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孟子•滕文公下》),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决策机制下,个体家庭会将生育子女特别是儿子当作女性婚后的首要责任,因为“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列子•天瑞》)。过高的夭折风险使得家庭以多生育子女来规避,降低了原本就很稀缺的可用于照护婴幼儿的家庭资源,进一步增加婴幼儿死亡风险,更加刺激家庭多生育子女,步入恶性循环之中。“君子以饮食宴乐”(《周易•需•象》)以及“多财,民好食”(《墨子•号令》),婴幼儿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保障是古代照护服务所面临的首要问题。
在古代婴幼儿照护中,母亲发挥的角色是至关重要的。古代慈母形象通过诗句“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游子吟》)可贴切地领悟出来。母亲为了养育子女,承担了非常繁重的家庭劳动责任,如“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诗经•国风•邶风•凯风》)所描写的一位母亲为了七个子女含辛茹苦劳作的画面。然而,古代也有些母亲并不十分照护自己的孩子,比如后稷的母亲姜嫄出于好奇踩在巨人脚印上而怀孕,她不希望孩子出生,但最后孩子还是生了下来。姜嫄把这个孩子“弃之隘巷,牛羊避而不践”,接着送到树林里,伐木人给孩子照护,再扔到寒冰之上,飞鸟为这个孩子曲翼遮掩,“姜嫄以为异,乃收以归,因命曰弃”(《列女传•母仪传•弃母姜嫄》)。再比如春秋时期的武姜在生郑庄公的时候受到惊吓,“遂恶之”(《左传•隐公元年》)。婴幼儿几乎完全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如果监护人特别是母亲不喜爱这个孩子,那么该孩子所受到的照护服务将是极为恶劣的。人都趋利避害,即“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商君书•君臣第二十三》),所以社会要从激励机制与道德层面形成慈爱氛围,以求有利于婴幼儿的照护发展,如“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荀子•大略》)所言,从道德上要求应对幼者慈爱是礼的基本要求之一。孟子呼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希望统治者致力于形成尊重老人与爱护孩子的社会整体氛围。在慈爱的道德品质激励下,人类会在遭受危险之时优先考虑照护包括婴幼儿在内的老弱病残,即“家人遇寇贼者,必使老小羸软居其中央,丁强武猛卫其外”(《潜夫论•实边第二十四》)。
古代中国始终将人格与道德方面的培养作为教育宗旨,“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篇第十七》),人性原本相近而人生轨迹却相去甚远。尽管“性质禀之自然,情变由于染习。是以观人察物,当寻其性质也”(《人物志•九征第一》),古代教育家还是认为人们在教育等日常行为上的差异是其人生道路不同的主要原因。“受人养而不能自养者,犬豕之类也;养物而物为我用者,人之力也”(《列子•仲尼》),古代照护与养育子女的最终回报就是为己养老。照护婴幼儿的成本以及较高的夭折风险,使得古代家庭对于婴幼儿成长提出了很高的道德要求,期盼他们能够成长为社会所需要的人并能按照道义要求为自己尽到养老义务。在“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之至也”(《新书•礼》)之中,“孝”与“敬”都是对身份较为幼小的人来要求的,使年龄较长者如父母或兄长对婴幼儿时期的子女或弟弟提出道义要求以培养其道德品质。从“幼而不肯事长,贱而不肯事贵,不肖而不肯事贤,是人之三不祥也”(《荀子•非相》)看出婴幼儿长大后不肯侍奉长者被当作是一大不祥之事。学习是婴幼儿修炼道德的主要方式,如“人生十年曰幼,学”(《礼记•曲礼上第一》)。其实,古代帝王之家在婴幼儿出生之前的妊娠阶段就已开始给予教育即所谓的胎教,要求妃子怀孕三个月之后住在专门的房间中,不该看的东西不准去看,胡言乱语的话不要去听,所听音乐与日常饮食都有严格要求,即“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颜氏家训•教子第二》)。“幼子常视毋诳。童子不衣裘、裳。立必正方,不倾听。长者与之提携,则两者奉长者之手”(《礼记•曲礼上第一》),要求大人在教育幼子时应该要有正确的示范,不允许欺骗幼子;幼子与孩童不要穿裘皮衣服与裙裳,站立时姿势应该端正,不能歪头侧耳听人说话;长者拉着幼童行走时,幼童应该要双手捧着大人的手。幼童自小接受严格的教育约束,不能让其放纵,对未来成长有极大好处。坏的习惯一旦养成,再去对其管制约束,即使用鞭子把他抽打死,也难以用父母的威信改变孩子的行为,最终这些孩子成为道德败坏之人,即“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颜氏家训•教子第二》)。古代圣贤反对父母过分溺爱子女,认为溺爱不是优质照护婴幼儿,反而会促使婴幼儿养成坏习惯而影响未来的成长与发展。在物质资料非常匮乏的年代,溺爱婴幼儿的父母可能会通过大量哺乳人奶以求照护好婴幼儿,“哺乳太多,则必掣纵而生痫”(《潜夫论•忠贵第十一》),过量的哺乳却会引起婴幼儿患癫痫病的风险。
3 时代启示
古代中国所形成的婴幼儿照护方面的一些理念,对新时代来说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比如自小甚至从胎儿开始就要重视婴幼儿教育,切记不能过分溺爱婴幼儿等。当然,也有一些理念对新时代来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比如通过早育来增加人口数量,这既不符合当代的人口战略,同时早育所出生的婴幼儿体质也较差,不利于婴幼儿的照护服务。一些理念在新时代的婴幼儿照护中必须予以彻底扫除,比如家庭将更多资源集中于偏爱的孩子身上,从而稀释了其他婴幼儿所应得到的照护资源等,从古代就已形成的重男轻女取向[3]是最为重要的原因之一。古代在婴幼儿照护方面想更多地发挥社会力量来参与,可能会受到一些伦理教条的约束,比如单身母亲所抚养的婴幼儿,原本想帮助其照护的人可能会因为一些道德压力而放弃,比如“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则弗友也,君子以辟远也”(《礼记•坊记第三十》),这些教条也应引起警示。
在当代中国,物质资源越来越丰富,婴幼儿所得到的照护服务质量远远超过古代,首要表现在婴幼儿的死亡率上。把2016年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数据所提供的婴幼儿死亡率信息[4]整合并绘制在表1中。尽管“生生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智之所无奈何”(《列子•力命》),但不同类别婴幼儿死亡率的差异还是能够反映出一些社会状况的,其中最明显一条就是乡村婴幼儿死亡率相对高于城市与镇。如果可以相信更优质的婴幼儿照护能够带来更加健康的婴幼儿体质及其所伴随的更低婴幼儿死亡率的话,那么表1就能从侧面反映出当代婴幼儿照护方面的资源分布并不均衡,乡村应该要低于城镇,这是新时代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所应重点解决的问题。
表1 中国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3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率(‰)
婴幼儿自身对其所能得到的照护服务,几乎不存在任何辩护与发声的力量,这需要社会形成良好的照护婴幼儿的氛围。政府部门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协助个体家庭对婴幼儿提供更加优质的照护服务,这有利于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实现。中华传统婴幼儿照护理念强调了优质照护服务并不意味着过分溺爱婴幼儿,对婴幼儿必要的教育与行为约束同样是现代照护服务的组成部分。
4 结论
从中华传统文化典籍中梳理出有关婴幼儿照护方面的传统理念,其中的积极部分可对新时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提供借鉴,其中的消极理念可为新时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提供警示,以求彻底扫除自古就已形成的阻碍婴幼儿健康发展的藩篱,让婴幼儿得到优质可靠的照护服务,使其在生命全周期中的身体健康以及道德素养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