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路客运企业集约化发展路径探索
2020-04-14
1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道路客运行业面临改革开放40年未有的大变革和大冲击。四川省作为中国西南大省,近年来大力发展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然而,高铁和网约车等新业态发展严重挤压了省内道路客运企业生存空间。全省道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和市场分担率大幅度下滑,如何推动道路客运行业深化供给侧,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市场更新发展已迫在眉睫。
2 四川省道路客运市场情况
2.1 道路旅客运输量大幅下降
2012年至2018年,四川省道路客运量出现不可逆转的断崖式下降,道路客运量从2012年的266,338万人降至2018年的81,461万人,降幅达69.4%。其中,省会成都地区客运量下降尤为明显,从2012年的90,981万人下降到9,433万人,降幅高达89.6%。
2.2 道路旅客周转量显著下降
四川全省道路旅客周转量从2012年的10,047,117万人已下降到2018年的4,661,427万人。其中,成都作为全省道路旅客周转量最高地区,2018年道路旅客周转量下降到885,490万人,较2012年下降71.6%[1]。
3 道路客运企业现状
3.1 道路客运企业集中度不高
四川省现有道路客运企业530 家,企业偏多、偏小,多小散弱的局面长期存在,拥有营运车辆数100辆车以下的客运企业数量占到总数的72.2%,相较其他发达省份拥有营运车5000辆以上的区域龙头企业,四川省道路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十分不够,企业之间难以形成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有效合力。
3.2 道路客运企业发展意愿不强
四川省道路客运企业多为原省运输公司拆分改制企业,由公有制企业改制成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推动了道路客运行业发展的同时,也遗留了较为复杂的历史问题,客运企业很难对固有思想、管理制度和企业体制进行根本性变革,企业管理多沿用传统运输企业模式。加之,道路客运行业提供的客运服务为准公共产品,行业进入壁垒较高,行业内部缺乏适度竞争,道路客运企业在缺乏外部竞争和内部激励机制的情况下,企业内部提升效率、改进服务、创新发展的意愿不强。
3.3 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道路客运行业从业人员较多,属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截至2018年,四川省道路客运从业人员达167,203人,其中驾驶员人数最多,有123,303人,占比73.7%。根据智联招聘等招聘网站相关职位招聘信息,道路客运企业对从业人员尤其是驾驶员、乘务员和售票员的招聘基本没有学历要求。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且流动性较大的特性,导致了整个道路客运行业的业务能力、经营服务水平一直得不到有效改善,整个行业呈现出诚信度不高、运输服务供给层次低等问题。
4 道路客运行业管理现状
4.1 行业重事前审批、轻事中事后监管
目前,四川省行业主管部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靠行政审批来实施对行业的调控及管理,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在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加剧的当下,行业主管部门缺乏运用信息化对需求变化实施有效监测的手段,运力投放和运力调整多依靠历史经验和集体决策,运力配置与市场需求错配现象时常发生;二是行政许可项目较多、程序冗长,凡涉及道路客运企业新增线路、线路到期、车辆更新、座位增减、班次调整、站点调整等事项均需许可,过多的许可管制已不适应国家“放、管、服”的监管要求;三是道路客运行业以服务质量考核和服务质量招投标为代表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还未有效建立,企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与企业发展相挂钩的机制还未真正形成,道路客运主管部门在促进客运资源整合的过程中缺乏有效手段。
4.2 道路客运运价形成机制不灵活
四川省道路客运主要有三类定价方式,分别是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定价,目前,政府指导价的形成机制存在两个方面不足:一是企业缺乏足够的定价自主权,道路客运企业在提供差异化服务的时候,不能通过差异化的定价实现差异化竞争;二是在与其他运输方式竞争过程中,定价缺乏灵活性和及时性,企业不能根据成本控制客流变化,并及时做出相应的价格调整,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5 道路客运集约化发展建议
道路客运作为综合运输的主要组成部分,既可以通过干线公路发挥“大动脉”的运输作用,为其他运输方式提供集疏运服务,还可以在支线公路上实现“微循环”的运输效果。从总体判断,道路客运行业仍处在大有作为、大有可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和道路客运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抢抓转型发展机遇,同心同行,共同深化道路客运行业改革,推动转型升级工作取得实效[2]。
5.1 鼓励资源整合,培育产业联盟或龙头企业
行业主管部门应引导道路客运企业整合客运线路资源,推行区域化联动资源共享,通过鼓励节点运输跨区域合作、组建小件快运联盟、定制运输合作平台建设、组建客运线网公司等政策,推动整合企业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优势资源,形成企业相互持股、区域相互联合、行业相互支撑的交通运输产业联盟。
同时,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客运服务、站场建设和运营服务,鼓励企业建立“资本互联,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营运集团,培养集丰富运输资源和现代化管理于一身且具有较大规模和核心竞争力的跨区域的龙头骨干企业。
产业联盟或龙头企业的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发挥道路客运的规模优势,提高车辆运行效率,降低营运成本,增强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抗风险能力。
5.2 对接市场导向,提升道路客运有效供给
道路客运应立足于“人服务于出行”这个关键核心,完善服务体系,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运输效率,发展多元化客运线路,提供精品线路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通勤客运、商务快车、公铁通、空巴通、短途接运等多元化客运服务,满足各类人群的不同出行需求,为不同乘客提供最温馨、最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同时,统筹各类客运站功能特征、区位优势,整合全省客运站服务资源,发挥客运站联网成片的站点优势,打造客运站综合服务平台。
5.3 加大信息化投入,建智慧客运改善出行体验
信息化建设投入大、收益低、涉及范围广、标准体系复杂,需要有政府权威部门统筹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适应“互联网+”新趋势,发挥科技进步对提升综合运输服务的引领作用,加强综合运输服务领域标准规范的统筹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方法、新方式、新手段,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
行业主管部门可整合道路运输信息资源,建设统一的道路运输数据中心和运政综合业务门户,实时匹配运力资源与市场需求,完善网站门户、微信门户和APP 门户,形成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一站式”载体,实现与铁路、民航等交通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公众出行提供最佳行驶路线选择、客运班车发车换乘信息查询、网络购票等一体化服务,满足公众出行计划提前预定、换乘信息便利查询、车票网络预定支付、定制出行服务等多层次、个性化、精准化的出行需求。
5.4 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
行业主管部门应坚持简政放权、提质增效,减少行政干预,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涉及道路客运的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或与行业改革发展相违背的限制性要求,下放客运许可权,规范审批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扩大经营自主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鼓励属于线路公司或实行区域经营的客运班线,开展“定线不定车”试点,客运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客运班线运力的投放(车辆数和车型类型)、班次的增减(含加班车)和起讫地(城镇范围)内的站点变更。二是发挥道路客运比较优势。放开客运班车下客点管制,客运车辆进入讫点客运站所在城镇时,可在沿途经当地交警部门和运管机构核准同意的固定站点(如公交站点、临时停靠点等)停车下客(严禁上客)。
5.5 加快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行业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即符合市场竞争需求又能保障民生出行的灵活可控的票价制定和监管办法,加快推进客运票价的市场化改革,放松客运班线价格管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具备竞争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农村客运除外),票价由道路客运企业依据运营成本、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关系、市场供求状况和服务品质等因素依法自主确定。将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客运班线调整为核定上限运价,提高票价浮动比例,放开同线同价限制,允许企业通过打折促销等手段,对同线路、同车型的班车实施差异化定价,增强道路客运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同时,完善道路客运站收费规则,客运代理费和旅客站务费收费标准与客运站服务质量综合考评结果挂钩。推进客运站收费改革,在不高于核定最高收费标准的条件下,客运代理费可由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站依据服务项目和服务品质协商确定。
6 结语
为了应对新时代多元化旅客运输方式的新挑战,四川省道路客运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行业市场化改革,推动行业参与到同航空、高铁和城市客运接驳一体化的高效、便捷、经济的综合交通运行体系建设中;以孕育龙头骨干企业为抓手,进一步整合资源,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激发道路客运市场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