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主体协同视角下农业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构建研究
——以四川崇州为例
2020-04-11
(四川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为缓解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指明了方向。全国广大乡村地区掀起了新一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营方式变革的浪潮。早在2014年,四川省崇州市就积极展开探索建立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形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组织“三位一体”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共营制(以下简称“共营制”)。2015年7月,全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现场会议期间,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农业的省委常委、副省长等两百余人参观考察了崇州市共营制建设情况,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对其充分肯定。如今,共营制的应用效应已经向地区、向产业延伸,在辽宁大连与朝阳、四川阿坝等地的实际推广应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并从农业向加工业与服务业拓展。共营制作为中国农业经营体系新突破及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索的典型代表[1],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
乡村振兴战略中提出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和重心,而农业农村经营在产业兴旺占有重要位置,因此,研究数字乡村、农业农村信息化,可以抓住乡村产业经营这个重心。共营制作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典型成功代表,挖掘其产业经营信息功能和价值,构建农业农村经营信息生态,对农业农村经营信息化,培育乡村产业兴旺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文献查阅发现,共营制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首先,学者们针对共营制的制度设计和理论逻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资金融通及其内部利益联结机制、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形成机制与工资合约等进行了研究。其次,有学者从产业链与价值链角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消费,基于信息生态理论的农业产业链路径优化,以及农业信息生态系统构建等方面解析了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信息功用。信息生态链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研究主要集中在实际应用和理论两方面。实际应用方面涉及网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等;理论研究方面包括内涵与特征、结构和类型、形成机理、运行机制、功效与效能等。综上所述,现有共营制的研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未从信息生态的视角分析其信息功能和价值;二是从信息生态角度研究农业信息生态系统属于宏观层面,没有选择具体研究对象,如共营制;三是对信息生态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较少涉及农业方面。基于此,本文以四川崇州为例,从信息生态视角围绕共营制信息化建设,分析设计信息流转机制,构建多元主体协同视角下农业共营制信息生态链,弥补共营制信息研究的空白,丰富信息生态研究的实践成果。
一、共营制的多元主体信息协同
总结信息生态链的定义[2-3],本文将共营制信息生态链界定为产业链上的信息主体,在一定信息环境下,对生产、经营和服务各类信息进行生产、组织、监管和消费所形成的链式依存关系。旨在促进多元主体间通过信息流转和共享实现协同,最终形成“共建、共营、共享、多赢”的共营制信息生态。多元主体信息协同的实现,首先需要明晰其主体及职能,根据共营制产业链上生产准备、生产规划、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销售环节的分工,将其总结为六大主体:政府、社员、职业经理人、合作社、社会化服务机构和村镇银行[4],共营制多元主体信息协同则是指共营制中个体、团体或组织等信息主体,按照一定机制依托产业链上的信息流转,实现业务协同和价值创造的过程。其中,信息主体主要包括政府、社员、职业经理人、合作社、农业公司(农业企业、农业服务超市)、金融机构、互联网电商、保险公司等。
(一)共营制下的信息生态多元主体
共营制信息化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的新业态,必须坚持以人为导向。根据《“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生态理论,结合共营制运行特征,本文将其信息化归纳为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和服务信息化,并分别解析三者中的多元主体。
1.生产信息化的信息主体。农业生产信息化(Production informatization)包括种植业信息化、畜牧业信息化、渔业信息化[5]。共营制主要是种植业信息化,即利用3S技术、传感器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产前农田资源管理、产中农情检测和精细农业作业以及产后农机指挥调度等。在生产信息化平台内的信息主体为合作社、社员、职业经理人、高校科研院所、农业公司、保险公司等。
2.经营信息化的信息主体。农业经营信息化(Management informatization)是指农业经营网络化,包含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电商等经营主体信息化。其正成为转变传统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产品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市场竞争力、节约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农民增收、改变农村社会环境风貌的有效途径[6]。经营信息化平台内的信息主体为合作社、互联网电商、农业公司。
3.服务信息化的信息主体。服务信息化(Service informatization)是指相关机构借助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为共营制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提供所需要的各类信息,如农资农机信息、产权抵押信息、金融信贷信息、惠农政策信息等[7]。随着“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推进,益农信息社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立,服务信息传递方式日益丰富,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逐渐形成。服务信息化平台内的信息主体为政府、合作社、农业公司、职业经理人、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互联网电商等。
(二)共营制下的信息生态多元主体信息协同
协同学作为一门研究事物运作规律和协同机理的新兴科学,为建立有效的分布式信息资源配置机制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基础[8]。共营制多元主体信息协同实质是共营制产业链主体在分布式结构上的信息资源协同配置,其目的是实现利益再平衡。信息资源的配置表现为信息的流动和转化,多元主体间信息流转是围绕着中介客体的信息传递过程,其表现形式为“主体—中介客体—主体”,其中主体表示各类信息的发出者与接收者,中介客体即信息平台[9]。根据共营制产业链上的活动主体和内容分析,共营制中信息的流动和转化不局限于其领域内部,也可以在不同领域间,以此相互促进提升其信息化发展程度。据前文对生产、经营和服务信息化三个平台主体的分析,构建以其英文首字母命名的共营制多元主体信息协同的“P-M-S”模型,如图1所示,图中实线圆角矩形框表示共营制信息生态链的节点,实线矩形框表示信息环境,双向箭头表示信息的流转路径。
图1 共营制多元主体信息协同的“P-M-S”模型
共营制信息流转设计是基于其产业链流程。首先,需要明晰产业链上的信息主体及信息,为信息的生产、加工、传递和监管职能划分提供依据。其次,综合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对全产业链上的信息按照一定信息标准进行采集、组织,并存储到生产、经营和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库中,再整合汇总形成共营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库,同时也可经其实现不同平台间的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再次,信息主体可借助互联网终端从信息服务平台上传拥有的信息或获取自身所需信息,以此实现多元主体间的信息协同。对共营制信息流转的设计规划用信息生态链的模式加以体现,通过设置一定的合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冲突管理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共享,提升信息的质量,共同促进整体成本的降低,增进合作[10]。最终在共营制中各信息主体之间建立开放、复杂、有序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
二、多元主体协同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构建
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构建需要有相应的信息战略,即信息化发展的顶层设计。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解决主体多、平台多、内容多、要素多等问题;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城乡融合提供信息支持;增添共营制经营管理的信息新动能,促进多元主体“共建、共营、共享、多赢”,为共营制信息化提供信息支撑。
(一)多元主体协同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构建目标及原则
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构建是一项系统性任务,需要有原则指导其设计,用目标实现程度衡量其效果。其中,构建原则有信息需求原则、价值驱动原则与合作共享原则三个,分别为以信息需求为导向,即信息生态链设计要重视多元主体的信息需求,且其需求与信息供给相符;以价值增值为驱动,即信息生态链设计要尽可能多创造节点价值,用各环节价值创造促进信息共享;以合作共享为愿景,即信息生态链设计要将信息收益合理分配,推动主体间协作。构建目标为转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和城乡发展;促进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整合序化产业链上的分散信息,促进信息共享;挖掘其产业经营信息功能和价值,构建农业农村经营信息生态,推动共营制信息化发展。
(二)多元主体协同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构建层次模型
结合“P-M-S”模型中的要素,绘制其信息生态链的层次模型,以便清楚了解其构成,从宏观层面为共营制信息生态链的设计指明方向,如图2所示。该模型中信息协同层次有四个层级,分别为应用层、平台层、技术层与用户层,以确保共营制信息化中多元主体间的信息可以通过共营制信息生态链进行有序、高效、安全的流转。用户层是共营制信息生态链的信息共享主体的集合,既是数据信息产生主体,又是应用层的受益群体。用户层包含政府、社员、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公司、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各信息主体产生的信息在整合基础上,经过相应的加工与处理后上传到信息共享数据库平台。技术层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为应用层与平台层提供技术保障。平台层将用户层中产生的海量信息先在综合信息数据库聚合、分类基础上,再以其功用分别存储在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内,依据共营制信息生态链设计结构,促使各类信息面向共营制信息化应用层的分配。在应用层中包含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与服务信息化等模块,是最终面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的终端,如电脑、手机、电视等。应用层也会采集用户在使用信息服务功能中产生的各种信息,并流向平台层进行综合调配与利用。
图2 多元主体协同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层次模型
在共营制信息生态链层次模型中,海量、多样、无序的信息通过宏观设计的信息生态链进行调控和使用,并按照产业链流程进行有序流转与整合,以使得共营制信息化各项功能得到充分发挥。链上主体为了实现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等价值追求,就需要破除传统的“条块分割”格局,借助信息技术和信息平台整合生产、经营和服务等各种信息资源并实现信息共享,打通信息链,进而提升信息价值链和优化产业链布局,最终形成利益联结的有机整体。
(三)多元主体协同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模型构建
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构成要素包含信息、信息人与信息环境,其中信息是指生产、经营和服务中所产生的各类信息;信息人即信息主体,也称信息节点,包括信息生产者、信息组织者、信息监管者和信息消费者;信息环境是信息政策、信息技术、信息基础设施与信息文化等的综合[11]。在对以上要素组合的基础上,再结合“P-M-S”模型和层次模型,采取“输入—处理—输出”逻辑模式,按照共营制产业链流程中信息在信息人间的流转进行设计,最终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模型,以实现信息价值创造。其中信息人间的信息流转有两种方式:一是产业链上各环节之间开展业务活动的信息流转,二是在信息人扮演生产、组织、监管和消费的不同角色时进行的信息流转,同一主体在不同时空有不同角色且可以兼具多种角色。具体构建流程如图3所示。
图3 多元主体协同的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模型
1.生产准备环节。生产准备环节是整个信息生态链的起点,需要输入政策、产权等生产要素和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社员等生产主体的相关信息,进行如下流转:第一,合作社应按照中央和地方出台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崇州市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组织社员以土地折股建社,由合作社向社员统计土地面积相关信息,传递给政府部门,再由政府组织专家利用3S技术测试土质,划分耕地的优劣,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合作社;第二,合作社应把土地产权证书和耕地质量信息录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作为社员、职业经理人和合作社三方股权量化分红和以产权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融资的凭证之一;第三,合作社应根据土地面积,通过互联网、电视等公开发布职业经理人招聘信息,应聘的职业经理人要采取演讲竞聘的方式,向社员传递生产经营理念,再由社员投票决定是否聘用;第四,合作社要上报土地承包经营面积、职业经理认证等级等信息,作为政府部门发放财政补贴的依据,同时,也可为金融机构开展产权抵押业务提供参考。这一环节会输出合作社注册信息、入股分红信息、土地承包信息等,为生产规划环节活动提供基础信息。此环节通过政府、合作社、职业经理人等的信息协同共享,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效率,扩大了规模经营的面积,保障了生产资金筹备等。
2.生产规划环节。生产规划环节在输入上一环节输出的信息后,还要新加入互联网电商、农业公司的信息,进行如下流转:第一,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要根据《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签订产量、费用和奖赔协议,同时,职业经理人应在合作社给出种植品种、发展项目的信息后,制定具体操作方案、成本预算和产量指标等,再交由合作社讨论通过,经公示社员无异议方可实施,三者间信息交流沟通显得尤为重要;第二,在生产计划制定前,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应充分利用政府发布的信息惠农政策、农业公司的服务信息、高校科研院所的种植建议以及互联网电商的销售信息,尤其是互联网电商要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数据挖掘,协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判市场趋势,科学制定生产计划。特别地,生产规划环节的信息沟通要利用好互联网和电视网来传播信息。这一环节会输出生产计划信息、市场需求信息、互联网电商信息等。此环节通过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农业公司等的信息协同共享,降低了农资购买和农业服务成本,提高了生产的科学性和计划性。
3.生产环节。生产环节所需信息较多,除输入前一环节信息外,还需增加金融机构、保险公司、高校科研院所的信息,进行如下流转:第一,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应以土地产权承包信息获得政府财政补贴,还可通过农贷通平台以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职业经理人认证等级信息作为金融机构授信贷款的重要参考标准,同时还能得到政府在产业、科技、社保、创业等扶持,多元渠道筹措生产资金。第二,金融机构应贯彻落实《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建设以‘数据库+网络’为核心的崇州市金融服务和信用信息平台”[12],制定农村信用信息指标并将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还贷信息存入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为贷款评估以及保险公司补贴提供信用信息。第三,政府部门应按照《全国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完善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建立“县乡村”三级农资农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村一级由职业经理人提交农资农机需求信息,再由乡镇一级的合作社聚合其需求,向县一级的农业服务公司提供需求信息,并按照这个路径将农资农机的服务种类和价格信息传递给相应主体,把“三统一”“四统购”线上化,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效率。第四,职业经理人和合作社可以通过集成应用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对农作物的苗情、病虫害、气象环境等实时监测预警,将采集的各类数据按相应标准存入生产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接入服务信息平台的专家咨询系统,借助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智库”,挖掘分析数据信息,推动共营制在科技创新应用、病虫害防治、农技推广等发展,用户可在PC端、移动端查询相关信息。第五,保险公司可根据职业经理人提供的保单信息及其在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给予相应比例的保险补贴和农作物受损赔付,如锦泰保险和邮储银行联合推出的“保粮惠农贷”。第六,农业公司可参考《面向消费者食品安全通用信息规范》《QBBSS质量链标准》的内容,对生产过程的责任主体信息和产品基础信息,利用传感器、物联网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进行采集、组织后存储到生产服务信息数据库中,为互联网电商的流转溯源信息提供支持。这一环节会输出产量信息、金融信贷信息、征信评估信息、农资农机信息、农情监测信息、农业保险信息和产品溯源信息等。此环节通过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农业公司等的信息协同共享,降低了农资购买和农业服务成本,提高了生产的科学性和计划性,增强了生产风险防范能力等。
4.加工环节。加工环节输入生产环节的信息后,进行如下流转:第一,农业公司要按照政府和行业要求,根据共营制产业特点编制产品加工信息规范,主要包括责任主体信息、产品基础信息、流转溯源信息和舆论监管信息四类。第二,农业公司需要将产品加工信息规范上报政府部门备案,便于其监管加工企业,同时也约束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的生产行为,严格要求其按照标准录入产品生产的信息。第三,以上信息既要存入农业公司产品数据库中,同时也要整合保存在共营制的经营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中,开设政府质检部门、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访问端口,为政府监管部门监督加工流程质量、金融机构征信评估以及保险公司理赔提供信息。这一环节会输出产品加工信息、质量安检信息和责任主体信息等。此环节通过政府、农业公司、职业经理人等的信息协同共享,保证了农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提高了农产品溯源的完整性。
5.仓储物流环节。仓储物流环节输入加工环节的信息后,进行如下流转:第一,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要将产量信息通过生产服务信息平台传递给农业公司,再由其制定销售计划,当市场价格过低时把产品贮藏到“粮食银行”,待价格回升再进行销售,降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产品滞销和过剩引发的问题;第二,农业公司应综合利用射频识别、传感器、智能图像识别等物联网技术,提升“粮食银行”的智慧化水平,打造智慧粮库;第三,合作社和农业公司要充分利用既有互联网电商物流网络,将物流信息导入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中;第四,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要及时关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的仓储物流信息,便于及时进行保险理赔和精准授信放贷。这一环节会输出库存信息、物流信息和流转溯源信息等。此环节通过合作社、农业公司、互联网电商等的信息协同共享,降低了物流仓储的成本,提高了产销对接平衡的水平,增强了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等。
6.销售环节。销售作为共营制产业链的最后环节,但也是产业链最关键的部分,关系到产业链能否实现价值创造,这一环节输入前面环节的信息后,进行如下流转:第一,共营制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市场为导向,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要有互联网农业思维,利用好“西蜀粮仓·崇州味道”电商平台推介销售特色农产品,塑造特色品牌。第二,农业公司和合作社要加强合作,农业公司应通过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将农产品销量信息、舆论监管信息传递给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便于其调整生产计划、提高产品质量。第三,政府部门应发挥市场宏观调控的职能,对产品的质量和价格信息进行监管,惩罚不合格农产品生产责任主体,如注销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列入银行失信系统。第四,互联网电商要依靠其强大的产品销售数据库系统,通过挖掘销售的数据信息,为职业经理人、合作社和农业公司研判市场走势提供参考信息。此外,也要将加工、仓储物流、销量等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供其开展征信评估。这一环节会输出销量信息、舆论监管信息和电商品牌信息等,这些信息再反馈给前面环节的信息主体,辅助其调整业务活动,形成新一轮信息流转,如此循环往复不断优化。此环节通过合作社、农业公司、互联网电商等的信息协同共享,提升了农产品质量监管可溯性,塑造了地方特色农产品品牌,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等。
综上所述,共营制信息生态链是由多条信息生态链组合而成,即产业链六个环节所对应的信息生态链按照产业链流程有机整合形成。总体而言,首先,要依据“标准先行”的思路,制定全产业链信息流通规范标准,统一数据信息标准;其次,综合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依托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电商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共营制生产、经营和服务信息系统,按照标准整合各类数据信息资源,存储至共营制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库;最后,用户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协同、业务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