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政策的变迁
2020-04-10罗尧成许宇飞
罗尧成 许宇飞
摘要:兼职教师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支撑高职院校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相关政策文本分析发现,关于兼职教师的政策以及政策关注重点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政策重心经历了从概念提出、数量规约、关注质量到质量全面提升的过程,政策变迁也可相应地划分为四个阶段。基于政策分析,结合当前的职业教育改革背景与发展战略,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质量提出了具体改革建议。
关键词:兼职教师;高职院校;政策变迁;企业参与;质量建设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20)03-0074-06
兼职教师作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职业教育质量,促进职业教育向纵深层次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兼职教师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则是推动兼职教师发展的外部有力保障。近年来,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代表的系列职业教育改革政策文件,从国家战略高度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的改革发展进行了宏观指导,为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系统地分析职业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发展相关政策的变迁,对于进一步完善兼职教师的政策制定,推动职业院校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具有促进性作用。
一、兼职教师政策的变迁分析
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发展与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紧密相关,相关政策的变迁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发展起到了导向作用。根据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相关政策文本的内在机理看,可将相关政策文本划分为政策文本初涉阶段、政策逐步发展阶段、政策不断完善阶段和政策体系构建阶段。
(一)政策初涉阶段:提出并阐释兼职教师概念
在政策文本初涉“兼职教师”的阶段,相关政策主要聚焦于兼职教师概念内涵的探索上,着重阐述了对于兼职教师重要性的认识、兼职教师的来源等方面。
1983年《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初次提出了职业院校可以选调企业相关的技术员工或科技员工担任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并进行相关教学活动,该通知从兼职教师的人员构成上进行了初步探索。这是最早关于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的政策文本描述,为今后兼职教师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随着我国高职院校发展出现新需求,在实践过程中由于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原有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日益凸显出自身局限性。在此背景下,1986年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几点意见》的文件提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四级以上技工、能工巧匠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使得兼职教师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与扩充,并对兼职教师的任职要求进行了初步探索。1996年5 月,兼职教师问题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兼职教师的地位。同时文件明确了“兼职教师”的概念,并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内涵做了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中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该文件的提出,促进了兼职教师的发展,进一步细化了兼职教师的来源,具有标志性意义。随后几年,相继出台了一些补充性政策文本,以应对在具体实践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例如,在1997年9月,原国家教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这一文件对兼职教师进行了定位,认为兼职教师是化解职业院校教师短缺的“重要途径”,是优化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结构的必要手段。针对在实践中对兼职教师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8年下发了关于《面向21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引进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充当兼职教师,充分发挥兼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作用。该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了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来源的条件限制。1999年国务院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吸收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到职业学校任教,加快建设兼有教师资格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这一文件对兼职教师的具体人员类别进行了界定,对兼职教师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契合高职院校实践性较强的行业特点。至此,兼职教师这一概念从萌芽提出到内涵逐步明晰,经历了缓慢的探索历程。20世纪90年代末期,兼职教师的概念基本得到明确:兼职教师是职业院校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从社会或相关行业领域公开招聘具有相关实践技能的专业性人才,到校任聘为教师的群体。
该阶段的政策文本涉及兼职教师的管理总体呈现出缓慢探索的特征。政策文本的内容从对兼职教师概念的单一指向性,开始向兼职教师内涵关注多元化转变。在相对较长的年限内针对兼职教师的政策发文数量呈现出前期相对较少,后期发文密度較为集中的特点(见表1)。
(二)政策逐步发展阶段:明确兼职教师数量要求
进入21世纪后,为了进一步发挥兼职教师在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这一时期的政策文本主要聚焦于兼职教师数量要求的提升,以期借助提高兼职教师数量改善高职院校专兼师资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兼职教师优势。
2001年11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比例应不少于10%,这是首个明确兼职教师在职业院校占比的国家性文件,自此,兼职教师数量提升得到了广泛关注,向更加符合职业教育的方向迈进。为了进一步扩大兼职教师来源,提升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师资力量,2004 年教育部颁布了《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该方案规定兼职教师的比例要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相匹配,“兼职教师数占专业课与实践指导教师合计数之比不能低于10%”。该方案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专业构成比例提出了具体规定,兼职教师数量成为考核高职院校办学条件的硬性指标之一。为了进一步壮大兼职教师队伍,2007年4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对兼职教师的具体规模数量与比例都提出了明确规定,力争到2010年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占比达到30%,该方案的实施激发了高职院校聘请兼职教师到校任教的热情。2010 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是继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延续和深化,对高质量的兼职教师与学科担任比重做出了数量上的规定,要求在三年建设期内,使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 50%,专业课承担比重增加是建立在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数量相应增加的基础之上的。201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根据兼职教师现实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在职业院校中的比例,激发兼职教师在职业教育中的强大内驱作用,也为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发展制定了宏伟蓝图,要求职业院校“专业教师中兼职教师的比例占到30%以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专兼职教师总量达到135万人左右”。
该阶段政策文本对兼职教师的管理主要聚焦于兼职教师数量增加、比例提升上。政策文本的内容从兼职教师概念的提出转向兼职教师数量的要求,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内密集出台了多个关于扩大兼职教师数量的政策文件,密度大、频率高前所未见。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数量提升是该阶段政策文本关注的核心,相关政策文本处于逐步发展阶段(见表2)。
(三)政策不断完善阶段:注重兼职教师质量发展
随着上一阶段国家政策文本对兼职教师数量的关注与提升,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数量得到了有力的补充,在行业竞争加剧和高职院校发展日益受到重视的社会背景下,相关政策文本对兼职教师的关注开始由数量层面上升至质量层面。
2011 年 11月,教育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地方政府要制定关于兼职教师的相关管理办法,其内容可以涉及到兼职教师的聘用、考核等相关环节,并强调加强对聘用工作的指导与检查。该意见的颁布可以视为相关政策文本对兼职教师关注方向转变的标志性文件,从此兼职教师的关注焦点转向质量发展层面。如果说《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是关注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质量发展的第一步,那么2012年3月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则是进一步承接与发展。该意见强调要聘用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专业技术的兼职教师,要不断提高兼职教师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兼职教师对师资队伍整体质量提升。该意见将高质量兼职教师队伍视为助推职业院校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要素,同时也阐释了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质量与高职院校发展同向同行的内在逻辑关系。此外,该意见对兼职教师的管理、考核评价、基本保障、工作环境等相关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为提高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质量提出了明确措施,也为今后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鉴于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质量对高职院校自身发展与我国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影响,2012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针对提升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质量,专门出台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鼓励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聘请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等担任专兼职教师,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从兼职教师的来源上更加注重高质量人才的补充,同时为激发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活力,首次提出了针对兼职教师的相关奖励措施。随着兼职教师质量提升在职业院校实践中的进一步深入,2014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中明确提出了政府要支持有关院校进行兼职教师的自主招聘工作,同时规定 “兼职教师任教情况应作为其业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该决定从宏观制度层面对兼职教师质量提升做出了长远规划。
该阶段政策文本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质量提升建立在兼职教师数量要求的基础上,相关政策文本始终聚焦于兼职教师的质量层面。虽然相关政策文本在该阶段发文数量并不密集,但政策文本关注度表现出了高度一致性。该阶段相关政策文本明显区别于上一阶段相关政策文本补充描述特点,相关政策文本处于不断完善阶段(见表3)。
(四)政策体系构建阶段:全面提升兼职教师质量
在新时代背景下职业教育发展迎来了全面提升阶段,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做出重要指示:“更好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障”,标志着国家对职业教育定位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新高度。在此背景的影响下,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也迎来了全面提升阶段。
为了进一步打造一支高质量的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2016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的双向流通,建立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该意见从政策文本层面上明确了企业与高职院校建立兼职教师队伍的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能工巧匠对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此外更加注重职业教育兼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以及企业与兼职教师双向互动质量提升。2018年3月28日,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提出“实施骨干培训者队伍建设工程,开展万名专兼职教师培训者培训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通知始终聚焦于兼职教师的质量提升,对兼职教师开展必要的培训是提升高职院校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2019年1月24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肯定了职业教育在推动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紧缺人才的作用,进一步强调了高职院校在满足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该意见对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提出了明确的标准,更加关注兼职教师队伍实践经历、知识水平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2019年4月2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關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打造出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队伍。同时支持高职院校聘请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大师名匠兼职任教,经过长时期的实践培训锻造出一批具有绝技绝艺技能大师。该意见首次提出了完善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的研修体系,为兼职教师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此外,为了提升兼职教师的科研与教学能力要求建立教师发展中心,注重提升兼职教师的质量。至此,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全面提升进入新阶段。
该阶段政策文本集中反映出对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质量发展提升的关注,从兼职教师实践经历等方面做出了详尽规定。该阶段相关政策文本数量有限,但就已经颁布的政策文本来看管理条文日渐清晰、详尽,兼职教师队伍质量的全面提升依然是核心关注点。最新的政策文本都是对前一政策文本关注内容的调适补充与完善,相关政策文本处于体系构建阶段(见表4)。
二、兼职教师政策文本建设存在的不足
上述对兼职教师政策的变迁分析表明,我国高职院校兼职教师相关政策文本的建设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之中,立足职业教育的长远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设还存在诸多不足,亟待加以改革完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尚未制定针对兼职教师专业发展的专门政策文件
专门政策文件的出台,能有力保障和推动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分析近年颁发的与兼职教师相关的政策文本发现,一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兼职教师专业发展的专门性文件,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缺乏有力的政策和制度支持,动力明显不足。另一方面,已有的相关政策文本尚未产生集群效应,呈现出明显的“点”状集中分布态势,相关政策文本之间缺乏有效的“线”性连贯,政策“体系构建力度低”[1],不同阶段的相关政策文本之间没有较好衔接,没能实现和发挥政策集群带来的优势。
(二)缺乏明确企业推动兼职教师专业发展的政策条款
企业是兼职教师的重要来源,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得到企业的大力支持。政策制定在企业层面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企业这一关键主体关注程度不够。我们以内涵、数量、质量、提升为主题概括政策文本变迁的总体趋势,发现各阶段的政策文本都提及兼职教师并将其作为核心关注主体,但涉及企业这一主体的政策内容较少。二是对于保障企业参与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缺乏具体可行的政策举措。政策文本提出要鼓励、支持相关企业参与高职院校兼职教师工作,但是并未厘清企业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角色定位,未明确税收减免、专项资金支持等补偿机制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企业支持兼职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明显不足。
(三)没有形成推进校企资源有效对接的政策支持环境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畅通有效的信息平台作为支持,在这一方面,政府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政府政策文本在校企信息资源有效衔接方面存在如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本中尚未明确将校企信息平台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信息平台不健全是导致校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直接原因。本研究调研的数位教师和企业管理者都表明,校企信息不对称是影响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因素。二是政策文本对于如何建设校企人才资源库缺乏明确说明。校企双方是兼职教师的“供需”主体,当前,校企人才资源库总体上内容不够丰富、建设滞后,使得兼职教师供需很难保证动态平衡,不利于形成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兼职教师队伍。
三、完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建议
(一)制定专门文件,推动兼职教师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发展
在梳理相关政策文本中发现,极少有针对兼职教师队伍出台专门性政策文件,关于兼职教师的描述多是被附带于某一政策文本中,可以出台针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的专门文件,推动兼职教师队伍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发展。相关文件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建立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的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可以出台针对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文件,对兼职教师队伍进行更加规范化管理。二是政策内容要对兼职教师的任职标准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的实践经历、技术资格证书、学历水平等方面做出更加细化的要求。三是为兼职教师提供可实现的培训计划。根据兼职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为兼职教师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对积极参与培训计划的兼职教师可给予一定补贴,并颁发培训合格结业证书。四是加强对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的考核评定,将兼职教师任教情况、课堂学生评价等内容纳入到考核内容之中,促进兼职教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构建激励机制,促进企业成为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
企业是兼职教师的重要来源,在职业教育倍受重视的今天,应当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调节作用,探索企业成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崭新路径。今后的兼职教师政策应该聚焦以下三个方面,为企业成为职业院校主体打下坚实基础。首先,减免相关企业税收。保证企业参与其中的活力不减弱,成为办学主体压力不增大,同时还可以适当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吸引相关企业参与其中。其次,建立企业荣誉制度。对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工作并取得丰硕成果的相关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称号,同时借助新闻媒体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出企业参与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最后,拓展产教融合的深度,扩大产教融合型企业范圍,细化有关产教融合的细化规则,同时要“根据就业市场需求, 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 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 开展专业建设”[2]。
(三)搭建信息平台,实现职业院校有效对接兼职教师资源库
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很大一部分是由企业或行业人才担任的,但由于职业院校对兼职教师的需求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很难做到信息互通,搭建信息平台正是破解该难题的有效举措。相关政策文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政府是搭建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信息平台的牵头人。可充分借助政府资源构建全国性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信息平台,同时积极筹建区域性兼职教师平台。其次,企业要建立与国家信息平台相对应的企业兼职教师供给平台。对外及时发布满足条件的兼职教师信息,为掌握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提供向外拓展的平台。最后,职业院校要建立兼职教师需求信息发布平台,提前将兼职教师需求信息及时对外发布。在这个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点是政府要引导相关企业与职业院校将信息平台对接兼职教师信息资源库,从根本上实现职业院校与兼职教师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机衔接,实现高职院校兼职教师资源的高效利用。
参考文献:
[1]崔西展,孙海燕,田道勇.职业院校兼职教师政策述评[J].教育与职业,2017(4):40-45.
[2]周凤华.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 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7):86-92.
(责任编辑:张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