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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健康疗养意外伤害法律风险的研究

2020-04-08于宇其

商情 2020年7期
关键词:疗养职工研究

于宇其

【摘要】现代企业工会经常会组织开展职工健康疗养活动。但职工疗养期间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问题,需要企业管理者采取恰当举措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本文从现代企业职工疗养管理现状、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法律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并贴近企业管理实际提出合理应对举措。

【關键词】职工;疗养;意外伤害;研究

很多企业根据《劳动法》以及企业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的要求,会系统开展职工健康疗养活动。如果职工健康疗养活动组织得比较好,既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又有利于职工身心健康。但职工疗养期间也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问题,需要企业管理者采取恰当的举措防范法律风险。本文就职工健康疗养意外伤害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为企业职工疗养管理工作锦上添花。

一、企业职工健康疗养基本管理情况

职工健康疗养一般由所属企业工会组织统筹安排,凡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入企业作时间满1年的职工,每2到3年可以享受健康疗休一次。疗养时间普遍为3~5天左右,企业会为参加疗养职工在飞机票、火车票、公共交通发票、住宿发票或旅行社开具的发票范围内报销部分费用。相关费用通常会按照财会政策从企业福利费中支出。

职工健康疗养基本采用两种模式:

如果是工会组织疗养,管理流程如下:

1.企业下属基层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填写《职工疗养申报表》。

2.企业工会审核批准。

3.健康疗养旅行社由企业工会统一推荐,健康疗休地点和旅行社由各单位自行选择。各单位可根据人数的情况自行选择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原则上各单位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选择正规、信誉好旅行社,实施疗休前必须与选择的旅行社签订合同,并为疗休职工购买保险。

如果是职工个人疗养,则采用以下管理流程:

1.职工个人疗养需提前向所属单位提交《个人外出疗养申请表》,经所属单位和企业工会审批同意后进行疗养。

2.职工个人疗养出发前需自行购买个人外出意外保险,购买凭证交所在单位。个人疗休养期间的安全问题,自行负责。

二、企业发生职工健康疗养意外伤害的法律风险

职工健康疗养活动是企业加强职工之间的团结和睦、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一种方式和手段。但职工健康疗养期间如果发生意外伤亡(非自杀自残),企业必须考虑予以恰当应对处理。职工健康疗养是否应由企业承担责任?是否属于工伤?这些问题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中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还在第15条中规定可视为工伤的三种情形。概括来说,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受的伤,即使是外出,也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才会被认为工伤。从这些条文的规定看,无法确定职工健康疗养过程受到伤害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而且也不能确定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根据以上的分析,企业工会组织的职工健康疗养活动似乎成为法律的一个模糊地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款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健康疗养活动发生意外伤害与该法条规定的情形相似,问题关键在于判断疗养是否属于工作原因。首先,由于疗养活动是企业工会组织的,可视为一项工作行为;其次,疗养目的是缓解劳动者的疲劳,以便更好地投入到以后的工作中去,所以可视为工作时间延伸。从以上的两个方面考虑,在管理实践中通常会把疗养期间受到意外伤害视同工伤的特殊情形。

正是法律关于职工健康疗养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问题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如果企业管理疏忽或管理不当,企业可能需要为健康疗养期间伤亡的职工承担较大的责任。在法律实践中,职工健康疗养期间意外伤害最终被认定为工伤的案例也是偶有发生。因此从职工健康疗养管理角度来说,企业应当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风险防范。

三、职工健康疗养意外伤害法律风险防控举措

针对职工健康疗养管理这一特殊管理领域,笔者结合多年的企业管理实践,深入地研究职工健康疗养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意外伤害法律风险防范举措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总结。工会统一组织的模式管理较为规范,职工交流沟通的机会多,风险发生几率较低,但职工自主选择的范围较少,满意度相对低一些。职工个人选择疗养模式可以保障职工自主决定疗养的时间和方式,满意度较高。这种模式虽需要经过企业的内部审核,但疗养过程难以管控,风险发生可能性相对高一些。

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企业都必须正确处理好健康疗养过程中相关细节问题,事先采取恰当的法律风险防控举措。首先,必须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履行管理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次,应当通过招投标或公开评审等方式确定一些信誉度高的旅游公司、疗养机构供基层单位或职工选择,从而确保基层单位或职工选择服务标准较高的疗养机构,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再次,企业应当要求工会或职工个人为疗养活动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购买商业保险,并在报批疗养申请时将商业保险单作为审核必备附件。这样,可以为职工可能发生的人身财产意外损失的补偿依法提供更多的选择,而且保障企业职工达不到申请工伤待遇标准时可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商业保险途径获得补偿。最后,企业工会组织还需要拟定《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疗养禁忌症须知》等文件,确保职工在履行疗养审批手续时认真阅知并签署,提醒职工安全注意事项,并告知如因职工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及旅游公司或疗养地相关规定造成伤亡的,相关责任由职工个人承担。

综上所述,职工疗养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还是一个法律没有完全明确定性的问题,处理方式和结果也没有统一而精准的标准。企业只有扎实做好自己的基础管理工作,才能防控职工疗养意外伤害产生的相关风险。也只有如此,才能维护好企业和职工的共同利益,真正实现健康疗养增强职工凝聚力、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初衷。

参考文献:

[1]邢鹤军.做好职工疗养旅游 提高职工生活质量[J].中国产业,2011(5):68-69.

[2]刘阳.央企职工疗养工作经验交流[J].人才资源开发,2016(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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