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的反思与构建
2020-04-02谢应龙
谢应龙
摘要:公安类特色专业的建设,是为满足公安局工作所需,为社会输送应用型人才。专业设置是否合理将关系到公安专业的未来发展,也影响公安类实际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需加强对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的研究,分析特色专业建设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探索出进行特色专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公安类特色专业 建设现状 建设途径
一、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的误区分析
(一)特色专业和特色专业内涵混淆
我们平常所说的公安特色专业实质上指的是公安类专业特色的建设,通过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设置和实施培养一批公安类特色专业人才,形成专业特色。从构词结构来看,专业特色强调的是特色,是事物在物化过程中形成的气质内涵,而特色专业强调的是专业,是一个被物化的事物。其次,专业特色用来评价该专业内自身发展水平和区别于同类专业的独特素质,而特色专业是因为本身专业设置和专业属性的特殊性,因为其中元素构成不同所以类型不同。特色专业的内涵相对稳定,也就是在一段时间的发展中形成了某固定的独具特色的展业,在形成后该特色专业基本内涵不发生改变,发展方向稳定;而专业特色是指某学科下某专业具有其他专业所没有的特殊性,基本内涵会随着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发展而发生改变,比如在本文研究中通过对专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促进公安类专业特色化发展。所以在进行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的过程中,突出的是专业的特色,该专业特色的形成是为社会公安类实际工作服务的,满足公安类工作的特殊性。
(二)特色和一流的混淆
一个专业是否有特色看的是该专业是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是这样也会让我们认为特色就是一流,建设特色专业就是要建设一流专业。实际上两者虽然有关联,但不能划等号,因为一个专业就算再有特色,也不能说它就是一流专业。特色强调的是事物独特的气质、风格等,而一流的意识是最好的最优秀的、顶尖的,难以超越的,是对事物本性、事物外观的全面综合型评价。从两者评价指标体系来看,一流具有一元化的评价特征,一流专业的硬软件设施都是一流的;而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多元化,可随时发生改变。在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中,有关专业特色的培养不能采用其他综合性评价指标和建设目标来要求自己,而是应该从专业定位、能否满足公安类岗位实际工作需要、能否培养出具有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出发,在时间的积淀下形成自己的专业特色。也就是要紧密结合当地公安类工作实际需要,就进行特色专业的建设和研究就是要培养更多具有实战能力的综合型应用型公安人才,这样才能在实际公安类工作中才能发挥专业所长。
(三)特色和优势的混淆
专业优势制度是相对于其他同类专业而言,具有压倒性的优势和超过其他同类事物的有利因素,专业特色和专业优势是互相联系和促进的两个方面,在公安类专业建设中追求的是公安类专业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如果专业没有特色就无法使专业获得优势,而没有优势也无法形成专业特色。
二、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目标和存在的问题
(一)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目标
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除了要构建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外,还要在硬软件设施上打造具有特色的实践能力强的专业特色队伍、建设能满足公安类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实训基地,同时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使公安类特色专业能起到一定的带头示范作用,成为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名牌专业。
(二)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在培养模式上受到传统人才培养理念的影响,专业培养目标不准确,只是建立在社会整体培养目标上而缺乏专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二在特色专业设置上和社会实际发展所需不符。也就是在进行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的过程中只考虑了要培养多少专业人才,而忽视了培养的质量,和实际工作所需不符。这样即使开展了专业内涵建设,也会因为和实际悬殊太大尤其和公安局工作实际需要相差太大而无法形成特色。第三,所设置的特色专业也没有突出的特色,因为公安类专业和其他专业不同,要求的公安实战能力,社会对公安类专业的要求也是技术性、实践性。目前不少所谓的特色专业和社会对人才需求不符,加上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氛围不够浓厚,一些研究人员因为没有足够的激励对于参与特色专业建设和研究的积极性不高。加上建设经费有限,因为经费投入的不足所以导致实训室、图书室、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上无法完全满足特色专业建设的需要。此外,在专业建设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在建设中因为有效监督指导的缺乏导致特色专业建设实效性不强。
三、公安类专业特色建设的途径
(一)专业分类定位
公安类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属于应用型建设工作,目的是培养应用型人才,所以要求学习公安类岗位相关的专门技术,并将理论知识、技术知识等转化为实际的服务能力、管理能力等。在实际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过程中,不同岗位的人才培养只是目标不同,能否成为具有特色的专业问题在于能不能办出特色而不是采用哪一种评价体系。所以公安类专业在特色专业建设中应该围绕应用型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特点与要求,重视专业的内涵发展,形成专业特色邊际,避免在建设中超出这一专业边际。在人才培养上重点培养成为既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具有较好应用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在教学内容上要反映本专业领域的最新成果和前沿要求,将这些学科基础理论和学生实践、开发研究等结合起来。在科学研究上要以应用型开发研究为主,以公安工作为导向,注重将科研成果进行应用和转化。
(二)专业方向上的凝练
公安类专业基本相同,但是因为各公安类工作岗位实际工作内容、要求等不同,所以设置的人才培养计划不同,公安类专业内涵也是不相同的,只要专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不同就可以形成自己岗位的特色。也就说在进行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在专业下设置稳定的发展方向,使专业内涵得到丰富和具有特色,能够将社会资源集中在这一发展方向上,形成特定领域的研究为特色专业形成奠定基础。专业方向得到稳定和凝练以后就可以由点及面形成专业特色。此外,在方向凝练时也要注意公安类专业的特殊性,也就是要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为出发点,既要突出特色也要满足公安类专业人才的需求,要从当地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并结合学校已有资源在保证培养目标实现的基础上对专业发展进行细化。
(三)公安类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
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的基础是打造具有特色的专业的人才队伍,并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式,充分利用好当地社会资源,发挥公安机构的优势,和学校实现校局联动,培养一线骨干人才。此外,在人才培养方面,作为特色专业建设中的核心内容,由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措施组成。第一制定合理的培养目标,根据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警务改革、公安队伍建设等确定,提高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上的专业特色;第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将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公安人才作为培养方案的主线,同时将通识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等结合在一起以满足特色人才培养需要。第三有关人才培养的措施。主要是推行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校局互动、学警结合、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该培养模式下,可形成构建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和研究工作的氛围,进一步联系公安岗位实际工作内容和要求,使人员在实战工作中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并给相关公安机构以提醒,更清楚地认识到在发展公安类特色专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为之后的特色化建设奠定基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公安类专业特色建设中存在的误区和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在结合公安类专业特色建设目标、建设要求、建设内涵的基础上,就有关公安类专业特色建设途径进行了研究分析。提出可以从学科类型、专业方向、学科和专业的关系、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专业特色建设,同时分别从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上形成特色专业建设氛围,为公安类特色专业建设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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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