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的构建策略探析*
2020-04-02潘海湘
潘海湘
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的构建策略探析*
潘海湘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警体部,湖南 长沙 410131)
通过对文献资料的查询整理,提出警务技能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构建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的意义及必要性,并从体系内容构建框架、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构建策略等方面提出思考,为警务技能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探索新的思路。
警务技能;评定;等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政法队伍“四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对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提出了明确的努力方向。培养合格的实用型警务人才是警察院校的职责所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人才体系的重要一环之一。培养政治素质过硬、职业技能突出、身体素质符合警务活动要求的实用型警务人才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1 构建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的意义和必要性
为提高警察治理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自2003年公安部首次进行全国警务大练兵以来,各省市公安、司法等政法关也随之开展了如火如荼的警务大练兵,并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出台了相应的配套制度。这些举措极大地提高了警务人员的执法规范性,提高了警务人员的执法能力,提升了服务水平。但是,从近17年的政法队伍伤亡人数来看,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
图1 中国警察殉职人数统计 (数据来源:数说司法)
通过对牺牲警务人员年龄、警种、原因等情况依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牺牲的警员以5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为主,占比达到80%,20%为50岁以上的;从警种来看,以基层一线民警为主,占到56.2%,依次排名分别是派出所民警、交警、巡警、治安民警、刑警、其他警察等,越是基层的一线警察,和老百姓接触越多的警察,受到伤害的频率和可能性越大;从牺牲的原因来看,劳累引发的疾病猝死是警察牺牲的主要原因;其次是暴力袭警造成的牺牲。此外,每年还有近万名因公负伤警员。可以说是“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可见,我们警察的职业是和平年代最危险的职业,他们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警察院校作为培养合格警务实用型人才的主要场所,每年都为政法系统输送和培训了大批的警务实用型人才。但是,由于受到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很多警察类院校在培养警察类实用型人才时,容易进入一个误区:过于关注课堂理论教学,忽视了技能实践性教学,也没有根据岗位职责能力需要构建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不仅影响了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同时,还制约了整个警察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警察系统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带有很强的暴力特征,同时,又具有服务功能。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扩大,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这就需要有优秀的强力政法部门为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提供保障。警务工作是维护一个国家、一个特定区域发展与稳定的基础工作。对于警院的学生而言,“纯理论教学已经不能满足未来警务工作的需要,也不符合人才成长的规律”[1]。由于警察类专业学生将来面对的岗位绝大多数是一线警力,其面对的社会实际问题非常多,有技术上的、交流上的、对抗上的等等,如果学员仅仅只掌握理论知识和基础技术,而不能把理论和技术很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转变为自己的职业能力的话,那么,将会给自己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以上警察牺牲的数据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身体素质与岗位工作强度不匹配,引发身体疾病猝死;或是技能掌握不熟练,在暴力袭警时不能很好的制服犯罪嫌疑人,造成自身的伤害。警务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应该在学员毕业时对学员的身体素质、警务技能熟练程度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并给出岗位能力的指导性报告意见,便于警务管理部门更有针对性地安排岗位,才能从真正意义上降低警务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通过构建有效的学员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提高实训教学质量,不仅能够让教师感受到警察体育实训教学的压力,从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实践教学环节。同时,还能够不断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更优质更有针对性的实训教学服务。“对于警察类专业学生而言,他们的应变能力、临场处置能力、心理素质等都会对他们未来发展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而这些能力的提升都需要依赖于实践教学环节”[2]。虽然国内社会发展稳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警察类专业学生不用承受个人发展压力的影响;相反,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所面临的社会、晋升等方面的压力要超过其他专业学生。如果他们想要在众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其中的佼佼者,并最终获得一个理想的工作岗位,就必须让自己的专业知识基础与实践应用能力达到一定的标准,满足一定的要求,这样他们才能独当一面。而为了满足素质教育的要求,各大警察院校警察类专业也都在积极开展实践教学工作,但是其教学效果如何?教学有效性能否得到保证?学生的满意度如何?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是否能够满足教学的要求等等,都需要依赖于学员警务技能等级评定通过率作为警体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好坏的依据。通过制定严格而具有实用性的等级评定标准来保证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有效性,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而且在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下,教师还可以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实践教学工作奠定基础。可以说,只有当警察院校警察类专业构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以后,学生才能更快、更好地处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才能让自己的综合能力得以提升,才能从根本上降低警务人员的伤亡率,保证警员安全高效执法,维护社会稳定。
2 构建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的内容
警察岗位是一个高风险的岗位,从近十年警察伤亡情况来看,近乎是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有一部分是社会的原因:首先,警察工作职责界定不清,过多承担非警务工作;其次,国家相关法律、条例制定不合理,社会普法不够,造成部分公民对警察工作的不理解、不了解,丧失应有的执法尊严,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此外,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警察自身的原因:身体素质差;战术素养不过关;掌握的技能不过硬,在执法对抗中不能”一招制敌”,给犯罪嫌疑人太多的机会,最后造成警察的伤亡。如何构建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认证评价体系,才能很好的保证学员走到工作岗位能很好地履行执法职能,保证自身安全,提出了一个现实的课题?根据警察岗位职责要求,我们从四个方面考核一个警察的独立执法能力:体能(20%),能不能保证一线警察完成艰苦执法的体能储备;徒手技能(30%),能不能保证警察执法过程中遇抗时的自我保护能力;警用枪械运用技能(40%),能不能保证在遇暴袭警时及时有效的使用配备的警用装备控制嫌疑人,保护好自己;战术素养(10%),能不能很好的利用警力优势,合法、合理、合情的进行警务执法。四个一级条目中又可分为N个二级条目,根据大众素质的基本要求,保证警察的安全执法,顶层设计出警体技能10%的一等、警体技能20%二等、警体技能30%三等,三等以上能够基本具备保证安全执法等能力,其余的则为不具备保证基本的一线执法技能。以此来评价一个警员是否具备执法技能,从定量的角度去科学、合理的评价一个学员的执法能力。
3 构建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
由于警务技能将伴随警察类学员的职业终身,警察执法技能掌握的好坏甚至可以决定警员的生命与健康,科学合理的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能够对学员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警察类专业学员在构建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时需要考虑全面、细致、科学,不仅要保证基本框架的科学合理,而且还要求规范细节、量化标准,要考虑多项技能、多门学科的合理配置,这样才能真正地保证学员真正掌握警务技能,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出来。除此以外,在构建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时,还需遵循基本的原则,比如:框架性原则、数据化原则、公平公正性原则等;同时,鼓励每位参与警务技术教学的师生,通过大家共同的努力,构建出一个最合理、最有效、最具有人性化的警察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为警察类专业警务技能教学活动保驾护航,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未来发展竞争力。
3.1 框架性原则
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并不只限于评定具体岗位的警察专业学生警务技术运用能力,还要培养学生养成终身体育的习惯,促进学生人格的形成,养成良好的人格品质。同时,在警务技能实训中挖掘基本的教育元素,如:人文素养、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等元素,这些元素可能与将来从事的职业技能没有关系,但是对职业素养的形成有一定的作用。为了学员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化的人,就必须进行全面、科学、合理的培养,让学生能够自主的进将所学知识融汇贯通,并将所学知识变成实践能力,最终成为自己的独特的知识体系,提高未来竞争力。换句话说,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不仅要把中心聚焦在警察类具体专业技能上,而且是要服务于整个人文学科的方方面面,所以这就需要遵循一定的框架。事实上,无论是对警察个体警务技能等级评定,还是警察体育实践教学目标的制定,警察体育实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选择等都离不开框架理论的支撑,都需要在既定框架范围内施行,这样才能保证最终的实践教学效果能够达到既定的要求。
3.2 数据化原则
警务技能等级评定是检验学员合法、合情、合理运用所学警务技术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在构建学员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的过程中,用数据说话更具有说服力。如体能方面,在一级条目下的框架内,根据所选内容进行测评,采用具体数据体现出该项目的等级,这样,对所评定的等级对应的水平更科学,更具说服力。可以根据测评数据,调整教学课程内容、教学手段、训练量大小等,使实践训练课更具有真对性、可控性。同时,教师在教学整改过程中所提的意见或建议更科学合理,更有底气。数据可以说是所有实践课程最科学、最有效的结果体现,通过数据的变化,可以看出实践过程的正确与否,所以说,实践课程构建的评价体系离不开数据支撑。通过对学员警务技能等级评定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等环节,就可以建立一个相对应的警体实践课教学质量评价模型,通过模型得到一个最终的结果,并根据结果实时更新调整教学方案,进行质量跟踪反馈。这也就是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的最终作用,同时也满足直观、形象的要求。
3.3 公平公正性原则
构建学员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其目的有三:一是使学生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要把所学的各科理论及技术合法、合情、合理的运用到执法情境中去,合理分配自己的学习时间,积极主动地与教师进行互动,消除自己的知识漏洞,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为未来的职业打下坚实的技能基础;二是便于教师明确教学目标,实时跟进、丰富教学内容,并根据阶段性数据变化查找原因,调整实训教学方案及手段,更好地为学生教学服务;三是从未来职业考虑来看,紧密联系岗位的案例,对提高学生对未来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产生敏锐的感触,时刻激发学员主动学习体验的热情,养成终身学习的思维,以适应将来的警务工作,时刻提高自己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这个过程要时时公平公正公开,才能正真发现实训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最终让教师、学生、社会三方受益,正真做到以人为本,做到三全育人。
4 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构建策略
现阶段,我国警察教育非常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相结合,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可以说警察院校为警察队伍的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其本身也是政法工作的一部分。随着习总书记及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视,在当前的警察教育背景下,培养符合警务工作需要的专业型、实用型人才,也符合社会发展对警察提出的更高要求。如何使警察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满足社会及党对警务工作的要求,是每一个警察院校的教育工作者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作为警察实践教育重要的一环,警察体育实践教育,在警察的职业生涯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引起警察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将警察岗位的职业、任务进行分析,警察职业的防护能力、使用警械武器能力等一线操作能力分解开来,针对各种能力,首先要求警体教官“应由“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打破“知识传授”的模式”[3],本着“教、学、战、练一体化”的要求,考核警察体育教育的真实效果。构建警员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要求警体教官严格遵守等级评定体系要求,提高实践教学能力,为提高学员的现场执法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4.1 制定等级定量指
警察学历教育是培养一线警务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培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及强大的实战技能为主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为目的。但是,现阶段对学员警务技能评价体系单一,以教师主观评价为主,加上对学生平时训练情况的评定,构成学生本学期的警务技能成绩,由于技能实训教育评价体系过于简易,容易导致教官无法对学生的警务技能实践操作能力进行科学、准确的评定。在对警务技能等级评定时,应该最终以实践报告的形式展开,定量指标为准。这种定量指标可以直接体现学员的身体机能状况、警务技能掌握水平、执法理论依据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同时,也通过该评定指标异相查找教师的知识漏洞,及时弥补不足,完善自己。所以,这种定量指标对于实践教学有效性评价标准具有重要意义。相应地,由于不同警察岗位所面临的职责不同,其能力要求各异,所以,在制定评定标准时,既要保证其实用性,同时还要保证其科学性,要能够很好地为师生服务,既要符合岗位能力需要,有要符合学生的实际综合能力。
4.2 优化配套评定等级制度管理
为保证警体教官能够根据警务技能等级评定体系的要求开展实训教学,必须要优化配套相关制度,引导教官改善实践教学行为,监督管理实践教学过程,避免教学行为的形式主义。实践教学离不开实践教学资源,教学单位应加大在实践教学活动中的资源力度,一方面根据警察类专业各岗位的能力需求,加大校内实训基地的硬件建设,完善软件配套等基础设施,为学员提供优质的实践教学环境;另一方面,应加大“校局、校狱、校企”合作模式,加强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让学员在进校后和毕业前有一个对工作岗位的直接认知[4],同时,以“师徒制”形式配套具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引导学员认识到警务技能在工作中的重要性,激励学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再就是学院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提出要求。同时,鼓励学员对实训教学进行反馈,及时调整实训方案。建立配套的优化管理制度,激励教师钻研教学,提高教学能力,树立“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提高师德修养。
4.3 紧密联系实际,及时跟进时代
警务工作与时俱进,在新形势下,为了保证警务技能等级评价体系的时效性,警体教官团队必须要有与时俱进的意识,根据警务工作实际需要,及时收集国际、国内的警务信息,进行分析讨论,积极调整实训方案,紧密与警务新观念、新技术、新装备接轨,始终走在警务工作前沿。要充分运用评定体系的分析功能、监督管理功能、评价功能等,对引进的新观念、新技术、新装备的情况进行调整、转化,融入新的理论思想,使新观念、新技术、新装备成为正真有效的一种职业能力。让警务技能评定体系成为新知识的融合地,为实践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知识源泉。
[1]曹金元,母小勇.人学视野中的高等学校课程 [J].复旦教育论坛,2011.
[2]张丽,李存.高校“项目带动式”实践教学模式探讨 [J].内江科技,2010:75.
[3]丁京.新课程背景下如何做好班级人本化管理的思考 [J].职业时空,2008(12).
[4]杜国城.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5).
Analysis of the Construction Strategy to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Police Skill Level
PAN Haixiang
(Hunan Judicial Police Professional College, Changsha 410131, Hunan, China)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代执法理念下的监所突发事件处置教学改革研究”(编号:ZJGB2019133)。
潘海湘(1972—),学士,副教授,研究方向:警察体育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