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在全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2020-04-01
中国食品 2020年3期
为助推贵州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贵州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明确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要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方案指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涵盖贵州全省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品类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以及养殖水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需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方案明确,1月31日前,贵州涉及试行品类的省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十大蔬菜生產基地县、十大蔬菜育苗基地、上海外延蔬菜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校农结合基地”的生产主体全面自行开具合格证。此外,贵州将把虚假开具合格证的主体纳入信用管理,对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