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署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工作
2020-04-01
日前,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全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 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深化该省食品安全改革发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具体部署。《实施意见》明确江西省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是: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全省主要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评价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省食品安全治理制度化、科學化、规范化、程序化,体制更加健全、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更加科学、群众更加满意。到2035年,全省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风险管控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结合江西实际,《实施意见》还从五个方面提出二十八条措施,推动形成全社会共谋共管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明确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完善统筹协调机构,强化专业监管力量,夯实基层监管基础。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事权划分、地方标准、风险分担、信息共享、监管责任五项制度。三是完善支撑体系。实施精准抽检,加强质量追溯,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智慧监管,打造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提升检测能力,构建完善全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四是完善运行体系。强化种养质量管理、企业质量自控、产地环境治理、粮食收储监管、食品加工监管、食品流通监管、餐饮环节监管、校园食品监管、企业责任追究九个方面工作。五是完善评价体系。实施评议考核,强化风险会商,完善奖励机制,促进产业发展,实施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