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2035: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的思考
2020-04-01蒋苏建
蒋苏建
(江苏省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推动我国成为学习大国、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为到21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所谓的教育现代化,核心就是人的现代化。改革开放40年来,尤其是近几年,党和政府站在新时代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为实现特殊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特殊教育仍是一块短板。残疾人的需求呈现多样化,对康复、就业、教育、自我发展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满足人民群众的受教育需求,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与正义。
“办好特殊教育”是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我国特殊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目标和新任务。特殊教育的对象由传统的视障、听障、智障3类残疾儿童少年扩大到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7类残疾儿童少年,还从残疾儿童少年扩大到包括问题儿童(学习问题、行为与情绪问题)在内的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年。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办好特殊教育的基本内涵和目标取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和新愿景。面向2035年,“让残疾儿童少年享有适合的教育”作为特殊教育现代化的主要发展目标。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总体要求,本文就特殊教育现代化的基本特点与发展趋势进行理性思考与分析,建构大教育的视角,从而有效地促进每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梳理出今后一段时间内特殊教育发展的十条建议。
一、完善法律保障特殊教育事业
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其总体发展水平,无论是与国外较发达的地区相比,还是与国内普通教育相比,仍有明显差距。国家、省、市虽然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性政策和文件,但在执行过程当中,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涉及教育投入、师生比例、儿童诊断与评估、学生教育安置与转衔、特殊教育津贴等诸多问题。
谈到教育公平、教育现代化,应该是各级各类教育的公平、各级各类教育的现代化,特别是残疾人教育事业,国家能够以立法的形式支持和保障特殊教育。因此,应加快推动残疾人教育法立法工作,提高各级政府责任的意识,将残疾儿童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综合督政指标,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确保特殊教育政策落到基层。到2035年,特殊教育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纳入由国家负责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中,依法享有特殊教育发展的管理机制、经费体制、专业支持、服务体系,以及包括无障碍在内的各种合理便利,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有效落实特殊教育政策文件
2017年10月,江苏省教育厅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统筹解决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整合各有关部门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指导基层特殊教育工作。不过,从2018年和2019年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反馈的信息中获知,仍有不少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这说明江苏省乃至其他地区都存在着信息通报系统不健全,不能准确掌握特殊教育对象人数,影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零拒绝”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落实一系列的政策与文件,应加强常规检查与专项督导,让制度真正落地有声。建立特殊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区域内特殊儿童的数量分布、健康状况、教育需求、家庭条件等,要在诊断评估、咨询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牵头,联合区域内的学校,明确安置适龄特殊儿童的教育机构,并在普通学校成立特殊儿童融合教育支持团队,成员由普校相关管理人员及教师、特教教师、医疗、康复、心理、家长、志愿者等组成,共同研究基于儿童个体特征及发展需求的个别化教育方案。
三、科学调整特殊教育发展布局
教育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为66.59万人,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生为22.04万人,送教上门学生为11.64万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学生为32.91万人。根据近年来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分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作为特教对象的听障学生越来越少,而智障学生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特殊教育学校逐步向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应在布局调整上做出合理规划。
针对残疾学生变化的事实,建议视力残疾学生由省级盲校负责教育安置,听力残疾学生由市级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负责教育安置,其他类型学生以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为主负责教育安置。加强区域内融合教育管理平台建设,凸显现有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能作用,为区域内融合教育的业务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提供专业的指导与服务。建立全覆盖、多功能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每个乡镇依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建立一所融合资源中心,实现区域内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在学段与人员上的全覆盖。特殊教育学校要逐步从教学机构向综合性管理机构转型,努力成为区域内的融合教育指导中心、特殊需要儿童康复中心、特殊教育诊断评估中心、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特殊教育学校还要加强与普通学校的交流,争取残联、民政、财政等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
四、探索融合教育发展思路
2017年5月,《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或者特殊教育方式,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2017年7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 2020年)》指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2018年12月,江苏省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健康委、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普校主体,普特融合”的特教发展思路,并以融合教育资源建设为抓手,逐步实现区域特殊教育现代化。在融合教育实施方面,要以生为本,进一步规范儿童的诊断与评估,得出鉴定结论,给予合理的教育安置建议,并将结果反馈给有关学校。
随着融合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有些矛盾和问题也逐渐地凸显出来,制约了融合教育质量的提高。例如:在普通学校的学习障碍、行为与情绪问题儿童逐渐增多,但融合教育资源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水平还不能满足特殊儿童发展的需要;普通学生家长与特殊儿童家长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与学业质量比较担忧,特殊儿童有时是“随班就座”“随班就混”;还有一些特殊儿童尽管名义上属于学校的一员,实际上被排斥在学校的课程、氛围和团体之外。建议优先采取普通学校、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方式,坚持就近安排,并配足相关康复设备和专兼职特教教师,打通特教学生与普校学生定期交流的渠道,确保每名学生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到2035年,在理念、政策和行动上,树立将特殊需要儿童优先安置在普通教育体系的强烈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地推动融合教育的发展,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以融合教育为主的多样化的特殊教育安置方式。
五、重视特教教师培训
当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康复等各类专业教师数量不足,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机会不多。特教教师职称参照普通中小学的标准操作,职称的晋升仍以学历学位、教学实绩、教育科研等作为基本条件,导致部分特殊教育教师把工作重心放在了为职称晋升与优秀评选上创造条件,而不愿在本职工作上多下功夫;学校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师资管理配套制度,师资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师管理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教师职务论资排位现象严重,绩效工资平均化,导致部门教师缺乏活力和热情,学校用于投入教师进修培训经费不足,无法为教师提供较多的学习机会。
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达5.87万人,比上一年增加2700人,增长4.78%。北京联合大学许家成教授认为,教师数量持续增加,教师学历和专业素养也得到了大幅提升,但在扩容和提质方面仍需下大力气同步推进。建议相关高校加大特殊教育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支持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学院或融合教育专业;同时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中,适当增列一定比例的特殊教育和融合教育的知识内容,尽早实现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持双证上岗。《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已于2015年正式发布,明确了从业者专业发展的方向和专业教师的专业地位,但“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尚未出台,有必要尽快研制。教师招聘可以尝试采用“省考、县管、校用”的方式。进一步加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打破职称“终身制”,改变部分教师因一些原因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的状态。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尽早出台发展特殊教育的保障措施,明确教师专业地位及与之匹配的待遇,通过政策的支持来保障特殊教育的师资建设。
六、扎实开展医教结合及送教上门工作
特殊教育工作不是单一的教育教学工作,而是一项融医疗、康复、教育、就业为一体的跨领域工作。“医教结合”是教育学和医学的广泛合作,共同致力于儿童发展的一种观念与行为。教育、卫计委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残疾儿童进行入学评估,专家根据每个残疾儿童的检查结果提出功能改善的补救措施,对入学安置及入学后进一步纵深的医学和教育评估、教育、康复、卫生保健等提出建议,作为学生入学安置和学校制定个别化教育与康复计划的依据。未来应着力解决“医教结合”中的跨部门特点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特教师资队伍专业化发展的问题,以及“医教结合”服务水平的问题。
在送教上门过程中,“谁来送”“送什么”“怎么送”“效果如何”“如何评价”等关键问题也困扰着送教上门工作团队。未来应明确送教责任学校、送教责任教师的工作职责,建立由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普通学校教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及社会各界志愿者若干名组成送教上门团队,形成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在送教内容上,要以全面评估为基础,准确把握每个孩子和家庭的需求,寻找孩子最具潜能开发的闪光点。送教团队与家长倾心交流,掌握孩子的康复和学习需求,量身定制适合学生的个别化康复与教育计划,实现“一人一案”的目标。在送教方法上要开拓创新,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为学生制作个体课程资源包,丰富送教上门的教学形式。教师可以利用手机或者电脑,将教学内容进行拍摄,让学生和家长示范学习;家长也可以将在家训练过程拍成视频,上传到送教微信群,请送教老师及时予以针对性的指导。这样的良性互动,确保了学生在家接受康复教育的有效性与持续性。
七、提高特殊教育教育教学质量
特殊教育学校规模小,班级人数少,又缺少平行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测难以统一,一般都是特殊教育学校自行组织,弹性很大。教材、教具、教法等诸多因素制约着特殊教育质量的提升。1983年为轻度智力障碍儿童编制的教材仍在一些特殊学校中使用,2017年秋季才印出一年级的新教材。教师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自主制作教材的必要技能相对较弱。受师资、师源等客观条件的制约,特殊教育质量不高,很多教师不会诊断,不懂干预,教学内容不合适,教学方法不适宜,不能为残疾学生的未来生活和职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方面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发展提出了专业的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应具备高度综合化的知识结构,具有广博的人文知识与科学素养、较为系统的教育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同时,还必须熟悉特殊教育对象的日常表现与教育措施,掌握特殊教育教学与康复技能,如特殊教育基本理论、特殊需要儿童心理、康复医学等,并能综合运用,以满足残疾学生个别化教育需要。特殊教育要实现教育的现代化,首先要保障学生“有学上”的公平,还必须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实现“上好学”的目标。到2035年,特殊教育的发展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为核心,最终实现规模、结构、效益和公平协调统一发展的模式,更加突显以人为本、以生为本、以特殊教育需要为本的价值取向,保证每一个特殊儿童都能接受更加适合、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八、提高特教教师社会地位及待遇
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特殊教育津贴仍在执行1956年的标准,特殊教育岗位津贴仅为岗位工资的15%,也就是说,工作了10年的特教老师,一个月的特教津贴只有300元左右,这个15%的标准已经落后于时代,缺少吸引力。只有少部分省对特殊教育津贴作了适当的调整,如山西、陕西等地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将特殊教育教师的补贴提高至本人基本工资的50%,也有少部分地区调整为25%或30%。目前许多地方政府在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过程中,遇到编制难、晋升难、拿津贴难的“三难”问题。
在落实特教教师待遇过程中,不能完全照搬中小学统一政策来执行,要体现国务院发布的向特教教师倾斜的新政策动态实施。结合区域实际,建立特教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教师、康复师、专业人员的合理配备。落实并完善特殊教育津贴工资、绩效工资、职称工资倾斜政策,在职称评聘体系中,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分类评价标准。在中、高级职称最低岗位上对考核合格已满6年的教师,给予晋级并落实相应工资待遇。对实际从事特教工作十几年、在特教岗位上退休的老教师,给予退休后享受特教津贴的待遇,鼓励特教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在退休后发挥余热。
九、提供特殊需要学生的资助保障
特殊儿童家庭中贫困现象严重,影响了特殊儿童受教育权。与普通儿童家庭相比,大多数特殊儿童家庭常年要负担额外的医药费、评估费和辅助器具费,部分家长因照顾特殊儿童而影响或放弃工作,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根据优先发展和“特教特办”原则,将特殊教育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纳入由国家负责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可将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对特殊家庭的资助。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帮助弱势群体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多样化的资助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特殊儿童及其家庭当前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助学等用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企业可以在特殊教育学校设立扶贫助学金,用于帮助长期困难或者临时困难的特殊家庭,同时可以提供职业培训机会或就业机会,为特殊儿童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社区教育
长期以来,残疾人职业教育一直处于低层次的徘徊状态,这与社会对残疾人的认知存在很大的关联。社会普遍认为残疾人是缺乏劳动力的,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也是低效的;同时,学校与社区、家庭与社会之间存在着比较大的隔阂。对于残疾人来说,很难融入主流社会,难以真正享受美好生活。
《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检测报告》中有两大重要指标:一是残疾人受教育指标,二是残疾人就业指标。残疾人职业教育是连接两个指标的重要桥梁,一方面残疾人职业教育有助于提升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提升残疾人就业与创业的能力。《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要求以学生为本,一至三年级开设生活指导课、四至六年级开设劳动课、七至九年级开设职业技术课,旨在通过生活实践、劳动实践和职业技术训练,帮助残疾学生逐步形成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和就业能力。我们还要与相关企业开展订单式培训,解决学生的就业之忧。特殊教育的发展还要得到社区的支持,一要让市民认同、接纳特殊学生;二要整合资源,让社会仁人志士成为学校的编外教师。特殊教育的职业教育和开展社区化研究,需要政府、社区、家庭等主体相互配合,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为学生的就业创设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新时代赋予特殊教育新的使命、新的目标、新的内涵,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号角。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特殊教育现代化始终与国家现代化同向同行。特殊教育的发展将更加体现“以人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每一名特殊需要儿童少年享有更好、更公平、更有质量的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