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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的现状、挑战和对策

2020-03-31侯庆华李伟明王配配刘相兵

海南金融 2020年12期
关键词:保险挑战机制

侯庆华 李伟明 王配配 刘相兵

摘   要: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绿色保险对海洋牧场生态发展企业的服务力度”要求,山东省烟台市保险业多措并举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取得一定实效。但因海洋牧场类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时,面临保险投入、保险需求、政策性保障、保险技术等多方挑战。为有效应对挑战,本文提出了探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和信息共享、披露协作机制,推进海洋专业化发展机制、引导保险机构构建内生性管理机制等建议,以此助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关键词:海洋牧场;保险;挑战;机制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0.12.007

中图分类号:F83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0)12-0048-0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山东试点开展海洋牧场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山东省政府于2019年1月下发《山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方案》,对驱动海洋牧场转型升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全面要求,并对金融支持保障提出“有效利用绿色金融政策,依法合规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对海洋牧场生态发展企业的服务力度”的具体要求。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保险业积极贯彻落实试点方案要求,多措并举大力支持海洋牧场创新发展,但因海洋牧场类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保险业在支持海洋牧场建设方面面临一些问题,严重制约了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亟待解决。

一、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保险机构深刻认识到海洋牧场建设在国家战略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保险品种和保险服务为海洋牧场建设保驾护航。

(一)丰富装备+养殖保险品种

与一般固定标的物承保风险不同,海洋类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集合性,兼有财产风险利益及责任风险、主观风险和客观风险,高于一般固定标的物承保风险。目前针对海洋牧场平台的保险产品,主要为海洋装备保障类和海洋养殖保障类。其中,海洋装备保障类主要涉及海洋装备建造保险、海洋装备拖航及安装保险、海洋装备海上运营作业保险、海洋装备拆除弃置保险等,海洋养殖保障类主要涉及“网箱鱼”养殖综合保险、风灾指数保险、台风灾害指数保险、浪高损失指数保险、水温指数保险、溶氧量指数保险等。

(二)实行能赔尽赔,发挥保险保障功能

海洋牧场前期建设资金投入较大,一旦受损,涉损金额相对较高,极易造成企业资金流动性紧张,且海工装备拖航途中出险等易造成三者侵权责任,使建造方、业主方均面临法律风险。因此,保险业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做到能赔尽赔。2018年1月1日—2020年7月20日,山东省烟台市保险业已累计为37家省级以上海洋牧场提供7.03亿元风险保障,保费收入262.69万元,赔付支出3511.8万元。

(三)创新产品服务,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

由于海洋作业风险较大,融资模式缺乏灵活性等因素,导致海洋产业培育与金融产品配套服务较难结合。山东省烟台市保险业积极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在为海洋牧场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如太平财险积极研发“深海网箱养殖保险+信贷”农险项目,成功入围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创新试点服务采购清单,于2019年9月为长岛“弘祥海洋牧场长鲸一号”和“佳益海洋牧场佳益178”2个国家级海洋牧场提供海水养殖浪高指数保险风险保障2500万;采用“保险+信贷”模式,联合恒丰银行等机构为企业提供600万元融资支持,成为“深海网箱养殖保险+信贷”创新农险项目全国首单。

(四)开启预赔绿色通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保险业通常实行分步骤预赔、理赔前置等方式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如平安财险2018年承保的海洋牧场平台在拖航过程中发生倾覆,公司接到报案后启动应急机制,在24小时之内完成600万预付赔款。2020年1月,因巨浪袭击导致养殖网箱鱼受灾严重,太平财险烟台中支打破了保单约定9月保险期满后最大浪高超过约定阈值达到触发条件方可赔付的要求,快速启动大案赔付流程,于2020年3月预付2笔共计670万元赔款。

(五)研究构建以现代风险管理为基础的保险服务体系

随着海洋装备的逐步智能化,保险+科技的渔业生态创新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保险机构与客户共同推动的重要方向。如平安财险考虑海洋牧场装备的生产特殊性,引进国外船厂JH143检验体系,定期聘请专业检验师进行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及风险管理认证,保证安全管理始终处于健康及良好水平;建立灾害预警制度,充分运用平安DRS鹰眼系统,为生产、运营等不同地点实施灾害预警服务,提供防汛防臺SOP点对点服务;实施拖航检验制度,组织专业人士对拖航适拖性进行检验。

二、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面临的挑战

山东省烟台市保险机构不断加大对海洋牧场建设的保险投入,虽取得一定实效,但总体来看,海洋牧场本身的特点和需求,均对保险业提出了新挑战。

(一)承保经营风险偏高,对保险投入提出新挑战

由于海洋气候条件复杂且不断变化,海洋保险具有承保风险综合性、承保标的流动性、承保对象多变性、保险种类多样性等特点,决定了海洋牧场建设承保风险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承保标的易受损。海洋牧场项目自身无动力系统,作业时固定在指定区域,且多集中在深海海域,极易出现海洋养殖品受自然灾害、气候异常等外来因素影响较大以海洋装备建造、拖航、插桩等作业中倾覆等问题。2018年1月1日—2020年7月20日,烟台市保险业已收到7家海洋牧场报损,涉损金额3609.8万元,达全部保费收入的13.74倍。二是再保、临分困难。海工装备(即平台)本身价值偏低,而出险频次高、涉损高的特点,决定了目前海洋牧场主要以共保体方式承保。2018年1月1日—2020年7月20日,共保体承保占比91.89%,缺乏再保险市场特别是国际再保险市场介入。

(二)保险产品、条款的新需求,对保险供给提出新挑战

一是现有保险条款与实际风险不匹配。海洋装备保障类产品原则上应适用装置类平台作业条款,但因目前海洋牧场保费收入未形成一定市场规模,保险机构尚不具备开发装置类平台作业条款的条件,普遍使用渔船条款,产生了承担责任与实际风险不匹配,存在保障不充分问题。如平安财险2020年7月份投入运营的“耕海一号”平台,智能化程度高,搭载设备价值较高,因使用渔船险条款导致诸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设备机损风险无法保障等问题。二是现有保险产品无法满足企业需求。根据太平财险的风险测算,海洋养殖保险产品定价费率不能低于4~5%,但企业往往反映费率过高、无力支付。部分企业如某水产有限公司和某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公司自身科技化应用程度很高,能够通过有效监测水温等规避风险,对现有保险产品意向不高。

(三)海洋类保险的高风险性,对保险政策性保障提出新挑战

目前市场上海洋类保险保障产品多为商业性保险,山东省除乳山牡蛎风力指数保险获得县级财政补贴、太平财险“深海网箱养殖保险+信贷”项目获得农业部86万元财政支持外,其他商业性保险财政支持情况均为0。海洋牧场虽然商业前景可观,但前期建设投入极大,保费支出加大了企业经营压力,不少企业怀有侥幸心理选择不投保,而保险业高额赔付的现状也极大限制了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的积极性,在山东省从事海洋类保险业务的企业总数不足1/3。在缺少政府保费补贴的情况下,海洋类保险推广属于市场自发自愿行为,保险机构的承保积极性大打折扣,极大影响海水养殖保险的宣传推广效果。另外,政策性保险保障偏低,现有政策性保险产品属于基础性、防御性产品,保额相对较低,无法满足企业对高额保额的要求。

(四)标的物多位于深海海域特征,对保险技术提出新挑战

一是查勘定损成本高。人保财险等多家机构反映,标的出险后,专业理赔人员无法潜入深海查勘,而聘请专业潜水人员下海获取涉损影像将直接抬高定损费用。二是定损易出现争议。当前,人保财险等保险机构通常将地方气象部门设置的气象监测点数据作为风险定级的依据,但地方气象部门往往只提供可人为监测的气象监测点数据,对自动监测点数据因无法确保准确性而不对外提供,如烟台市蓬莱、长岛地区可人为监测的气象监测点仅有1个。这导致未在可人为监测的气象监测点范围内的标的出险后,风险评级缺乏权威认定标准,且往往与客户自己获取的气象数据差异较大。因此,从我国渔业养殖保险的现状来看,因查勘定损难、投保逆选择、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使得渔业养殖保险具有高风险和高赔付的特点。

三、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的对策建议

根据国家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战略部署,海洋牧场建设将结合海洋本身特点,紧抓创新基本面,以创新驱动蓝色海洋经济发展,实现“从海底到海面”、“从渔民到渔业”的区域性建设格局。鉴于海洋牧场建设涉及基本面广,推进保险业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及发展的进程,不仅需要保险机构回归保险本源,全力参与和大力支持海洋牧场建设,更需要集合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力量。因此,本文建议以风险共担、信息共享、产业集成和保险机构内生管理为切入点,通过推进四位一体的机制建设,多方位、系统性、科学性地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并助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

(一)探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海洋牧场建设及发展过程中摆脱不了“靠天吃饭”的特点,需要从政策方面落实风险共担机制。一是建议加快出台海洋牧场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保险补贴相关事项。二是探索建立超赔兜底机制,通过建立风险赔付基金池,对超过一定赔付值的巨灾风险损失给予保险机构一定支持。三是加强政府引导功能,积极引进国际再保体,提升保险机构参与海洋牧场建设的积极性。

(二)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披露协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保企联动平台,通过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政策发布会、通气会等各种形式,加强政府与保险机构、投保人(包括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沟通交流,推动保险机构及时了解政策要求,及时跟进投保人需求,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通过搭建有效平台支持保险机构积极与气象、海洋、渔业等有关部门做好对接,探索建立气象、海洋、渔业、历史损失等数据共享,并不断完善数据库。三是推动地方气象部门等借鉴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提升气象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大对外气象信息公开披露可信度。

(三)推进海洋专业化发展机制

一是推进海洋牧场专业化发展。随着国家对海洋牧场建设的战略调整,海洋牧场发展战略不再局限于平台本身建设,而是更加注重高科技引入和人文体验,集养殖、休闲、科技等功能为一身,这就要求海洋牧场向科技化、产业化、智慧化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海洋牧场建设的指导,不断提升海洋牧场的智能化、规范化、产业化水平。二是加大对海洋类专业人才引进。保险机构要深刻认识到海洋类保险业务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完善农险专员制度,由负责海洋类保险业务的农险专员负责对接投保需求,通过经营实务熟知政策和开办流程等,与海洋牧场各综合体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同时注重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基层引进大批专业人才,由专业人才进行海洋经济风险预判和防范。

(四)引导保险机构构建内生性发展机制

一是建议保险机构积极对接市场需求,深刻认识到国家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心和动力,充分认识到海洋经济发展的潜力,结合海洋类保险特点和投保人發展需求,积极开展市场调研、风险测算等,研究开发专业性海洋牧场类保险产品,大力推行可适、专业条款,以真正发挥保险服务效能。二是建议保险机构创新投保方式,针对当前海洋牧场承保风险较大等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共保方式,适时引入共保机构,提升风险分担和抵抗能力。三是建议保险机构优化保险服务,整合现有投保、理赔、服务流程,提高核保、定损、理赔时效,实现各流程无缝化衔接,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体验,进一步提高客户投保粘黏性。

(责任编辑:夏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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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世忠,陈放.辽宁海洋牧场建设的金融投入探析[J].农村经济学,2019(16).

[4]胥爱欢,刘爱成.金融支持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及启示——以粤鲁闽浙为例[J].改革探索,2019(2).

[5]菏泽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EB/OL].[2019-02-27].http://www.heze.gov.cn/art/2019/2/27/art_65521_304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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