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及其综合运营模式探究
2020-03-30赵勇
赵勇
[摘 要]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是投融资。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客户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日趋多样化,因此,所对应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也存在混业经营的趋势。笔者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进行概述,比较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英国的母子公司模式、美国的金控公司,笔者发现,金控公司的模式更适合我国。
[关键词]投融资;混业经营;金控公司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5.053
1 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概述
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是投融资,即从普通个人、高净值个人及资金充沛的企业处通过销售金融产品募得资金,并将资金投入工商业实体等盈利。其流程为募投管退(投资)和承揽承做(投行)。
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大型零售商、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典当行、小贷公司、财富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增信公司及担保公司。
其中,银行的商业模式是提供支付清算服务,以客户的存款留存,发放给客户贷款盈利;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是提供保险保障服务,以客户的浮存金进行投资盈利;大型零售商的商业模式是提供零售服务,以大量占用的应付账款进行投资盈利;证券公司的商业模式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利用其建立的高净值客户网络,为企业发行证券提供服务盈利;信托公司及基金的商业模式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募集资金投资盈利;融资租赁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从银行筹集资金租赁设备盈利;商业保理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从银行筹集资金买断企业应收账款盈利;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是利用网络平台为资金借贷双方提供撮合服务盈利;供应链金融、典当行、小贷公司的商业模式是筹集资金提供借贷服务盈利;财富管理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为高净值个人投资金融产品提供顾问服务盈利;期货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平台服务盈利;增信公司及担保公司的商业模式是承担信用风险的转嫁,收取担保费盈利。
2 金融业混业经营优劣势以及模式比较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客户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日趋于多样化。因此,所对应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也存在混业经营的趋向,金融业混业经营的优势主要有:一是可以提供多方面的金融服务,不同的金融企业可以相互交叉、相互配合,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二是降低经营成本,开展了混业经营可以使金融资源让不同机构或业务部门共同分享,进一步实现规模效益,这样总经营成本通常会低于单一机构独自经营的成本之和;三是降低经营风险,因为混业经营模式是不同金融业务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由于不同金融业务领域的经济周期不同,当某种业务处于衰退时,另外一种业务可能处于高涨期,共同操作不同金融业务可以分散、降低经营风险;四是混业经营可以保证客户共享,对客户开展一站式服务;五是有利于监管机构监管。相较分业经营模式下,监管机构实行独立监管,混业经营模式下可根据整体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实施统一监管,可以有效地减少相关监管机构的工作量与机构设置,并且预防分业经营体系监管不到位情况的出现,有效的提高监管效率。
混业经营目前在国际上有三种模式。一是德国为典型代表的全能银行,监管机关放开不同金融业务,允许业务交叉,发展综合型银行,以分设不同金融业务部门的方式经营全能银行;二是英国的母子公司模式,设立一个综合型的金融机构作为母公司,子公司则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并且母子公司间存在防火墙制度;三是美国的金融控股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不同金融公司的控制权,但其本身不直接从事业务经营,金控公司负责对旗下的金融子公司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这既将管理、控制与具体业务相分离,集中资源实现企业目标,又可以避免因直接从事具体业务而给整个集团带来损失和风险。
笔者比较上述这三种模式笔者发现,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对我国可能比较合适。因为美国金融业的模式与我国的金融业模式的演变有相似之处,可作参考。另外,金融控股公司比纯粹的混业经营还是保留了一些原来分业经营的优点。因此,我国应多借鉴美国金控公司成功的经验,通过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控股公司形式,逐步实现混业经营。
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理论基础包括规模经济理论、范围经济理论、产业链整合理论和经济协调效应理论。首先,金融控股公司具有规模经济效应,不同金融业务可以选择跨领域的金融产品而不需付出或分摊额外的成本;其次,通过一站式服务,有利于降低成本及获客;再次,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服务于不同的企业或整合其优势;最后,通过各类协同,打破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子行业的壁垒。
尽管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监管层次上金融体系还是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思路构建。因此,理论上讲我国目前并不具备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全部条件,但现实中国内已经存在着直接控股金融企业的金融公司,也存在着通过某种形式控股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的工商企业。现阶段,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分为两大类:金融类金控和非金融类金控。金融类金控是以金融机构的身份同时控制着银行、保险、证券、
为不同资产规模的中小型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担保服务。
德国则是开展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中小企业转贷业务。德国复兴银行是促进德国中小企业融资最重要的政策性银行,借款的中小企业受限通过商业银行向复兴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由商业银行进行贷前调查和资料收集以及初审后报审复兴银行,由复兴银行和商业银行通过讨论审批后,复兴银行委托商业银行放款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利息和本金归属于复兴银行,商业银行收取服务手续费。
3 解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3.1 商业银行应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团队
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团队采用“风险经理+产品经理+中小企业客户经理”的工作模式,共同做好贷前客户现场直查,对中小企业客户的经营真实情况进行深入调查;贷中则负责业务审批流程与业务办理流程的跟踪以及业务材料的及时补充;贷后负责监测中小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确保还款资金的真实可靠。
3.2 商业银行应加强与担保公司的联系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与担保公司的联系,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共同体,当担保失败、贷款逾期时,双方按照约定来分担坏账损失。这样不仅有利于担保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担保企业的审核也可以纳入到银行贷前审核评估中,从而不仅提高了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更优化了中小企业融资审批流程,提高了融资效率。
3.3 加大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创新
目前济宁当地的中小企业普遍为机械类、造纸类行业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由于受到目前经济下行以及国际外汇市场波动的影响,济宁当地中小企业的内贸结算的90%以上为远期银行承兑汇票,这就造成了中小企业短期的流动资金短缺,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业务违约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一情况,可在中小企业中推行资金归集类产品与信贷融资产品的组合融资业务,如票据池与信贷融资的组合产品。将企业收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托管在商业银行形成“票据池”,将“票据池”纳入到担保物价值计算,形成授信额度。在此票据池授信额度下,办理融资业务,不仅可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也遏制了信用风险,实现了银行与中小企业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尚蔚,李肖林. 金融抑制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及对策[J].上海经济研究,2015(10):49-54,86.
[2]韩亚欣,何敏,李华民. 大银行何以为中小企业融资——基于某大银行支行的案例分析[J].金融论坛,2016,21(1):72-80.
[3]袁剑.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优化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7.
[4]韩雪漪. 中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比较研究[D].西安:陕西科技大学,2012.
[5]周政伟. 山东省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效率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3.
[6]王凤荣,慕庆宇. 政府干预异质性、中小银行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结合经济换挡背景的分析[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9,40(5):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