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及其当代价值
2020-03-30鄂立东
鄂立东
摘 要:自由时间理论是马克思自由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不是常识意义上人的享受和休闲时间,而是能够自由支配的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代表了人的生命尺度和发展空间,对于引导我们树立正确的自由时间观念,丰富个人自由时间,合理安排用工时间和工作强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自由时间;当代价值
马克思所说的自由时间是人可以自由支配,能够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由时间能够丰富人的个性和发挥人的潜能,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自由时间的延长既要依靠生产力的发展,也与生产关系密切相关,提高生产力的意义在于为劳动者提供更多的自由时间,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因如此,加强对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的认识和把握,对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自由时间的产生和实现
自由时间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经历了人类生存发展的漫长历史过程逐渐产生的。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人们的全部劳动时间都用于生产维持自身生存发展的物质资料,因而这些时期不具有产生自由时间的条件,更谈不上自由时间的实现。自由时间的实现是在生产力大大提高为社会创造了产生自由时间的物质基础上,摆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使劳动者自己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因此,自由时间的产生和发展至少应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二是摆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家对工人剩余劳动的剥削。
1.生产力的发展是自由时间形成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1]因此,如果想要使人拥有自由时间的可能,必须要满足人的自然属性,换言之,就是要创造充足的物质基础以实现人的生存需要。从人的生命尺度看,人的全部活动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共同构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用以创造满足人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由此才可能产生自由时间,同时,若想不断延长自由时间就要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缩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形态中,受认识水平、生产工具等的限制社会生产力低下,这时人的全部生命活动只能用以实现生存目的,难以形成自由时间。随着大机器生产的到来,人类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迅速提高,在同等时间内较从前能创造更多物质资料。社会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大大缩短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创造自由时间提供了物质基础。
2.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废除是自由时间实现的重要保障
马克思在对自由时间的描述中指出:“整个人类的发展,就其超出對人的自然存在直接需要的发展来说,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2]也就是说,要想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必须实现人对自由时间的真正占有。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虽然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了自由时间的可能,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资本家对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剥削使得劳动者不能真正占有自己的自由时间。正如马克思所言:“这些不劳动的人从这种剩余劳动中取得两种东西:首先是生活的物质条件……其次是他们支配的自由时间……这一自由时间都是以劳动群众的剩余劳动为前提,也就是说,工人在物质生产中使用的时间必须多余生产他们本身的物质生活所需要的时间。”[3]由此可见,资本家自由时间的获得是以牺牲劳动者自由时间为代价的,要想实现劳动者对自由时间的真正占有必须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
二、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所指的自由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外的可供人自由支配的时间,能够用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是人的积极存在,还为人的个性自由发展创造条件。
1.自由时间是人能够自由支配的时间
马克思指出:“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的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4]也就是说,在自由王国中人类劳动不再是谋生手段,不再受到外在环境的驱使,而是人的类本质的复归,人的活动是自由自主的。因此,获得自由时间要摆脱为“谋生”而进行的必要的、具有外在目的性的劳动。一方面,这意味着社会生产力要高度发展。只有当人的劳动创造了足够的物质资料能够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保证人类生命的延续,才能够拥有自由支配的自由时间;另一方面,要求人们真正实现对自由时间的自主支配性。在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逐渐缩短的情况下,要突破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的强制分工对人的限制,实现自由时间的真正增加,使得增加了的自由时间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
2.自由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
自由时间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可能空间,既包含对时间长短的规定,也包含对自由时间质量的规定。在这一意义上,正如马克思所指:“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5]所以,自由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至少应该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人具有主体性,人类活动也因此具有自觉性和能动性。在自由时间中人不像动物与自己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也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工厂中的机械劳动力,人是活动的主体,居于支配地位,人类生命活动是人自身意志的体现,能够彰显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人不仅能够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必要劳动时间来延长自由时间,还能充分利用自由时间。自由时间不只是用于休闲和享受,人还能够根据自身的智力体力、兴趣爱好等,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完全掌握对自由时间的支配权力,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多可能性,也为社会发展创造更多价值。
3.自由时间是自由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的不懈追求,人有实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愿望,正如马克思所言:“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绝对运动中。”[6]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中越来越复杂多样的环境与内容要求人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多样化,不再是单一性的。只有实现全面发展,人们才能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掌握主动权,获得自由。人们若想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在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智慧、才能,就要拥有充足的自由时间能够用以丰富自身,否则个人活动会永远处于机械性、单一性的状态。因此说自由时间是自由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也要认识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是任意的、全能的发展,而是自觉遵循自然规律,充分运用自由时间,依据兴趣、爱好、需求等完善自身使个性得到自由发展。
三、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由时间是用以从事高级活动或休闲的时间,代表了人的生命尺度和发展空间,对于引导我们树立正确的自由时间观念,丰富个人自由时间,合理安排用工时间和工作强度等有重要价值。
1.树立正确的自由时间观念
以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为依据启示我们在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获得自由时间逐渐增加的今天,更应该正视自由时间的积极意义,树立正确的时间观念。一方面,要求我们认识到自由时间不是安逸和享受。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是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因此人有参与劳动的需求,离开劳动谈自由是脱离现实的,所以正确的自由时间观念不能把闲暇作为全部内容。另一方面,要求劳动者应该认识到自由时间是能够自由支配的时间,打破当今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的自由时间“物化”现象。劳动者通过“出卖”自由时间能够获得更高收入以丰富物质生活,但在满足物质需要的同时还要认识到自由时间对于加强精神生活,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意义,避免自由时间落入“物化”的陷阱。
2.丰富个人自由时间实现个性自由发展
自由时间的产生为人的个性自由发展提供了可能空间,充分运用自由时间必须正确理解自由时间不等于休闲、享受,如马克思所言:“自由时间——不论是闲暇时间还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自然要把占有它的人变成另一主体,于是他作为这一主体又加入直接生产过程。”[7]自由时间是闲暇时间也是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我们可以享受闲暇时间带来的轻松愉悦,但不要过度沉溺于此。應该尽量减少例如玩手机、打游戏等“消极的自由时间”,充分认识到合理利用自由时间的积极意义,善于运用自由时间完善自身,根据个人兴趣爱好、价值需求、发展方向等积极参加有利于自身能力发展,有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个人自由时间实现个性自由发展。
3.合理设置用工时间和工作强度
马克思在批判资本对利润的狂热追求时指出:“资本由于无限地盲目地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的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极限。”[8]这种单一的、机械的生产方式和残酷的剥削手段既谈不上个人智慧与体力的发挥,也使得劳动者根本无法占有自己的自由时间。这就启示我国的企业家们需要合理安排用工时间和调整企业职工工作强度,避免利用加班加薪、布置高强度工作任务等方式诱导或强迫企业职工牺牲自由时间为企业赚取更多利润。企业家要充分认识到正确运用自由时间对于促进劳动者自身发展、企业发展以及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保证劳动者真正占有自己的自由时间。
总之,我们应正确把握马克思自由时间理论,充分认识自由时间的重要意义,合理安排用工时间和调整企业职工工作强度,充分利用自由时间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个性自由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4.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16.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1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29.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32.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86.
[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25.
[8]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