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类型与防范机制
2020-03-30曾诗航曹雪
曾诗航 曹雪
摘要: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服务范围更广,减少市场信息不对称,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特点。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呈现规范化趋势,模式也更加多样化,并做到服务差异化、个性化。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如监管体系不到位,信息数据安全问题以及系统性风险等等,应及时加以防范。据此,要健全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引入担保机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还要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应用能力。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类型;防范机制
引言:
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进步,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也成为当前最受重视的问题之一。互联网消费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基础上,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张新兴金融,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之上,基于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和新业务,包括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销售、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但是,由于发展步伐较快,互联网消费金融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隐患,急需研究得力措施加以防范,推动互联网消费金融安全、稳健发展。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所存在的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体系不到位
目前,我国监管层并未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出台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尽管政府正以一些政策规定来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但在监管体系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门槛相对于传统金融行业来说更低,对于平台的审核以及资金的审核也无相应政策作为依据,承担相应金融服务的平台能够较易进入该市场进行交易,虽然这给资金需求者带来了不少便捷,但也导致不少不法分子有漏洞可钻,开展欺诈、洗钱等非法行为,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了较大的资金风险。
(二)信息数据安全问题
互联网的一大特征即是无法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一系列的交易行为均发生在计算机网络上,容易留下痕迹,若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了问题,则计算机上的数据和信息很有可能会泄露。互联网金融平台缺乏有效且安全的信息保护系统,交易者在互联网平台注册填写的信息极易被恶意盗取。且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得交易人员对象不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这就不乏有一些黑客故意为之,入侵交易系统,恶意获取数据,进而达成违法目的,这对整个市场的发展都极为不利。
(三)系统性风险
如前文所述,互联网金融并未完全消除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其虚拟性也使得投资者也仅仅能通过表面公开的信息和数据来进行投资融资决策,不少有效信息都是隐蔽的。另外,我国的征信体系仍处于建设之中,尚不完善。对于建设一个有效、健全的征信体系所必需的信用评分技术和数据挖掘技术,我国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市场主体难以获得有效的信息数据。因此,投资者则会承担更多的风险,进而给市场带来系统性风险。
二、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的新兴市场,分布广泛,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因此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因此,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应的监管法规,建设和发展成熟的法律监管体系,采用法律手段抑制和防止金融市场上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有效平稳运行。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市場准入门槛较低,资金供给者无法形成有效竞争,因此,一套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监管部门应根据参与者的信用评级分数和主体资产状况等方面对参与者进行基本的资格审查,减少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的用户违约情况,避免市场上鱼龙混杂导致产生进一步的金融风险。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运行模式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国政府需要根据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和特征,制定适用性较强的监管制度和法律政策[3]。
(二)引入担保机制
2018年,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频繁暴雷,进而反映了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弊端所在。在这其中,有不少P2P平台未合理隔离用户资金和自有资金,当平台运营出现危机时,平台相关负责人则携款潜逃。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引入担保机制,监管部门需要对各网络贷款平台提出隔离平台资金和客户资金的要求,且平台需先行垫付部分资金,以作为担保资金使用。担保机制的引入,可以督促P2P贷款平台在进行贷款服务时,能够关注平台客户的信用情况、资金情况以及还款能力等信息,以确保所借资金能够按时归还[2]。
(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做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有效前提,目前我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是我国最完善的信用评价系统,但由于技术等原因,其覆盖面还不够广,适用范围小。信用评价体系能够将大量的交易行为数据和信息纳入系统,并且保证一定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评价一个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和风险结构非常关键,因此,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建设影响深远。
(四)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应用能力
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技术是强有力的驱动力。金融机构在进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可运用大数据技术来监测和分析运行数据,以完善互联网风险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市场上的异常交易行为并予以干预,还可在对结果分析后进一步优化监控系统。针对不少互联网平台所存在的用户信息泄露等现象,监管部门应同相关行业组织合作,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角度出发,建立用户信息保护机制,提高用户身份识别验证、交易信息保护以及防火墙等技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此外,还可将通信技术引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当前,我国互聯网金融市场频繁出现欺诈和跑路等恶性时间,监管机构可加强与通信部门的协作,将通信技术的创新应用功能引入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管理,研究开发追踪定位系统,打击违法行为,降低市场上的金融风险[1]。
结束语: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化已是当前社会经济的必然趋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消费金融也存在着一定的发展局限和风险隐患,加强防范和管理是当前社会和金融机构应当重点关注的课题。需要通过完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征信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倡导理性消费,做到提前预防和控制,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稳健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民,张新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防范策略研究[J].金融经济,2019(18):25-26.
[2]王旭冬.浅析金融投资中的风险与防范措施[J].时代金融,2019(20):19-20.
[3]唐欢艳.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类型与防范机制[J].商场现代化,2019(01):68-69.
作者简介:曾诗航(1998.8-) 性别:女 籍贯:辽宁省本溪市 专业:经济学
曹雪(1998.11-)性别:女 籍贯: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 专业: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