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个体特征因素对煤矿险兆事件影响的SEM研究
2020-03-30田水承董威松沈小清
田水承,刘 乔,陈 洋,董威松,沈小清
(1.西安科技大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陕西 西安 710054;2.西部矿井开采及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试验室,陕西 西安 710054)
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险兆事件。针对险兆事件,国外学者多集中在对其定义的研究,例如Best D[1]认为险兆事件是没有导致人员死亡的事件。Cambraia[2]则认为险兆事件是一种存在发生事故可能性的能量瞬时释放事件,但通常并不会造成伤害。而国内学者李红霞[3]、高瑞霞[4]、李广利[5]、张娇[6]等更多关注险兆事件与安全氛围、不安全行为意向、安全领导力、安全情感文化的关系研究,有研究表明,煤矿安全事故多是由于人的失误所造成的[7],然而目前却鲜有学者从矿工个体的角度出发研究其与险兆事件的关系。基于此,本文将从矿工的个体特征因素出发,采用SEM结构方程模型研究其对煤矿险兆事件的影响,为煤矿险兆事件的预防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1 假设模型构建
1.1 关系模型构建
根据前人对险兆事件影响因素的研究,可以看出个体安全行为是影响险兆事件的重要因素[8]。矿工个体特征因素是通过影响矿工的个体安全行为来影响煤矿险兆事件的发生,每个矿工个体的差异导致了个体不同的安全行为,个体不同的安全行为对险兆事件有不同的处理应对方式。所以在本模型中,矿工个体特征因素是自变量,个体安全行为是中间变量,煤矿险兆事件是因变量。关系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矿工个体特征因素与险兆事件关系模型
1.2 研究理论假设
通过对前人学者的文献[9,10]进行深入剖析,加上对矿工的现场走访,本文将矿工个体特征因素的测量指标总结细分为自我能力感、人格倾向、家庭引导、环境满意度四个自变量因素,并对个体安全行为和煤矿险兆事件产生影响。对此,为实现对关系模型的验证,提出以下假设:
A1:自我能力感因素与个体安全行为显著相关。
A2:人格倾向因素与个体安全行为显著相关。
A3:家庭引导因素与个体安全行为显著相关。
A4:环境满意度因素与个体安全行为显著相关。
A5:矿工个体安全行为与煤矿险兆事件显著相关。
1.3 量表数据分析
在参考国内外关于个体特征因素和煤矿险兆事件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煤矿行业实际情况,对已有的问卷进行修改,添加引导语等,形成调查问卷定稿。为了保证量表的质量,在设计之初加入了部分反向问题。本次调查共在陕西某矿现场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4份,对不合乎要求的问卷进行筛选,剔除后共得到有效问卷180份,有效问卷占回收问卷总数的92.7%。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矿工基本信息见表1。
表1 矿工基本信息情况表
从各项基本信息分布来看,数据分布比较符合煤矿的实际情况,满足本次调查的抽样要求,使调查研究更加具有实际意义。
接着进行问卷信度与效度的检验。信度分析主要采用“Cronbach α”系数法来检验,效度分析主要根据KMO值和Bartlett’s结果来加以判定[11]。通过统计软件SPSS24.0的数据分析得出量表的“Cronbach α”系数是0.853,大于0.8,信度较好;KMO值达到了0.787,Bartlett’s球形检验的Sig.值为0.000,小于0.05显著性水平,说明数据具有相关性,可以进行下一步模型验证分析。
2 模型验证与分析
2.1 模型验证分析
主要运用AMOS21.0软件对问卷数据和假设模型进行拟合分析。首先对模型进行识别,识别模型的主要指标是自由度df。通过运行软件得出的自由度df=159>0,表明本文建立的影响模型为过度识别模型,其方差估计和标准化回归系数符合要求[12-15],可以对模型进行下一步分析。
接着进行模型拟合分析,矿工个体特征因素与煤矿险兆事件关系标准化估计值模型如图2所示。图2中Q1—Q15为矿工个体特征因素四个自变量的观测变量,Q15—Q18为中间变量的观测变量,Q17—Q20为因变量的观测变量,e1—e20、r1—r2为观察变量的误差项。模型拟合分析指标、参考值、分析结果见表2。
图2 矿工个体特征因素与煤矿险兆事件关系标准化估计值模型图
表2 模型拟合评价结果表
2.2 模型结果分析
本文的假设检验结果见表3。
表3 研究假设检验结果表
由表3可知,假设A1成立,即矿工个体自我能力感因素与个体安全行为显著负相关;假设A2不成立,即矿工人格倾向因素对个体安全行为的影响不显著。分析认为原因一是参与本次调研的陕西某矿矿工的性格分类比较单一,二是该煤矿对矿工的安全教育比较合理;假设A3成立,即家庭引导因素对个体安全行为的影响显著正相关,说明该矿矿工对家庭的重视程度较高,使得这种程度反馈到了矿工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假设A4成立,即环境满意度因素对个体安全行为的影响显著正相关,说明该煤矿矿工的工作环境满意度越高时,工作态度更认真,更易产生积极的安全行为;假设A5成立,即个体安全行为与煤矿险兆事件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关系,说明矿工个体行为越安全,煤矿险兆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小。
3 干预对策
在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煤矿险兆事件的预防对策,可对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相关研究起到借鉴作用。对策如下:
1)煤矿管理人员应当对所有矿工的个体特征因素指标有足够的了解,应当对不同能力,不同性格的矿工建立分级监控管理体系,对于矿工个人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对于有事故发生倾向的矿工尽早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
2)开展以亲情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在本文中发现,大部分矿工对于家庭的重视是显而易见的,以此为切入点,煤矿企业可以在安全管理的特殊阶段(中秋节、安全日等),组织矿工家属进行亲情教育,加强矿工家属对个体安全行为管控认识的重要性,强化家庭的激励作用,增强矿工的家庭责任感、安全责任感,使矿工对安全的认知进一步扩大化。
3)虽然人格倾向因素并未在本文研究模型中得到数据认证,但这并不意味着矿工个体性格不会影响到矿工安全行为。安全心理学中讲到,一个在工作学习上态度认真、勤奋踏实的人,其意志力较为坚持和自制,往往很少遇事暴躁、易怒。这就说明了性格沉稳的矿工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能够在第一时间作出最正确的处理办法,管理者要定期对矿工进行访谈,随时掌握矿工心理需求,根据每个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引导矿工全面地认识自我、调控自我、提升自我,从而可以更好的适应工作环境,强化安全行为意向,减少煤矿险兆事件的发生。
4)煤矿矿工与其他行业的职工一样,对工作环境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到工作积极性,这其中满意度包括待遇、食宿、环境等,对环境满意度较低的矿工应重点关注和引导,从矿工的利益和角度出发,切实解决矿工的工作和生活问题,提高工作满意度,增加矿工对煤矿的归属感,保证安全生产。
5)建立险兆事件管理体制,普及矿工对险兆事件的认知度,在调研中发现该矿矿工对险兆事件的认识还是普遍较低,针对此情况应在日常煤矿安全教育工作中加入险兆事件教育,让矿工了解险兆事件的机理,将伤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完善并简化险兆事件报告流程,提高矿工上报险兆事件的积极性,必要时可以给予部分奖励。
4 结 论
通过文献调研和现场走访,结合矿工个体特征因素调查问卷,构建矿工个体特征因素对煤矿险兆事件影响的结构方程模型。通过对模型拟合、分析和评价,得出以下结论:
1)模型中各维度之间的路径系数合理验证了原假设。说明假设模型与数据资料拟合完好,有较好的结构效度,模型与煤矿实际情况相符。
2)个体特征因素各维度对个体安全行为产生影响(除人格倾向因素外),说明煤矿管理者应对员工满意度、矿工自我能力感进行考察,对环境满意度较低、自我能力感较高或者较低的员工进行重点关注,多从矿工的角度分析问题的实质,同时应不断加强对矿工个体特征因素指标的建立与监测,时刻了解矿工的需求,同时应与矿工家庭成员多交流,强化家庭引导的辅助作用,提升家属对矿工不安全行为危害的认知,帮助矿工深刻认识煤矿安全的重要性。
3)个体安全行为对煤矿险兆事件产生显著负向影响,说明不安全行为是引起煤矿险兆事件的重要危险源,抑制矿工的不安全行为是防止煤矿险兆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