缉私警察垂直管理移动警务建设应用初探
2020-03-28李大好王家轮
李大好 王家轮
1. 深圳海关缉私局 2. 海关总署缉私局
引言
关于移动警务建设,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均已有大量的研究和实践成果,并取得了丰硕的建设应用成果。如何构建全国垂直管理警种的移动警务应用体系,这对传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核心的移动警务建设应用模式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缉私警察作为专司打击走私犯罪的专业警种,实行总署缉私局——直属海关缉私局——隶属海关缉私分局的三级垂直管理体系,各单位既要履行守土有责的属地打防控职责,又要针对走私犯罪团伙性、网络性、跨地域性强的特点,积极参与“全国一盘棋”的打防控部署。在解决扁平化指挥、科学调用警力、全国信息共享支持等方面,移动警务成为了最好的抓手和手段。如何保证缉私警察垂直管理警种移动警务建设,既能体现全国集中的要求,又同时满足各单位的属地应用需求,是需要探索解决的主要问题。在全国公安移动警务建设理论实践成果基础上,为进一步明晰缉私警察移动警务建设和应用思路,本文详细介绍了缉私移动警务建设的设计构架和现状,对垂直管理警种如何适应大势、务实创新进行移动警务建设应用开展了有益实践。
一、缉私警察移动警务现状
1998年,为遏制全国走私猖獗势头,国家决定组建缉私警察,专司打击走私犯罪,主要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查处走私、违规案件,拟订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国际(地区)间合作,承担世界海关组织情报联络等工作。当时,缉私警察接受公安部和海关总署双重垂直领导,以海关领导为主,履行中央事权,执行事项相对集中,在工作中与地方公安机关相互支持配合。2018年,中央决定开展行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缉私警察继续实行公安部、海关总署双重领导体制,职能、事权不变,但管理体制调整为以公安部领导为主,自海关总署缉私局向下实行垂直管理。目前,海关总署缉私局下设广东分署缉私局、43个直属海关缉私局、194个隶属海关缉私分局,驻点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受行政区划的管辖限制。
为落实中央和公安部“把警种做优”要求,缉私部门扎实推进大数据战略,根据职能、组织、业务特征,在建设和应用公安网络信息化方面,根据垂直管理特点,主要采取“集中建设、全国应用、兼顾地方”的模式。在移动警务方面,缉私部门早期主要采取接入地方公安移动警务平台的方式开展应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受资源共享、应用建设等方面机制体制限制,无法完全适应缉私警察垂直管理、联合缉私、“全国一盘棋”的警种特点和应用需求。
自2014年以来,海关缉私部门建设、完善了集现场音视频采集、信息交互、音视频通信、集群通讯、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单警音视频通讯平台,提供了跨地域、跨层级、跨警种的便捷可靠通信手段,初步满足了缉私扁平化、可视化、智能化作战指挥调度的需要。为进一步满足缉私警察垂直管理移动警务应用需求,同时兼顾各地公安机关移动警务应用成果,2019年开始,海关总署缉私局逐步开展了移动安全接入、应用支撑等平台设施建设和智能手机型警务终端选型适配工作。设想通过总署缉私局移动警务平台对接部、省各级移动警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利用、应用漫游访问等“条块结合”应用,覆盖全国缉私警员,充分发挥缉私警察垂直管理体制特点和优势。
二、海关缉私移动警务构架
依据公安部《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和《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指导精神,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于2016年6月制定下发了《全国公安移动警务建设总体技术方案(2016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用于指导各地公安构建基于公共通信网络的新一代移动警务系统。
新一代移动警务系统是公安“四项建设”中基础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通过建设海关缉私移动警务平台,接入公安移动信息网,打通公安信息网等资源网络,实现移动警务资源共享,真正打通缉私大数据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推动智慧缉私信息化建设。
(一)设计目标及内容
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的建设严格遵循公安部相关规范和标准,立足公安移动警务工作现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应用为中心,以安全为保障,基于4G/5G公众移动通信网络,按照“统一平台接入、统一集中管控、统一标准规范”的原则,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新一代移动警务平台建设工作。
平台充分利用当前移动互联网先进技术和创新理念,通过建设统一的移动应用支撑平台、部署满足公众服务和缉私警察工作需求的移动应用、完善移动警务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移动警务工作效能和实战能力,服务公安“大数据”和“互联网+警务”战略,提高公安机关应急指挥、快速反应、高效服务的能力。
(二)组成结构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全国移动警务平台及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组成关系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全国移动警务平台由公安部部级平台、各省及直属行业公安平台组成(缉私局属行业公安之一),缉私移动警务平台的建设由海关总署缉私局主导,各直属海关缉私局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的移动警务平台。
(三)网络结构
1. 网络拓扑示意
海关总署缉私局移动警务网络拓扑结构如图2所示。
如图2所示,海关总署缉私局移动警务平台包括移动终端、无线专用传输链路、移动互联网服务子平台、联网服务子平台和公安信息网服务子平台。
通过联网服务子平台与公安信息网实现资源共享、业务互访。后续可根据需要,建设移动互联网服务子平台及相关隔离交换区,作为其他数据资源共享的基础。平台可支持移动警务终端以联通、移动、电信三家运营商网络接入,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线路与部/省移动警务平台实现互联。平台关键设备冗余负载,规避单点故障,确保海关缉私应用的便利和安全。
2. 互联结构
按照公安部统一规划,海关总署缉私局通过联网服务子平台与公安部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连互通,接入全国公安移动信息网,支持跨平台、跨地域的移动警务互联应用。
如图3所示,公安移动信息网是指各级公安机关通过专用线路构建用于公安移动业务的计算机网络,主要包括无线传输网、移动虚拟专网、各级无线接入网等。其中,移动虚拟专网通过电信运营商或电子政务外网提供的MPLS VPN等专网技术构建,实现各级无线接入链路的互联互通,部、省/海关总署缉私之间的联网由公安部主导建设。
(四)应用支撑
1. 技术架构
移动应用支撑平台以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架构,由服务中心、服务总线、基础服务、业务服务等构成,为缉私通用移动应用和各单位特色移动应用提供支撑服务,实现应用的统一管理。平台构建统一门户、统一用户、统一服务、统一授权、数据对标等基础架构,提供容器、消息、存储、日志、数据库等基础技术服务,提供身份认证、用户鉴权、地图、消息以及智能识别、LBS定位、视频、语音等通用业务服务,支持各应用建设。移动应用按照分层耦合、微服务化模式进行云上运行,共性服务共享使用,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开发成本、缩短项目周期,为实现集约、规范、精细、智能的管理和应用创造前提,技术架构如图4所示。
2. 互联结构
按照“移动警务应用支撑互联技术方案”的要求,海关总署缉私局移动警务应用支撑与全国其他移动警务平台应用支撑的互联结构,如图5所示。
为充分利用公安移动警务资源,避免重复开发,通过级联对接和联通共享,将海关总署缉私局移动警务应用支撑平台融入全国移动警务应用服务支撑体系。
在各级公安移动警务平台互联的基础上,实现与其他移动警务平台的移动用户跨平台认证及服务授权共享,促进全国移动警务应用漫游和资源共享,提升缉私移动警务应用和支撑大数据的能力。为满足缉私警察使用地方公安移动应用和服务资源的工作需要,通过地方省厅或者市局公安服务总线,缉私局可实现对地方公安的数据服务调用。通过缉私局服务总线,也可将缉私部门积累的数据服务及应用提供给地方公安共享利用。
三、移动应用
目前,缉私部门在应用支撑平台的基础上建设了移动门户、通讯录、即时消息等基础应用,开展了应用探索。移动门户主要起信息聚合作用,把各类发布信息、应用仓库、代办事项等内容统一在移动缉私主页上进行展示,提供统一访问入口,方便民警高效应用;通讯录可包含全警种人员通信信息,按照机构目录排布并提供搜索功能;即时消息提供了点对点、多对多的即时沟通工具,民警可通过文字、表情、图片、短语音、短视频、名片、文件、抖一抖提醒、位置等方式进行无线沟通。接下来,随着移动警务应用需求不断扩展,建设不断推进,应用能力不断提升,缉私部门正逐步规划开展适应警种业务特点的移动警务应用开发部署工作。将办案、情报、指挥、案管等业务移动化,建设包括移动办公、即时通信等基础共性移动应用;深化移动指挥调度、视频调阅等移动综合应用;开展走私案件办理、移动案管、信息核查等公安专业应用;开发警务公开、智办快办、便民服务、警民互动等移动互联网应用。
同时,为进一步适应缉私工作垂直管理、联合办案的特点,融合前期已建成的单警音视频通讯平台,按照“利旧、整合、升级”的思路,通过升级改造、功能拓展、融合对接、优化调整,在移动警务平台部署缉私指挥应用,使移动警务终端服务于缉私实战指挥和信息支持,实现指挥中心移动化。作为智慧缉私“样板间”建设内容,该项工作已在深圳海关缉私局开展了试点应用,并取得了较好效果。该应用以指挥中心作战大屏、移动警务终端为主要载体,以作战指挥图为根基,将实时音视频、调度指令、任务状态、目标情况、警力分布、行动指引、交通路况、分析研判等通过“一张图”的方式实时共享给指挥员和全国范围的参战警员,达到精确高效联动的效果,实现了行动部署体系化、指挥控制全域化、应对手段前置化效果。
四、移动终端
通过为基层配备多形态、多模式、多场景的移动警务终端,推动缉私警务移动化、无线化,可以满足干警工作办公和办案需要,减轻缉私干警负担。缉私干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基于4G/5G网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各种缉私数据的实时查询、执法现场数据的实时采集、随时随地的音视频通讯和指挥调度、日常办公文件的移动处理等业务,可以有效提升缉私干警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支撑一线实战工作。
缉私移动警务终端在选型上遵循国家、公安部、行业等相关标准,包括《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GA/T 1466.1-2018 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 第1部分:技术要求》《GA/T 1466.2-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2部分: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规范》等,以及关于查缉、抓捕等特殊环境下所需要的三防加固、EMC、本安防爆等行业标准等。缉私部门按照工作需要,配备智能手机型、手持加固型、布控型、车船载型等移动警务终端,以适应边境、水上、防爆、高寒等各种执法环境。除通过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目录选购移动警务终端外,海关总署缉私局还定期升级和发布装备候选项目库,建立了符合缉私业务特点的装备选型体系。
五、安全保障
海关总署缉私局移动警务平台按照“总体方案”、《移动警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基于“一个中心”(管控中心)管理下的“三重保护”(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网络通信安全)体系框架进行建设,确保终端、网络、应用、数据和管理的整体安全,构建完整的移动警务安全保障体系。
除执行移动警务平台的安全规范外,同时额外增强相关移动警务应用的加密系数,采取如安全加固组件、国密算法、软件界面加电子印章和水印、防截屏、阅后即焚等措施,增加业务应用过程中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一定程度上防止泄密,确保过程环节安全,更好的防范风险,保障走私案件侦办过程严谨、措施可控。
六、结语
按照中央《行业公安机关管理机制调整工作方案》要求,缉私警察各级机关网络信息化建设需要尽快融入全国公安体系。海关缉私新一代移动警务建设和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边建边用。在未来工作中要深入研究垂直管理、联合办案的工作特性在网络信息化层面的挑战和机遇,切实明确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的工作抓手,在技术能力建设、内部管理支撑、外部协作机制等方面深入思考、提前布局。
技术能力建设方面,强化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要做到警种内部标准统一、互联互通。通过云计算基础设施,为各级缉私警察机关提供集约、弹性、高效的计算、存储和网络服务;通过大数据基础设施为打击走私、服务商贸和保障经济安全提供数据治理、业务建模和情报分析等支撑;通过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为基层缉私警察移动办公、执法办案和指挥调度等业务提供便捷高效的终端载体和通信保障。另外,还应尽快深入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开展异地多中心、全国互联互通等新协作模式规划。
在内部管理支撑方面,尽快梳理各个直属缉私局的地域特征和业务特征,制定完善合理的平台接入、终端选型、应用开发、业务使用和安全运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队伍,更好服务各级缉私警察机关、基层一线开展移动警务活动。
最后,海关缉私新一代移动警务要想建好、用好,必须依托与其他部门移动警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身份互认、服务共享、业务融合等工作,这离不开上级单位在政策标准等方面的规划指导,也迫切需要同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