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农民思想困境及其帮扶路径探究
2020-03-27杨沐霖
杨沐霖
摘要:随着精准扶贫工程的深入开展,部分农民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心理问题和思想困惑。农民作为精准扶贫工程的工作对象,在不断凸显的心理问题和思想困惑影响下,参与精准扶贫工程的积极性减弱,对精准扶贫工程的顺利开展和脱贫攻坚战役的成功打赢带来了一定阻力。部分农民存在依赖心态、失衡心理等心理问题和对政策缺乏理解、对干部缺乏信任等思想问题。基于此,针对性地从政府、基层干部和农民自身三方面提出解决农民思想困境的帮扶路径,对于精准扶贫工程中开展思想帮扶工作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精准扶贫 思想困境 思想帮扶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20)03-0233-02
当前,部分农民在思想层面上缺乏高度的认识,“等、靠、要”的思想仍然固态化,认为扶贫就是无偿获得政府、社会发放的金钱、物资,缺乏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总是保持观望态度。扶贫先扶智,要以思想扶贫助推精准扶贫[1],激发他们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变被动救济为主动脱贫,提升自主脱贫能力。
一、精准扶贫工程中贫困农民的思想困境
在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精准扶贫工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部分贫困农民陷入思想困境。
(一)官方贫困人口:依赖心态加剧及对政策缺乏理解
1.依赖心态加剧
过去由政府主导的扶贫开发工程过分注重金钱、物资救济,贫困人群往往缺乏长远眼光[2],对政府、社会等外界帮扶产生依赖心理。随着精准扶贫工程的不断深入,扶贫资金逐渐下移,扶贫干部“包产到户”,开展一对一针对性扶贫,部分贫困农民逐渐丧失脱贫致富的主动性,依赖心理加剧,甚至经常出现政府帮扶力度越大,农民脱贫自主性越差的怪相。大部分贫困户在扶贫工程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甚至对扶贫工作产生抗拒心理,不愿摘掉头上贫困户的“帽子”,事事依赖政府。
2.对政策缺乏理解
作为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精准扶贫工程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基层政府、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提前为农民进行相关理论、政策的解读,使扶贫对象能切实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和脱贫攻坚的坚定决心,认识到自身在精准扶贫工程中的角色定位和具体要求。当前,还有一定比例的农村贫困人口对于精准扶贫政策体系缺乏必要了解,一些扶贫对象对于精准扶贫中部分概念的认知存在较大偏差,不能正确理清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精准扶贫工程中的角色定位。在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这些因素往往会使群众产生误解。
(二)事实贫困人口:失衡心理加剧及对干部缺乏信任
1.失衡心理加剧
精准扶贫工程在开展过程中首先要进行“精准识别”,即确认贫困户及其致贫原因,进而在其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帮扶对策开展帮扶。精准识别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很难做到绝对公平,部分没有得到贫困户认定的贫困农民容易产生不公平感,认为村干部在贫困户识别工作中存在人情关系和“暗箱操作”。同时,许多农村地区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进行对接,农村“低保户”自动转成扶贫对象,使原本在农村低保户遴选工作中抱有怨言的农民不满情绪加剧,产生抵触情绪。
2.对干部缺乏信任
乡镇干部和村干部身处联系群众的第一线,起着沟通政府和群眾之间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他们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尤为重要。但是,在精准扶贫工程开展过程中,没有通过贫困认定的部分贫困农民,会对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产生质疑,认为他们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工作流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这种状况一定程度上使部分没有通过认定但事实上贫困的农民对基层干部队伍信任感缺失,产生失望情绪。
二、农民的思想困境对精准扶贫工程的影响
农民产生的这些心理问题和思想困惑,无疑会给扶贫工程的稳步推进带来挑战。
(一)过度依赖心态影响脱贫工作的实效性
农村地区部分贫困人口在扶贫工程中逐渐养成对政府帮扶的依赖心态,无论家庭生活中出现怎样的困难,都习惯找村干部、乡镇政府解决,既给村干部和乡镇政府的工作带来了困扰,也逐渐丧失了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影响当前脱贫工作的实效性。现阶段我国农村的扶贫模式是开发式扶贫,以产业扶贫为主,物质救济为辅,既要激活当地产业链条,推动经济发展,又要做到紧急救助,凸显人文关怀,从而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尤其是“精准识别”政策落地之后,讲求精准到户,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但是在“等、靠、要”思想的影响下,贫困户看到的往往只有帮扶资金,而对帮扶项目的关注度相对较低,这就给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设置了较大的障碍。贫困群众在思想上不能对扶贫工作产生正确的认知,出现认识偏差,认为扶贫就是物质救济,那么,扶贫工作就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二)心理失衡破坏农村扶贫工作氛围
事实贫困人口心理失衡使农村两类贫困人群的关系紧张化。没有通过贫困认定的这部分事实贫困人口在同享受到相关扶贫政策补贴的贫困人口进行对比时,经常性会滋生不满情绪,产生失衡心理。这种负面情绪在宣泄过程中经常性会将矛头对准通过贫困认定的那部分贫困人口,认为他们占了自己的名额,客观上侵占了自身的应得利益,甚至滋生仇视情绪,使两类贫困人群的关系紧张化,影响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事实贫困人口心理失衡增加了农村扶贫工作的风险。没有通过贫困认定的这部分事实贫困人口由于心理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对部分基层干部和官方认定的贫困人群产生仇视情绪,甚至不排除采取一些极端行为,阻止农村扶贫工作的正常进行,破坏农村扶贫工作氛围。
(三)对政策缺乏理解影响扶贫工程多方参与机制的建立
精准扶贫工程要求“精准帮扶”,即针对不同贫困地域、不同贫困人群的实际状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帮扶对策。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许多符合时代普遍需求和地域实际状况的扶贫项目被相继引进,“产业扶贫”“电商扶贫”“互联网+扶贫”“光伏扶贫”等一系列新鲜名词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这些扶贫项目大多采用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和农民参与的模式,以期实现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目的。但是,由于部分农民对于精准扶贫政策理解出现偏差,没有真正理清自身在精准扶贫工程中的角色定位,对于一些扶贫项目产生误解心理和抵触情绪,从而影响到扶贫工程多方参与机制的建立。
(四)对干部缺乏信任,影响精准扶贫工程中的基层政府权威
在精准扶贫工程中,部分没有通过贫困认定的农村事实贫困人口对于基层干部信任感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基层政府在精准扶贫工程推进过程中的公信力。
基层干部包括乡镇干部和村干部,两者在性质和职能上有很大区别。但是在扶贫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乡镇干部和村干部都直接同农民联系。在部分农民心里,基层干部基本上代表了基层政府的形象。因此,部分农民对基层干部缺乏信任,在一定程度上也意味着对基层政府权威产生了影响。特别是在精准扶贫工程推进过程中,基层政府作为引导者和重要的推动力量,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功能。基层政府的权威受到影响,公信力下降,对于精准扶贫工程的顺利推进无疑会产生一定负面作用。
三、精准扶贫视角的农民思想帮扶的路径
在精准扶贫工程中,政府、党员干部和农民应明确自身责任,发挥思想帮扶功能。
(一)政府应做到物质精神两手抓
基层政府在精准扶贫政策实施和评估环节中都要实现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扶贫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应该努力强化思想扶贫在基层政府工作流程中的地位。要充分考虑物质、精神两种扶贫方式的关系。在扶贫工程开展过程中,由于思想帮扶难以用数字评估机制进行衡量,基层政府往往忽视思想扶贫工作,思想帮扶经常性面临“走过场”的尴尬境地。因此,扶贫工程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基层政府应该强化责任意识,将思想帮扶工作精准到人,精准到户,加大对扶贫思想观念宣传力度。扶贫政策在评估过程中,应该将精神扶贫评估放到同物质扶贫评估相同的地位上来,建立精神帮扶数字评估体系,对于政府和扶贫干部的思想帮扶成果进行综合评估,使思想帮扶真正落到实处。
(二)党员干部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基层干部应积极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通过入学进修和参加短期专项培训,基层干部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案例经验,构建科学有序、结构严谨的知识体系,从而为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升奠定基础。基层干部应该发挥创新能力,将所学到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理论同自身工作总结的实践经验相结合,从中寻找契合点,找寻最优方法,进而寻找能够提升自身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进步空间。同时,可以结合相关理论知识,适时总结经验办法进行交流,以期实现基层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农民应主动转变观念
对于通过官方贫困认定的贫困农民来说,需要警惕并转变自身在精准扶贫工程中存在的依赖心态。首先,依赖心态尚未出现或这种心态较为轻微的农民,要及时认识到其对自身及家庭脱贫致富的不利影响,看到它消磨斗志、滋生懒惰和容易返贫的负作用,警惕这种心态的出现或再度蔓延。其次,已经认识到自身存在较为严重的依赖心态的农民,要学会开阔眼界,树立长远眼光,树立主体意识,努力提升自身脱贫致富的能力,从而克服依赖心态。没有通过官方贫困认定的贫困农民,首先需要学会保持平和心态。通过学习一些调节情绪的科学方法,在心态失调、情绪失控的状况下适时自我调控,防止极端言行的出现。其次需要主动向村干部和基层政府理性反映意见,积极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阐述自身贫困状况,努力通过正常合法途徑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最后自身要树立起脱贫致富的决心和信心,尝试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脱贫致富。
参考文献:
[1]刘建明.“思想扶贫”不可忽视[J].实践(思想理论版),2016(2):54.
[2]卢有志.扶贫对象主体意识培育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6.
责任编辑: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