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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车辆保险问题

2020-03-25常明

装备维修技术 2020年20期
关键词:保险建议问题

常明

摘 要:社会各个企业是我國重要的单位,在运行和发展中也需要与时俱进,在车辆投保方面进行创新,逐步拓展社会车辆保险的投保范围,让社会车辆可以与享受到车保的便利,而后在社会车辆保险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其中的问题加以改正,从而优化社会车辆保险投保环境,参与到针对性的保险险种中,强化车辆保险投保意识,为车辆的正常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社会车辆;保险;问题;建议

引言

在新时期的社会发展中,车辆保险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为保险行业最大的保险险种,虽然车险在我国保险领域起步较晚,但是发展相对迅猛,地方车辆保险已经得到了普及,并且群众参保车辆的保险意识逐步提升,但是一些社会的车辆投保情况却不容乐观,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得到强化和改善。

1社会车辆保险问题

1.1保险覆盖范围较小

就我国社会车辆投保限制而言,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社会车辆可以投保哪些险种,而且各个单位在编的车辆数量不等,一些社会对车辆进行了投保,但是一些社会对车辆没有进行投保,或者是一些社会在第一年投保之后车辆并未出现风险,第二年不再延续,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社会车辆保险投保范围。

1.2投保险种集中

我国一些社会对车辆进行了投保,主要参加的车辆保险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这种投保方式相对集中,并且单一,相对比普通的家庭车辆而言,社会单位的车辆投保效率较低。

2社会车辆保险应用效果低的主要原因

2.1社会车辆险种不固定

普通的车辆投保率几乎是100%,主要是因为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在我国道路上运行的车辆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进行车辆投保,除了军车和武警车辆,其他社会车辆都需要缴纳强制险,但是对其他的车险种类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而且各个保险行业也没有具体的标准,所以需要单位自己进行车辆投保,这也造成了社会车辆投保率较低,也在车辆保险投保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2.2缺少专项经费的保障

大多数的单位对车辆投保都具有较强的意识,并且会对车辆进行投保,只有这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才能够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减轻单位自身的财务损失,可是在社会单位车辆经费中并没有对车辆的投保提供重要的保障,一般社会单位中车辆保险费用是在车辆装备的维修管理费用支出的,但是这样的经费也是有限,所以一般社会的车辆没有投保,或者是投保的种类相对单一。

2.3具备一定的投保意识,但是感觉不划算

一些社会对自身的车辆进行投保之后没有出现任何风险,第二年就不再续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觉得车辆投保没有什么用,没有出现事故保险费算白交了,觉得很不划算,所以说在第一年的车辆保险期满了之后就不再续缴。

3相关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如果想要强化社会的车辆保险投保意识,保障社会车辆的安全驾驶,就可以采用社会单位车辆团体险的方式,社会车辆团体险主要指的是以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为主要的投投保人,由社会商业财务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风险,对社会车辆进行车辆投保的一种投保方式,车辆团体险具备如下优势:其一是能够为社会节约一定的车辆保险成本,因为社会单位车辆管理严格,安全教育逐步落实,社会车辆在交通中出现事故是极少的,而且一般社会车辆在出行的过程中针对日常工作较多,所以说保险公司可以借助团体保险的方式给社会带来更为优质的车保,从而为社会单位相应的减少车辆投保费用;其二是可以提升社会车险的覆盖率,减少社会的负担以及个人的负担,如果在社会推行车辆团体险,那么经费是可以统一缴纳的,假如社会车辆出现安全事故,那么其获得的补偿和费用也可以进行分担,逐步提升社会对车辆保险的使用效率和使用积极性,之后对社会车辆保险的改善提出相应的意见。

3.1选择适合的车险种类

对于车险来说,种类较多,但是在社会车辆保险选择的过程中需要依照其自身的情况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那么在如此之多的车辆保险过程中,社会选择的车辆保险主要是基于承保风险概率较高,损失程度较大的险种,那么车辆团体险是最为合适的,主要是因为在我国交通抢险强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交通事故的出现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的情况,假如没有保险的机制仅仅依靠民法的保护,那么对于受害者的权益保障是非常漫长的,无法及时得到补偿金,或者是对自己的病情延后治疗,身心遭到重创,但是在保险制度的落实下,当交通事故出现时,可以依照相应的保险赔付程序进行,不会受到侵权方的主观意愿,而是可以快速的享受到保险的赔付,借助这一保险机制社会车辆保险可以把车辆损失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都归纳到其中的团体车辆险种中,作为社会车辆的团体保险补充内容,强化社会车辆的投保效果。

3.2明确车辆保险费用的出处

车辆保险费用的出处是社会车辆保险费用缴纳过程中最关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保险费的负担方法有三种形式:其一是由社会单位自身设立车辆保险基金,由单位自身去承担所有的车辆保险费用;其二是由投保车辆所在的部门完全承担;其三是由车辆所有者去承担所有的车辆保险费用。但是不管哪种车辆保险费用的承担都会出现不同的问题,第一种车辆保险费用的承担方式很容易导致单位对其自身的管理松懈,第二种方式让团体险的使用受到了较大的阻力,第三种方式无法克服前两种的弊端,对车辆团体险的顺利开展非常不利,所以为了提升社会单位车辆投保意识以及其车辆使用安全性,就需要针对不同经济实力的社会进行清晰的财政划分,也可以借助一定的财政补贴。

3.3明确车辆投保范围

在特定的财政补贴下,社会单位为了提升车辆的投保意识,就需要确定车辆的投保范围,在此进程中可以从大车到小车逐步进行调整,比如说可以依照车辆的种类进行区别对待,对于小型车、客车进行不同的车辆投保,并且依照社会对车辆的使用性质进行清晰的划分,首先可以以后勤社会为试用点,而后逐步拓展到其它社会,逐步扩大车辆投保范围。

4结语

车辆在保险在当下社会发展发展中比较常见,社会单位为了提升车辆的应用效果,减少车辆维修损失,就可以对不同的车辆进行投保,来保障其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性。特别是在新时期的社会发展中,群众的车辆逐步增多,为了保障道路家交通安全,社会单位车辆也要与时俱进,参与到车辆保险中。

参考文献:

[1]陈玉兰.交通事故中无责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应不分责不分项的承担赔偿责任[N].人民法院报,2020-10-01(006).

[2]过雪琴.投保车辆未及时年审保险公司能否拒赔[N].江苏经济报,2020-09-30(B03).

[3]任玉婷.财产险公司车险成本管理与控制方法刍议[J].经济管理文摘,2020(24):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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