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运行机制研究
2020-03-24刘新钰
刘新钰 ,任 健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战略规划办公室,天津 300222;2.天津农学院基础科学学院,天津 300384;3.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天津 300350)
2014年8月,教育部颁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拉开了现代学徒制改革的序幕;2015—2018年,教育部批建3 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1月24 日,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的战略举措,将总结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推进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育人作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1]。因此,及时总结天津现代学徒制试点经验,分析运行机制,有利于推广试点经验,突出天津职业教育特色。本文基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目标和要求,系统梳理了试点运行机制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策略,有利于完善试点运行机制,促进天津职业教育改革。
1 问题的提出
1.1 理论基础与相关研究
“现代学徒制”是通过职业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职业教育教师与企业师傅的联合传授,对学生(员工)实施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2]。该模式起源于手工劳动时代的前学徒制、行会学徒制、国家立法学徒制、集体商议学徒制、现代学徒制等阶段[3],现已成为国际上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模式。在不同历史时期,其覆盖行业产业领域、合作形式、利益关系、管理制度、组织形式、功能价值等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和育人机制。
2012年,我国《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4]这一概念;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任务,明确试点育人主体与合作机制[5]。此后,学者们关于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研究如雨后春笋。
在理论研究方面,陈爽[6]基于协同育人视角,构建了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协同育人动力模型,提出了搭建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平台、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等策略;吴娉娉[7]基于合作博弈视角,构建了政府、行业协会、高职院校、企业、学徒、企业师傅等利益相关者的完全信息动态扩展型博弈模型。
在案例经验方面,祝鸿平等[8]总结了浙江省“招工招生一体、就业教育一体”现代学徒制有效模式;钱娴[9]以46 所高职院校为例,总结了江苏省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实施经验。
在问题分析方面,汪锋[10]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学生参与热情不足、人才培养模式缺乏标准等方面,分析了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从试点到推广面临的主要问题;刘林山等[11]从校企合作不够深入、校企双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集团化办学和现代学徒制推进缓慢等方面,分析了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从试点到推广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在改革策略方面,徐丽等[12]结合我国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优势和劣势,提出构建整体规划、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业院校灵活办学机制、协同社会力量支持、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等改革策略;夏韩辉[13]基于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模型,提出构建高职院校参与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
由上述研究成果看出,学者们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分析了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的基础理论、取得的经验成果、运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改革策略。可得出如下结论:当前我国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呈现出数量较少、以高职院校为合作主导、招生与招工一体化、专业分布分散等特点,在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育人机制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从育人主体、标准、政策、模式、评价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目前,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区域和试点高职院校案例经验层面,微观具体的对策建议较多,但是战略性思考、顶层设计、体制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较少,亟待加强研究。
1.2 天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概况
天津自1958年天津国棉一厂创办的全国第一所“半工半读”中等技术学校[14]以来,坚持行业企业办学、教育部门统筹的“双主体”模式,为促进行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十三五”以来,天津经济社会建设进入新常态,行业产业发展面临转型期,职业教育改革步入深水区,为此,天津高职院校基于行业企业办学的悠久历史,充分发挥工学结合优势,主动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评价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出一条“校企协同育人”的特色之路,对深化产教融合、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建设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2018年,天津建有高职高专学校26 所,其中地方企业(集团)办学 12 所。2015—2018年,教育部先后批建3 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562 个(含试点企业17家、试点高职院校410 所)[15-17],其中,天津获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13 所、试点企业3 家,如表1 所示,分别占全国同类型试点单位总数的3.2%和17.7%。
表1 天津获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情况
2 天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运行机制
“十三五”以来,在天津市政府的统筹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天津高职院校通过校企深度合作,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政府、学校和企业出台了系列人才培养标准和管理制度,构建了“一体化”课程体系,实施了校企交替学习方式,创新了轮岗实训、顶岗实习、综合评价等举措,探索建立了“三三三”制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天津高职院校“三三三”制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示意图如图1 所示。该机制提升了学生的专业能力、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了企业岗位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促进了天津经济转型升级,改善了社会民生。
图1 天津高职院校“三三三”制现代学徒制校企协同育人机制示意图
由图1 可知,“三三三”制现代学徒制协同育人机制包括“三阶段、三环节、三层次”。“三阶段”指高职学生培养的“严把入口、协同育人、监控出口”3 个阶段,即从校企联合招收学徒,到校企合作培养学徒,再到学校、企业、用户综合评价学徒,实现学徒定向到合作企业工作的全过程。“三环节”指构建课程体系、健全育人过程、毕业综合评价等3 个人才培养环节。“三层次”指在育人过程中,不同层面的教学标准、职业标准、工作要求等管理机制。本研究以天津职业大学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精密机械专业、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技术专业为例,探讨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实践经验。
2.1 严把入口,签订协议,制定培养标准
从招工制度看,天津高职院校招生与合作企业招生招工同步开展、双向选择,即高职院校招生后,合作企业根据相关岗位用人需求和学生选择岗位的意愿,确定学徒制培养对象。为了保证高职院校、合作企业和学徒工的权利与义务,需要签订多方合作协议。如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首先与天津海鸥手表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明确学徒选拔标准、学校与企业在合作育人过程中的责任与权利、资金保障、师资配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要求等;招生后,学校与学生签订《高等职业教育学习合同书》,明确学习时间与内容、奖学金与毕业标准等,同时合作企业与学生签订《高等职业教育学徒合同书》,明确学徒补贴、工伤保险、出师条件等。由此,体现学校学生与企业学徒的双重身份[18]。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首先与天津通报关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通过举办宣讲会、学生自愿报名、校企共同筛选、理论与实操考核、企业面试等方式选拔适应岗位需求的后备人才[19]。
从培养标准看,天津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人才培养规律和岗位能力需求,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优化培养方案,建立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设计教学、实践和实习等育人体系。如天津职业大学与天津市合作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护理、老年社工、机构经营管理对人才的素质能力进行要求,按照“先动手、后动脑”的过程设计教学环节,根据养老机构岗位能力要求,强化学生专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优化企业实践环节[20]。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天津海鸥手表公司通过调研国内外制表与维修专业人才的素质能力,结合职业资格标准和公司员工培训与等级认定等,共同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为纲领性文件,制定相应标准,为校企协同育人提供蓝本和依据[18]。
2.2 协同育人,综合评价,构建培养体系
从课程设置看,天津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人才素质能力要求,以课程群的方式,构建了“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一体化课程体系。如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天津海鸥手表公司通过设置文化基础课程、机械大类课程、钟表类课程等多元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保障学生的就业宽度,提升学生就业的深度[18]。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合作企业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教学做一体化”项目为载体,通过设置公共课程(包含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等,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技能[21]。
从育人环节看,天津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坚持“技能为本、能力为重”原则,按照“学生-学徒-准员工-员工”育人思路,对接岗位,实施“交替育人、轮岗实训、顶岗实习”协同育人模式。如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天津海鸥手表公司每学年组织学生在学校和企业之间进行交替学习、轮岗实训、顶岗实习,并且年级越高,在企业的实践时间越长;天津海鸥手表公司在学校和企业分别建立了生产实训基地,配备专职师傅与学校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学徒学习和实践,并通过建立手表大师工作室、产品展销中心等,使学生涵养企业文化,孕育工匠精神[18]。天津商务职业学院与天津通报关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学校课堂面授、师傅带徒弟相结合的方式育人;学徒通过单双日轮班,分别完成课堂学习和学徒班学习;校企双方配备专业师傅对学徒进行一对一指导和示范[19]。
从毕业评价看,天津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学校教学标准和企业职业标准,通过学徒自评、师傅评价和用户评价等,综合评价毕业学徒的素质能力是否达标。如天津职业大学与天津市合作养老机构通过学生自评、指导师傅评价、老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评价学徒的职业道德、职业礼仪和工作能力[20];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合作企业以学校毕业设计标准和岗位考核标准为依据,对学徒的毕业设计和岗位实习考核进行综合评价[21]。
2.3 监控出口,能力达标,对口就业服务
从毕业标准看,天津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制定了系列毕业标准,确保学徒的专业能力、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达标,体现学徒的职业能力发展程度,达到毕业标准的学徒获得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天津海鸥手表公司通过制定学徒校内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和企业实践质量评价标准,综合评价学徒职业能力发展程度。校内职业能力评价标准包含基本理论考试、实践操作考试和综合操作考试,基本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的分值比例为3 ∶7,综合操作考试主要考核学徒组装手表的熟练程度、外观和性能等。企业实践质量评价标准包括生产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和综合能力评价标准,生产技术水平评价标准为分级评价指标体系,以学徒生产高端机械手表的产量和质量为标准,考核时间为半年,每个月的考核标准逐月增加10%,最终达到企业现岗职工的产量标准;综合能力评价标准包括生产故障排除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评价标准[18]。
从对口就业看,天津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对达到毕业标准的学徒,通过学徒与企业的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合同,进入相应的合作企业工作;就业合同明确了就业单位、工作工时、岗位职责、保险保障等。如天津职业大学毕业生到合作养老机构从业的比例达到100%,2年后留在原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比例为80%[20]。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通过中期考试与出师考试后,成绩优异的学徒与天津海鸥手表公司提前签订就业意向书,享受员工工资待遇和出国进修待遇[18]。
3 天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存在问题
虽然天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取得了显著成绩,创造了宝贵经验,但在育人机制的各阶段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3.1 入口阶段问题
(1)培养主导身份问题。尽管试点均为学校与合作企业“双主体”培养单位,但德国、英国等国家现代学徒制由企业主导,学徒身份是先学徒、后学生,本质上是企业的学徒;而天津绝大多数现代学徒制试点由高职院校主导,学徒身份是先学生、后学徒,本质上是学校的学生[22]。
(2)培养标准规范问题。尽管部分试点制定了人才培养标准,但德国、英国等国家现代学徒制由国家(或行业组织)统一制定人才培养标准;而我国尚无统一的现代学徒制试点人才培养标准,天津部分现代学徒制试点也未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导致不同试点的人才培养标准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
(3)法律环境保障问题。尽管试点通过签订多方协议,保障学校、企业和学徒的责权利,但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合同法》及配套法规尚无“学徒”的有关法规定义,如果出现劳资、工伤、医疗、保险等问题,无法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难以保障参与各方,尤其是学徒在企业培训、实习中的合法权益,学徒参与意愿的持续性堪忧。同时,现有试点专业数量和学徒人数较少,试点单位对投入成本尚可承受,但是如果试点专业拓宽,学徒规模扩大,在目前投入教育事业的企业单位缺少税收减免等政策的情况下,合作企业的投入持续性难以保证。
3.2 育人阶段问题
(1)试点专业推广问题。2018年,天津建有高职高专学校26 所,招生专业750 个。其中,仅有13 所高职院校与3 家企业入选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试点专业占招生专业的比例不足10%,其推广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2)课程设置对接问题。尽管试点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构建了一体化课程体系,但部分课程内容更新较慢,生产实践案例与基本理论结合不够,缺乏与企业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的有效对接;课程资源多数为线下纸本教材,网络课程、微课等资源开发不足,教与学的交互性体现不足。
(3)育人过程监控问题。部分高职院校在申报“现代学徒制试点”时,将多个优势特色专业申报成为“现代学徒制示范专业”,将一、二年级的许多学生冠上“学徒”身份,培养过程缺乏有效的质量监控,出现“重声誉、轻培养”的现象,导致以校内项目化教学替代校企联合培养、以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替代企业生产实践的情况出现。
3.3 出口阶段问题
(1)学历与职业资格分离问题。尽管试点均强调课证融合,但德国、英国等国家现代学徒制中学徒达到毕业条件会自动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而天津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学徒要想获得职业资格证书,需要先通过相应的考试,这导致毕业资格与职业资格相互分离。
(2)招生与招工一体化问题。现有试点在实施现代学徒制过程中,贯彻教育部“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政策要求,但由此产生3 个问题:①从就业去向看,学徒期满后,培养企业不是其唯一的选择;②从企业自身看,企业难以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以满足人才就业的持续需求,在“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情况下,如果合作企业用人需求饱和,有可能退出试点;③从学徒职业发展看,在专业选择和企业选择方面缺乏全面认知和系统体验,选择难免缺乏理性[22]。
4 完善天津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对策
实施现代学徒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聚焦区域产业发展,加强顶层设计,深化机制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统筹协调发展,构建天津特色现代学徒制育人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我国其他区域现代学徒制试点发展提供实证参考。
4.1 确立主导地位,明确职责分工
(1)选好合作企业。高职院校与企业的供需目标达成一致,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关键。因此,需选好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满足:有储备人才的内在需求,以此增强合作的主动性;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信誉度,以此保证学徒的招收规模、培养能力和持续合作;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培训能力,以此落实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培养出合格的学徒。
(2)明确职责分工。职责的清晰界定和权益的合理分配,是校企长期合作的基础。因此,需签订合法、合规的校企合作协议。协议一是确定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的主导地位,明确企业与高职院校的权责,保障合作的可持续性;二是界定培养对象身份,企业应先与学生签订用工协议,明确学生的学徒和准员工身份,高职院校再通过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生。
4.2 规范培养标准,健全保障机制
(1)规范培养标准。统一规范的人才培养标准,是促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化内涵的重要保证。因此,建议天津市政府(或国家相关行业组织)聚焦区域或行业产业发展,统一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坚持“工学结合、动手动脑”的育人理念,建立“理实一体”的课程体系,建设“双师双能”的教学团队,打造“产教融合”的实习实训基地,营造“工匠精神”的育人文化,构建“工学交替、轮岗实训、顶岗实习、综合评价”的育人体系,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2)健全保障机制。健全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是促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①建议探索建立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成本分摊机制,高职院校负责承担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实践教学经费、教师课时费、企业师傅课时津贴等,企业负责承担学校教师和学生在学徒期间的食宿费、学徒津贴、学徒耗材费、企业师傅基本工资等;②建议国家完善《劳动法》《合同法》及配套法规,增加有关“学徒”的法律法规定义,为参与各方尤其是学徒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③建议学生在学徒期间,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友好协商,承担企业师傅和学徒的工作津贴、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4.3 校企协同育人,创新培养模式
(1)加强专业课程建设。建议天津市政府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设置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群。同时,根据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等生产现实的变化,及时更新课程内容,增加工程实践案例资源,运用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发丰富的网络课程、微课等教学资源,增强教学的交互性、生动性,保障人才培养方向、培养资源与产业发展的有效对接。
(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议天津市政府大力推广“引校进厂、引厂入校、前厂后校”校企一体化合作模式,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协同育人、对口就业的长效机制。同时,建议高职院校通过单独招生的方式,招收企业在职员工进校学习,逐步构建以行业(企业)与学校“双主体”、学徒与学生“双身份”、师傅与教师“双栖制”、企业与学校共管理、职业资格证与毕业证“双证书”、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双学制”为主要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育人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
4.4 实现课证融合,促进职业发展
(1)融通学历职业资格。基于企业主导地位,建议行业组织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岗位变化和职业发展对人才的能力需求制定职业资格标准,高职院校与企业根据职业资格标准,制定人才能力标准,创新考核方式,加强过程评价。学徒通过能力评价,达到职业资格标准,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实现职业资格与学历融通。
(2)促进学徒职业可持续发展。①建议政府不强求企业做到招生与招工一体化,将学徒培养期满后的用人选择权和就业选择权归还给企业和学徒,降低企业的参与门槛,拓宽学徒的就业选择渠道;②建议政府根据产业集群发展和高职院校专业发展趋势,建立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对接平台,提供共享共用数据信息、课程资源、培养培训基地、工匠之师等,增强职业体验,促进理性选择,为试点有效对接、协同育人提供多个合作单位和灵活合作方式,保障学徒就业岗位的充足和满足企业招工的需求。
5 结 语
当前,我国正面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市场需求拉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行业产业发展带动技术技能人才内需,对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挑战。因此,高职院校要以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为契机,及时总结试点运行特点和主要经验,分析试点运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加强市场前瞻性研究,预测行业产业发展和职业岗位变化趋势,加强战略性思考和顶层设计,健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构建具有天津区域特色的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促进天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并引领我国其他区域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