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具标准修制订工作的建议
2020-03-23储伟东得力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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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标准是质量提升、品牌建设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步入新常态,国际贸易的日趋频繁,标准越来越成为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利器,是企业创新能力的直接体现。当前,正确审视中国文具标准的发展现状,做好中国文具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于中国文具产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中国文具标准的概述
(一)中国文具标准的发展概况
中国文具标准制修订工作始于1975年,首个文具标准即国家标准-铅笔(GB149-75);1979年7月31日,随着《标准化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轻工业部于1991年起制定文具行业标准,如QB/T 1337-1991卷笔刀等;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中国文具企业于1979年开始制定文具企业标准,2015年起,通过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填报系统,可以在网上查阅相关企业的企业标准。截至目前,中国文具直接相关标准159项,其中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107项、全国文教用品团体标准15项、浙江制造标准14项。
(二)中国文具标准的分类体系
按中国标准文献分类法(中标分类CCS),分类代码为Y50/59,主要包括文具、绘图仪器、簿册、卡片以及绘画颜料、粉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文具指办公、学习等使用的各种文具。中国文具传统释义是指包括笔、墨、纸、砚等文化用品的总称,现代释义是指包括学生文具、办公文具等。按GB/T 35600-2017《文具用品术语及分类》,我国文具分11大类88中类,具体见下表1:
表1 文具分类归纳
(三)中外文具类标准的比较分析
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技术标准和法规已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成为市场准入、契约维护、贸易仲裁、合格评定、产品检验、体系认证等基本依据。国外标准如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均以法令法规为主,制修订的内容是以安全、环保、禁用物质或限制有毒有害物质等为主,用于统一规范和强制执行;而中国标准是以产品标准为主,用于组织生产。
按照国际标准分类法(ICS),代码为35.260.20,文具是包括“办公纸、书写垫板、纸夹、格纸、钢笔、色带、复写纸、信封、名信片等”。目前,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关于文具类标准并不明确,涉及到具体产品的标准更少。在国际贸易中,中国出口文具产品常常参照国外的玩具、儿童用品等技术法规和标准执行,大都是以法规法令、通用安全标准为约束,如在加拿大14周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文具等同玩具的要求进行管控。
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均采用自愿性标准体系,标准本身不具有强制性。标准基本上划分为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三个类型,标准的形式包括标准、技术守则、补遗和公告等。近年来,还出现了协议标准和事实标准等新模式,标准直接反映着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同时,美国、法国、德国、日本等专业学术团体在标准化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国外标准以协会或团体为主管单位,如ASTM是美国最大的非盈利性的标准学术团体之一。目前,中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以政府为主管单位,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我国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并于2018年1月1日实施,这是中国标准化工作的重大进步,团体标准的合法性工作的开展,体现了国家对于产品标准的高度重视和开放透明,标志着中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正在与国际接轨。
二、中国文具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中国文具标准的标龄问题
中国文具标准中部分标准的标龄和修订周期过长,对文具行业健康发展的影响。从中国文具现有的23项国家标准、107项行业标准统计显示,各类标准的平均标龄约10年,其中10年及以上标龄的有64项,约占49.2%。如GB/T 4967-1995《电子计算器通用技术条件》标龄25年,标准归口部门是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当前,这类产品被写入《文具用品术语及分类》中,随着现代科技发展,产品IC功能模块逐渐完善,现行的标准已显滞后,诸如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计算复杂公式所需时间、太阳能供电条件、多功能语音机等技术指标未予明确。为此,全国教学仪器标委会直接制定了JY/T 0382-2007《学生计算器》作为补充。再如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是中国文具标准中唯一的强制性标准,13年的标龄,有很多方面已经严重落后。此标准的修订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国标委综合[2010]87号)《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计划项目编号为20102076-Q-607,2014年审定后上报至今,能否批准盼望之中。
(二)关于技术法规的企业执行问题
技术法规对生产企业而言,同样是需要强制执行的标准,企业应配备技术法规与标准部,及时关注并获取国家颁布的技术法规等信息,做好产品合规性审查,确保技术法规及时转化和应用。市场销售的文具产品必须符合技术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包括《产品质量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专利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等技术法规做出的具体规定。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文具生产企业影响较大。如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实施,明文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几乎所有文具企业都对产品标识标注做了整改。还有,新广告法禁止使用极限词,诸如“第一、最大、最好、首家、独家、全国领先”等用语,并在罚则中关于“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过于严厉,致使所有文具企业必须在短期内更变外包装及宣传广告,为之付出了高额的成本。又如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实施,明文规定“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生产企业为了遵守这一条款,不同程度地对产品的包装做了瘦身处理。再如新《商标法》规定,可以将产品名称的申请为一种商标,有一定程度的不正常竞争和垄断市场的趋向,如“某事贴”“炫彩棒”等产品,现已通过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认可,相关文具企业只能默认执行。另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玩具标准GB 6675.1-2014已经实施,而文具标准中唯一的强制标准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引用的GB 6675-2003中的相关标识要求,检测机构就不得不按原有的玩具的标识要求来检测,严重滞后于标准的发展。
(三)关于文具标准检测方法的科学性问题
目前,中国文具标准在制订实施后,由于缺乏有效的反馈和评估机制,许多标准检测方法的科学性问题,值得标准归口部门高度关注,并对文具生产企业对带来许多困惑。
1.固体胶游离甲醛的测定
在固体胶行业标准中,引用了GB 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中附录A的游离甲醛测定方法,其相比较于GB/T 32606-2016 《文具用品中游离甲醛的测定方法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对样品的处理方法有所不同。据专家研讨与检测分析,GB 18583-2001中在处理样品时,加入了磷酸,并在高温下蒸馏,会使得固体胶中的缩合物(聚乙烯醇缩甲醛)在酸性、高温的环境下,发生逆反应,重新解离成聚乙烯醇和甲醛,导致所测得的游离甲醛含量比实际值偏高。曾有生产企业将同一生产批、同一型号的固体胶,同时送至国内数家权威检测机构做比对测试,检测结果超过实际值10倍以上。所幸的是GB/T 32606-2016《文具用品中游离甲醛的测定方法》已获批准,困扰文具企业近十年的问题有望在GB 21027修订的标准发布时会得以解决。
2.液体胶中TVOC值的测定
GB 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引用GB/T 2793-1995《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来间接测定液体胶中挥发性有机物总含量,就是总重量减去固有水分含量,然而该固有水分含量测试方法存在问题,标准规定按照卡尔·费休法测定水分含量,由于引用检测标准GB/T606测定水分含量,未对样品溶剂、设备参数等方面作明确规定,导致各家检测机构做法不一、偏差较大。有权威检测机构认为,卡尔费休法适用于微量水分含量测定,目前液体胶水水分含量占85%以上,使用气相色谱-热导检测器法测定水分含量更为合理,其检测数据与企业提供的配方含量基本一致。对于液体胶TVOC检测方法的不合理性,一知名文具企业曾召集国内知名检测机构专家专题研讨,初步意向要制定统一的合理化过程检测指导性文件,希望形成合理的检测过程团体标准。
3.修正液中氯代烃的限量
QB/T 2655-2004《修正液》,规定氯代烃不得检出,具体引用测试标准GB/T 9722-2006《化学试剂气相色谱法通则》为非文具产品适用的检测标准。目前,文具行业专用GB/T 32613-2016《涂改类文具中氯代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已于2016年批准发布;同时,《修正液》行业标准已于2017年3月23日转为推荐性标准,QB/T 2655-2004《修正液》修订工作应加快实施。
三、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倡导企业标准领跑,发挥标准制修订市场自主的协同作用
按国家标准GB/T 35600-2017《文具用品术语及分类》有分11大类88中类,尚有20多中类文具产品仅有企业标准,并无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针对目前我国文具标准标龄过长、标准缺失和滞后等问题,在标准制修订方面,以政府为主导的同时,国家应进一步简政放权,培育发展市场自主协同作用,建立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同时,应大力发展团体标准,特别是针对国内空白、国际领先的项目鼓励指定团体标准。当前,国内文具企业正在积极响应,投入团体标准的主导制定,由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归口的T/CSSGA 1001-2017 《包书膜与书套》、T/CSSGA 1002-2017 《橡皮擦》、T/CSSGA 1004-2018《石墨铅笔》等和由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归口的T/ZZB 0164-2016《订书机》、T/ZZB 0210-2017 《电子计算器》和T/ZZB 0356-2018《手动削笔机》等一系列团标的发布与实施,表明了市场自主制定的相关标准正在逐步形成规模、与国际接轨。
(二)加强标准实施反馈评估,提高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
技术法规和质量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应有利于激发市场和企业的活力,而不应该束缚市场和企业的手脚。因此,对于新修订的技术法规和质量标准,国家应建立完善质量信号传递反馈机制,鼓励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引导理性消费选择;同时,应及时对相关问题落实到相关文具标准的修制订工作之中,努力提高标准制修订的科学性。对于文具标准中涉及的检测方法的科学性问题,国家应引起高度重视,简化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加快推进有关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切实避免因标准问题困扰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三)鼓励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WTO-TBT/SPS通报评议工作
技术性贸易措施已经成为仅次于汇率的第二大影响出口因素。国家应有效利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促使企业按照更高技术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产业层次。为此,建议国家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工作,加快推进以地方政府、行业协会、领军企业协作共建的WTO-TBT/SPS文具产品研究评议基地建设。研究评议基地建设,对于提高评议工作的专业化程度、推动评议工作的合作多元化、增强评议工作的企业参与面、提升评议工作的国际话语权都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更有利于中国企业及时获取发布之前的文具类、玩具类WTO-TBT/SPS技术法规和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努力提高国内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2019年整编发行了《出口文具技术标准和法规指南》(2019版),给广大文具标准化人员提供了国内外标法获取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