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人居
2020-03-21梁鹤年
文|梁鹤年
要找“最好”就要定义什么是“好”。问题来了。西方的现代文明,近百多年来主要是英语文明,是建立在经验主义(官能得来的经验是人类求知的唯一途径)之上,引伸出个人道德观(每个人的经验都不可能相同,所以每个人的所知也不同,而知识是道德观的唯一基础,所以人人的道德观不可能相同),带来凡事相对的社会观(既然人人的道德观都不同,不可能有一个绝对的道德标准)。因此,在社会层面上,道德不是理性的东西,是政治的东西。唯一的原则是人人有绝对自由,只要不影响别人的自由。这就是西方文明的自由主义。但是,就算从经验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角度看,这依然是个谬论,如下。我要多少自由,当然是由我决定。但影响不影响别人就不能这样说了。如果由我决定就是违反经验主义,因为他的经验跟我的经验不可能一样,用我的经验去决定就是否定他的经验。如果由他决定就是违反个人主义,因他的决定会约束我的自由,也就是否定我的个人。如果由“法律”(一般是经约定俗成)裁定就是同时否定我和他的个人,也就是缪勒(J.S.Mills,1806-1873,英国哲学家,《论自由》的作者)所指的“大多数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我对这种凡事相对、没好没坏的社会伦理观总觉得有点不稳妥。不知您的经验又怎样?
1. 福州上下杭河畔古厝 图|陈奇 摄
栏目主笔:梁鹤年(Hok-Lin Leung)
加拿大籍华人,加拿大女王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学院院长、教授。(2009年荣誉退休)。2003年入选《加拿大名人录》。1986年开始回国讲学,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住建部、自然资源部高级顾问和专家组成员。除城市规划外,在科技、经济、金融、贸易、文化等方面出版了大量的专著与论文。2002年由中国国务院授予外国专家最高奖—“国家友谊奖”。
经验主义只看现象(phenomenon),称之为“事实(fact)”,否定真相(reality),结果是架空了自己。从小事说起。
我住的小区有间大专学校,前面大草坪种了很多树。其中一小排,每棵都是朝马路那边倾斜。如果你问一位学校的教授,特别是如果他是教社会科学的,为什么这些树会这样地倾斜。我猜他的回答会是:“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要考虑多方因素,天然的如树种、植被、水流、日照等等,人为的如马路的汽车、废气、地面地下的管道设施,甚至顽童的推撞,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互为关系,不是随便可以下个定论,更不是一言半语可以解释清楚。”但是,如果你问住在附近的一个老太婆,甚至是路过的老乡,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空旷的草坪,整年吹西风,哪有不往东斜。”答对了。
为什么老妪、老乡一语中的?“常识”是也—对事物“真相”的直觉洞悉。真相是什么?是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必然因果关系。举一个浅显,甚至可以说是肤浅的例子。过去30多年,中国城市的建设面积不断扩大。这是个事实。同期,小汽车的使用量不断增加,这也是个事实。如果我说,小汽车使用增加是城市规模扩大的原因之一,相信很多人都同意两者有些因果关连。但假如我指出,在同期内城市居民使用电冰箱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而断论电冰箱使用增加也是城市规模扩大的原因。相信同意我的人不多。可是,小汽车增加和电冰箱增加同样是事实。为什么我们接受一个是城市规模扩大的成因但否定另一个?因为我们直觉地知道相关关系不一定是因果关系,知道事物的表面底下还有其真相。
2. 福州流花溪畔香积寺 图|原浩 摄
这十来年,我用古典哲学的治学方法去找城市的“真相”。找出什么?
城市的“事实”是“人聚居在一起”,可叫人居,有大有小,可以从小村落到大都会。为什么会“聚”?那就是有关城市的“真相”了。我的假设是“人性”,有三:物性、群性和理性。
人的物性是发自人的生命和生存的需要和追求。人的生产、生活、生态活动需要空间接触。举例,种田是生产,这个活动需要有农夫和田。早上,农夫从家里走到田里,晚上,农夫从田里走回家里。空间接触是指农夫与田的接触,有三个空间:农夫的家、种的田、走的路。每个活动都有它独有的空间接触:工人和工厂、学生和学校、顾客和商店等等。人类对空间环境的物性满足(安全、方便、舒适、美观)绝大部分可追踪到人类官能感觉的特性(视、听、嗅、味、触),是很科学的。
人有群性。人是聚居的动物,通过聚居去提升空间接触的质和量。亚里士多德说得好,“人跑到城市是为求安全,人留在城市是为求幸福”。幸福是指活得更像人。他又说:“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政治者,就是“众人的事”。众人聚居在一起就一定产生众人的事。不同人有不同意见,聚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就要处理这些不同。聚居一定牵涉到土地和空间的使用、布局和分配。由于土地与空间有天然的垄断性(一个空间不能同时有两个属权1当然,一个空间可以同属多人,但当它是属这批人,它就不能再属于另外的人了。就算是全民所有也不等于全人类所有。除非我们完全取消产权。)和排他性(一个空间不能同时有两种用途2当然,一个空间可以用作混合用途,但当它用作一组的混合用途,它就不再能用作另外一组的用途了。除非我们完全放弃约束用途。),所以聚居在一起就肯定有矛盾,主要是有关空间接触的质和量上面的利益矛盾。亚里士多德提出“义”。英语justice来自just,是“刚刚”的意思、“不多不少”:权力与责任的平衡、付出与回报的平衡。也就是《中庸》说的,“义者,宜也。”众人的事怎样去平衡?人的理性给我们启示。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在文艺复兴时期把亚里士多德思想发扬光大的最主要人物阿奎那(Thomas Aquinas 1225-1274)作出以下的观察和演绎。万物无不着意己身的生存,而且是顺其本质的生存(树要生存得像树,不是做盆栽;狗要生存得像狗,不是做宠物)。动物非但求己身的生存,更求延续。人是理性的动物,当然求自存和延续,但理性告诉他,他是生存在其他人中间,所以除了自我保存之外还得与人共存。阿奎那称这为“自然之法”的第一原则3这是西方的古典自然之法。但宗教改革之后,西方有“现代自然之法”,强调自我保存,视与人共存为一种权宜。今天,西方少谈自然之法:不谈古典自然之法,可能是对中世纪思想一种条件反射式的抗拒;不谈现代自然之法,可能是对它极端的个人主义感到暧昧和尴尬。。
自然之法无关道德。因为它是没有选择性的。正如从15层高楼跳下,自然之法(地心引力)注定你会跌死。你不能选择地心引力,你只能选择跳与不跳。同样,违反自存与共存平衡,灾难难免。举例,父子关系。父亲以父亲身份自存,把孩子当作孩子去与孩子共存;同样,孩子以孩子身份自存,把父亲当作父亲去与父亲共存。假如父亲不把孩子当作孩子去共存,例如孩子要什么就买什么给他,父亲就违反了平衡。因为身为父亲的,有责任保护孩子,不应对孩子有求必应。既然父亲不把孩子当作孩子,当作宠物,相应地,孩子也因此不把父亲当父亲,改视之为主人—逗主人欢心就什么东西都拿到。一天,孩子要买一支枪,父亲拒绝,孩子就反脸。这是父子自存与共存失掉平衡的必然后果。当然,如果父亲慢慢教导孩子,过一段时候,父子的平衡或会恢复,但这并没有否定父子之间的自存与共存平衡乃自然之法。正如从15层跳下,也“不一定”跌死,如果未着地之前有消防员张开安全网。15层跳下来,从一定跌死到没有跌死是几秒钟的事;父子关系,从一定破裂到恢复正常可能是几个月甚至几年的事。但时间长短不改变逻辑必然性。朋友之间的关系、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开发商与周边居民的关系,通通如是。自存与共存的平衡覆盖一切的人际关系,也就是一切众人的事。
3. 福州三坊七巷婚庆 图|陈金标 摄
在一个鼓励自存(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社会里,所有人都在扩大自存空间,结果是每个人的自存空间都会小些。在一个鼓励共存(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里,所有人都会为别人设想,结果是每个人的自存空间都会大些。因此,共存是自存的最佳保证。
怎样与人共存?对人、对己同样公平,才得共存。怎样才算公平?“待人如己”:如果你在别人的位置你会希望得到什么的对待,你就应该同样的对待别人。你迷路,希望别人给你一分钟,教你走;所以,别人迷了路,你也会给他一分钟,教他走。这是“正常”的做法,“自然”不过。“超正常”的人会带他走,这样的人不多,所以可贵;“不正常”的人会不理睬,更甚的会乱指,这样的人虽然也不多,但可憎。因此,自存是共存的最佳标准。
理在我明白,人居(城市)的真相就是人以聚居去追求最佳空间接触机会,使他活得更像人—“正常人”。这样的城市才是正常城市。我把这个理念叫“城市人”(Homo-urbanicus)“以人(‘城市人’)为本”是目的也是手段。作为目的,以人为本的人居尊重和满足人在生产、生活、生态活动中的空间接触上的物性、群性与理性的需要和追求。作为手段,以人为本的规划是按人与人之间应有的自存与共存平衡原则,在人聚居的地方,通过合适的土地和空间使用、布局和分配去提升人民在生产、生活、生态活动空间接触中所需要和所追求的安全、方便、舒适、美观。
如果您选择“以人为本”,就有责任去实现它。现在国内有多个研究团队在努力,包括武汉大学、东南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深圳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等。自然资源部的国土空间规划局也大力支持。要有众志才可成城。欢迎志同道合者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