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节既破 余节皆去
2020-03-21
中国人历来喜爱竹子,不仅由于竹子风姿绰约,更在于竹子象征着高风亮节。咏竹之诗,无不咏其节,从王安石的“人怜直节生来瘦,自许高材老更刚”,到郑板桥的“一竹一兰一石,有节有香有骨”,再到康有为的“生挺凌云节,飘摇仍自持”,莫不如是。竹子守节,要在守初;初节不保,余节难守。人生也是如此,只有守节在初,才能防止节节失守。
万事皆有初,慎初乃成事之要、成功之道;初之不慎,开头就谬,起步就偏,必然后患无穷、后果严重,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节节败退,一发不可收拾。对这一道理,唐代宰相陆贽看得透彻,他在给唐德宗一份奏折中,就接受馈赠问题发表了一番高见:“贿道一开,辗转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衣裘不已,必及币帛;币帛不已,必及车舆;车舆不已,必及金璧……是以涓流不绝,溪壑成灾矣。”告诫世人要小心谨慎地对待事情的开始,自始至终毫不懈怠,就可避免窘迫之患。
初即始,常为微;慎初既要慎始,也要虑微。古往今来,那些持身守正、洁身自好的清官廉吏,无不深知“不虑于初,终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之理,无不重视慎初慎微、管住小节;体现在清廉自律方面,就是视“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在我国廉政文化史上,不仅留下了“轿夫湿鞋”“白袍点墨”等劝廉知止的美谈,而且流传着杨震“暮夜拒金”、白居易作“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自责诗、包拯离任端州“不持一砚归”、况钟卸任苏州知府“不带江南一寸棉”等戒贪守廉的佳话。被康熙称为“天下清官第一”的张伯行,专门作《却赠檄文》张贴于居所和官府门上:“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映照出其为官重节、谨小慎微的态度。
我们党历来深谙“初节既破,余节皆去”之道,一贯要求党员干部慎始慎初、防微杜渐。有一次,陈云在杭州吃午饭,地方的同志为给他增加营养,便私自在原来的一荤一素之外多上了一小碗鱼翅。陈云发现后摆摆手,平和而坚决地说:“不需要,我吃的营养足够了。”饭后,他又对随行人员说:“今天吃了,哪怕是一点点儿,以后他们会找借口给我做;这次浪费了,他们就不会给我做第二次了。”在陈云看来,杜绝第二次的最好办法就是不搞“下不为例”。洪学智曾两度出任解放军总后勤部部长,期间给自己和身边人定下“铁令”:部队和下级送的礼一律不收。他认为,对待送礼的,“收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个口子绝对不能开”。从中,我们能强烈感受到老一辈革命家对严以自律的坚守和对“初节既破,余节皆去”的高度警觉。
但在现实中,“初节既破,余节皆去”的道理好讲,真正做到时时惕厉、事事提防却不容易。剖析一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轨迹,会发现他们无一能逃脱“初节既破,余节皆去”的魔咒,因为没有守住“第一次”“第一关”“第一个”这个“初”,因为没能防住收受一条烟、一瓶酒、一个红包这个“微”,被攻破堡垒、攻陷阵地,以致“兵败如山倒”,重蹈“轿夫湿鞋”便“不复顾惜”的覆辙,犯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错误,留下“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悔恨。
当今社会,五光十色,充满诱惑,权力、金钱、美色等就像鬼魅一样蛰伏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需要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初节既破,余节皆去”的清醒和敬畏,时时警惕、处处小心。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告诫:“作为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淡泊之心对待个人名利和权位,以敬畏之心对待肩负的职责和人民的事业,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
人生如竹,生而有节;守节在初,一失皆无。党员干部当把“初节既破,余节皆去”作为为官做人的箴言,常思贪欲之害、失节之痛,绷紧敬畏之心、守节之弦,涵养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任性、不侥幸、不放纵,始终做到重名节、讲气节、守节操,不迈违规违纪的“第一步”,不犯廉洁从政的“第一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