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立大功
2020-03-20张玉芳
文/张玉芳
2019年10月17日,我省召开“三区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人员和集体座谈会暨颁奖仪式,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斌和副厅长赖荣为记大功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奖章和奖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助力“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工作,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2019年4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在“三区三州”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的通知》,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三区三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实施专项奖励。
为了扩大专项奖励的影响面,激励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中敢于担当、勇于奉献,攻坚克难、奋发作为,四川省人社厅会同省扶贫开发局于2019年6月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四川省“三区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此次奖励范围除了属于“三区三州”的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外,还将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等3个深度贫困县也纳入专项奖励范围。
按照事迹优先、倾斜基层、综合平衡的原则,全省各地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上报,在进行民主测评、政治审查以及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扶贫开发等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审核上报拟记大功个人和集体,省人社厅和省扶贫开发局审定批准了7名个人和4个集体给予记大功奖励。据统计,全省共嘉奖个人1560名,嘉奖集体477个;记功个人201名,记功集体113个;记大功个人7名,记大功集体4个,其中90%以上个人和单位来自基层一线,充分体现了奖励重点向一线基层倾斜的原则。
据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是2018年12月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后,四川首次对事业单位人员和集体进行记大功奖励。
2019年10月17日,在第六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四川省召开“三区三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人员和集体座谈会暨颁奖仪式,给予金彩虹等5名个人记大功奖励,给予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科教站等4个集体记大功奖励,给予马伍萨、马强2名同志追授记大功奖励。
“我们就是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桥梁。”在阿坝州小金县两河口镇工作了6年的金彩虹,在担任劳动保障员期间,结合每一个乡亲不同的家庭状况,为他们“私人订制”一套参保方案,通稿演算不同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位,最后能够领取多少待遇,最大化地让乡亲们享受政策福利。
在表彰现场,记大功个人和集体的代表分享了他们的扶贫经历与感受。
凉山州越西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付大华表示,住房安全是脱贫攻坚的关键因素之一,全站工作人员从安置点选址、规划到住房建设监督、验收,反复确认筛选,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要让易地搬迁群众住上质量过关的‘安心房’!”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胡斌和副厅长赖荣为记大功人员和集体颁发了证书、奖章和奖牌,并号召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看齐,比学赶超,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听党指挥、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奋力拼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小康、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