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而美的学前教育,如何落地
2020-03-19本刊编辑部
教育家 2020年3期
本刊编辑部
2019年12月,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允许开办占地较少、规模较小的微小型幼儿园(幼儿中心),并对其设置标准做出了详细规定。
2019年10月,《成都市利用既有建筑举办公办幼儿园附属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发布,明确公办园办园点可以开进写字楼,办园规模在5个班及以下。
2019年2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北京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将社区办园点与幼儿园、中小学附设幼儿班纳入可以申请普惠性幼儿园的机构范畴。
2018年7月,福州市鼓樓区出台《福州市鼓楼区鼓励民间资本举办社区微型精品幼儿园工作指引》。当年9月,鼓楼区首批5家社区微型精品幼儿园开学迎新。
2018年2月,广州市天河区出台《天河区微小型幼儿园开办工作指引》,放宽对办园规模的要求,几所微小型幼儿园陆续开办。此后一年,微小型幼儿园建设纳入2019年广州市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清单。
自“全面二孩”政策放开以来,学前教育资源需求大幅增长,越来越多的地区出台了鼓励微小型幼儿园发展的政策。一方面,小规模的办园形态受到更多来自主流的关注;另一方面,微小型幼儿园也面临着理论与现实的双重困境。微小型幼儿园的发展,是幼有所育的题中之义,需要获得更多认知和支持。如何确立微小型幼儿园的设定标准?怎样解决微小型幼儿园的内忧外困?发展过程中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和探讨的问题?本期“聚焦”,我们从地方实践出发,关注微小型幼儿园的现实与明天,通过诸多视角的发声,尝试找到某些共性经验,用安全和质量来保障微小型幼儿园的规范和持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