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工匠精神与非遗传承
——建构职业教育非遗教育传承实践体系
2020-03-17郭兴
郭 兴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广西来宾 546199)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多年来国内外学界从文化生态、文化伦理、文化自信等宏大叙事到传承个案的具体实践都进行了不断的探索。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弘扬工匠精神。把非遗保护和民族文化传承热点从价值理性的普泛关怀切换到工具理性的具体追求。在人们热衷于工匠精神的定义及其价值意义的守望之际,厘清工匠精神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在关联,关注追求工匠精神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建构职业教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实践体系,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技艺是工匠精神的源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传统工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类型,具有物质(实物)与精神(技能)相统一的属性,一般是指采用天然材料制作,工艺流程完整,具有鲜明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世代相传达百年以上历史的工艺品种和技艺。其包括织染、传统饮食加工、建筑营造、器械制作、雕塑、陶瓷、家具制作、编织、刻绘等工艺美术、传统生产、生活知识与技能,涵盖日常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传统工艺作为一种“活文化”,凝聚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力以及重要精神价值,能生动演绎中华文化的工艺与魅力,展现传统文化的价值与独特气质,是工匠精神孕育生发的源泉,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传统工艺是工匠精神根植的沃土
东汉何休在《春秋·公羊传》注释中对“工匠”的定义是:“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这一定义抓住了工匠“心手相应”这一本质特征。先秦时期的《考工记》则列出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功(纺织)六种社会分工,百工地位列王公、士大夫之后,商旅、农夫、妇功之前。“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审曲面执,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庄子·养生主》记载的“庖丁解牛”是前秦工匠的代表:“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向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这就是著名的“庖丁解牛”的故事,“目无全牛”“切中肯綮”“游刃有余”“踌躇满志”几个出自该篇的成语,正是对庖丁高超职业技艺和职业情态最准确而传神的描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道出了庖丁这个古代厨师对职业的理想追求和职业境界。庖丁是在宰牛这一实践理性认知的基础上,上升为对“道”的价值理性追求,“道”的价值理性又成为解牛之术这一工具理性的精神动力。我国历代像庖丁这样出色的工匠大师不胜枚举,上古时期的圣王重臣,无一不是“工匠型”人才,炎、黄、尧、舜、神农、后稷等都是早期工匠的代表,也是各种“工匠”的始祖。从文字学上看,“工”字在造型上,有顶天立地之形,其中加上一横就是“王”字,这与上古时代的“匠”“王”互置构成早期工匠地位尊崇的表征。春秋以后擅长木工建造的墨子、鲁班,水利工程建设的李冰,发明改造水车和纺车的马钧,设计制作地动仪的张衡,造纸的蔡伦,发明活字印刷的毕昇,制作纺车并传授织造技艺的黄道婆,无一不是古代杰出的工艺大师,代表了某一工艺行业最高的技艺水平和职业境界。
历代工匠及其制器造物活动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工匠长期以来作为农耕社会中手艺超群的能工巧匠,他们创造发明的工艺最终被转到宫廷的手工业工场,官方在招募工匠、征用优质原料的特权,其不计成本、不惜工时、不问盈亏的用工特点,使官方工艺和用材成为一个时代工艺技术的最高典范。春秋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分工的细化,使没有官府束缚的民间工艺创造力也获得发展,官方与民间工艺共同推动了我国传统工艺的发展,成为培植工匠精神的沃土。
我国很早就形成了官方的匠作制度,在上古时期,“唐虞以上,共工氏其职也”,掌管工艺营造的共工氏成为尧帝时期最重要的政务官。周朝设有司空一职管理百工,具体管理者称匠师,设有系列的质量控制、监督和考核机制,对百工的诚信、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器用的价值等内容均有考量。工匠制作之器必须刻上工匠之名以及督造者、主造者之名的“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制度,就是秦国在战国后期考核工匠的新创举,用以追查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人。秦朝建有庞大的官方匠作体系,高水平的民间工匠几乎都被征集到官营的工场、作坊和工程中去从事生产活动。随着秦国匠作制度日益完善,陶塑、铸造等工艺发展很快。汉代设置少府负责管理宫廷所需的手工业制品生产,由大司农负责管理,工匠管理制度有所发展,在制造工艺技术上取得重大技术突破,铁犁、翻车、水碓、水磨、风扇车、指南车、三脚耧、水运浑象仪、地动仪、造纸术等发明创造,成为推动汉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
根据《唐六典·少府监》记载,隋唐时期官府已经建立了工匠培训制度,规定官府工匠要接受严格的专业技术培训,匠作制度与技艺已日趋完备,在纺织、陶瓷、建筑、造船、矿冶和金属工艺方面都得到长足的发展。宋元时期各种手工业分工更细,规模更大,宋少府监辖各院中仅文思院就领三十二作。不少有工匠经验的学者对生产与制作实践中积累的经验知识进行了系统的总结,赋予工匠经验一定的理论高度。宋代李诫的《营造法式》、韩公廉先的《九章勾股测验浑天书》、苏颂主编的《新仪象法要》,元代薛景石的《梓人遗制》,表明宋元时期的科学理论和实用技术均进入高度发展的阶段。明代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对民营手工业技术进行全面总结,几乎涉及当时所有的农业和手工业部门,反映了中国传统工艺技术所取得的成就,成为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工艺技术著作。该书被译成日、德、英等多种文字,受到各国学者的重视,被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在资本主义萌芽的明清时期,官营手工业依然占居着重要地位。
春秋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手工业分工的细化,汉代官府除了对特定的手工业如盐业、铸钱、冶铁等实施掌控外,普通手工艺则由民间自行发展、传承,官府对工匠的束缚有所减弱[1],官营的百工之外出现了民营和个体工匠,民间工匠在日用器物生产方面取得较大发展。唐代出现了民间制作工艺组织的手工业行会,民间手工业行会和朝廷的专业培训对促进手工艺的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宋元时期手工业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进入繁荣期,到了明清两代,商品经济空前发展,民营手工业继续得到了长足发展,民间手工业行会也日趋成熟和完善。各种能工巧匠作为社会中掌握专门技艺的“能人”,成为人们羡慕、推崇的榜样,所谓“家有良田万顷,不如薄技在身”。通过拜师学艺掌握一技之长,是很多年轻人向往的事业。工匠行业被视为社会上正当的谋生方式与出路,民间拜师收徒之风盛行。在民间工艺的发展过程中,从选徒、拜师、传艺到出师,各行业都有一整套程序、规矩和仪式,逐渐形成了一套套严格的师承制度,并尊炎、黄、尧、舜等“英雄祖先”(圣人)为始祖,行业师承变得神圣化。春秋时期的墨翟就是制作器具的工匠,墨家学派的多数弟子也是来自民间的能工巧匠。另一个春秋时期著名的工匠鲁班,在手工工具和精巧机械方面有众多发明,后世木工等行业匠人尊其为祖师,在民间工匠中享有崇高的声誉,对传统手工业中产生久远的影响。官方的匠作制度和民间师承制度的发展,行业及师承的制度化,是传统工匠精神传承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工匠精神是优秀传统文化的支撑力量
工匠精神是职业精神、职业操守和职业追求的统一,是工艺、技能、技巧等技术要素和职业道德情感的结合,表现为一种精益求精的专业态度、诚实守信的职业伦理、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涵盖了技术、伦理和情意(职业爱好和理想)等内容。“匠者,身怀绝技之士也;匠艺,精雕细琢,巧夺天工;匠心,灵巧独运,创设万物;匠志,毅坚不屈,乐而为之;匠德,怀天下,自古为人颂。”《隋·匠篇》这段话可以视为传统工匠精神最为精要的概括。
“中国传统的‘技术工艺’特征:(1)贯彻‘天人合一’的宇宙观。(2)融汇哲理之‘无形’与实践之‘有形’。……(6)具备操作的工具性。”[2]22传统工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表现形态,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其中表现出来的中华民族的工匠文化和工匠精神,也是我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是不可或缺的建构性力量。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很多是源于传统工艺的实践,庄子以“庖丁解牛”说养生之道,就是从庖丁“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升华而来。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往往由“技”而升华为“道”,“中国古代的设计思想、技术思想是和古代的哲学思想融汇一体的”[3],因而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具有很强的实用特性和现实指导意义。对实用技术的工具性表述,又使传统工艺之“术”具备“技”与“道”合二为一的“工具理性”性质,并从中国古代传统思想这一价值理性获取精神动力,并在其价值理性建构的理想鼓舞、引领支持下不断地实现对现实世界的改变和超越,于是工具理性又成为价值理性的现实支撑。因此,作为价值理性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和作为工具理性的传统工艺都统一于古代的社会实践之中。
工匠精神凝聚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创造力,表现了中华文明独特的气质风貌,是人类文明精神价值的主要表征。《尚书·大禹谟》记载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治国理念与传统工匠对各种职业的执着专一、认真敬业的追求是一脉相承的。传统工艺要求技术运用要与自然环境、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相协调相统一,表现了“天人合一”的执业理念。《尚书·皋陶谟》:“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意指天的职司由人代替执行。“工”字中加一横成为“王”,也暗含“天地人”相通之像。甲骨文中“工”“巫”形似,均为两手持工具祝祷神灵。许慎《说文解字》:“巫,祝也……与工同意”,古代的“巫”通常代王与天沟通,具有与天沟通的能力,负责与神交流,很多民族志都有巫王同体甚至神巫王同体的记载,殷商时期就有王充当巫师与天沟通[2]19,体现了“天人合一”的理念。明朝宋应星所著《天工开物》的“天工”就是借指人遵循自然规律、与自然协同的行为,“开物”是人类根据生存需要所进行的各种工作,工匠所为是自然与人文的合作与协作,是“天人合一”的产物。《周礼·考工记》提出“天有时,地有气,工有巧、材有美,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就是传统工艺主张主客体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的天、地、人、物融合为一的思想,与《中庸》的“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都是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的重要内容。可见传统工艺深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这种思想影响且融入到传统工匠精神之中,成为传统文化的支撑力量。
二、工匠精神是新时代社会核心价值重要精神构成
(一)工匠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建构性力量
传统工艺是我们中华民族生产生活方式、民族历史和社会环境的产物,留传下来的遗产不仅仅是物化的工艺品和文字的载述,还有通过集体记忆的构建而激活的心灵需求。其所蕴涵的工匠精神凝聚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发展经验及生存智慧,使中华文化的价值在多元化的世界中得以展示和存续,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独特标识。传统工艺世代塑造并延续中化民族一脉相承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形成特有的文化传承和群体意识,是中华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的“活”的体现,具有传承和凝聚民族精神的重要作用。它们既是维系民族存在发展的生命动力和精神依托,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传统工艺及其工匠精神的活态传承在促进本土文化的传承与繁荣的同时,也促进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和世界文明的繁荣与可持续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建构性力量,也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家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是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当代传承和发展,工匠精神作为工具理性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理性相辅相成、相依相生,其核心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追求是一致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建构性力量。从国家层面看,传统工艺是历代生产力发展的标志,中国古代工匠以辛勤的劳动、高度的智慧和精湛的技艺,为社会发展创造了丰厚的物质财富,是推动国家富强的重要力量。传统工艺追求“天人合一”,强调技术运用要与自然环境、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协调统一,主张主客体的统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种天、地、人、物融合为一的思想,体现为当今社会主义富强文明和谐的核心价值追求。从社会层面看,工匠精神强调遵循行规、师承制度、技术规范,孟子进而引申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映射出工匠行业对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精神的追求。《周礼》的“惟王建国,辨方正位”,郑玄评《考工记》“匠人建国”“匠人营国”,表现出国家工匠的独特定位,《诗经》中“如切如磋,如琢如磨”似的敬业精神,《吕氏春秋·贵信》“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染色不贞”的诚信警戒。西周已经形成的敬业乐群的价值观念,正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全面体现。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引领工匠精神的创新发展
工匠精神的传承与创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工匠精神既是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精神来源。人类进入工业时代,机器逐渐成为批量化、规模化生产的核心主体,中国社会生产生活方式随着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传统工艺逐渐消失,传统工艺形式大多已被现代化生产工序取代,不再作为社会主要生产方式而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生存环境日益严峻。“工厂模式”培养出的也不再是传统的能工巧匠,而是现代高效的技术工人。一体化与多样化、大众化与个性化的矛盾随着大机器生产发展也愈显突出,从个性化定制到柔性化生产,后工业时代的症候及其审美走向,都亟需以人为本的工匠精神的回归,振兴传统工艺已经上升为国家的大政方针。
“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4]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与当今时代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根据当今时代的价值追求和审美取向,对传统工艺、工匠精神予以创造性转化,改造成现代仍有借鉴价值的表现形式,并赋予新的时代内容和现代形式,激活其生命力,创新工匠精神,促进现代工匠精神的创造性转换和创新性发展,形成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新的支撑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辩证统一的,现实的社会进程是传统文化自我更新的辩证否定环节。传统为现代化进程提供文化支撑力,现代化进程则为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现实内涵和力量。”[5]
三、建构职业教育中的非遗教育传承实践体系
随着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大量传统工艺由于失去生存的土壤而消失,众多民间非遗面临传承人老去而后继无人、人死艺绝的处境,传统工艺及工匠精神亟需职业教育的支撑和培植,融入新时代内容加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建构职业教育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实践体系,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工艺,弘扬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保障。
(一)职业教育中的非遗教育传承的政策体系
近年来,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在全国各地高校和中小学风生水起,职业教育更是奋力争先。2013年5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公布了首批100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并联合下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工作的意见》,对职业院校传承、创新民族文化展开全面部署,重点推动民族文化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改革,服务相关民族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促进民族地区专业设置调整与优化[6]。当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强调:“结合片区民族地区的发展需要和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将民族文化、民族技艺传承创新纳入职业教育体系。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强调要实行行政问责制,建立健全评估机制[7]。2014年,教育部印发《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展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4]。
2015年7月,《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开设专题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条件的院校要开设传统技艺等必修课,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8]。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2016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提出对传统(民族)技艺等紧缺专业,建立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组织具有绝技的技能名师、兼职教师领衔开展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等[9]。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出建立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加强传统工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理论、技术研究,鼓励传统工艺品生产,促进社会普及教育,全面振兴传统工艺[10]。
从近年来相关职业教育体系的传统文化教育政策梳理情况看,政府职能部门对传统文化、传统工艺的教育传承是非常重视的。从宏观布局到教育管理的各个环节内容,从外部社会环境的调适到学校内部的校园文化建设,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的引导,到课程建设、教材编制、师资培训、实训方案、研究培训平台、资金配置及监督评价机制等均有部署,这些政策文本构成了职教系统非遗教育传承政策引导性理论架构。随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潮,各地引进校园的非遗项目可谓众彩纷呈,但真实情况并不乐观。不少学校传统工艺进校园往往流于形式,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就是应景作秀,成为校园文化特色的噱头,优秀传统文化变成特色办学“碗面上漂浮的油花”。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首要原因是很多人对传统工艺等非遗价值认识不清,缺乏非遗教育传承的外生环境和内生环境,非遗教育传承的环境没有得到相应改善。其次是相关政策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内生动力,监督实施的外界压力微弱,不足以推动项目实施。再次就是师资稀缺,教材难觅,技艺羞惭而拜师无门。只有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职教非遗教育传承实践体系,落实从教育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教材编制,到师资培训、实训方案、研究基地、培训平台等一整套的实施体系,实行资金配置和监督评价制度化,并由政策的柔性引导转向教育立法、地方立法、绩效考核的硬性指标,才能有效地推进传统工艺教育传承的发展和工匠精神的弘扬。
(二)建构职业教育的非遗教育传承实践体系
“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内容的系统性、整体性还明显不足,重知识讲授、轻精神内涵阐释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课程和教材体系有待完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合力有待加强等,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4]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进职教传统工艺传承,只有政策理论引导是不够的,搭建系列管理监督、师资培训、教学研究及实践实训平台,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教育传承实践体系,落实工匠精神校园文化建设是关键。
1.建立系统的传承传统工艺,弘扬工匠精神教育平台
教学管理平台建设。建立传统工艺传承的教学管理、监督、评价、激励系列管理制度,把项目传承、劳动教育、企业实训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相关专业课程体系,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开发与教材组织、课程目标设定、课程实施及质量监控标准上着力,健全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把评估结果作为经费分配、考核奖励、宣传表彰的依据。
教育实训平台建设。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改革一元化职教办学模式,构筑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育人平台[11]。通过工艺作坊、大师工作室、民间艺术工作站等多种形式建立相关传承项目的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和学员培训基地,创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以名师先辈的言传身教,让传统技艺与工匠精神薪火相传。通过校企合作、校企共建、技能竞赛多种形式强化人才培养。对接企业行业规范建章立制,夯实校企双主体的办学格局,充分利用校企资源,培育“工匠精神”。
师资培训平台建设。推进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以校本培训、外派研修、入企锻炼、拜师学艺等途径培养师资力量。通过聘请工艺大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与相关专业教师及项目研究人员,组建专业教学、培训专家团队,参与教学及师资培训,搭建地方非遗项目研究平台,培育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开发地方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编写教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派出青年专业教师拜工艺大师、非遗传承人为师跟岗访学,向民间艺人学习,掌握相关传统工艺技能技艺,形成“双向进入”师资培训模式。加强民间工艺的理论建设和研究,推进课程开发、课堂改革,以技能技术主导课堂,建构职教教师的学习、教学、反思、研究、创新这一自我成长和发展的基本方式,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技能。激发教师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涅槃,最终实现教师从传统的教书匠向反思、创新、发展的新型教师的转变。
研究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地方职业院校的地缘优势,联系有实力的高校建立协同创新项目,开展本土传统工艺项目理论研究和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为地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地方传统文化研究平台建设,培育特色项目基地,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促进职教非遗教育传承的可持续发展。
2.以工匠精神塑造职教精神,建设校园文化
工匠精神是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有巧夺天工、灵巧造物的专业技艺,敬业守信的操守,还要有精益求精,“怀天下”“乐而为之”的人文情怀。职教工作要把工匠精神、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位,融入学校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及校本特色文化建设中去,贯穿职教工作学校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细化为学生核心素养体系和教学质量标准,表现为师生的学习工作状态、思维方式、行为习惯、价值取向和生活态度,使工匠精神行为化,培育匠心艺魂,锻造学校精神。学校要积极开展企业文化进校园、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使“校园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工业文化”对接,引进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企业文化,以工匠精神涵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品质追求、岗位责任和人文情怀,引领和激发职业教育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