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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路径研究

2020-03-16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8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产业化制造业

(天津农学院 人文学院,天津 30038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先进制造业规模化发展需要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需要建设创新平台。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集聚各种创新资源,为先进制造业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支持。

美国先进制造业创新研究所通过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实现科技成果研发与产业化一体化,借助联邦政府的财政支持,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了美国先进制造业发展。本研究借鉴美国创新研究所的探索实践,探索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组织建设路径,揭示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的规律。

一、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现状

我国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起步较早,各类平台组织发挥了创新载体作用。但这些平台组织彼此孤立、资源分散,没有形成“技术创造—扩散—商业化—产业化”产业链的有机衔接,难以适应网络化协同创新的新趋势和新要求。为把“像散落的珍珠一样的创新力量串成美丽的项链”,201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计划到2020年,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设约15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一)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现了传统平台载体的转型升级

第一,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改变了孤立创新平台传统的创新组织建设模式和运用机制,实现了创新模式和创新流程的变革。创新载体从单个企业单打独斗向跨领域多主体的协同创新转变,创新模式由单一技术创新向科学技术与商业模式一体化创新转变,创新流程从线性链式向协同并行转变。

第二,先进制造创新中心建设弥补创新链条,形成跨界协同创新生态。创新中心聚力前沿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中试、熟化和产业化,沟通产业技术需求和技术成果供给,形成协同创新生态体系。

第三,新型创新平台集聚分散的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力。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整合了技术、人才、装备、资本等创新资源要素,形成跨界跨行业的合作创新组织和创新力量,促进了创新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先进制造业创新服务平台发挥了多种功能

先进制造业创新服务平台集技术服务与公共服务职能于一体,发挥了多功能平台的作用。如开展技术标准研制、试验、产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知识产权协同运用、项目评价、人才培训及交流服务以及金融服务等。这些制造创新公共服务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技术成果从实验室产品到产业化之间的“死亡之谷”,促进了制造业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如中关村民营科技企业家协会依托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天合科技成果大数据云平台,搭建一个聚焦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服务、集成服务、专业服务的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市场化服务平台。协会通过整合中关村开放实验室资源,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和检测服务平台,为区域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服务。

(三)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了两化融合

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离不开新一代信息技术如智能制造技术、自动化生产技术等的支持,平台建成运营后,反过来又会促进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业的融合。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市制定了相应的行动计划,以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两化融合技术提高了制造企业的运营效率。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制造2025》计划实施以来,47%的大企业搭建了运营协同创新平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运营成本平均下降了8.8%,经营利润平均增长了6.9%。

(四)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提高了政府服务企业效率

2015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制造2025》发展计划,在其推动下,我国目前已成立了2个国家级创新中心、19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如北京、江苏等)。源于平台组织的公共特性,各级政府成为制造创新平台建设的推动力量。鉴于平台组织的开放性、共享性和多功能性,政府服务制造企业的方式从传统的点上扶持转到建设创新平台,通过搭建不同类型的组织共享载体,提高了政府服务企业的效率。如先进制造业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政府为入驻平台的市场主体提供个性化和集中化服务,提高了政府服务企业的效率。

二、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难以识别和形成共同利益,实体型制造创新平台组建困难

平台参与者之间应明确职责分工和收益分配。共同利益是创新平台组建的基础,平台参与者只有识别共同利益,才能产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优势互补的创新力量。但现实中,由于创新风险和金融风险的存在,潜在的参与者在综合评估风险、成本和收益后,倾向于选择低风险的租赁性服务模式,如实验室的租赁、提供即时结算的检测检验服务等。部分潜在参与者看重显性收益而忽视隐性利益,没有深入挖掘潜在的共同利益,也降低了参与动力,影响平台的规模和作用。

(二)缺乏初始投资,潜在参与者难以形成收益预期

制造业创新平台具有收益外溢性,亦具有正向外部性。平台要产生收益,需要一定规模的初始投资,当产生显性收益或收益预期时,才会吸引社会资本注入。美国联邦政府在前2~3年内向每个制造创新所注资7000万美元,5~7年后,创新所通过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产生造血功能,开展营利活动。我国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投向了创新型企业,创新平台组织获益不多。平台组织缺乏沉淀资金来源,难以承担融资风险,难以形成明确的具有吸引力的收益预期。国家创新政策应调整投资方向,从生产企业导向向创新平台导向转变。

(三)网络化联盟替代创新中心,制造业平台出现“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趋向

调查发现,长期稳定的制造业平台组织对潜在参与者吸引力不足,而诸如网络化联盟等松散型组织被广泛接受。制造业平台建设出现“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倾向。这主要源于潜在参与者看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利益。以项目为纽带的联盟更具有灵活性和可选择性,项目参与者获得各自收益后即行退出。但制造业技术创新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累积过程,需要组建稳定的创新平台组织,松散型联盟不利于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一系列创新活动的开展。快餐式的联盟难以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参与者的积极性不高。

(四)转化和产业化服务平台建设滞后,技术成果难以商业化

科技成果产业化或商业化的过程中存在市场失灵,较高的技术风险、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阻隔了民营资本的参与。当前我国政府主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科技成果产业化率处于较低水平。如高校发明专利转化率为13.5%、科研院所为28.2%、企业为67.5%,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许多技术发明被束之高阁。这就凸显了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平台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事实证明,行政主导的技术转化推广体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而需要政府干预的制造业创新平台组织(如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机构、市场评估机构、投融资咨询机构和企业信用评价机构等)和制造业创新服务平台组织建设滞后,既导致制造技术成果市场供求错位,降低了成果转化率、转化效率,阻碍先进制造业升级,也导致制造业科技服务供给不足(如缺乏融资担保、质量检测、培训服务、国际交流合作服务等),制约先进制造业的规模化发展。

(五)平台规模小,平台之间缺乏联系

制造创新平台在技术研究与生产之间架起桥梁。各个创新生态系统之间应形成互联互通的创新网络,这样才能提高全国创新效率。我国制造业创新平台组织规模小,平台之间存在行业分割和区域分割,难以形成分工明确、布局科学的创新网络。如各种制造业协会和商会彼此孤立,即使在一个区域内也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由于没有广泛整合各类创新要素和体制内外创新力量,平台的创新潜能和服务潜能没有充分释放,难以发挥平台的资源承载和创新支撑作用。

三、案例分析:美国制造业创新研究所

制造业创新研究所是美国政府为应对新一轮工业革命而搭建的一种新型创新平台。美国制造业向海外转移,导致国内工业空心化。这种产业转移的结果是新技术成果无法商业化,创新能力相应地削弱。为占领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制高点,美国联邦政府把产业界(如大、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学术界(如大学、社区学院、技术机构、国家实验室等)、政府部门(如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等公私部门、盈利和非盈利力量集聚在一起,建立制造业创新研究所,每个创新研究所选择一个战略性前沿领域研究方向,打造枢纽性区域创新共同体[1]。2013年,美国政府提出10年内将在45个州创建45个制造业创新研究所,形成一个覆盖全国的制造业创新网络。

(一)创新研究所的建设目标

创新研究所建立的目标是旨在解决美国联邦研发投入和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内制造技术不对等的矛盾。创新研究所的具体目标是开发、推广和商业化制造技术,形成适合大规模生产的新产品和新工艺,减少技术成果商业化的成本和风险,并为国内制造业培训各种技能人才和技术工人。联邦政府资助创新研究所建设的目的是解决国内基础研究与规模化生产之间的矛盾,重振美国制造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力求在新一轮的产业技术革命中占领高端制造业的制高点。

(二)创新研究所资金来源

美国联邦政府资助每个制造业创新研究所7000万美元以上,非联邦政府及其他机构以超过1∶1的比率配套资金。创新研究所初期(两三年内)以联邦政府投资为主,初期政府投入占到政府全部投入的一半以上(第一年为15%、第二年和第三年分别为20%),从第4年开始政府投入逐年减少,相应地逐渐增加非联邦政府及其他部门的投入,5~7年后,联邦政府投入逐步取消,创新研究所依托自身技术和专业知识来多渠道地获得经费来源,通过收取会员费、有偿服务、产品试制、各类奖励和捐助等方式获得自营收入,逐步实现自负盈亏[2]。

(三)创新研究所组织结构

创新研究所由公私部门联合组成。创新研究所是一个独立运行的非营利性组织。该组织成立独立的董事会,其由核心企业、高校等负责人组成,董事长一般由核心企业领导人担任。创新研究所是一个产业界、大学和政府机构合作组成的区域制造业创新中心[3]。创新研究所成立后,不断吸纳来自大企业和小企业、大学、社区学院、经济开发组织、联邦实验室和政府机构的新成员加入,形成可持续创新生态。

(四)建设多功能创新研究所

创新研究所的核心功能是通过开发新兴技术、培训技能劳动力、探索成熟的商业模式,使先进制造技术向高工艺化、可规模化和高效率的国内制造能力转化,并通过创新网络把每个创新所的经验教训输送到全国。其一,向美国制造商(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工艺成熟的成套生产设备和资本密集型基础设施。包括创新研究所自主研发的新技术、新型设备和技术专家,以降低企业新技术开发、推广的技术风险。其二,为制造企业培训劳动力,使之掌握最先进的制造方法和技术工艺。其三,集聚公私部门的知识要素和创新力量,形成稳定的先进制造业创新生态系统。

(五)美国制造业创新研究所的启示

技术成果商业化受技术、金融和市场等多重风险约束。无论是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还是“中国制造2025”国家示范区建设,都离不开一个平台组织。美国从工业空心化到再工业化发展表明,联邦政府充分认识到制造业技术研发、成果推广和产业化、规模化是一个各环节不可或缺的整体,制造技术创新与制造产业相互依赖,相互促进。这也表明,美国以往的技术创新政策没有聚焦创新资源要素整合,导致财政资金分散,创新绩效下降。美国制造业创新研究所的实践可以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提供借鉴。

第一,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平台建设的启动作用。美国联邦政府改变分散的创新投入方式,集中支持创新共同体建设,建成全国制造创新网络。我国财政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创新企业,而对创新平台支持不足。平台组织建设前期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需要政府先行投入启动资金,才能形成预期收益,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形成自主运行的创新生态系统。

第二,加强技术成果产业化平台建设。由于较高的技术风险和融资风险,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从新技术到可规模化生产产品需要政府干预。而我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依靠的是行政力量,尚未形成成果市场化转化机制。美国政府在技术商业化领域有为而不越位,既发挥了投资催化和监督管理职责,又没有替代市场主体。我国应调整政府创新管理职能,搭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充分发挥国有部门的创新实力和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形成制造业创新共同体。

第三,合理布局先进制造创新网络。“中国制造2025”计划实施可借鉴美国经验,树立全国一盘棋意识,加强制造业全国布局规划,构建全国创新生态系统网络,防止重复建设和无序发展。国家可根据“中国制造2025”计划具体规划国家级先进制造创新中心的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相互支持的创新生态网络。在国家级创新平台网络带动下,各省市构建本域内的先进制造业创新中心或其他创新平台。

四、加快先进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对策建议

(一)调整财政投资方向,支持构建区域性制造业综合创新中心网络

第一,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东中西和东北地区产业特点重新规划布局区域性制造业综合创新中心,力争每个省份建设一个制造业综合创新中心,每个创新中心根据本区域制造业升级需求选择一个战略性前沿研究领域,开展该领域的共性技术和通用技术研发、技术中试和产业化、技能人才培育和行业标准制定等。

第二,整合中央和省市各类财政资金和产业基金,优先支持制造业综合创新中心建设。创新中心建设3~5年的初始投入由财政资金拨付,带动吸纳社会资金参与运营。政府可采取加快设备折旧和永久性税收减免等措施,支持创新中心科技研发和产业化活动。

第三,加强区域制造业综合创新中心组织管理。创新中心由央企和国有企业、大中小民营企业和初创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中央和省市政府、社会组织构成,由一个牵头单位(央企、国企或一流高校)负责运营管理。创新中心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独立运行。中央和省市政府承担出资责任和监督责任,财政支持建设期结束,创新中心独立运营后,通过向社会提供成套设备、技术咨询、技能劳动力培训、技术工艺服务等获得收入,各参与者根据贡献获得相应的收益。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新中心审批、监督创新中心研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评估创新中心绩效。

(二)整合区域科技创新资源,构建先进制造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

第一,建立先进制造创新微中心。依托大企业或产业园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建立先进制造业创新微中心,探索“科技创新+企业孵化+产业化”三位一体的创新模式。

第二,搭建先进制造区域合作创新促进中心。借鉴先进制造产业园区建设经验,以特大城市高技术产业生产性研发、制造环节和配套产业疏解为契机,建设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产业区域合作创新促进中心。

第三,构建先进制造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将高校研究生(专业硕士)培养与先进制造研发成果转化相结合,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发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协会整合研究院所、研发中心、产业创新联盟、技术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建立区域先进制造业合作创新联盟。

(三)加快培育平台型企业,深入推进先进制造示范区建设

在区域性制造业综合创新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等建设国家先进制造示范区。重点支持建设平台型企业,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平台型企业,与大中小企业、初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建立创新联盟,开展协同创新[4]。以各地区平台型企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制造企业为主导,探索能够充分发挥本区域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的制造业转型升级模式。如传统制造业的智能化升级、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制造业培育等。

(四)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促进高新技术制造业的形成

第一,建立技术成果中试熟化平台。美国创新研究所自行开展技术成果的中试熟化,直接出售成熟的成套设备和技术服务。我国技术成果中试熟化多数是科技创新企业自行完成,尚未形成独立的产业平台,制造技术研发“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后,应代之为整合集聚中试资源的各类平台形成的平台网络。与联盟不同,平台网络是以专业化职能为中心,整合众多具有互补性的平台企业形成相对稳定的网络系统。

第二,建设技术转移转化推广服务平台。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机构为源头、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为纽带、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新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整合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中心、国际先进技术承接扩散地和国际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立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平台网络。

第三,加强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在协会主导下,整合散布在各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以及各类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研究中心的检验检测资源,形成专业化检验检测平台网络。

第四,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组织建设。如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大力开展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市场评估、投融资咨询、企业信用评价、人才培训等社会化服务;建立科技成果数据库、企业技术需求目录和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市场化服务平台,促进科技与市场双向转化;建设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平台,创新融资模式,开展产融结合,为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提供融资服务。

(五)改革薪酬制度和住房制度,营造富有竞争力的海外高端人才吸纳环境

第一,一线城市政府应建立高层次海外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住房条件达到国内中高水平。公共住房建设应符合海外人才的审美标准和居住习惯,建构优美的居住环境,配套建设完善的生活设施、高端教育和医疗服务机构,为海外高端人才提供优质的生活条件。

第二,改革高层次海外回国人才薪酬制度,按照贡献而非资格向领军归国人才发放薪酬和社会保险等,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和其他社会公共服务,如子女教育、家属工作和社会保险等。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成果转化收入应纳税额核算比率,提高科技人员成果产业化所得。

第三,根据“中国制造2025”计划对海外人才的需求结构,改革签证和绿卡制度。针对制造技术创新急需的科学技术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简化工作签证程序,放宽永久居留签证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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