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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类型学院的运行困境与发展对策
——基于W学院发展历程的考察

2020-03-16褚照锋陈廷柱

高校教育管理 2020年1期
关键词:学系资源分配院系

褚照锋, 陈廷柱

(华中科技大学 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长期以来,我国大学院系存在学科结构不合理、院系设置数量过多等突出问题,这不利于推动跨学科研究、培养创新型人才、提升大学内部治理能力。在强调“以学科为基础”的“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在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进程中,减少院系数量、优化学科结构、激发基层院系组织办学活力的呼声不断高涨。目前,学界关于院系设置及治理改革的研究主要基于应然逻辑,普遍认为规范学院设置标准、拓宽学院学科容量是未来院系变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实践中,我国大学内部客观存在的、一种学科跨度比较大的多学科类型学院符合这一改革方向,考察该类型学院的实际运行状况有助于理性审视这一改革方向。基于此,本研究以H大学多学科类型的W学院为例,借助组织社会学中新制度学派的分析逻辑,剖析该类型学院的组织变迁与运行困境,希冀为我国多学科类型学院的发展及其院系调整改革提供一定借鉴。

一、 研究设计与分析逻辑

(一) 研究设计

本研究将多学科类型学院界定为内部涵盖3个及以上一级学科的学院。本研究考虑到大学群体间存在互相模仿且向高水平大学看齐的组织现象,而“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我国高水平大学的代表,其内部学院的学科布局与设置调整是其他高校参考的重要对象,故将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多学科类型学院作为调查总体。根据本研究的统计,除较为特殊的军事类高校国防科技大学外,截至2019年5月底,我国41所入选“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共设置学院1 034个(不包含医学门类下设置的学院),其中多学科类型学院有183个,占比17.70%。因此,本研究从183个多学科类型学院中随机抽取H大学的W学院为研究案例,对该学院开展个案考察。

H大学是国内一所知名的工科大学,W学院是其下设的一个多学科类型学院,曾一度涵盖文学、历史学、法学、哲学门类下的多个一级学科。2018年8—11月,本研究围绕W学院内部学系整合分化、院系职责权限、学科发展情况,通过查阅校史、年鉴、文件、档案等途径搜集了相关资料。同时,本研究访谈了W学院不同发展阶段的9名院系领导(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访谈2名,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访谈7名,平均访谈时长为73分钟),获取了可靠的一手资料。

(二) 组织社会学新制度学派的分析逻辑

组织社会学新制度学派的分析逻辑比较重视组织与环境的关系,并将环境分为制度环境和技术环境。关于制度的内涵,该学派的代表性人物斯科特(W. Richard Scott)认为:制度以规制、规范和文化认知信念为基础要素,还包括这些要素所构建起来的、稳定持久的社会结构[1]。制度环境主要指向合法性机制,所谓合法性机制是指制度环境约束下一种驱动组织采取相应行动的观念力量[2]75。合法性机制通过强意义和弱意义两个层面发挥作用,前者意味着组织行为与形式是制度塑造的,组织或个人本身并没有自主选择性;后者意味着制度通过影响资源分配或激励的方式进而影响人的行为,诱使或迫使组织去接受社会上认可的做法和形式[2]78。技术环境指向效率机制,主要从技术的角度看待组织的运行,包括组织外部的资源与市场、组织内部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技术系统等[3]。可以说,组织在创建、发展、完善、变革的不同阶段始终在效率机制和合法性机制之间寻找相对最佳的统筹地带。该学派比较侧重制度化的组织分析,认为组织是高度制度化的产物,在制度环境的约束下组织往往采取诸多具有仪式性的举措,以提升组织生存的合法性,争取更多获得资源的机会与渠道[4]。组织为了生存会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与所处制度环境相适应的、可行的发展策略,同类组织间经常会出现组织同形现象,即组织群体在结构、行为、运行等方面趋向一致的现象。该学派的开创者迪马吉奥(Paul J. DiMaggio)和鲍威尔(Walter W. Powell)深入剖析了组织同形现象,并进一步从制度角度区分了强制性、模仿性和规范性3种组织同形现象,认为其分别与组织面临的制度规则、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专业化的行业规范密切相关[5]。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改变前期苏联影响下专业划分过窄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内部的管理效率、促进学科结构的优化创新,我国大学内部开始兴建学院。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大学内部整体上逐渐建立起学校、学院、学系三级建制和校院两级管理的运行机制。所谓校院两级管理是指高校按照一定的目标和原则,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6]。这是目前我国大学内部学院运行普遍所处的制度环境。事实上,大学在组建学院初期曾依据学科门类或学科群组建了一批多学科类型学院,理论上这符合学科发展的应然逻辑和学院制的基本特征。然而,面对高校内部以学院为单位的资源分配和权力配置逻辑,该类型学院内部的学系很多选择走上分化、独立建设学院的道路,最终使我国大学内部呈现出单一学科类型学院占主体的总体格局。这一组织同形现象的出现主要与单一学科类型学院有助于在管理和资源分配上获得合法性有关,这样有助于提升学科生存和发展的空间。W学院从整合到分化的发展历程正是这一现象的典型代表。

二、 W学院的组织变迁:从整合到分化

H大学是院系调整时期组建而成的一所工科大学,改革开放以来率先提出建设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战略,开始大力发展文科。由于后发的人文与社会学科实力比较弱,H大学最初选择将多个学科放在一起组建了W学院。但后来各学科为了谋求进一步发展,应用性相对较强的社会学科所在学系率先分化,纷纷独立设置学院,人文学科的学系经过奋力挣扎最终也达到了分化的目的。

(一) 学科起步阶段的权宜之计:多学科类型学院的出现

H大学与院系调整时期形成的其他工科大学一样,其文科力量主要集中在当时设置的社会科学部,该学部主要负责全校的思政教学工作。以此为基础,20世纪80年代中期H大学先后创建了中文、经济、社会等文科学系,同时社会科学部更名为社会科学系(1)相关档案资料和访谈证实,H大学于1985年成立社会科学系,该系于1991年4月更名为政治教育系,于1994年1月更名为政治与法律系(主要因为新成立法学教研室),于2001年再次更名为政治教育系(主要因为法学教研室分离并筹建法学院)。。受特殊历史背景的影响,H大学于20世纪90年代初组建了虚体的人文学部,其负责全校所有文科系所的党政工作,但各系所实际上仍作为处级单位独立运行。当时,文科发展共同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引进教师困难,师资严重不足;另一方面是在学校层面缺少话语权,不利于争取资源。

该时期,文科各系所负责人集体协商决定通过组建学院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采取这一策略的合法性依据为以下几点。第一,国家政策开始重视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家相继颁布了《关于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深化领导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虽然当时改革集中在人事、分配、住房、医疗等方面,但是作为在高校占主体地位的学科组织,院系也随之作出一定调整。第二,当时全国不少高校兴起了一股建设学院的热潮[7],相对成功的先行者为其提供了外部参照。第三,学校确立建设综合性大学的发展战略,当时刚上任的校领导明确表示要高度重视文科的建设发展。组建学院是当时内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产物。

于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H大学撤销人文学部,正式组建实体建制的W学院,下设中文、新闻、社会、政法4个学系,紧接着又组建了哲学系、艺术系和历史研究所。事实证明,组建学院带动了相关学科的快速发展。首先,学院体量增大,师资规模超过120人,W学院代表着多个文科学科,这提升了学院领导向学校争取资源的话语权。其次,在某些学科领域组建学院是重视相关学科发展的重要标志,W学院的组建对外折射出一所工科大学重视文科发展的办学理念,这增强了对文科师资的吸引力。这一时期各个学系均成功引进学科带头人和一批博士,学术梯队基本形成,迎来了H大学文科发展史上的黄金期。但是,W学院的组建实质上是在H大学文科发展起步阶段各学系实力偏弱而采取的“抱团取暖”的权宜之计,这也就意味着学院内部潜藏着组织分化的离散力。

(二) 学科发展阶段的生存选择:学系分化,独立建院

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必然增加对资源的需求,而W学院作为一个单位从学校层面被分配到的资源不能满足各学系发展的需要,导致学院内部面临协调困境,前期短暂的包容氛围被打破。随之,各学系先后选择分化,独立建院以获取更多资源。W学院先后经历了4次分化,但其背后的直接动力有所差异。第一次分化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末,主要涉及新闻学系、社会学系和艺术学系。新闻学系独立设置学院主要源于新闻学科的社会需求度高,尤其是当时该学科在在职培训的创收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学系独立建制运行与其引进了高层次人才团队有关;艺术学系被撤销主要源于相关专业被调整,部分师资力量并入一个工学学院下的工业设计专业。第二次分化发生在世纪之交,在该阶段,政法学系分化并参与组建公共管理学院和法学院。这次学系分化建院与H大学经历合并、调整全校的学科布局密切相关。当时,伴随着我国大学兴起的合并浪潮,高校内部也进行了“新一轮的院系调整”,引起了一股建设学院的热潮,组建学院是当时的主要特征之一[8]。第三次分化发生在21世纪初,在该阶段,政法学系余下部分分化并独立建院。这主要与国家学科目录变动有关,即2005年国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增设为一级学科[9]。至此,W学院分化成为由文、史、哲3个传统文科学科组成的学院,这一学科布局持续了十余年。随着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实施,W学院迎来了第四次分化,前期未成功分化的哲学系目前单独建院的论证程序已经完成。这主要与其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与同类院校相比排名靠前有关。与此同时,随着H大学学位授权点的动态调整,历史学科相应的学位点被撤销,其依托文学自设了二级学科博士点。至此,拥有多个学科的W学院实质上已经完成分化过程,分裂为多个单一学科类型的学院。调研发现,W学院的院系领导对其分化一致持赞成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多学科类型学院与所处的制度环境不兼容,组织生存与学科发展面临合法性危机。各学系选择分化、独立建院的趋同行为是面临制度环境的无奈之举。

三、 W学院的运行困境剖析

截至2019年5月底,除国防科技大学外,本研究统计我国41所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置的1 034个学院(不含医学门类下的学院)发现,50.10% 的学院设置对应一个一级学科,这说明单一学科类型学院已经成为我国高水平大学内部学院设置的主流选择。从实践层面看,这反映出单一学科类型学院的布局契合了学科生存发展的实用合法性逻辑。同时,这也意味着类似W学院的多学科类型学院与现有的制度环境不相适应。本研究通过对W学院的考察发现,其主要面临以下困境。

(一) 学校以学院为单位的资源配置逻辑导致多学科类型学院资源分配受挫

学科发展离不开人、财、物的支撑,其中资源分配中的获得感十分重要,这种获得感一般从与同级组织的资源分配比较中获得。大学内部的资源首先从学校被分配到学院。与其他学院相比,W学院初次分配获得感受挫。紧接着,W学院在内部资源的二次分配中不能满足多个学系的发展需求,学院内部的资源协调问题成为管理中的难点。大学的主体是学科及其构成的院系,沿着这条线索,自上而下以学科组建的学院为参照进行资源分配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在学校职能部门以学院为实体单位统一配置资源的逻辑下,相比于单一学科类型学院,多学科类型学院在资源分配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两位曾担任W学院副院长的领导提道,“研究生招生和职称指标分配(上),其他一个学科门类的学院能够分到的资源却比我们跨3个学科门类的学院还多,并且分到学院的指标(在)3个学系之间很难协调。在此形势下,学院运行经常导致内部不和谐,这种氛围进一步成为学科发展的无形阻力”,“学院涉及多个学科门类,(但)一个学院得到的资源是有限的,这么多学科想要得到比较好的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包括硬件设置、住房条件、办公条件等都会受到限制”。

事实上,这种以学院为单位的资源分配逻辑根源在于我国独具特色的单位体制。单位是我国各种社会组织普遍采取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的基础。单位既是每个公民的身份标识,也是国家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基本手段,并且单位之间具有行政等级关系[10]。在单位体制下,各个社会组织被泛化的行政功能吸纳、统合到一起,理应属于现代组织分工的本体功能被弱化、嵌套在行政功能中,组织的应然属性被异化。能否成为行政管理链条上一个独立建制的单位是获得上级资源分配时相对惟一的合法性渠道,并且单位的行政级别越高,获取的各种资源、利益、机会就越多。单位可以说是再分配体制下的高度制度化组织[11]。我国大学是一种典型的事业单位,其资源获取主要依赖于上级部门。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的依赖性越强,其在组织结构、氛围和行为方面就越相似;一个组织领域与政府机构的交易程度越高,该领域的同构程度就越高[5]。就大学而言,其各机构在设置上与政府机构存在组织同形现象。同形能够方便交流,容易得到认可,增加获取资源的机会,这正是组织适应制度环境、获取合法性的现实策略。

政府对大学的单位管理逻辑已经层层渗透到学校对学院的管理中。学校层面的职能部门拥有资源分配的调控权,这意味着哪个学科能够有效对接学校职能部门,那个学科在资源分配上就相对占据有利地位。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大学内部占主体的学院是单一学科类型学院,甚至是某些优势二级学科组建的学院。这明显是遵循单位体制下的行政管理逻辑,成为行政管理链条上的一环对学科组织而言就显得至关重要。访谈中,W学院的历任领导一致认为:一个学科一旦获得独立建制,资源分配就完全不一样了,学校往往是将一个学院作为一个单位进行资源分配的,尤其是在一些职称评审、重要奖项评选、项目申请的关键指标上。另外,单位体制是一种封闭的组织体制,其特征是行政主导与条块分割,这造成单位之间疆界痕迹明显、身份等级固化,培育的是单位人身份和人的单位意识[12]。在此运行逻辑下,学科组织被异化为一个个孤立的单位,行政属性不断得以强化,这将进一步加剧院系之间的“壁垒效应”。

(二) 学院内部学术权力运行异化,学系之间形成追逐自我利益的“小团体”

学术权力是扎根于学科与专业的权力,其权力主体是从事教学与科研的学术人员,权力客体是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学术权力在结构分布上与行政权力不同,没有等级森严的结构体系,而具有较强的松散性与自主性[13]。并且,学术权力具有异质性,这主要是不同学科规训体系的差异性导致的,即所谓的“隔行如隔山”。另外,学者具有忠于所在学科的内在偏好,所以学术权力的内涵极其宽泛。但事实上,“学术权力究竟何为,并不取决于如何‘界定’它,而是由权力运行的‘实践逻辑’决定的”[14]。院系作为学术人员聚集的地方,是学术权力得以充分发挥的核心地带。学院层面的院系领导和相关委员会是学术权力的主要载体,院系领导的人员构成和委员会的实际运行情况能够反映出学术权力的实践逻辑。

W学院拥有多个学科,为了兼顾学科间的平衡,在学院领导队伍的组建上,长期以来一般是由某学系的知名学者担任院长并兼任其所在学系的系主任,由其他学系的学者担任副院长并兼任其所在学系的系主任,这基本上是默认规则。学院的党政联席会议和教授委员会在人员构成上也注重兼顾各个学科。理论上,这样的权力结构有助于不同学科间开展协商对话。然而,事实上,学院层面的领导会议一旦涉及资源协调往往沦为“分蛋糕的吵架会议”。在需要行使学术权力的相关事务中,如科研考核标准的制定、职称指标的内部分配、学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等,相关委员会的每位参与者作为所在学科的代言人,都极力为所在学科争取资源。学术权力被异化为一种维护所在学科的“小团体”利益的工具。于是,科研考核标准博弈的结果往往出现“就低不就高”的情况,学院内部经常出现拉帮结派的现象,学院层面统筹协调的功能日益弱化甚至丧失。学术权力某种意义上已经异化为获取利益的工具。多数情况下,利益分配的首选策略应遵循平均主义原则,但在涉及学科发展的关键事项上却往往不能如此,此时哪个学科的话语权大,那个学科就占据主导地位。W学院的一位院领导提道:“具体怎么分配资源,一定程度上会考虑学系的规模和科研能力,但资金分配的话主要看谁的话语权大。”学术权力的实践逻辑中,话语权因学术的专深和权威性而具有极大的影响力。谁掌握了这种话语权,谁就拥有了支配资源的权力,从而能够通过干预一系列事件改变其进程,确保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14]。话语权实质上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变体,一般通过学科带头人或行政职位的权威释放出来,且二者经常交织在一起。在学院这个正式的组织管理单位中,拥有领导职位是对资源进行再分配的合法性基础[15]。有学者也指出:高校管理中,拥有一定的行政职务就意味着拥有相应的项目审批权,意味着能够占有更多行政与学术资源[16]。

(三) 校院系三级关系难以理顺,院系治理机制不断波动

近30年来,W学院的内部学系不断分化,且资源分配协调容易受非学术因素的影响,这反映出该学院始终没有也难以形成稳定有效的治理机制。事实上,W学院前后呈现出3种治理方式:初期各学系自发组合建院,形成短暂的集体协商治理方式;中期各学系为谋求发展,不断同学校博弈,形成“院虚系实”的治理方式;后期学校推动综合改革,探索“院实系虚”的治理方式,但改革遭遇困境。

首先,初期的治理方式短暂出现主要源于权威式人物的统筹协调,再加上各个学系师资力量薄弱,且多数教师并非科班出身,学科利益群体尚未形成,于是集体协商治理的氛围得以营造。被访的多位院系领导反复强调,在W学院得以组建、运行并带动相关学科发展方面,时任校长的高度重视和首任院长的统筹安排发挥了关键作用。另外,一个体制性因素是各学系前期都是独立的处级单位,直接整合面临的行政阻力太大,只能选择在后期换届中逐渐取消系主任的行政级别。基于此,初期W学院尝试确立了“人财物放在学系,学院尽量不涉足学系利益”的治理原则,这也奠定了后期学系分化的基调。

其次,中期随着各学系体量的扩充,学科专业利益群体逐渐形成,学院统筹协调学科间的资源分配越来越难。于是,学院与学系共谋向学校争取资源,学院支持学系越过学院直接对接学校职能部门。在这个阶段,未能成功分化的学系经常越级,不断同研究生院、财务处、教务处等学校职能部门直接沟通,以求获取更多的指标资源与管理便利。前后有3位院领导明确表示:曾通过多种途径向校领导建议直接解散W学院,各自独立发展。2005年后,各学系曾实现了在研究生招生、教学安排、师资引进、职称指标等方面直接对接学校职能部门,甚至一度拥有各自的办公公章与财务账号,这种“院虚系实”的治理方式持续了十多年。被访谈的相关领导都认为,这是“学院比较虚,学系比较实”的运行方式。一位参与了这一过程的W学院领导说:“这是我们根据学院客观情况,(通过)多年努力,共同争取到的胜利果实。”实质上,在这种治理方式下,学系在很大程度上等同于系级学院。

周雪光曾指出:基层政府的共谋行为反映了我国政府组织制度环境、组织决策过程、激励机制诸方面的不兼容性及其矛盾[17]。高校基层学术组织的共谋行为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与多学科类型学院运行的不兼容问题。“三级建制、两级管理”的治理模式明显不利于多学科类型学院的运行,校院系关系不顺畅导致多学科类型学院在执行政策时明显感觉到矛盾下移。于是,在不能独立建院的形势下,学院领导层与学系共谋实现实体学系的运行逻辑,以对接学校管理,适应“三级建制、两级管理”的运行机制。可以说,这是“底部沉重”的学术组织面对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环境的一种妥协,学院运行唯有嵌套其中才有助于生存发展。但是,这进一步增加了学校的行政管理成本,久而久之职能部门对这种“特殊待遇”感到不满,这也就意味着学校层面会借助一定时机收回权力。

最后,2012年以来H大学推行学校综合改革,涉及院系的规范管理,明确全校各学院向以学院为实体的管理方式转变。然而,W学院在前期很长一段时间内实际上是以学系为实体运行的,故难以按时有效推行这一改革。相对于其他单一学科类型学院,W学院直到2015年前后借院领导班子换届之际才开始推行该项改革,且遭遇重重困境,多次出现系主任主动辞职的现象。从调研情况看,W学院的相关领导对这一改革方向并不认同。W学院的一位副院长认为:“这种体制改革甚至是一种倒退,正确的方向应该是学校给学系松绑,让各学系可以直面职能部门,各自独立发展,把结构理顺,(而)不能人为制造多个层级,这样就产生体制障碍,必然阻碍学科发展。”伴随着当下哲学系分化建院论证程序的完成,W学院实质上已经不属于多学科类型学院,以院为实体的改革的对象实质上已经演变为单一学科类型学院。W学院不断波动的治理机制充分说明多学科类型学院的运行面临校院系关系不顺畅的制度性问题。多学科类型的学院没有使多个学科间合作的“化学反应”产生,反而增加了资源分配的交易成本,带来了不必要的资源内耗和管理负担。

四、 多学科类型学院发展的对策

本研究通过分析W学院的组织变迁与运行困境发现:面对高校内部以学院为单位配置资源的逻辑,多学科类型学院资源分配受挫且内部难以协调。该类型学院虽符合院系改革调整的应然方向,但实际运行中却遭遇制度困境,其下设的学系反而很多选择走上分化并独立建设学院的道路。这实质上背离了拓宽学院学科跨度的改革方向。要破解困境并推动多学科类型学院的发展,高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其一,在制度设计上,高校可以完善学院治理的整体制度设计,采用多样化的学院治理方式,为多学科类型学院的运行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学院是一个由学科组成的学术组织,这是学院的首要特征。多学科类型学院同其他学院相比在学科分布上存在明显差异,多表现为具有相近属性的学科组合在一起。高校调动学院办学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时,不能忽视学院之间学科结构的不同。因此,高校在整体的学院管理制度上应保持多元性与灵活性,采用多样化的管理方式,为该类型学院的运行提供制度空间。其次,学院是一个行政管理组织,高校统筹管理下学院的有效运行有助于提升高校的内部管理效率,而学校职能部门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纽带作用。针对多学科类型学院,学校层面应引导职能部门转变角色定位,尊重学院的学科结构差异,强化服务学科发展的意识,淡化统一管理的行政逻辑,赋予该类型学院办学自主权。最后,学校可以针对多学科类型学院试行校院系“三级建制、三级管理”制度,这符合多学科类型学院的学科架构。同时,高校还可以引入权力清单制度,并在具体的运行管理中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引导多学科类型学院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另外,这一改革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为我国大学实施实质性的学院制积累改革经验。目前,我国大学的单一学科类型学院主要由原来的学系简单更名、升格而成,严格意义上并不真正具备学院制的内涵,高校内部管理依然停留在校系两级管理阶段。实质上,我国高校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确立的校系两级管理结构至今尚未发生根本性的改变,绝大部分高校所设的多数学院事实上只相当于国外高校的学系[18]。

其二,在资源分配上,高校应改变以学院为单位的资源配置逻辑,构建基层学术组织与学校层面的资源需求对接平台。目前,整体上学校层面的职能部门能够操控学院资源的分配。单一学科类型学院在资源分配时相对能够基于所在学科的需求直接同职能部门沟通,但是,多学科类型学院面对这一资源配置逻辑时却不能有效反映基层学科发展的真实诉求。这样的资源分配逻辑是单位制的运作方式在学科组织上的同构,实际运行中逐渐将学科之间原本隐性的、可跨越的“边界效应”固化为显性的、封闭的“壁垒效应”,从而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影响学科间的资源共享,一定程度上也成为制约我国跨学科机构规模化发展的“瓶颈”[19]。基于此,多学科类型学院可以在学系层面成立学术委员会,所在学系的全体教师共同参与该委员会,集体协商所在学系的资源需求。此外,高校在对多学科类型学院分配涉及学科发展的学术性资源时,如教师引进、职称评审等,应构建学系与学校层面的资源需求对接平台,保障学科发展资源分配的有效性,避免资源分配在学院层面的博弈中被非学术因素裹挟。学院层面的主要职能应为统筹协调院内行政事务,学院在运行中要保持学术事务与行政事务之间的适度分离。

其三,在学科发展上,高校可以利用多学科类型学院的学科优势,打造特色研究领域。面对院系数量过多的现状,部分高校正在推进相关院系整合发展,以优化学科结构,推动跨学科研究。但是,W学院的案例考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院系合并并不必然推动跨学科研究的开展,实质上反而可能会限制学科自身的发展。跨学科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克莱恩(Julie Thompson Klein)曾发出警示,简单的单位合并并不能保证跨学科教学和研究的出现,甚至可能更糟,要警惕强迫性“跨学科”的危险[20]。关于跨学科研究,一方面,其是学科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不断突破原有学科边界的产物,是学科自身高水平发展的聚合体现;另一方面,社会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多学科围绕社会重大需求协同攻关解决,这是其外部驱动力。院系设置与调整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学科发展、资源共享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但是以方便管理的行政逻辑合并院系往往会背离这一目的。多学科类型学院实际上具备开展跨学科研究的学科优势,重要的是高校应如何将其潜在优势转化为现实行动。学校层面、学院层面、学系层面可以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联合制定学科发展的战略规划,结合自身的学科专长和社会重大需求问题,确定主攻的特色研究方向,这有助于在学科发展战略上形成共识。同时,高校可以针对主攻方向设立持续的专项资金支持,以保证学科发展战略能够得以落实。另外,学院可以围绕主攻方向组建具有相关学科背景的师资队伍,推动教师群体之间围绕学科发展的主攻方向产生“聚合效应”,形成利益共同体,打破学科界限,提升学院的内部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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