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背景下排水监测应关注的重点
2020-03-16贾瑞宝
贾瑞宝
(山东省城市供排水水质监测中心,山东济南 250021)
近日,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愈演愈烈,一篇发表于《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的论文[1]引起了广泛关注。该论文完整叙述了美国第一例新冠确诊病例的诊疗过程以及临床表现,对指导患者的治疗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文中有一处报道引发了水务行业的重点反响:研究指出,该患者在住院后的第2 d出现了腹泻和腹部不适,在腹泻的粪便样本中,医生们检测出了新冠病毒的存在(rRT-PCR结果为阳性)[1]。而就在2月1日,深圳卫健委发布消息,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的研究发现,在某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的粪便中,也检测出了2019-nCoV核酸阳性,很有可能提示粪便中有活病毒存在,提醒市民戴口罩的同时,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患者粪便中的冠状病毒“是否会随着城市排水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并进入自然水体?是否会通过老旧建筑排水管道水封失效的地漏等设施随空气释放进入室内?”引发了水务行业的担忧,而且这样的担忧并非无中生有。2003年5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了香港淘大花园SARS传播的环境卫生报告,淘大花园包括排水口、海水冲厕系统、排气扇等一系列环境及卫生问题,导致该楼宇多例感染SARS[2]。2019年8月11日,上海宝山区杨行镇某小区一对年轻夫妻在家中卫生间内硫化氢中毒身亡,经调查,与老旧建筑水封设置不合理导致臭气倒灌有直接关联。那么就水务行业而言,新冠患者粪便中存在新冠病毒的情况,是否会对排水和污水系统提出更高的要求?对于医院废水处理、市政污水处理而言,又需要重点关注什么问题?2月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新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2号),其中第一条即明确应高度重视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并将其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在新冠疫情背景下,城镇排水监测工作到底应该重点关注哪些方面,笔者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1 城镇污水监测重点关注的指标与限值
1.1 城镇污水监测重点关注的指标
目前,在抗击新冠疫情的同时,城镇排水水质监测也非常重要和关键。与日常常规的情况相比,非常时期,在确保防护的前提下,应该强化排水水质关键指标监测巡查频率,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站水质在线监测预警作用,加强在线监测及自动采样装置的实验室比对与质量控制,确保排水、污水及再生水设施稳定运行,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由于我国现行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只规定了粪大肠菌群数等细菌类微生物指标,对病毒类微生物未作要求,污水处理厂应重点关注SS、色度、COD、BOD5、氨氮及粪大肠菌群数等指标,对上述指标的达标要求要比平时更高,检测频率也要加密。特别是在要求污水厂出水紫外线或加氯消毒措施到位的基础上,建议增加检测总余氯指标。
1.2 重点指标在国标中的限值要求
城镇排水监测中应重点关注的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等指标。目前,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没有对微生物的监控要求,国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只对粪大肠菌群数做了要求(表1);国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对粪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都做了要求(表2)。在非常时期,这些指标应进行加密和提高要求执行。
表1 GB 18918-2002对粪大肠菌群数的限值要求(单位:mg/L)[3]Tab.1 Limit Requirements for the Number of Fecal Coliforms in GB 18918—2002(Unit:mg/L)[3]
注:①下列情况下按去除率指标执行,当进水COD大于350 mg/L时,去除率应大于60%;BOD大于160 mg/L时,去除率应大于50%;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 ℃时的控制指标
表2 GB 8978—1996对粪大肠菌群数和总余氯的限值要求[4]Tab.2 Limit Requirements for Fecal Coliform Number and Total Residual Chlorine in GB 8978—1996[4]
注:*指5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2 医疗废水监测重点关注的指标与限值
对于目前广大民众最为关心的新冠病毒,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系统,又应当参考什么标准,如何更好地进行相关水质把关?医疗机构应参考国标《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该国标针对不同类型的医院,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污水排放指标和限值。对于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的污水排放,该标准设定了包括粪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结核杆菌、总余氯、CODCr等25项指标,其中粪大肠菌群数要求不超过100 MPN/L,肠道致病菌等其他3项微生物指标均要求不得检出(表3)。对于综合医疗机构,该标准也设定了包括粪大肠菌群数等24项排放指标,但在限值的设定上与传染病医疗机构略有不同(表4)。
表3 GB 18466—2005中传染病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指标和限值(日均值)[5]Tab.3 Sewage Discharge Indicators and Limits for Infectious and Tuberculosis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GB 18466—2005 (Daily Average)[5]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 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6.5~10 mg/L;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3 污水处理环节关注的重点
在标准明确的前提下,排水行业究竟应该如何做?是否有必要直面新冠病毒开展监测工作?目前,我国大多数排水监测机构尚无病毒类微生物监测能力,不具备单独针对病毒开展监测和研究的条件,目前只能通过加强污水厂进水源头监测、工艺过程控制及排水消毒运行管理等工作确保污水处理的有效性。
在污水处理的工艺过程控制方面,要重点关注相关标准中所规定的控制要求,如GB 18466—2005对于含氯消毒剂的工艺控制有明确要求,即对于直接排放的医疗机构,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 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为3~10 mg/L;对于预处理后纳管的医疗机构,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 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为2~8 mg/L。疫区及相关地区也应该自查尾水的排放是否合规,GB 18466—2005中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即禁止向GB 3838—2002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的饮用水保护区和游泳区,GB 3097—1997定义的一、二类海域直接排放医疗机构污水。
表4 GB 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5]Tab.4 Water Pollutant Discharge Limits for Comprehensive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Other Medical Institutions in GB 18466—2005 (Daily Average)[5]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排放标准,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 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 mg/L;预处理标,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 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做要求
4 总结与建议
非常时期,排水行业的当务之急是做好排水及污水处理从业人员防护工作,防止臭气、气溶胶、污泥等造成的生物危害,尽可能降低相关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
总而言之,非常时期强化对排水系统中相关污染物指标的监测,对尽可能减少疫情对水环境、甚至对人类健康的二次影响有重要的预警和指导作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一座城市的排水监测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市政、水务、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政府部门以及废污水产生、收集及处理处置等单位。污水的达标排放,并不仅仅是水务行业的责任,各相关部门、单位均应共同承担相应的监测监管职责。